合同是商務合作的基石,有助于構建和諧、穩(wěn)定的合作關系。合同中的附加條款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補充和調整。合同是商業(yè)活動中不可或缺的法律保障,請認真對待合同的簽署和履行。
無效勞動合同由誰確認篇一
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三、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四、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五、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六、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guī)定,終止勞動合同(關系);
七、因其它原因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關系):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用人單位(章):員工(簽名):簽收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收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注:
1、此證明書壹式貳份,單位留存?zhèn)錂n壹份、員工個人留取壹份。
無效勞動合同由誰確認篇二
用人單位有過錯的
勞動部于1995年5月制定了《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guī)定的賠償辦法》,該《辦法》規(guī)定由于用人單位的原因訂立無效的勞動合同,或訂立部分無效勞動合同,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按下列規(guī)定賠償勞動者損失:(一)造成勞動者工資收入損失的,按勞動者本人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勞動者,并加付應得工資收入25%的賠償費用; (二)造成勞動者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guī)定補足勞動者的保護津貼和用品; (三)造成勞動者工傷、醫(yī)療保險待遇損失的,除按國家規(guī)定為勞動者提供工傷、醫(y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勞動者相當于醫(y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四)造成女職工和未成年工身體健康損害的,除按國家規(guī)定提供治療期間的醫(yī)療待遇外,還應支持相當于其醫(y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五)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對于上述規(guī)定中有關勞動者工資收入損失的賠償,鑒于勞動合同法第八十四條有相關規(guī)定,應按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予以執(zhí)行。
勞動者有過錯的'
對于因勞動者的過錯而導致勞動合同無效,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應當按照《民法通則》所確立的實際損失原則,承擔賠償責任,賠償因其過錯而對用人單位的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這里要指出的是,在對勞動者追究民事賠償責任時,要貫徹以下原則:一是賠償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在責令有過錯的勞動者賠償經濟損失的同時,要注重對其進行思想教育。承辦案件的勞動行政部門、勞動仲裁機構和人民法院對有過錯的勞動者要進行勞動法律法規(guī)的宣傳,做耐心的思想教育工作,使其真正認識到行為的危害性,這不僅有利于提高勞動者守法的自覺性,而且能增強勞動者賠償經濟損失的主動性。二是合理賠償原則。所謂合理賠償,是指在查請案件事實,確認用人單位確實因為勞動者的違法行為而實際存在經濟損失的前提下,根據勞動者的過錯程度、情節(jié)輕重、責任大小、認錯態(tài)度好壞、實際承受能力等綜合認定勞動者實際應承擔的賠償費用,以確保問題得到切實解決。
無效勞動合同由誰確認篇三
1、口頭約定合同個別企業(yè)出于自身需要,在招聘時故意不與求職者訂立勞動合同,僅作一些簡單的口頭約定。由于求職者大多很珍惜就業(yè)崗位,一般不敢對此提出異議。如此,一旦出現糾紛,求職者權益就將受不損害。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合同訂立,因為,口頭約定的合同其實為無效勞動合同。
2、一邊倒合同部分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其約定條款傾向于用人單位一方,此種情形目前相當普遍,應引起求職者的重視。求職者在訂立勞動合同同時,一定要逐條審查,對一些合理、顯失公平的內容應堅決予以拒絕。提醒:從法律角度說,只要在合同上簽了字,就表示對這份合同認可了,并愿意遵守和履行合同。如果以后出現問題和矛盾,只要拿不出你在簽合同時單位用了脅迫或欺詐行為的證據,那么可以認定這就是你真實意愿的反映,就不能認為這是一份無效的勞動合同了。
3、脅迫合同一些用人單位在招工時,強迫勞動者交納巨額集資款、風險金,并脅迫勞動者與其訂立所謂的自愿交納協議書,企圖以書面協議掩蓋其行為的違法性。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原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
4、無保障合同一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中,不具備病、傷、殘、死亡補助和撫恤等內容,或雖有些條款但不符合國家法律規(guī)定。勞動者一旦發(fā)生病、傷、殘、死亡等情況時,企業(yè)或者置之不理,不管不問,或者以較低的金額給予一次性補助,其額度遠低于實際醫(yī)療費和國家有關的法定標準,使勞動者權益無法得到保障。
簽訂勞動合同應注意哪些事項。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的同時,應當訂立勞動合同。但現實中有很多不按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情況。由于一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法律意識薄弱,或者一些用人單位利用其優(yōu)勢地位,違反法律規(guī)定,故意拖延或者拒絕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逃避應當履行的勞動合同義務,任意解除勞動關系,極大的損害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因此,對勞動合同的簽訂我們應給予高度注意:
1、簽訂勞動合同要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平等自愿是指勞動合同雙方地位平等,應以平等身份簽訂勞動合同。自愿是指簽訂勞動合同完全是出于本人的意愿,不得采取強加于人和欺詐、威脅等手段簽訂勞動合同。協商一致是指勞動合同的條款必須由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后才能簽訂勞動合同。
2、簽訂勞動合同要符合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在訂立勞動合同時有些合同規(guī)定女職工不得結婚、生育子女;因工負傷協議“工傷自理”,甚至簽訂了生死合同等顯失公平的內容,違反了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使這類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就成為無效或部分無效合同。因此,在簽訂合同前,雙方一定要認真審視每一項條款,就權利、義務及有關內容達成一致意見、并且嚴格按照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簽訂有效合法的勞動合同。
3、合同內容要盡量全面。本法第十七條規(guī)定了勞動合同的內容。分為必備條款和約定條款兩部分,對于必備條款,合同必須寫明,對于約定條款,可以雙方當事人根據勞動關系的內容和需要來約定。合同內容要盡量全面,如果條款過于簡單、原則,容易產生認識和理解上的分歧和矛盾。
4、合同的語言表達要明確、易懂。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是受法律保護的,它涉及到當事人的權利、責任和利益,能夠產生一定的法律后果。因此,簽訂勞動合同時,在語言表達和用詞上必須通俗易懂,盡量寫明確,以免發(fā)生爭議。
5、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勞動合同作為勞動關系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協議,也有書面形式和口頭形式之分。以書面形式訂立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在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時,直接用書面文字形式表達和記載當事人經過協商而達成一致的協議。
無效勞動合同由誰確認篇四
勞動合同的無效是指勞動合同因不具備或不完全具備勞動合同的有效要件而不能發(fā)生當事人預期法律效力的情形。主要表現在:
(一)無效勞動合同欠缺勞動合同的有效要件
一個勞動合同的有效成立,它必須具備勞動法律所規(guī)定的有效要件,這就是主體要合格、意思表示要自愿真實、內容要合法、完整、形式符合法定要求這四個方面的要件,任缺其一,均可導致勞動合同不能有效成立。
(二)無效勞動合同不發(fā)生當事人預期的法律拘束力
無效勞動合同因其欠缺有效要件而不能對合同當事人產生有效合同的拘束力。但這并不是說,無效勞動合同不發(fā)生任何法律效果。它作為法律事實的一種,必然會在當事人之間產生法律責任問題,也即導致勞動合同無效的`當事人基于過錯而對他方承擔民事責任,甚至可因其行為的嚴重性程度不同,引發(fā)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問題。
無效勞動合同由誰確認篇五
(1)甲方和乙方于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簽署了《勞動合同》(詳見附件)。
(2)經乙方要求,并經甲方和乙方協商一致,雙方同意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條款和條件提前解除該《勞動合同》。
通過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一致意見:
1、合同解除及責任承擔。
1.1乙方向甲方提出并同意,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解除雙方已簽署的《勞動合同》。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該協議不再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一方相應免除另一方在《勞動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并放棄追索的權利。一方放棄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通過任何方式向另一方提出違約、賠償權利的要求。
1.3乙方確認本協議簽署后,《勞動合同》即行解除,對雙方不再具有約束力,同時放棄根據《勞動合同》向甲方提出索賠、賠償或其他請求的權利。
2、承諾與保證。
甲方和乙方共同承諾及保證:
2.1解除《勞動合同》不會導致一方產生對另一方的任何債務負擔。
2.2解除《勞動合同》不會導致任何一方被提起訴訟、仲裁或其他法律程序或行政程序;不會導致任何一方存在訴訟和潛在糾紛的可能性。
3、管轄法律:仲裁。
3.1本合同受中國法律管轄,并按中國法律解釋。
上海。
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仲裁委員會有效的仲裁規(guī)則在上海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4、其他。
4.1本合同自甲方蓋章、乙方簽字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持一(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
無效勞動合同由誰確認篇六
(一)問題與解決方法
就無效勞動合同的認定,在審判實踐中主要有兩大問題。一個大問題是對于《勞動法》第18條所規(guī)定的兩種情形的理解與把握。另一個大問題是在《勞動法》第18條之外,有無其他無效勞動合同的情形。這兩個問題在將《勞動法》第18條規(guī)定同《民法通則》與《合同法》相關規(guī)定的比較中京可發(fā)現。對比《民法通則》,不難看出,《勞動法》關于無效勞動合同情形的規(guī)定源于《民法通則》第58條關于無效民事行為的規(guī)定,但又遠少于該條規(guī)定的7種情形,并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屬于《民法通則》未明確規(guī)定的情形。再對比《合同法》關于合同無效的基本規(guī)定即第52條的規(guī)定,《勞動法》關于無效勞動合同情形的規(guī)定也較之《合同法》規(guī)定的5種情形要少,同時相類似的情形《合同法》的規(guī)定較之《勞動法》有進一步的限定,《勞動法》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在《合同法》中的相應表述是“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勞動法》的“采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情形在《合同法》中的相應表述是“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這種對比產生的相應問題是:在具有《民法通則》和《合同法》關于民事行為無效或合同無效的其他情形時,勞動合同的效力如何確定;《合同法》對于“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采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限定性規(guī)定是否也參照適用于對《勞動法》第18條所規(guī)定情形的理解與把握。此外,《合同法》還有3種合同條款無效的情形也是《勞動法》所沒有的。這些問題所蘊含的共同法理問題是,民法與合同法的法理與勞動法的法理是否相通,由此決定《民法通則》和《合同法》關于民事行為無效或合同無效的情形是否也適用于勞動合同。眾所周知,就合同無效,《民法通則》與《合同法》代表了兩種經濟體制下的兩種價值取向。其中,《民法通則》體現了計劃經濟下國家對合同的強烈干預,重國家在合同效力上的主導地位而不重對交易的保障;《合同法》則體現了市場經濟下國家對當事人意思的突出尊重,以保障交易,促進發(fā)展。正因如此,上述問題的關鍵是,《合同法》關于合同無效的法理是否可通用于勞動合同,由此,《合同法》關于合同無效情形的規(guī)定是否也參照適用于勞動合同。而二者法理是否相通又取決于二者的價值取向是否相類似。同時,在《合同法》規(guī)定的情形之外有無基于勞動法的獨特法理而產生的勞動合同無效的情形,也是一個問題。
就法學體系來看,勞動法與合同法最初都屬于大民法的范疇,后來,隨著勞動法在勞動者隸屬性基礎上對勞動者全面權益的側重保護和與此伴隨的三方機制的引入,勞動關系由契約走向身份,勞動法逐漸從傳統(tǒng) 民法中獨立出來,成為一個新的部門法。但勞動法與民法并非絕對割裂,在勞動法獨特的價值取向和三方機制之外,勞動合同與民事合同有著類似的價值取向,如民事合同要盡可能保障交易的成功,以此促進經濟發(fā)展,而勞動合同則要盡可能保障勞動關系的穩(wěn)定,以此兼顧經濟的發(fā)展和勞動法獨特價值取向的實現。正因發(fā)此,只要不與勞動法的價值取向相悖,合同法的相關法理與勞動合同的相關法理應是相通的。
(二)對《勞動法》第18條所規(guī)定情形的理解與把握
1、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合同”的理解與把握
從字面上,依此情形確定的無效勞動合同應是違反了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相關規(guī)定。這是從法律淵源或法律規(guī)范的效力等級上對無效勞動合同認定法律依據的限定。所謂法律,即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其常務委員會制定的法律規(guī)范;所謂行政法規(guī),即國務際制定的法律規(guī)范。按照法理,法律與行政法規(guī)因其系因國家最高立法機關、最高行政機關制定,并具有全國范圍內的適用效力,才能規(guī)定法律行為的無效,除此之外的法律規(guī)范不得作為認定合同無效的依據。勞動法與民法均守此理。按此規(guī)定與法理,地方法規(guī)、部門或地方行政規(guī)章均不得作為認定勞動合同無效的依據。當然,這一結論并不排除依據相關法理,參照地方法規(guī)、部門或地方行政規(guī)章的相關規(guī)定確定勞動合同無效。也即,不得依據法律、行政法規(guī)之外的規(guī)定確定合同無效和可參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之外的相關規(guī)定確定合同無效,二者并不矛盾,而是并行不悖的。這是法律適用上“有規(guī)定從規(guī)定,無規(guī)定從法理”的具體體現。當前,由于勞動合同立法的欠缺,立足法理而參照地方法規(guī)、部門或地方行政規(guī)章的相關規(guī)定更是不可或缺。實踐中,為加強外地務工人員的管理,一些地方的地方法規(guī)或規(guī)章明確規(guī)定外地務工人員不辦理務工證等相關證件的,不得在本地務工。對未辦理務工證等證件的外地務工人員與本地用工單位發(fā)生糾紛后合同效力的認定,審判中有有效和無效兩種觀點。我們持有效的觀點。原因有二:其一,地方法規(guī)或規(guī)章不得作為認定勞動合同無效的依據。其二,從法理上看,如認定未辦理務工證等證件的外地務工人員所建立的勞動關系無效,實際上是將違反行政管理和合同無效混為一談,最終是限制了外地務工人員勞動法意義上的勞動權,這同公民享有平等勞動權利的憲法規(guī)定亦是沖突的,因而該類地方法規(guī)或規(guī)章亦不能作為認定勞動合同無效的參照。應當說,這種觀點目前已成為審判實踐中的主流觀點。
那么,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勞動合同都是無效的嗎?這方面一個典型的例子是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是否導致勞動關系無效。勞動法第19條規(guī)定,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就此問題認識基本一致,即是否訂立書面合同并不影響勞動關系的效力,只要符合勞動關系的效力要件,無書面合同即構成事實勞動關系??梢姡秳趧臃ā匪f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應當進行限制解釋。那么,如何進行限制呢?《合同法》所稱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是否可參照解釋《勞動法》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呢?如前所述,只要不與勞動法獨特的價值取向相悖,合同法的相關法理與勞動合同的相關法理應是相通的。就合同無效而言,《合同法》關于“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的要求體現著民事合同保障交易的價值取向,而勞動合同效力的認定有著類似價值取向。同時,“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突出體現著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的合同無效則突出體現了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高于合同當事人利益的價值取向,與勞動法的價值取向亦不沖突。因此,對《勞動法》第18條所規(guī)定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應理解為“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但是,需要明確的是,《合同法》所稱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本身仍需進行目的性限縮解釋。按照多數觀點,這里的“強制性規(guī)定”就其字面應是指強行性規(guī)范,而強行性規(guī)范包括強制性規(guī)范與禁止性規(guī)范兩種。禁止性規(guī)范又區(qū)分為效力性的禁止性規(guī)范和管理性的禁止性規(guī)范。這種區(qū)分的實質是當事人利益同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之間沖突的不同程度,而導致合同絕對無效的僅僅是效力性的禁止性規(guī)范,管理性的禁止性規(guī)定則導致合同效力待定。這種限縮解釋同樣應適用于勞動合同。
實踐中,勞動合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主要有兩大類情況。
第一大類情況是勞動合同的內容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具體又可分為兩類:其一是合同所指向的勞動內容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如用人單位使用勞動者進行盜版光盤、毒品等國家禁止或限制產品的生產與銷售。這種勞動關系因與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嚴重違背而無效。這里需要研討的問題是,雙重勞動關系中第二個勞動關系是否無效。就此有無效和有效兩種觀點。筆者認為,目前我國法律、行政法規(guī)中并無明確的禁止雙重勞動關系的規(guī)定,但同時亦無允許雙重勞動關系的規(guī)定??梢哉f,雙重勞動關系是我國立法中的一個空白。之所以有此空白,是由于我國勞動用工由固定工向合同工轉型期間立法的相對滯后造成的。這種特點決定了雙重勞動關系不能簡單適用“法律無禁止即是允許”的民法法理。特別是,雙重勞動關系的確立涉及國家相應的配套措施,特別是保險繳納機制的完善。因此,在筆者看來,當前雙重勞動關系不屬于是否因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而無效、有效的問題,而是政策不明和配套規(guī)范未建立的問題。這種情況下司法審判宜立足實際和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適當保護勞動者在第二個勞動關系中的權益。
其二是合同部分條款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如約定每日工作時間超過八小時;又如約定的勞動者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再如約定用人單位不提供安全衛(wèi)生條件和勞動保障;還如約定用人單位不負責給勞動者上三險等等。這方面需要研討的一個問題是,勞動合同約定用人單位以實物或部分實物作為工資支付勞動者的,該約定是否有效。一般認為,《勞動法》第50條規(guī)定的“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屬于強制性規(guī)范,違反該條規(guī)定應當無效。但也有觀點認為,從強行性規(guī)范的分類看,該條文旨在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而與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聯系程度不高,因而并非禁止性規(guī)范,違反該條規(guī)定并不必然導致相關約定的無效。筆者認為,在現代社會,貨幣是勞動者及其家庭成員獲得衣、食、住、行等保障的基本條件,而勞動者是社會中的絕大多數,其生活保障是國家、社會穩(wěn)定的基礎,因而與國家、社會的重大利益密切相關,故《勞動法》第50條規(guī)定應屬于效力性的禁止性規(guī)范,違反此規(guī)定的約定應屬無效。當然,在勞動合同的履行中,因用人單位經營情況不良期間無力支付貨幣工資,經與工會協商并經勞動者同意,以實物來替代工資給付勞動者的,應屬基于情勢和利益衡量所做的履行變更,一般不應簡單認定為無效。
第二大類情況是勞動合同的主體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主要是勞動合同的主體缺乏權利能力,表現為兩個方面:一方面是用人單位缺乏用工資質,另一方面是被招用人員缺乏勞動者權利能力。用人單位缺乏用工資質主要是用人者非法人和個體經濟組織。按照《勞動法》第2條的規(guī)定,我國只有境內法人與個體經濟組織才能夠作為用工主體。據此,外國企業(yè)或組織不是我國的用工主體,外國企業(yè)或組織只能通過中介機構派遣勞務獲得勞動力,其直接與我國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無效。那么,境內無用工資質者同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效力如何呢?有觀點認為應屬無效合同。筆者認為,一方面,境內無用工資質者可能會獲得用工資質,這與外國公司或組織的情況不同。另一方面,僅因為用工者無資質即當然認定合同無效,在勞動力市場一般為買方市場的情況下實際上不利于對勞動者合法權益的保護。因此,關于用工資質的規(guī)定應屬管理性的禁止性規(guī)范,違反該規(guī)范僅導致合同效力待定,而不是當然的合同無效。在一定期間內如果用工者取得資質,則合同有效,否則合同無效。參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司法解釋,這里的效力待定期間宜以起訴時為截止期限。與此類似的問題是分支機構未經授權或超出授權簽訂勞動合同。對這種情況下的勞動合同效力,一般認為應屬無效。筆者認為,從合同法理分析,并參照《合同法》的規(guī)定,此種情況下的勞動合同應屬效力待定。一定時間內如經其所屬法人追認,則合同有效,未經追認則屬無效。實踐中常見的另一種情況是,母公司掌握或限制子公司的用工權,子公司的用工需由母公司確定或認可由此常發(fā)生子公司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而未經母公司認可的情況。審判實踐中對這種情況下的合同效力認識不一。有人認為此種勞動合同無效,有人則認為屬效力待定,應依用人單位是否追認而確定有效或無效。筆者認為,此種勞動合同應屬有效。原因是,從法理上講,法人的主體資格即當然意味著其勞動法意義上的用工資質。至于母公司與子公司之間在子公司用工上作何約定,應屬母、子公司內部約定,對外不能改變子公司作為獨立法人的用工資質,否則就極易成為關聯公司否定勞動關系的借口,對勞動者合法權益的保護為不利。與此同理,在公司改制中有些地方規(guī)章或政策規(guī)定集團公司中各公司的用工權由總公司掌握,這種規(guī)定也不能改變子公司的對外用工資質。
無效勞動合同由誰確認篇七
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平等互利的宗旨,經過認真協商就甲方成為乙方舉辦的_________的活動贊助商,特訂出以下協議。
2.甲方享受在乙方運營站點_________開通活動主頁進行相關宣傳介紹的權利;
3.甲方享受_________、_________媒體的一定支持;
1.積極配合乙方參與現場活動,并保證活動正常進行;
2.協議簽訂時需交納活動贊助費用_________元;
3.甲方需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一份;
4.活動細則及其相關回報見附件。
1.乙方擁有本次活動全程解析權和組織權利;
2.乙方擁有代收本次活動贊助費用和全權調配使用該費用的權利;
1.積極策劃活動方案,布置活動現場,組織參會人員進行活動,以保證活動正常進行;
甲乙雙方在出現違約或其它爭議時,應本著友好協商,解決予盾的原則來處理,盡量使事情有一個圓滿的解決方案。如甲乙雙方協商不成時,可采取以下方式:
1.變更和修改合同
2.終止合作協議
3.可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1.本協議及協議中涉及內容雙方均需嚴格保密,未經雙方同意不得向外泄漏,透漏給第三方,否則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自簽訂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商議,并做出書面協定。
年_______月____日
年_______月____日
1、全部無效合同,全部無效合同是指合同的全部內容自始不產生法律約束力。
(1)訂立合同主體不合格,表現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認的,該合同無效,但有例外:純獲利益的合同和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而訂立的合同,不需追認,合同有效;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對人有過失而成立的合同,該合同無效;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超越權限訂立的合同,且相對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超越權限的,該合同無效。
(2)訂立合同內容不合法,表現為: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的合同,無效;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的合同,無效;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三人利益的合同,無效;以合法形掩蓋非法目的合同,無效;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的合同,無效。但有兩例外:事后經權利人追認的,有效;事后取得處分權的,有效。
(3)意思表示不真實的合, 即意思表示有瑕疵,如: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的,無效。
2、部分無效合同,部分無效合同是指合同的部分內容不具有法律約束力,合同的其余部分內容仍然有效。
2、惡意串通,并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合同;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合同;
5、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的合同;
6、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條款無效。
_________學校運動會,活動時間是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此次運動會將在_________(地點)進行。
1.甲方為乙方提供此次活動所需資金。
2.甲方為乙方提供_________把遮陽傘,用于運動員休息及甲方產品展臺。
3.甲方為乙方提供兩個后勤工作站,作為甲方產品的臨時儲存管理調送點,以及乙方工作人員休息,后勤物資的堆放管理點。后勤工作站貼有_________(甲方公司名稱)相關產品的大型主題噴繪(甲方提供)。另購買裝飾后勤服務站材料如雙面膠帶等(_________元)。甲方為乙方提供大量氣球。
4.乙方利用甲方提供資金,制作兩張宣傳展板(_________元,_________米*_________米),展板上印有甲方和乙方的標志,此次運動會的海報都將在此展板上張貼。并將于運動會期間配合甲方宣傳公司產品,乙方在以后的每次活動宣傳中都將展板放置在學校人流量最多的地方,達到宣傳的目的。
5.乙方利用甲方提供資金,訂做_________件工作服(_________元,_________元/件),供乙方工作人員穿著。工作服上印有甲方和乙方的標志,乙方的工作人員在運動會時將穿上此工作服,且工作服可重復使用,今后的活動乙方將繼續(xù)使用該服裝,此工作服可起到流動海報的作用。
6.乙方利用甲方提供該資金,制作兩條宣傳橫幅(_________元,_________米*_________米),上書_________等標語,乙方將此橫幅掛于運動場醒目地點,達到宣傳的作用。體現甲方對教育事業(yè)的支持。
7.乙方利用甲方提供該資金,購買_________張彩色卡紙(_________元/張)和_________張白紙(_________元/張),制作相關標語,在開幕式和閉幕式上使用。
8.乙方利用甲方提供資金,組建兩支拉拉隊,以及購買一些拉拉隊所需物品,如服裝(由甲方提供),拉拉球(________元)等。用于鼓舞士氣及宣傳甲方。
9.乙方利用甲方提供該資金,購買掛牌(_________元,_________元/塊,共_________塊),掛在乙方運動員身上。當運動員在跑步的時候,掛牌隨風飄動,全校師生都將看到這一美麗的風景線。
10.乙方利用甲方提供資金,購買、租用一些運動會上參賽同學的必用品,如跑步釘鞋(_________元,_________元/雙,共______雙)、護腕(_________元,_________元/雙,共_________雙)、糖類、食品(_________元)提神藥品、護理藥品、簡易醫(yī)藥箱(______元)等。醫(yī)藥箱上將印有甲方的標志,體現甲方對運動員的關心。
11.乙方將在活動當日為甲方分發(fā)試嘗品和宣傳單,甲方提供試嘗品和宣傳單。
12.乙方將在運動會現場舉行表彰大會,獎勵獲獎同學,以甲方的名義為他們頒獎,獎品為甲方的優(yōu)質產品。
13.此次乙方運動會獎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及訓練用水(_________件_________品牌),由甲方向乙方提供。
14.乙方出面聯系學校超市在運動會期間為甲方在超市門口設立賣點,專銷甲方產品,乙方為甲方推薦銷售人員。
15.乙方與學校聯系在運動會期間在操場周圍設立賣場,由甲方直接銷售其公司產品,乙方為甲方推薦銷售人員。
以上項目共計費用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甲方應在雙方正式簽訂本合同書后_________日內向乙方交納上述金額。匯款方式如下:
戶名: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
1.乙方利用甲方提供資金,制作兩張宣傳展板。
2.乙方利用甲方提供資金, 訂做_________件工作服。
3.乙方利用甲方提供該資金,制作兩條宣傳橫幅。
4.乙方利用甲方提供該資金,購買彩色卡紙和白紙。
5.乙方利用甲方提供資金, 組建兩支拉拉隊。
6.乙方利用甲方提供該資金,購買掛牌。
7.乙方利用甲方提供資金,購買、租用一些運動會上參賽同學的必用品。
8.乙方將在活動當日為甲方分發(fā)試嘗品和宣傳單。
9.乙方出面聯系學校超市在運動會期間為甲方在超市門口設立賣點,專銷甲方產品,乙方為甲方推薦銷售人員。
10.乙方與學校聯系在運動會期間在操場周圍設立賣場,由甲方直接銷售其公司產品,乙方為甲方推薦銷售人員。
1.甲方為乙方提供此次活動所需資金。
2.甲方為乙方提供_________把遮陽傘。
3.甲方為乙方提供兩個后勤工作站。
4.甲方為乙方提供大量氣球。
5.甲方提供乙方拉拉隊所需服裝。
6.甲方提供乙方活動獎品和用水。
7.甲方提供試嘗品和宣傳單。
8.甲方提供銷售人員培訓。
乙方和甲方均有義務履行保密義務,未經對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透路有關本合同內容項目下的任何信息。
1.甲方和乙方應正當行使權利,履行義務,保證本合同的順利進行。
2.任何一方沒有充分、及時履行義務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給其他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其他方由此所遭受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
1.本合同自雙方簽署蓋章之日起生效。
2.任何一方可在另一方發(fā)生違約行為并在該違約方收到守約方關于違約行為已發(fā)生并存在的通知的15日內仍未能對違約行為做出更正之時,可以通過向另一方發(fā)出一份書面通知的方式立即終止本合同。
3.本合同的提前終止不應影響雙方于本合同提前終止日之前根據本合同已產生的權利和義務。
雙方互相向對方聲明、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有資格從事本合同項下之合作,而該合作符合其經營范圍之規(guī)定;
2.其授權代表已獲得充分授權可代表其簽署本合同;
3.其有能力履行其于本合同項下之義務;并且該履行義務的行為不違反任何對其有約束力的法律文件的限制。
1.如雙方就本合同內容或其執(zhí)行發(fā)生任何爭議,雙方應進行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法院起訴解決。
2.本合同的訂立、執(zhí)行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國法律。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時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不應被視為放棄權利,也不影響該方在將來行使該權利。
2.如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無論因何種原因完全或部分無效或不具有執(zhí)行力,或違反任何適用的法律,則該條款被視為刪除。但本合同的其余條款仍應有效并且有約束力。
3.本合同正式一式二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無效勞動合同由誰確認篇八
現實工作中總會遇到一些勞動合同的無效的,但是因為勞動合同本身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所以即使知道是無效的也要經過有關部門的認定,才能最終讓勞動合同歸于無效。那么無效勞動合同由哪個部門認定?詳細內容請閱讀下文。
一種是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勞動合同;。
二是采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捌墼p”是指一方當事人故意告知對方當事人虛假的情況,或者故意隱瞞真實的情況,誘使對方當事人做出錯誤意見表示的行為;“威脅”是指以公民及其親友的生命健康、榮譽、名譽、財產等造成迫害為要挾,迫使對方做出違背真實意思的行為。
1995年勞動部發(fā)布的《關于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對無效勞動合同作了具體解釋。“無效勞動合同是指所訂立的勞動合同不符合法定條件,不能發(fā)生當事人預期的法律后果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必須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簽訂,職工被迫簽訂的勞動合同或未經協商一致簽訂的勞動合同為無效合同”。勞動合同的無效,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人民法院確認。
無效勞動合同由誰確認篇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的相關規(guī)定,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強制性規(guī)定的。
無效的勞動合同,從訂立之時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依照法律規(guī)定,勞動合同的制作,應當由雙方當事人簽字,這是勞動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的必要條件,也是其合法性的重要表現。
勞動者沒有委托他人代簽,所簽訂的勞動合同屬于企業(yè)的單方行為,不具有法律上的約束力。勞動合同的訂立和變更,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用人單位未按法律規(guī)定的程序來簽訂勞動合同,違反了法律規(guī)定。因此,用人單位指令他人代簽的勞動合同或者是他人在無授權的情況下擅自代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是無效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用人單位堅持該合同有效,可以自與單位發(fā)生爭議之日起六十日內,到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如果對裁決結果不服,還可以在勞動仲裁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用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無效勞動合同由誰確認篇十
無效勞動合同,是指勞動合同雖經過當事人雙方同意訂立,但因勞動合同條款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要求,因而不具有法律效力。
無效勞動合同分為全部無效和部分無效兩種。根據《勞動法》第十八條的規(guī)定,無效勞動合同的表現形式為: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勞動合同。采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如果訂立勞動合同時,當事人一方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或有意制造假象欺騙對方,致使另一方上當受騙,造成與實際情況不符的認識和判斷,從而同意訂立的勞動合同,則屬于采取欺詐手段訂立的合同。威脅手段,指當事人一方用可能實現的危害對方人身或財產安全的行為相要挾,迫使對方違背意愿而與其訂立勞動合同。無論是采取欺詐手段還是威脅手段,所訂立的勞動合同都違背了勞動合同訂立的原則;它的后果是侵犯了一方當事人的權益,因而這種勞動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部分無效勞動合同是指,其部分條款無效的合同。根據《勞動法》第十八條的'規(guī)定:“確認勞動合同部分無效,如果不影響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p>
無效勞動合同由誰確認篇十一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具有法律效力的勞動合同,如果因缺乏有效要件而導致勞動合同全部或部分無效的,不但不能有效地發(fā)揮勞動合同的作用,還可能給雙方當事人帶來法律風險。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q職微信招聘專家認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無效或部分無效:
訂立勞動合同,與訂立
其他
合同一樣,都應當遵循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因此,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意思表示真實、平等自愿是勞動合同生效的基礎。任何一方采用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致使對方違反本意與其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訂立的勞動合同或變更后的勞動合同無效。所謂欺詐,是指“一方當事人故意告知對方虛假情況,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誘使對方當事人作出違背真實的意思”的行為。實務中最常見的欺詐行為包括:勞動者提供虛假的學歷證書或夸大工作經歷求職、用人單位虛假承諾向勞動者提供福利待遇而引誘勞動者就職等。
所謂脅迫,是指“以給勞動者及其親友的生命健康、名譽、榮譽、財產等造成損害,或者以給用人單位的名譽、榮譽、財產等造成損害為要挾,迫使對方作出違背真實的意思表示”的行為。如用人單位以勞動者拒不補簽勞動合同就不發(fā)獎金為由相威脅。
所謂乘人之危,是指“一方當事人乘對方處于危難之機,為牟取不正當利益,迫使對方作出不真實的意思表示”的行為。在實踐中,乘人之危的情形一般比較少見。
值得注意的是,當事人一方存在欺詐、脅迫或者乘人之危的行為,并非一定導致勞動合同無效,只有在一方實施上述行為并致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表示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才會被認定為無效。
如果一方實施的欺詐、脅迫或者乘人之危等行為情節(jié)顯著輕微,不足以影響對方違背真實意思的,不能以此為由認定勞動合同無效。例如勞動者入職時隱瞞其已經結婚的事實,騙取訂立勞動合同,但由于婚姻狀況原本就不應作為是否聘用勞動者的條件,勞動者隱瞞婚姻狀況的欺詐行為不足以影響用人單位的真實意思,因此,不能由此認定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無效。
訂立勞動合同不但應當遵循自愿、誠信原則,還應當遵循公平、平等原則,即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應當對等。用人單位利用強勢地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勞動合同,依法應當認定為無效。
其中最典型的便是勞動合同中的“生死條款”,有些用人單位為了免除自己的工傷賠償責任,排除勞動者享受工傷待遇的權利,于是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用人單位對勞動者工作過程中發(fā)生的傷亡事故概不負責”之類的條款,都應認定為無效條款。
需要注意的是,除了用人單位免除自己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合同無效外,如果限制勞動者法定權利、加重勞動者法定義務,情節(jié)嚴重的,也可能被認定為無效。用人單位應當特別加以注意。
在實務中,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一般多是由用人單位事先制作好的格式合同,用人單位利用這樣的優(yōu)勢地位,可以為了最大限度維護自身利益,在合同內容的設置上有所取舍,有所選擇,但必須把握法律的尺度和分寸,如果走極端采取“一邊倒”的方式,減輕或免除自身的法定義務,限制或排除勞動者的權利,都是不可取的,即使在合同中寫明也是無效的。用人單位在制作勞動格式合同時應當特別注意這一點,可以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選擇對用人單位有利的內容,但不能超越法律的極限。
內容合法是勞動合同生效必不可少的要件,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必然會導致勞動合同無效。這種合同無效的理由,一是必須違反強制性的規(guī)定,即合同雙方當事人合意排除法律、行政法規(guī)強制性規(guī)定的適用,如果排除的是任意性規(guī)定的適用,不能認定為無效;二是必須違反法律或者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如果僅僅違反的是部門規(guī)章、地方性法規(guī)或者其他規(guī)范性文件中的強制性規(guī)定,不能認定為無效。
在實務中,常見的被認定為無效的條款主要表現為違法約定勞動者支付違約金的條款、違法約定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條款、超過法定期限的試用期條款等。這些條款由于違反了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應當認定為無效。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
關于
勞動合同無效的條件有哪些的相關知識,希望能夠對大家有一定的幫助。勞動合同的訂立是件非常嚴肅的事情,一些非專業(yè)
人士可能會在合同上出現很多問題,所以小編建議大家最好找專業(yè)的律師介入參與訂立合同。如有需要的,可以到網站咨詢我們的在線律師。無效勞動合同由誰確認篇十二
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就會產生一定的法律后果,因此,對無效合同的確認必須持十分慎重的態(tài)度,應依法進行。
確認無效合同主要應從以下兩點加以區(qū)別:
(1)從形式上和實際上加以區(qū)別。
要注意把有重要缺陷和違反了有效條件根本不能執(zhí)行區(qū)別開來;
(2)從部分有效、部分無效和全部無效上加以區(qū)別。
合同被確認部分無效的,如果不影響其余部分的效力,則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無效勞動合同由誰確認篇十三
被告:王某言,男,1971年1月28日出生,漢族,萊陽市穴坊鎮(zhèn)某某某村村民,系上屆村支部委員,村委委員,本屆村支部委員,住本村。
訴訟請求:
一.確認原告與被告年12月20日簽訂的《承包合同》無效;。
二.判令被告向原告退還非法占用土地;。
三.判令被告支付原告非法占用土地期間使用費元;。
四.判令被告承擔本案訴訟等合理費用。
事實和理由:
南山后村原小學被合并后在原學校操場西邊遺留下一塊空地。被告在未召開村兩委會、村民或者村民代表會議,未采取叫行等方式發(fā)包的'情況下,以非正常手段非法占用該土地并無償使用至今。被告作為黨員,其非法占用土地的行為在廣大村民中造成了極壞的影響,嚴重攪亂了本村的土地承包秩序,村民意見一直很大。4月村換屆選舉后,原告為規(guī)范本村土地承包秩序,遵照鎮(zhèn)領導指示,經征求村民代表意見,一致決定對該土地叫行發(fā)包,然而,被告此時卻拿出一份簽署日期為2010年12月20日的《承包合同》(下稱本合同)。
原告認為:本合同是被告與本村原村主任王某虎在惡意串通的情況下,通過欺詐穴坊鎮(zhèn)人民政府經管站而由鎮(zhèn)經管站在漏洞百出的合同上加蓋了原告公章而形成的合同,損害了廣大村民的集體利益;同時,本合同是在未召開村兩委會及村民或者村民代表會議、未進行公示,違反村民民主議定原則的情況下而簽訂,也損害了廣大村民的集體利益。
據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的規(guī)定,本合同應為無效合同。原告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特向法院起訴,請法院依法判如所請。
此致
萊陽市人民法院。
無效勞動合同由誰確認篇十四
買房人蔡先生與房主潘先生簽訂房屋買賣協議,欲購買一處四合院。但因潘先生的妻子不同意賣房,導致雙方的協議無效。記者今日獲悉,(北京)西城法院判決房主返還蔡先生2萬元定金。
買房人蔡先生與房主潘先生簽訂房屋買賣協議,欲購買一處四合院。但因潘先生的妻子不同意賣房,導致雙方的.協議無效。記者今日獲悉,(北京)西城法院判決房主返還蔡先生2萬元定金。
蔡先生委托評估公司進行鑒定,認為這處房產在9月的價值已經漲到400余萬。蔡先生認為致使合同無效的責任在潘先生,因此潘先生應該按照房屋升值損失的一半50萬元對其作出賠償。
法院認為,潘先生是導致合同無效的直接責任方,但蔡先生僅支付了定金,且房屋尚未交付使用,也沒有辦理過戶,其升值與否在簽約時無法預見,具有不確定性。房屋升值損失并非蔡先生多支出的交易成本。因此對蔡先生要求賠償經濟損失50萬元的訴訟請求,法院不予支持。最終判決房主返還蔡先生2萬元定金。
無效勞動合同由誰確認篇十五
一、無效合同的確認。
作為典型的私法行為,合同必須在公權許可的限度內實施,無效合同就是國家公權干預的結果,所謂無效合同,是指已成立,因欠缺法定有效要件,在法律上確定地當然自始不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合同。這里的不發(fā)生法律效力,是指不發(fā)生該合同當事人所追求的法律效果。
(一)無效合同的認定標準。
無效合同的認定不僅是一個法律技術問題,也是一個科學判斷問題。司法實務中的合同形形色色,涉及方方面面,判斷一個合同是否無效,具有相當難度。況且在不同時期的立法中,對之也有不同的語言表述。目前對無效合同的認定和處理,存在尺度不一、處理混亂等問題,導致大量不應無效的合同被認定無效。筆者認為,當前對合同效力認定的標準應是《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五)項:“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這一兜底條款的規(guī)定可以認為是對無效合同標準的高度概括,是判斷一個合同是否有效的法定標準。因為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是合同無效的根本性原因,從廣義上來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三條等規(guī)定都可以看作是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guī)定。
這里如何把握違反“強制性規(guī)定”的規(guī)范意旨是正確認定無效合同的關鍵。判斷某一法律條款是否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禁止性規(guī)定,是一個比較復雜的問題。雖然強制性規(guī)定通常使用“必須”、“不得”、“禁止”、“應當”等措辭,但是,由于《合同法》頒布較晚,此前的許多法律、行政法規(guī)帶有一定的計劃經濟的成分,使用了大量“必須”、“不得”、“禁止”、“應當”,其中有許多并非合同法立法本意上的“強制性規(guī)定”,如果僅以條文存在上述措辭就認為屬強制性規(guī)定,顯然不符合合同法的立法本意。筆者認為,判斷某一法律條款是否強制性規(guī)定,應從該部法律的立法目的,違反該條款對國家、集體、第三人利益或社會公共利益的損害程度等方面進行考量。法律授權由法官依照法律規(guī)定行使自由裁量權,具體確認是否違反強制性規(guī)定。
(二)無效合同確認中的問題。
(1)不非(違)法即合法有效原則。
對于一份已經成立的合同,只要合同中不存在阻卻合法有效的法定事由,該合同就應依法認定為有效。這樣既統(tǒng)一了合同效力認定的標準,也充分尊重了合同當事人的意愿,同時也縮小了無效合同的范圍,鼓勵了交易,不僅在法學理論上而且在司法實踐中都是可行的。
(2)慎重對待地方性法規(guī)、行政規(guī)章的強制性規(guī)定。
合同無效應當以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法律和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guī)為依據,不得以地方性法規(guī)、行政規(guī)章為依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一般性規(guī)定的合同,不再被確認為無效。究其原因,是因為有的地方性法規(guī)和部門規(guī)章摻雜著各部門、地方的利益,具有一定的地方、部門保護主義的色彩,如以此作為認定合同無效的依據,勢必造成交易中禁例如林,民事活動中處處陷阱,行政干預無邊,當事人寸步難行的局面。但是,對于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頒布的關系到國計民生和國家重大利益的行政規(guī)章中的強制性規(guī)定(例如有關外匯、外貿管理方面的'規(guī)定),在未上升為法律或行政法規(guī)之前,有司法解釋的,應依照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確認違反上述規(guī)定的合同無效;無司法解釋的,應根據具體情況,以《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四)項中“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等理由確認合同無效。而如果機械地以合同未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為由,一概宣告合同有效,在當前立法活動滯后的情況下,又會產生惡劣的社會影響。
(3)認定合同無效一般應以當事人請求為前提,法官不要輕易主動地去認定和宣告。
要求他人作為或不作為的權利,該請求權為實體法上的請求權,根據合同法理論及《合同法》中對合同效力的相關規(guī)定來看,在法院作出合同無效的認定之前,該合同應該是有效的。除非合同必然無效,法官一般推定有效。只有當當事人一方向法院提出認定合同無效的請求或主張時,法院才能確認合同無效。但如果合同損害了國家、集體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由于缺乏合同無效的請求權主體,所以允許法院主動認定其無效。筆者認為,這并不是說法院對任何合同都可以主動干預其效力,而是由于請求權主體缺位而造成的。除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外,法院不要主動地去認定和宣告合同無效,這樣既尊重了當事人的意愿,也達到了穩(wěn)定交易關系和鼓勵交易的目的。
(4)法官要慎重行使民事行為效力的釋明權。
在司法實踐中如當事人未主張合同無效,則合同無效的確認是法官裁量的結果。鑒于合同的有效或無效對案件的處理迥異,故法官在依照最高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guī)定》第三十五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行使民事行為效力釋明權時需格外小心。筆者以為,除非明顯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導致合同無效,法官以不釋明為宜,因為在此情況下認定合同無效是法官自由心證的結果,對此一二審法院及不同法官之間的認識會有所不同,這就可能會導致案件處理結果不同。
(5)認定無效合同啟動司法程序和啟動行政處罰程序的區(qū)別。
無效勞動合同由誰確認篇十六
個人簡歷是怎樣寫的,簡歷要寫好個人技巧能力更要突出個人特長,為了讓大家能掌握更好的寫簡歷技巧可閱讀這篇簡歷應先定位崗位為寫作性參考,專業(yè)針對性的簡歷要怎樣寫以下應屆畢業(yè)生網提供一份怎樣寫沒有工作經歷的個人求職簡歷參考閱讀。
如果你的答案是“yes”,那么你需要重新檢查自己的求職策略,在個人簡歷的制作上,也需要重新定位與“包裝”。
許多求職者的個人簡歷就一種內容和形式,在求職中以不變應萬變。這種形式的個人簡歷在描述中往往存在語焉不詳的問題,如“希望在一個發(fā)展?jié)摿π酆瘢瑘F隊合作氛圍濃郁的環(huán)境中尋求一個具有挑戰(zhàn)性的職位”,面對此種陳述,人力資源經理們往往會有不知所云之感,不能從你的個人簡歷中獲取有價值的信息,那么你的'這份個人簡歷自然也就是一份無效個人簡歷。
解決方案:如果你有不只一個職業(yè)發(fā)展目標,最好的辦法就是根據不同的目標制作不同的個人簡歷。
最有效的個人簡歷是求職目標明確的個人簡歷。要知道人力資源經理日常工作非常之忙,要從數以百計的個人簡歷中挑選出合格的應聘者,除非個人簡歷中應聘者的目標與條件非常貼近公司的用人要求,否則會很容易從他們手中pass掉。
如果你不同的職業(yè)發(fā)展目標很相似,應仔細考慮它們之間的關系,若是所需技能、經驗等諸方面均很類似,那么一種模式的個人簡歷也足夠了,但要注意在求職意向中應將擬應聘職位明確注出,如:采購主管/商務經理。
如果你不同的職業(yè)發(fā)展目標之間并無關聯,那么就應該根據不同的目標制作不同的個人簡歷了。
不同的職位需要不同的能力和經驗,根據用人單位的職位描述來組織你的個人簡歷內容,切記只將你相關的工作技能和工作經驗羅列其中,而將不相關的能力和經驗棄置一邊,不論你在此方面的實力有多么的強。
在不同版本的個人簡歷投放不同的用人單位后,應對每份個人簡歷的投放對象、投放時間、公司情況、用人單位的反饋等信息做記錄和跟蹤,這些措施不但會使你對自己的求職過程有更為清晰的了解和掌握,也為你總結經驗,提高求職成功率提供了一個有效的手段。
最后必須說明的是,你所提供的一切信息必須真實有效,不同內容的個人簡歷只是將你切實的工作能力和經驗進一步細化,任何加工、編造出來的內容都無異于一杯杯苦酒,最終將它們一飲而盡的人只能是你自己。
無效勞動合同由誰確認篇十七
乙方:__________。
非常感謝甲方公司對乙方公司的信任,將項目內容委托給乙方公司承辦。為確保項目順利開展,在正式合同簽署前,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簽署此確認函,以提前開展相關工作。
關于相關合作確認內容如下:
一、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本著誠信實用、平等合作的原則,共同制訂并確定簽署合同,當事雙方應共同遵守。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現就整體項目達成合作協議。
二、甲方將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舉行。確認合同總價款為_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所有報價具體項目詳見協議附件一。
三、為保證項目時間進程,乙方收到甲方確認函后,立即指派相關工作人員與甲方公司相關負責人展開全面的籌備及確認工作。
四、乙方以甲方合作確認函為準,在甲方審批簽署合同過程中,乙方按照約定提前開展各項準備工作并墊付各項費用。甲方需在年月日前,將生效合同及合同首付款支付給乙方。
五、此“合作意向確認函”與“正式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益。詳細合作內容以最終合同文本為準。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代表簽章:__________代表簽章:__________。
無效勞動合同由誰確認篇十八
原告:__,男/女,__族,年月日出生,住址:電話:
被告:__公司,地址:電話:
訴訟請求。
一、依法確認原、被告簽訂的關于小區(qū)__號__單元__樓__號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
二、判令被告返還原告購房款__元;。
三、判令被告返還原告交納的入住等費用__元;。
四、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被告在__區(qū)開發(fā)了__樓盤公開銷售,年月日,原被告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原告購買了__號__單元__樓__房,并向被告交付了全部購房款__元。
現被告又將__的小區(qū)名稱更改為__繼續(xù)銷售,在原告與被告交涉房產如何辦證的過程中得知,被告不具備商品房預售資格,至使原告無法辦理權屬證書,原告簽訂合同的目的無法實現。
依據法律規(guī)定,此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特起訴到法院,希望法院支持原告訴訟請求,以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
此致
__人民法院。
無效勞動合同由誰確認篇十九
根據《仲裁法》第17條規(guī)定,結合其他有關司法解釋,仲裁協議無效的情形可以歸納為:
1.約定的仲裁事項超出法律規(guī)定的仲裁范圍的;。
2.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仲裁協議;。
3.一方采取脅迫手段,迫使對方訂立仲裁協議的。
5.仲裁協議對仲裁事項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或者仲裁協議對仲裁委員會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當事人對此又達不成補充協議的,仲裁協議無效。
有的仲裁協議規(guī)定,爭議發(fā)生后,提交中國仲裁機構依照美國仲裁協會的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這種協議是無效的。
有的仲裁協議規(guī)定,合同執(zhí)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交某仲裁機構仲裁,如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這種協議因違背了仲裁終局性原則而無效。
無效勞動合同由誰確認篇二十
仲裁協議的失效是指一項有效的仲裁協議因特定事由的發(fā)生而喪失其原有的法律效力。仲裁協議的失效不同于仲裁協議的無效,它們的根本區(qū)別在于,仲裁協議的失效是原本有效的仲裁協議在特定條件下失去了其效力,而仲裁協議的無效是該仲裁協議自始就沒有法律效力。
1)基于仲裁協議,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決被當事人自覺履行或者被法院強制執(zhí)行,即仲裁協議約定的提交仲裁的爭議事項得到最終解決,該仲裁協議因此而失效。我國《仲裁法》第9條規(guī)定,裁決作出后,當事人就同一糾紛再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因當事人協議放棄已簽訂的仲裁協議,而使該仲裁協議失效。協議放棄已訂立的仲裁協議與協議訂立仲裁協議一樣,都是當事人的權利,仲裁協議一經雙方當事人協議放棄,則失去效力。當事人協議放棄仲裁協議的具體表現為:
a、雙方當事人通過達成書面協議,明示放棄了原有的仲裁協議。
b、雙方當事人通過達成書面協議,變更了糾紛解決方式。如當事人一致選擇通過訴訟方式解決糾紛,從而使仲裁協議失效。
c、當事人通過默示行為變更了糾紛解決方式,使仲裁協議失效。如雙方當事人達成了仲裁協議,一方當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訴而未聲明有仲裁協議,人民法院受理后,對方當事人未提出異議并應訴答辯的,視為放棄仲裁協議。
3)附期限的仲裁協議因期限屆滿而失效。如當事人在仲裁協議中約定,該仲裁協議在簽訂后的6個月內有效,如果超過了6個月的約定期限,已簽訂的仲裁協議失效。
4)基于仲裁協議,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決被法院裁定撤銷或不予執(zhí)行,該仲裁協議失效。我國《仲裁法》第9條規(guī)定,裁決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銷或者不予執(zhí)行的,當事人就該糾紛可以根據雙方重新達成的仲裁協議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無效勞動合同由誰確認篇二十一
10年前,一患有精神病的男子與妻子簽署離婚協議書,10年后其兄提起訴訟,要求法院確認該離婚協議無效。南匯法院審結了這起由精神病人家屬提起申請請求確認離婚協議無效案件,并作出判決10年前,一患有精神病的男子與妻子簽署離婚協議書,10年后其兄提起訴訟,要求法院確認該離婚協議無效。南匯法院審結了這起由精神病人家屬提起申請請求確認離婚協議無效案件,并作出判決,確認被申請人趙某自1995年6月起無民事行為能力。這意味著精神病人協議離婚,時過10年也要撤銷。
1995年6月,被申請人趙某與妻子劉某簽訂離婚協議,雙方對子女撫養(yǎng)、共同財產分割達成一致意見,其中約定1991年建造的兩上兩下新房歸劉某所有,老宅基地舊房歸趙某所有。1月,當地民政部門準予雙方的協議離婚登記。
10年后請求審查。
因趙某和劉某各自所有的房屋涉及動拆遷,11月,被申請人趙某之兄弟提起訴訟,申請審查趙某在與劉某簽署離婚協議及登記離婚時均無民事行為能力。趙某10年前與妻子劉某離婚登記是否有效?關鍵要查明趙某當時是否具有民事行為能力。對此,在審理中,法院委托司法部司法鑒定中心對趙某進行鑒定。
采信鑒定作定論。
經鑒定得出結論:趙某患有精神分裂癥。1995年前后精神出現異常,受精神病理癥狀影響,其對離婚一事的性質、后果缺乏實質性的辯認能力,確認趙某自1995年6月簽訂的離婚協議及191月登記離婚時為無民事行為能力。據此,法院依法作出被申請人趙某自1995年6月起無民事行為能力的判決。
法官點評。
《婚姻登記條例》對離婚的`形式要求及實質要件均作出了明確的規(guī)定,同時對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人辦理離婚登記明確規(guī)定不予受理?;橐龅怯洐C關在辦理離婚登記時,除審查形式要件、實質要件外,還應對離婚當事人的民事行為能力進行審查,否則一旦當事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其準予登記離婚的行政行為必然違法。
無效勞動合同由誰確認篇二十二
仲裁協議是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合意行為,法律在賦予其一定的約束力的同時,也往往明確規(guī)定達到具有這一約束力的強制性條件和規(guī)范。當仲裁協議違反了該條件和規(guī)范時,該仲裁協議無效。根據我國仲裁法的規(guī)定,仲裁協議在下列情形下無效:
1、以口頭方式訂立的仲裁協議無效。我國仲裁法第16條規(guī)定了仲裁協議的形式要件,即仲裁協議必須以書面方式訂立。因此以口頭方式訂立的仲裁協議不受法律的保護。
2、約定的仲裁事項超出法律規(guī)定的仲裁范圍,仲裁協議無效。我國仲裁法第2、3條規(guī)定,平等主體之間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而婚姻、收養(yǎng)、監(jiān)護、扶養(yǎng)、繼承糾紛以及依法應當由行政機關處理的行政爭議不能仲裁。
3、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仲裁協無效。為了維護民商事關系的穩(wěn)定性及保護未成年人和其他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的合法權益,法律要求簽訂仲裁協議的當事人必須具備完全的行為能力,否則,仲裁協議無效。
4、一方采取脅迫手段,迫使對方訂立仲裁協議的,該仲裁協議無效。自愿原則是仲裁制度的根本原則,它貫穿于仲裁程序的始終。仲裁協議的訂立,也必須是雙方當事人在平等協商基礎上的.真實意思表示。而以脅迫的手段與對方當事人訂立仲裁協議,違反了自愿原則,所訂立的仲裁協議不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愿,不符合仲裁協議成立的有效要件。
5、裁協議對仲裁事項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或者仲裁協議對仲裁委員會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當事人對此又達不成補充協議的,仲裁協議無效。仲裁協議中要明確規(guī)定仲裁事項和選定的仲裁委員會,這是仲裁法對仲裁協議的基本要求。如果仲裁協議中沒有對此進行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該仲裁協議則具有理疵。對于有想疵的仲裁協議,法律規(guī)定是可以補救的,即雙方當事人可以達成補充協議。如果未能達成補充協議,仲裁協議即為無效。
甲方:xx省xx市貿易公司。
地址:xx省xx市xx路xx號。
法定代表人:王xx職務:經理。
乙方:xx省xx縣xx路xx號。
法定代表人:于xx職務:經理。
當事人雙方自愿提請xx市仲裁委員會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規(guī)定,仲裁如下爭議:。
雙方于1xxx年3月簽定購銷鮮蘑合同。在合同履行中,因買方對賣方提供的鮮蘑質量等級提出異議,導致雙方發(fā)生爭議,經協商不成。雙方一致同意選擇xx市仲裁委員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及該會仲裁規(guī)則對雙方合同中涉及蘑菇的質量等級和雙方如何繼續(xù)履行合同作出裁斷。
甲方:xx貿易公司(蓋章)乙方:xx縣xx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王xx法定代表人:于xx。
無效勞動合同由誰確認篇二十三
我國《仲裁法》第17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協議無效。
一、約定的仲裁事項超出法律規(guī)定的仲裁范圍的。提請仲裁爭議范圍應屬于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fā)生合同糾紛和其它財產權益糾紛,否則,仲裁協議無效。如約定婚姻、收養(yǎng)、監(jiān)護、扶養(yǎng)、繼承糾紛或者依法應由行政機關處理的行政爭議由仲裁處理,則超出了法律規(guī)定的仲裁范圍,仲裁協議無效。
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訂立的.仲裁協。有效的仲裁協議,必須是具有訂立仲裁協議行為能力的當事人訂立的,行為能力是公民實施有效法律行為的能力,行為能力中最常見的是訂立合同的能力。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完全沒有民事行為能力,這種人指不滿10周歲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辯認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他們不具有獨立地訂立仲裁協議的行為能力,所以他們訂立的仲裁協議無效。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具有限制的民事行為能力,這種人指10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辯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他們雖然在一定范圍內可以自主地獨立地進行民事活動,但也不具有訂立仲裁協議的行為能力,因而他們訂立的仲裁協議也屬效。
三、—方采取脅迫手段,迫使對方訂立仲裁協議的。一方采取脅迫手段,迫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所訂立的仲裁協議,這樣作出的意思表示是不真實的,它違背了仲裁意思自治的原則,因而協議是無效的。
上述三種情況是仲裁協議無效的情況。對于仲裁協議不完整、不明確的如何確定其有效無效,則要根據仲裁協議的具體情況處理。一般來說,仲裁協議有了主要的內容但不完整,沒有上述三種認定無效的情況的,可以認定有效,但通常需補充完整后才能提交約定的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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