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旅游服務合作合同協(xié)議書(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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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旅游服務合作合同協(xié)議書(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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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么大家知道正規(guī)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下面我就給大家講一講優(yōu)秀的合同該怎么寫,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旅游服務合作合同協(xié)議書篇一

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茲為規(guī)劃完善之__________生態(tài)旅游活動內容,推動__________生態(tài)之旅活動,導正國內現(xiàn)有的自然生態(tài)文化資源豐富區(qū)域包括保護區(qū)體系內的錯誤生態(tài)旅游活動與旅游事業(yè)體的經營機制,使其朝向永續(xù)生態(tài)旅游事業(yè)的發(fā)展潮流為旨意,經協(xié)議訂立委托合約,條件列明如后:

一、委托案名稱

__________活動案

二、委托內容

辦理甲方__________生態(tài)之旅,包含舉辦生態(tài)旅游活動及協(xié)助甲方辦理生態(tài)旅游問卷調查等。全部活動結束后,召開活動檢討會議。

三、工作項目乙方提供:

1.活動手冊、報名、保險、收費、食宿及交通安排等事宜

2.義務解說員之食宿及交通

3.活動經費統(tǒng)籌使用、活動流程掌控及活動人員清點

4.活動行程之安排

5.協(xié)助本處辦理生態(tài)旅游問卷調查

甲方提供:

1.義務解說員解說服務

2.針對園區(qū)生態(tài)旅游地之活動行程安排

3.解說倡導資料

4.媒體宣傳

四、生態(tài)旅游活動范圍及次數(shù)

1.__________游憩區(qū):共辦理三梯次

2.__________游憩區(qū):(目前尚未開放)

3.__________游憩區(qū)(目前尚未開放,可規(guī)劃辦理周遭__________文化生態(tài)之旅):共辦理三梯次

活動日期由甲乙雙方協(xié)議之,為避免活動過度集中假日造成游憩區(qū)質量的降低,活動日期以非假日為主。

五、工作期限

自簽約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六、合約變更、修正補充及轉讓

(一)合約變更

1.甲方必要時得于合約所約定之范圍通知乙方變更合約。除合約另有規(guī)定外,乙方于接獲通知后應向甲方提出合約標的或其它合約內容須變更之相關文件。

2.乙方于甲方接受其所提出須變更之相關文件前,不得自行變更合約。除甲方另有請求者外,乙方不得因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之通知而遲延其履約責任。

3.合約之變更非經甲乙雙方合意作成書面紀錄并簽名或蓋章者無效。

4.原訂之工作期限因工作變更、不可抗力情事或非可歸責于乙方之情事致須予延長時,其時間由雙方協(xié)議延長或取消。

5.本合約條文如有未盡事宜或意義不明者,應經甲乙雙方同意后始得修正或補充之,并視為合約之一部份。

(二)合約修正及補充

1.本合約條文如有未盡事宜或含義不明者,應經甲乙雙方同意后始得修正或補充之,并以書面為憑,視為合約之一部份。

2.合約所稱申請、報告、同意、指示、核準、通知、解釋及其它類似行為之意思表示,應以中文書面遞(寄)交至雙方預為約定之人員或處所,并視為合約之一部份。

(三)合約轉讓

乙方不得將合約之部分或全部轉讓予他人。但因公司合并、銀行或保險公司履行連帶保險、銀行因權利質權而生之債權或其它類似情形致有轉讓必要,經甲方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七、作業(yè)中止

訂約后甲方因故有中止作業(yè)之必要時,應以書面通知乙方解除合約之合部或一部分,乙方一經通知須立即作業(yè)。

八、合約終止或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得隨時以書面終止或解除合約,并得將本合約合部或未完成之事項委托其它從事生態(tài)旅游等相關活動經驗之財團或社團法人辦理或由甲方自辦。

(一)未能履行合約規(guī)定或履行遲緩,經甲方催告后仍未改進或向甲方提出合理說明。

(二)規(guī)劃設計內容不符甲方之需要,致不堪采用,經通知修改拖延不辦理者。

(三)違反不得轉包之規(guī)定者。

(四)冒用他人名義或證件,或以偽造、變造之文件參加投標者。

(五)偽造或變造合約或履約相關文件,經查明屬實者。

(六)未依甲方通知改善違約情事者。

(七)乙方發(fā)生重大事故,致無法繼續(xù)履約者。

(八)乙方冒用甲方之名義,辦理合約以外之情事

九、合約之生效及效力消滅

合約經雙方簽約后生效,其有效日期至本合約內所載各項工作完竣活動檢討會議。

十、不可抗力情事

(一)甲方及乙方因天災或事變等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于合約當事人之事由,致未能依時履約者,得展延履約期限;不能履約者,得免除合約責任。

(二)不可抗力情事在本合約內系指天災人禍而非訂約雙方所能控制并經甲方認可者,其內容包括:

1.戰(zhàn)爭、封鎖、革命、叛亂、內亂、_或動員。

2.山崩、地震、海嘯、火山爆發(fā)、臺風、豪雨、惡劣天候或洪水所造成之意外災害,致無法工作者。

3.履約人員遭殺害、傷害、擄或不法拘禁。

4.政府或機關依法令下達停工、征用、沒入、拆毀或禁運命令者。

5.政府法令之新增或變更。

6.其它經甲方認定確屬不可抗力者。

(三)如乙方由于不可抗力情事之原因,全體或部份人員暫時不能履行合約規(guī)定之任務與責任時,乙方應將此項不可抗力情事,盡速通知甲方,在此期間,訂約雙方俱不負責因不可抗力情事而延擱之作業(yè)時間,惟原因消失后乙方應即恢復工作,不得借故拖延。

十一、保密事項

本服務合約各項文件、數(shù)據、底圖及甲方提供乙方參考之技術數(shù)據文件,乙方有代為保密及責成參與人員保密之義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任何文件之全部或一部份發(fā)表、借與、給與或售與第三人。但經由甲方公布或公開后即解除保密之義務。

十二、履約爭議與訴訟

(一)本委辦案進行中,乙方對本合約各項條款,以及其附件中各項規(guī)定有疑義時,應在執(zhí)行前向甲方提請解釋,如乙方對甲方解釋不為認同時,乙方應再以書面述明理由向甲方提出異議。

(二)甲方在乙方提出解釋或異議之請求時,應以書面答復。乙方對甲方答復異議之內容不能同意接受時,乙方得申請調解或提出申訴。

(三)前項之調解及申訴仍無法解決時,兩造得采訴訟方式辦理,雙方同以苗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四)與爭議無關或不受影響之部分應繼續(xù)履約。但經甲方同意者不在此限。

(五)乙方因爭議而暫停履約,其爭議處理結果被認定無理由者,不得就暫停履約之部分要求延長履約期限或免除合約責任。

十三、履約期限延期

履約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非可歸責于乙方而需展延履約期限者,乙方應于事故發(fā)生或消失后,盡速以書面向甲方申請展延履約期限:

(一)發(fā)生不可抗力之事故。

(二)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暫停履約。

(三)甲方應提供予乙方數(shù)據、器材、場所或應實行之審查或同意,配合措施,未依合約規(guī)定提供或實行。

(四)甲方應辦事項未及時辦妥。

(五)甲方之延誤而影響合約進度者。

(六)其它非可歸責于乙方之情形,經甲方認定者。

前款事故之發(fā)生,致合約全部或部分必須停止履約時,乙方應于停止履約原因消滅后立即恢復履約。其停止履約及恢復履約,乙方應盡速向甲方提出書面報告。

十四、工作人員保險

委托期間,乙方應提供所屬員工必要之保險,其費用及參保手續(xù)由乙方負責。

十五、著作權及智彗財產權

(一)計劃執(zhí)行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執(zhí)行情形對第三人發(fā)表;計劃完成后,乙方有保密義務,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任意使用。

(二)乙方依本合約所提出之各種報告,其資料、內容應保證不侵害第三人所擁有任何形式之智慧財產權。

(三)甲方若因乙方而涉及任何侵害第三人智慧財產權之侵權訴訟,乙方應自費為甲方提供辯護,并負擔甲方所需支付之賠償費用。

十六、罰則

(一)乙方辦理本案如有泄密、疏失、管理不善等情事,致甲方遭致?lián)p失,乙方應負全頁,并列為往后合作對象之拒絕往來戶。

十七、合約附件

本合約評選須知及乙方于服務建議書中所提出之均為合約一部份,具拘束乙方之效力,但服務建議書內容如有抵觸時以合約條文為準。

十八、合約生效規(guī)定

本合約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正本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十九、附則

(一)乙方辦理本案雇用人員,不得有歧視婦女、原住民或弱勢團體人士之情事。

(二)甲乙雙方應于工作期間隨時聯(lián)系,協(xié)調本工作有關事項,必要時得由任何一方召集有關人員舉行會報,共同商討工作原則,并檢討成果與進度。

(三)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合約轉讓第三人。

(四)乙方執(zhí)行委辦工作應遵守本合約各項規(guī)定并接受甲方之監(jiān)督,且不得直接或間接聘雇甲方人員參與。

(五)乙方履約人員有不適任之情形者,甲方得通知撤換,乙方不得拒絕。

(六)乙方履約人員如有異動,應覓得相當學歷人員經征得甲方同意后遞補。

(七)本合約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照相關法令辦理。

立約人甲方: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立約人乙方: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旅游服務合作合同協(xié)議書篇二

甲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過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同意,就雙方以旅游電子商務平臺為依托,開展旅游營銷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乙方提供下列旅游線路:

旅游線路名稱_________;

發(fā)團周期_________;

天數(shù)_________;

出發(fā)地_________;

價格(元)_________;

詳細說明資料_________。

二、據乙方提供的旅游線路(產品),通過甲方旅游電子商務平臺、預訂熱線開展旅游營銷;甲方組織的旅游客戶由乙方負責接待安排行程服務。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為乙方發(fā)布、更新即時的旅游線路(產品)信息;同時通過網上宣傳、營銷擴大乙方旅游線路(產品)的知名度,促進旅客招徠。

2.甲方把握的旅游市場動態(tài)和旅客反饋的信息隨時提供給乙方,雙方共同制訂適應旅游市場、有競爭力的旅游新產品;同時甲方以龐大的旅游聯(lián)盟體,通過旅游資源整合、互補、共享等聯(lián)盟合作使乙方獲得利潤化。

3.甲方承銷乙方旅游線路(產品)。甲方收到客戶訂單后,以電話、傳真方式通知乙方,乙方應即時做出回復是否成交,乙方同意成交,應做好接待安排旅_程服務工作;甲方應做到旅游客戶信息的準確性,旅客行程如有變動應及時通知乙方取消接待。

4.乙方由于旅游淡旺季及節(jié)假日等原因,使乙方所提供的旅游線路內容及價格發(fā)生變動,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以新的旅游線路內容及價格進行發(fā)布營銷。

5.乙方應確保旅客行程的服務質量,不得變相加價或降低服務標準等損害旅客的行為,否則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四、利潤分成

乙方同意按每一單旅游銷售額_________%提成給甲方,或者按每人_________元作為傭金返回給甲方。

五、結算

雙方每發(fā)生一筆業(yè)務,乙方發(fā)送業(yè)務清單傳真一份給甲方存底,每月結算一次,由雙方財務人員按相關結算憑證對上月的業(yè)務進行結算。

六、其它條款_________。

七、本協(xié)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

八、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九、有效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旅游服務合作合同協(xié)議書篇三

合同編號:

_x集團旅游生態(tài)

開發(fā)項目顧問咨詢合同

甲方(委托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法定代表人: _x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乙方(受托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真誠合作的原則,就甲方_x集團旅游生態(tài)開發(fā)項目(以下稱本項目),委托乙方提供本項目整體定位及發(fā)展戰(zhàn)略;啟動策略及物業(yè)發(fā)展建議;規(guī)劃、設計跟蹤服務等顧問咨詢服務事宜達成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項目概況

1.1 項目名稱:_x集團旅游生態(tài)開發(fā)項目

1.2 項目規(guī)模:4600畝

1.3 規(guī)劃指標:1500畝的建設用地,其中包括1000畝住宅用地及500畝的旅游用地

1.4 項目履行地址: 廣東高要市白土鎮(zhèn)195鄉(xiāng)道廣新農業(yè)生態(tài)園(暫定名稱)

第二條:工作內容

2.1合同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__年 月 日止。

2.2甲方委托乙方執(zhí)行《_x集團旅游生態(tài)開發(fā)項目》的市場調查研究及項目策劃工作。工作內容包括:項目研究、市場調研、項目整體規(guī)劃與建議、財務分析等。主要工作內容見本合同附件一。

第三條:雙方聲明和保證

3.1 甲方向乙方保證:簽署本合同時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內:

3.1.1 甲方系在中國正式成立和登記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規(guī)定、在其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規(guī)定的經營范圍內行事的法律能力;

3.1.2 甲方有簽署和執(zhí)行本合同一切條款的權利和權力;

3.2乙方向甲方保證:簽署本合同時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內:

3.2.1 乙方系在中國正式成立和登記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規(guī)定、在其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規(guī)定的經營范圍內行事的法律能力;

3.2.2 乙方有簽署和執(zhí)行本合同一切條款的權利和權力。

3.3禁止招募條款:在履行本合同期間以及在合同期滿或提前終止后一年內,在沒有得到另一方明確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不得招募或雇用根據本合同由另一方委派為此項目提供服務的現(xiàn)任或前任(在離職后不超過一年)員工。

第四條:甲方權利與義務

4.1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要求匯報工作,并有權要求乙方對所提交的報告內容陳述理由,乙方應當按照甲方要求的時間、形式予以安排。

4.2 甲方若需召開相關會議并要求乙方參加,提前兩天通知乙方會議時間及議程。

4.3 在本合同簽訂后,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甲方持有的完成本項目顧問咨詢工作所必需的項目相關資料。

4.4 甲方應指定專人 負責協(xié)調各有關方面的工作,并根據乙方要求提供相應的工作協(xié)助。

4.5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時間及金額向乙方支付顧問咨詢費。

4.6為了保證服務質量、監(jiān)控項目服務進度、確保公司品控機制的有效落實,乙方將根據不同服務階段,提供下列文件的模版,例如:《市調服務確認回執(zhí)》、《報告接收回執(zhí)》、《項目鑒定書》等。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待乙方完成相應階段服務并提交相關文件后,甲方應于7日內予以驗收,并在上述相關書面文件上進行簽字并加蓋公章。(提供附件)

第五條:乙方權利與義務

5.1 確定本項目之乙方項目經理,負責與甲方就顧問咨詢工作事宜進行溝通、聯(lián)系與推動,組織專業(yè)人員形成顧問專案團隊,制定詳細的顧問咨詢工作執(zhí)行計劃并安排實施。

5.2 乙方提交的顧問咨詢報告應具有科學性、合理性、準確性及適用性。

5.3 乙方自實際收到甲方支付的首期顧問咨詢費三日內,除不可抗力,即組織顧問專案團隊到甲方辦公地或項目所在地開展現(xiàn)場工作。

5.4 乙方應適時向甲方通報工作進展情況,如甲方有要求,乙方應當安排在另日內匯報工作進展。

5.5在合同期內,乙方須按甲方要求派員(或特別指定)參加甲方召開的與本項目相關的會議,原則上乙方項目負責人必須參加。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安排需給與合理解釋,否則視為違約。

5.6 如甲方對乙方所提交的各期報告文件存在疑問,乙方應該按照甲方要求進行清晰全面的解答,并視需要提供替代方案。

5.7乙方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交顧問專案團隊成員簡歷及資質證書(附件三),并向甲方保證該團隊成員具有為本項目提供相關服務的能力。

5.8乙方每階段的工作成果以打印文本一式陸份的形式提交給甲方;在甲方付清全合同項下全部顧問咨詢費后,乙方向甲方提交以光盤為載體的所有工作成果的電子文本一份,以及加蓋公章的紙質文本一式兩份。

5.9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參觀相關項目,若甲方提出需求的項目因實際情況無法安排考察,則由雙方另行協(xié)商安排其他項目進行參觀,涉及相關費用由甲方負責承擔,乙方負責行程安排及相關介紹。

第六條:提交成果及工作時間

6.1第一階段乙方向甲方提交《_x集團旅游生態(tài)開發(fā)項目整體定位及發(fā)展戰(zhàn)略》報告,自本合同簽訂且乙方實際收到甲方該階段首期顧問咨詢費三日后起計40個日歷天內完成。

6.2第二階段乙方提供規(guī)劃跟蹤服務。由甲方發(fā)出書面通知為準,負責召開甲方、規(guī)劃設計單位、乙方的三方溝通會議,乙方從專業(yè)角度提出調整建議與意見,并出具書面意見書。本服務周期為通知發(fā)出之日起2-4個月,乙方在此期間為甲方提供共計8-10次三方(甲方、設計單位、乙方)溝通會議。

6.3第三階段乙方向甲方提交《_x集團旅游生態(tài)開發(fā)項目啟動策略及物業(yè)發(fā)展建議》報告,自甲方下達該階段書面任務書三日后起計20個日歷天內完成(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6.4 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工作延誤的,則乙方工作時間相應順延;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作延誤的,甲方有權

向乙方追討違約責任。

第七條:顧問咨詢費及支付方式

7.1 顧問咨詢費共計:人民幣玖拾伍萬元整(小寫:¥950,000元)。

7.1.1首期款:自本合同簽訂后五日內,甲方即支付乙方50%首付款計人民幣肆拾柒萬伍仟元整(小寫:¥475000元),作為乙方啟動項目服務的費用(包含項目團隊組建、市場調研方向內部討論、項目前期調研等服務),在乙方赴項目所在地進行首次溝通會之日起計五日內,甲方對該部分服務進行書面確認。

7.1.2第一筆進度款:乙方向甲方進行《_x集團旅游生態(tài)開發(fā)項目整體定位及發(fā)展戰(zhàn)略》提交報告終稿并通過甲方認可簽收后十五天內,甲方即支付乙方20%顧問咨詢費計人民幣壹拾玖萬元整(小寫:¥190000元)。

7.1.3第三筆進度款:如啟動《_x集團旅游生態(tài)開發(fā)項目啟動策略及物業(yè)發(fā)展建議》此階段工作,甲方需先支付10%顧問咨詢費計人民幣玖萬伍仟元整(小寫:¥95000元),作為乙方啟動該階段服務的費用。

7.1.4終期款:乙方完成合同6.2條,并向甲方進行《_x集團旅游生態(tài)開發(fā)項目啟動策略及物業(yè)發(fā)展建議》提交報告終稿并通過甲方認可簽收后十五天內,甲方即支付乙方20%顧問咨詢費計人民幣壹拾玖萬元整(小寫:¥190000元)。若因甲方或者規(guī)劃設計方原因導致本項目規(guī)劃設計方案未能在4個月完成,則甲方應于啟動本階段服務的任務書下達后的第4個月末之前支付此款。

7.2附加條款(非本合同正式條款):在乙方完成本階段全部工作內容后半年內,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規(guī)劃方案評審或項目發(fā)展會議,則由甲方出具參會邀請函(內附會議議題)并承擔乙方與會議有關人員交通、食宿費用,乙方在收到參會邀請函后可根據甲方實際需求安排相關項目經理級別人員參會并提供專業(yè)建議,

7.3 在履行顧問咨詢合同期間,乙方為甲方提供顧問咨詢服務所發(fā)生之食、宿、差旅費用,已包含在本費用中,不再另外計取(7.2條款除外)。

7.4甲方應按照本條第2、3、4、5款所規(guī)定的時間表,將每期應付的顧問咨詢費用匯至如下乙方銀行賬戶,并將有效付款憑證傳真至封面所載明的乙方傳真號碼:

公司全稱:深圳地產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銀行賬戶:

匯入地點:深圳市

開戶銀行:招商銀行深圳市金豐城支行

7.5 乙方在申請甲方支付的每一筆費用時,應提前5天向甲方開具等金額的正式發(fā)票,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支付。

第八條:知識產權

8.1 本合同項下乙方完成的、以任何載體所體現(xiàn)的工作報告、圖表的知識產權均屬于乙方,甲方在全額付

清本合同顧問咨詢費用后對本合同項下乙方提供的知識成果享有永久使用權。未經雙方協(xié)商同意或司法機關強制,雙方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以上文件及其復制文本。

8.2乙方應向甲方單獨進行工作匯報,任何工作匯報均謝絕以下第三方在場(與甲方確有本項目合同關系者除外):房地產銷售代理公司、房地產顧問公司、房地產策劃公司等其它同行業(yè)、同性質公司。

第九條:保密義務

9.1甲、乙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本合同有效期屆滿或終止之日起的5年內應嚴格保守對方商業(yè)秘密。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將保密信息對外發(fā)布或披露、提供給任何第三方。

9.2雙方對于在簽署和履行本協(xié)議過程中獲取的對方保密信息承擔保密責任。只可以在履行本協(xié)議項下義務所必需的范圍內予以使用。未經保密信息所有方的事前書面同意,不得披露給任何第三方,但披露予其各自具有保密責任的專業(yè)顧問除外。

甲方的保密信息包括其財務信息、經營運作信息、項目信息等信息;乙方的保密信息包括其財務信息、經營運作信息等,保密信息須為:

1) 一方專有、并不為公眾所知悉且通過公開的途徑所無法獲取的信息;

2) 一方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在提供時以口頭、圖像或以書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

密性。

9.3雙方承擔保密責任的期限截止至雙方終止合作之日起計滿5年。

第十條:違約責任

10.1甲方不得以任何與乙方服務無關的理由延遲或拒絕支付已完成工作階段的顧問咨詢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片區(qū)規(guī)劃方案的調整、政府未審批通過、土地出讓、項目整體轉讓等重大客觀條件變更。如甲方未能按合同規(guī)定時限支付顧問費,則乙方有權暫時中止后續(xù)的任何服務,自甲方向乙方支付顧問費之日起乙方重新啟動后續(xù)服務,乙方提供服務的時間相應順延且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如甲方延遲支付顧問費超過十五個工作日,則乙方有權單方中止服務并要求甲方支付已完成工作階段的顧問費及相應違約金;如甲方延遲支付顧問費超過二十一個工作日,則乙方可視情況單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已完成工作階段的顧問費及相應違約金,本條款中所列明的違約金計算方式為:以延遲部分顧問咨詢費金額為基數(shù),按每日萬分之四的標準計算。

10.2乙方應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及時提交相關工作成果,若乙方延遲提交工作成果超過十五個工作日,需向甲方支付相應違約金;若乙方延遲二十一個工作日仍未能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則甲方可視情況單方解除本合同或要求乙方繼續(xù)履行合同并向甲方支付相應違約金。本條款中所列明的違約金計算方式為:以遲延階段顧問咨詢費金額為基數(shù),按延遲時間每日以萬分之四計收,從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顧問咨詢費余款中扣除。

旅游服務合作合同協(xié)議書篇四

甲方:__________ (旅游者或單位)

住所或單位地址: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 (組團旅行社)

地址: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甲、乙雙方甲方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本次旅游的有關事項經平等協(xié)商,自愿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旅游內容

旅游線路為:__________ ;旅游團出發(fā)時間為:_____ 年 _____月_____日,結束時間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計_____天_____夜。

前款所列旅游線路、行程安排詳見《旅游行程表》?!堵糜涡谐瘫怼方浖?、乙雙方簽字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服務標準

本旅游團服務質量執(zhí)行__________標準(或由甲、乙雙方約定)。

第三條旅游費用

本旅游團旅游費用總額共計_____元人民幣。簽訂本合同之日,甲方應預付_____元人民幣,余款應于出發(fā)前_____日付全。

第四條項目費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包含以下項目:

1.代辦證件的手續(xù)費:乙方代甲方辦理所需旅行證件的手續(xù)費。

2.交通客票費: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鐵路、長途客運公司、水運等公共交通部門購買交通客票的費用。

3.餐飲住宿費:《旅游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餐飲、住宿費用。

4.游覽費:《旅游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游覽費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覽地交通費、非旅游者另行付費的旅游項目第一道門票費。

5.接送費:旅游期間從機場、港口、車站等至住宿旅館的接送費用。

6.旅游服務費:乙方提供各項旅游服務收取的費用(含導游服務費)。

7.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_____ 。

前款第2項的交通客票費,如遇政府調整票價,該費用的退、補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三條辦理。第3項的餐飲住宿費,如甲方要求提高標準,經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應補交所需差額。

第五條非項目費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不包含以下項目:

1.旅途中發(fā)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如交通工具上的個人餐飲費;個人傷病醫(yī)療費;行李-超重費;旅途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電報、飲料及酒類費;私人交通費;自由活動費用;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與報酬及在旅程中因個人行為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2.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險費:航空人身意外保險費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險的費用。

3.雙方約定的由甲方自行選擇的由其另行付費的游覽項目費用。

4.其他非第四條所列項目的費用。

第六條出發(fā)時間地點

甲方應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時_____分于_____(地點)準時集合出發(fā)。甲方未準時到約定地點集合出發(fā),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團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條的約定要求賠償。

第七條 甲方退團

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動開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須承擔乙方已經為辦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費用,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10%。

2.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20%。

3.在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30%。

4.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50%。

5.在旅游開始日或開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參團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100%。

第八條乙方取消

除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動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

2.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20%。

3.在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30%。

4.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50%。

5.在旅游開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0%。

第九條合同轉讓

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具有參加本次旅游條件的第三人,但應當在約定的出發(fā)日前_____日通知乙方。如有費用增加,由甲方負擔。

第十條甲方義務

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甲方所提供的證件及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

2.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旅游團旅游,并有義務在簽訂本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4.甲方在旅游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游完成本次旅游行程。

5.甲方應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第十一條乙方義務

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應當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說明。

2.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購買保險,并在接受甲方報名時提示甲方自愿購買旅游期間的個人保險。

3.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游所需的手續(xù),應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項證件,如有遺失或毀損,應立即主動補辦,并承擔補辦手續(xù)費,因此導致甲方的直接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導游服務;無全陪的旅游團體,乙方應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體接洽辦法和應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發(fā)生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事故時,乙方應做出必要的協(xié)助和處理。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6.乙方應當按照《旅游行程表》安排甲方購物,不得強制甲方購物,不得擅自增加購物次數(shù)。當甲方發(fā)現(xiàn)所購物品系假冒偽劣商品,如購物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購物為行程內安排的,乙方應當協(xié)助甲方退還或索賠;如購物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7.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在旅游期間搭乘飛機、輪船、火車、長途汽車、地鐵、索道、纜車等公共交通運輸工具時受到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乙方應協(xié)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務的經營者索賠。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乙方在旅游質量總是發(fā)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a)對旅游質量和安全狀況已給予充分說明、提醒、勸誡、警告或事先說明;

(b)所發(fā)生的違約問題是非故意、非過失或無法預見知已采取了預防性措施的;

(c)質量問題的發(fā)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甲方自身的過錯;

(d)質量問題發(fā)生后,乙方及時采取了善后處理措施。

2.乙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應當退還甲方直接損失或承擔增加的旅游費用,并支付直接損失額或增加的旅游費用額一倍的違約金。甲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不得要求退還旅游費用。因此增加的旅游費用,由甲方承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因乙方原因,導致旅游開始后行程延誤的,乙方應當征得甲方書面同意,繼續(xù)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終止旅游的,乙方應當安排甲方返回并還未完成的旅程費用,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甲方因延誤旅游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由乙方承擔。

4.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并支付旅游費用一倍的違約金。

5.甲方在旅程中未經乙方同意自行離團不歸的,視為單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游費用。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擴大損失

甲、乙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甲、乙一方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第十四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zhàn)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fā)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 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xié)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fā)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 (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 。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a)提交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b)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zhí)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或(身份證號碼): 負責人(簽字):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旅游服務合作合同協(xié)議書篇五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以下委托服務事項達成一致。為保證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旅行社管理條例》規(guī)定,簽訂以下協(xié)議:

一、委托內容與標準

二、特別注意事項約定

1、 乙方應在甲方委托服務范圍內為甲方提供服務,委托服務事項之外甲方 所發(fā)生的問題,乙方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2、 為避免甲方的人身財產損失,乙方推薦甲方自愿購買人身意外保險。?

3、 乙方鄭重提醒甲方應安排好自己的活動項目,包括但不限于謹慎購物, 謹慎參加賽車、騎馬、攀巖、滑翔、探險、漂流、潛水、游泳、滑雪、滑冰、滑 板、跳傘、熱氣球、蹦極、沖浪等高風險活動,妥善保管好個人物品,若由此造 成的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乙方不負責賠償。

三、其他約定:

1、 2、 3、

四、違約責任

1、因乙方的過錯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2、乙方在處理甲方委托服務事務時,因不可歸責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損失的, 可以向甲方要求賠償損失。

3、乙方可以委托第三人處理委托事務。但若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 可以向乙方要求賠償損失。

五、爭議的解決方式

履行本合同如發(fā)生爭議,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雙方可向朝陽法院提起 訴訟。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從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同 等效力,確認以本協(xié)議為準,之前協(xié)議作廢。傳真件擁有法律效力。

甲方(委托方)簽字(蓋章):乙方(旅行社)蓋章:

住所:?住所:

電話:?電話:

簽訂時間:

旅游服務合作合同協(xié)議書篇六

甲方(委托人):

甲方代表聯(lián)系手機號:

甲方傳真號碼:

乙方(受委托旅行社):

業(yè)務經營許可證號: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聯(lián)系傳真、電話和聯(lián)系手機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基礎上,協(xié)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辦理下列事項達成本協(xié)議:

第一條 委托事項的范圍

甲方委托乙方辦理機場(碼頭)的接送,代訂機(船)票,代訂酒店住宿,代訂景區(qū)(景點)門票,代租汽車,代辦入境、出境、過境臨時居住和旅游簽證,代辦國內旅游委托,提供導游服務等。

第二條 委托事項、費用及支付方式

1、委托事項

(1)代訂機票:

①去程航班:自 ,至 ,經停 ;

乘機時間: ;航空公司: ,航班號:

機票價格: 元/張,共 張,合計金額: 元。

②返程航班:自 ,至 ,經停 ;

乘機時間: ;航空公司: ,航班號:

機票價格: 元/張,共 張,合計金額: 元。

是否改簽、轉簽、退票: 是 否

(2)代訂酒店:

所在地: ,酒店名稱: ,星級標準: ,房間數(shù)量: 間(雙人房;大床房;叁人房;海景房;非海景房;其他:

入住時間: ____年____月____日,退房時間: ____年____月____日,共 晚;

房費: 元/間,合計金額: 元

酒店對提前退房的特別規(guī)定:

(3)代訂車輛:

車輛租用起始時間: ____年____月____日 時,還車時間 ____年____月____日 時,車型 ,等級 , 數(shù)量:

租車費用: 合計金額: 元

(4)代訂景區(qū)(景點)門票

景區(qū)(點)名稱: 門票價格: 元/張;

訂票數(shù)量:

合計金額:

(5)代訂娛樂場所門票:

娛樂場所名稱: 門票價格: 元/張;

訂票數(shù)量:

合計金額:

娛樂場所對門票的特別規(guī)定:

(6)其他委托事項:

2、費用及支付方式

(1)以上委托事項費用: 元,乙方服務費: 元,

合計收費總額: 元(大寫:

(2)以上費用在簽訂本合同時一次性付清,合同生效;或另行約定:

第三條 雙方義務

1、甲方義務:

(1)甲方應當確保所提供的證件、資料及聯(lián)系電話真實有效,否則造成損失由甲方承擔;

(2)甲方應按約定向乙方支付委托項目費用及服務費;

(3)甲方應當及時受領乙方辦理委托事項的結果;

(4)因不可歸責于乙方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務不能完成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約定的服務費用;

(5)甲方應特別注意旅途目的地的法律法規(guī)及風俗禁忌,慎重選擇滑翔、漂流、潛水、游泳、跳傘、熱氣球、蹦極等高風險性的旅游項目。

2、乙方義務

(1)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辦理委托事項。乙方辦理委托事項后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書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傳真、短信、聊天記錄等。

(2)乙方應親自處理甲方的委托事務;如乙方不能完成委托事務的,甲方 (同意或不同意)轉委托。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責任

(1)合同生效后,甲方取消機票或者酒店用房的,機票已開出的按航空公司規(guī)定計算損失;酒店按房價的 %計算損失(酒店有特別規(guī)定的,按規(guī)定辦理),并應按合同總價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服務費不退。

(2)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改變機票、酒店或租車等委托項目的,承擔損失費,服務費用不退。

(3)乙方在扣除上述損失費及違約金后,應當在甲方退訂通知到達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退還剩余委托費用。

(4)甲方未按約定的時間提供證件及資料,或者提供的證件及資料不真實,造成乙方不能完成委托服務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服務費不退。

(5)甲方其他違約責任:

2、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合同約定為甲方提供代訂機票、代訂酒店或代訂車輛等單項服務的,退還甲方已支付的委托費用、服務費,并應按合同總價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變降低機票艙位等級、住宿酒店、車輛標準以及委托事項標準的,應當按委托費用總額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退還降低標準的差額。

(3)乙方應當在取消受托業(yè)務通知到達日起7日內,向甲方退還全額委托費用,支付違約金。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將委托服務轉委托的,應向甲方支付委托費用總額 %的違約金。

(5)乙方其他違約責任:

第五條 特別說明

1、代訂機票上所示的時間如與航空公司最終通知搭乘飛機時間不一致的,以航空公司最終通知時間為準。

2、根據行業(yè)慣例,酒店的入住時間是當天中午12時整至第二天中午12時整。酒店對訂房、退房有特別規(guī)定的,乙方應當事先告知甲方,否則應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3、委托代訂機(船、火車)票有特別的改簽、轉簽、退票等規(guī)定,乙方應提前告知,否則應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4、甲方與航空公司、酒店、景區(qū)等經營者因航班延誤、住宿或退房、車輛道路交通事故等發(fā)生糾紛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3、甲方在接受委托項目期間遭受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的,由甲方自行解決,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六條 爭議解決

1、在本合同履行中發(fā)生爭議時,雙方可協(xié)商解決,或向乙方所在地的旅游投訴處理機構投訴。

2、不愿協(xié)商或者協(xié)商不能達成一致,以及旅游投訴處理機構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合同終止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完成委托事項并以書面通知甲方時止。

第八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方或甲方代表人簽字,并付清委托費、服務費乙方簽字蓋章方可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委托人)簽字:

乙方(受托旅行社)蓋章:

身份證件號碼: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簽字:

簽字時間: 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字時間: 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游服務合作合同協(xié)議書篇七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旅游事業(yè)管理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經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執(zhí)行。

第一條旅游的時間安排

由甲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為乙方提供旅游服務。

第二條旅游的地點及每個旅游景點的時間安排

甲方為乙方提供的旅游景點為_________。分別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每天的時間安排為上午_________時至_________時,下午_________時至_________時。

第三條旅游的生活安排:

甲方為乙方提供食宿,每天伙食在_________元至_________元標準內。

第四條導游服務

甲方為乙方提供導游服務,服務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旅游的費用

本次旅游的費用總計_________元(包括食宿在內)。在旅游出發(fā)前_________日交清。

第六條旅游的交通工具

甲方為乙方提供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等交通工具都由甲方聯(lián)系,提供,并保證乙方的旅游安全。

第七條甲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金

1.甲方應按本合同的規(guī)定按時為乙方安排本次旅游。

2.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減少或增加旅游景點和縮短旅游時間。如甲方違反約定,應向乙方賠償_________%的違約金或者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約定繼續(xù)提供旅游服務,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自行旅游,支出的合理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增加游覽景點的,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3.甲方應按本合同規(guī)定為乙方提供優(yōu)質的服務。在旅游期間,甲方應派醫(yī)務人員,保安人員等隨行,以保證本次旅游的順利進行。

4.甲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否則按約定賠償乙方損失額_________元。

5.由于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受到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的,甲方負賠償責任。如因第三人的過錯造成損失的,甲方在賠償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第八條乙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金

1.乙方應按時交納旅游費用,如違反規(guī)定在旅游出發(fā)前____天內還不交清的,甲方有權不與乙方簽訂合同,取消乙方的旅游事項

2.乙方應遵守甲方安排在本次旅游當中的安全事項及其他合理要求,不得擅自單獨行動,否則后果自負。

第九條本合同在執(zhí)行前或執(zhí)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xié)商同意后,另訂附則附于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由甲、乙方各執(zhí)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旅游服務合作合同協(xié)議書篇八

合同編號:

甲方: (旅游者或單位)

住所或單位地址:

電話:

乙方: (組團旅行社)

地址:

電話:

甲、乙雙方甲方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本次旅游的有關事項經平等協(xié)商,自愿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旅游內容

旅游線路為: ;旅游團出發(fā)時間為: 年 月 日,結束時間為年月日,共計 天 夜。

前款所列旅游線路、行程安排詳見《旅游行程表》。《旅游行程表》經甲、乙雙方簽字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服務標準

本旅游團服務質量執(zhí)行國家旅游局頒布實施的《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標準(或由甲、乙雙方約定)。

第三條旅游費用

本旅游團旅游費用總額共計 元人民幣。簽訂本合同之日,甲方應預付 元人民幣,余款應于出發(fā)前 日付訖。

第四條項目費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包含以下項目:

1.代辦證件的手續(xù)費:乙方代甲方辦理所需旅行證件的手續(xù)費。

2.交通客票費: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鐵路、長途客運公司、水運等公共交通部門購買交通客票的費用。

3.餐飲住宿費:《旅游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餐飲、住宿費用。

4.游覽費:《旅游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游覽費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覽地交通費、非旅游者另行付費的旅游項目第一道門票費。

5.接送費:旅游期間從機場、港口、車站等至住宿旅館的接送費用。

6.旅游服務費:乙方提供各項旅游服務收取的費用(含導游服務費)。

7.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 。

前款第2項的交通客票費,如遇政府調整票價,該費用的退、補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三條辦理。第3項的餐飲住宿費,如甲方要求提高標準,經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應補交所需差額。

第五條非項目費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不包含以下項目:

1.旅途中發(fā)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如交通工具上的個人餐飲費;個人傷病醫(yī)療費;行李超重費;旅途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電報、飲料及酒類費;私人交通費;自由活動費用;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與報酬及在旅程中因個人行為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2.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險費:航空人身意外保險費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險的費用。

3.雙方約定的由甲方自行選擇的由其另行付費的游覽項目費用。

4.其他非第四條所列項目的費用。

第六條出發(fā)時間地點

甲方應于年月日時分于(地點)準時集合出發(fā)。甲方未準時到約定地點集合出發(fā),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團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條的約定要求賠償。

第七條 甲方退團

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動開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須承擔乙方已經為辦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費用,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10%。

2.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20%。

3.在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30%。

4.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50%。

5.在旅游開始日或開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參團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100%。

第八條乙方取消

除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動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

2.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20%。

3.在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30%。

4.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50%。

5.在旅游開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0%。

第九條合同轉讓

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具有參加本次旅游條件的第三人,但應當在約定的出發(fā)日前日通知乙方。如有費用增加,由甲方負擔。

第十條甲方義務

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甲方所提供的證件及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

2.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旅游團旅游,并有義務在簽訂本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4.甲方在旅游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游完成本次旅游行程。

5.甲方應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第十一條乙方義務

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應當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說明。

2.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購買保險,并在接受甲方報名時提示甲方自愿購買旅游期間的個人保險。

3.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游所需的手續(xù),應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項證件,如有遺失或毀損,應立即主動補辦,并承擔補辦手續(xù)費,因此導致甲方的直接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導游服務;無全陪的旅游團體,乙方應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體接洽辦法和應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發(fā)生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事故時,乙方應做出必要的協(xié)助和處理。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6.乙方應當按照《旅游行程表》安排甲方購物,不得強制甲方購物,不得擅自增加購物次數(shù)。當甲方發(fā)現(xiàn)所購物品系假冒偽劣商品,如購物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購物為行程內安排的,乙方應當協(xié)助甲方退還或索賠;如購物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7.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在旅游期間搭乘飛機、輪船、火車、長途汽車、地鐵、索道、纜車等公共交通運輸工具時受到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乙方應協(xié)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務的經營者索賠。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乙方在旅游質量總是發(fā)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a)對旅游質量和安全狀況已給予充分說明、提醒、勸誡、警告或事先說明;

(b)所發(fā)生的違約問題是非故意、非過失或無法預見知已采取了預防性措施的;

(c)質量問題的發(fā)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甲方自身的過錯;

(d)質量問題發(fā)生后,乙方及時采取了善后處理措施。

2.乙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應當退還甲方直接損失或承擔增加的旅游費用,并支付直接損失額或增加的旅游費用額一倍的違約金。甲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不得要求退還旅游費用。因此增加的旅游費用,由甲方承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因乙方原因,導致旅游開始后行程延誤的,乙方應當征得甲方書面同意,繼續(xù)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終止旅游的,乙方應當安排甲方返回并還未完成的旅程費用,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甲方因延誤旅游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由乙方承擔。

4.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并支付旅游費用一倍的違約金。

5.甲方在旅程中未經乙方同意自行離團不歸的,視為單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游費用。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擴大損失

甲、乙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甲、乙一方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第十四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zhàn)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fā)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xié)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fā)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 。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a)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b)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雙方各執(zhí)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或(身份證號碼): 負責人(簽字):

電話: 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旅游服務合作合同協(xié)議書篇九

合同編號:_________

旅游者(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經營者(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維護旅游者和旅游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保障旅游活動的順利進行,根據《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重慶市旅游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本著平等協(xié)商的原則,甲、乙雙方就本次自駕游有關事項,簽定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甲方參加乙方組織的自駕車團隊,乙方已事先向甲方詳細介紹相關情況,包括行程安排、吃、住、全程導游服務等內容。

第二條?本旅游團團號_________________。旅游期間、線路、景區(qū)(點)等見《旅_____程表》(附件2)。

第三條?費用

成人_____元/人,人數(shù)____,兒童_____元/人,兒童____人,總計_____元。本協(xié)議簽訂之后,甲方應一次性付清團款。

甲方自駕_____使用過程中產生的費用和甲方個人性質消費(如傷病醫(yī)療、人身意外_____、自由活動交通飲食等),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應本次自駕游;在參加某些驚險游樂項目時能夠量力而行。

在整個自駕_____程中,甲方對其隨行未成年人承擔監(jiān)護責任,乙方對此不承擔監(jiān)護責任。

第五條?甲方駕駛員及駕駛技術符合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guī)定。并確保其_____符合自駕游的要求。甲方_____因故障需急救時,乙方應及時協(xié)助甲方處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_____

1、甲方自愿辦理_______________。_____費______元/人。

2、為降低風險,切實保障旅游者利益。經甲方同意,乙方為甲方辦理旅游人身意外傷害_____。并明確甲方為被_____人,乙方為投保人、受益人,_____費由乙方承擔。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離出發(fā)日不足3日退團,應支付全部團費20%的違約金;行程開始后退團或離團,所有費用不予退還;乙方取消出團,應當提前3天通知甲方,否則應支付團費20%的違約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由于自身過錯造成自己或他人損失或行程不能繼續(xù)的,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

3、因乙方原因,行程未按原計劃執(zhí)行,或服務低于協(xié)議約定標準,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本協(xié)議沒有特別約定的,依照《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標準》(國家旅游局1997年第38號令)執(zhí)行。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旅游過程中發(fā)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不能由此影響行程進行。若協(xié)商不成,甲方可向旅游質量管理部門投訴,也可選擇:

1、向重慶市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附:1、重慶市旅游質量監(jiān)督管理所特別提示;

2、旅_____程表(略)。

甲方:(簽字)乙方:(蓋章)

身份證號碼:負責人:

電話或傳真:電話或傳真:

通訊地址:通訊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

重慶市旅游質量監(jiān)督管理所特別提示

一、旅游者參加自駕車旅游應選擇具有旅_____政管理部門統(tǒng)一頒發(fā)的《旅行社業(yè)務經營許可證》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fā)的營業(yè)執(zhí)照、并且明碼標價的旅游經營企業(yè)?!堵眯猩鐦I(yè)務經營許可證》、營業(yè)執(zhí)照上的住所或營業(yè)地址與實際營業(yè)場所應當相符。

二、旅游者參加旅游前應與旅游經營者訂立書面自駕車旅游合同,自駕車旅游合同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旅游者在交納費用后應要求旅游經營者出具由重慶市稅務部門印制的發(fā)票。

三、旅游者與旅游經營者訂立合同或者填寫各種報名材料時,內容要真實、準確,并使用有效身份證件。

四、旅游者應妥善保管好隨身攜帶的財物,以免損壞或遺失。

五、自駕車旅游合同訂立后,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六、旅游經營者應當在旅游者報名時,真實提供為旅游者選定線路的行程安排,其包含有:路況、景區(qū)(點)、住宿、餐飲、民族地區(qū)的風俗習慣、宗教信仰等情況,并應事先給旅游者以明確的說明和忠告,并作為合同附件。

七、旅游者在出游前,有權知道旅游經營者是否已辦理了符合旅_____政管理部門規(guī)定的旅行社責任_____;同時也可自行選擇投保旅游意外傷害險。旅游中發(fā)生意外事故的,按_____條款處理。

八、參加自駕車團隊的旅游者,自帶_____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guī)定,若因違反此法而引起的責任概由自行負責。

九、旅游者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或與旅游經營者發(fā)生爭議時,可以與旅游經營者協(xié)商解決,或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jiān)督管理部門申請調解,或申訴_____或向人民法院起訴。?旅游投訴部門:重慶市旅游質量監(jiān)督管理所

旅游投訴電話:

地址:

郵編:

旅游服務合作合同協(xié)議書篇十

組團社: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職務:

業(yè)務經營許可證號:

經營地址:

經辦人: 職務:

聯(lián)系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地接社: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職務:

業(yè)務經營許可證號:

經營地址:

經辦人: 職務:

聯(lián)系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組團社將其組織的旅游者交由地接社接待,地接社按照雙方確認的標準和要求,為組團社組織的旅游者提供接待服務。組團社與地接社雙方經平等協(xié)商,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 合同構成

下列內容作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接待計劃書》;

2.雙方業(yè)務往來確認;

3.雙方就未盡事宜達成的補充協(xié)議;

4.財務確認及結算單據;

5.其他約定: 。

第二條 合同當事人

組團社和地接社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guī)設立的旅行社或者分社,依法取得旅行社業(yè)務資質,且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資質有效存續(xù)。

雙方均應于簽訂合同前向對方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業(yè)務經營許可證(分社備案登記證明)、旅行社責任保險單、安全管理制度、突發(fā)事件處理預案等文書復印件并加蓋印章。如上述信息發(fā)生變更,變更一方應于變更之日起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并提供更新后的材料。

第三條 《接待計劃書》訂立

組團社可以通過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通訊方式與地接社洽談接待相關事宜,在此過程中雙方最終達成一致的事項,應形成《接待計劃書》,并由雙方簽字蓋章確認。

《接待計劃書》應明確以下內容:

1.旅游者人數(shù)及名單;

2.接待費用;其中地接導游費用為 ;

3.抵離時間、航班、車次;

4.交通、住宿、餐飲服務安排及標準;

5.游覽行程安排、游覽內容及時間;

6.自由活動次數(shù)及時間;

7.對導游的要求;

8.其他: 。

第四條 《接待計劃書》變更

《接待計劃書》一經確認,單方不得擅自變更。

出團前如遇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確需變更的,經協(xié)商一致,就變更后的內容由雙方簽字蓋章確認。緊急情況下,雙方可通過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通訊方式進行協(xié)商,但應在緊急情況消失之日起日內由雙方簽字蓋章確認。

除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外,出團后《接待計劃書》不得變更。

第五條 接待服務要求

地接社接待服務應符合:

1.《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以下簡稱《旅游法》)、《旅行社條例》、《導游人員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

2.雙方約定的接待服務標準;

3.相關的國家標準和行業(yè)標準。

第六條 接待費用結算

結算方式及期限: 。

地接社應配合組團社關于接待費用結算的要求及時填寫結算單,并加蓋地接社財務專用章,送達組團社財務部門。組團社應在收到地接社結算單據后日內核對,并按約定按時足額支付接待費用。

第七條 合同義務

(一)組團社義務

1.組團社應按約定的時限、數(shù)額支付接待費用;

2.組團社應真實、明確說明接待要求和標準,將與旅游者達成的合同、單團《旅游行程單》的副本提供給地接社;

3.組團社應對地接社完成接待服務予以必要協(xié)助。

(二)地接社義務

1.地接社應嚴格按照雙方約定安排旅游行程、旅游景點、服務項目等,不得因與組團社團款等糾紛擅自中止旅游服務;

2.未經組團社書面同意,地接社不得以任何方式將組團社組織的旅游者與其他旅游者合并接待,或者轉交任何第三方接待;

3.地接社應選擇合格且具有相應接待能力的供應商;

4.地接社應積極配合組團社做好接待服務質量測評工作,按約定通報團隊動態(tài)和反饋接待服務質量信息,服務質量測評方式及達標標準雙方約定為: ;

5.要求導游引導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勸阻旅游者違法和違反社會公德的行為。

(三)雙方共同義務

1.雙方約定的接待費用不應低于接待和服務成本;

2.雙方的約定應遵守《旅游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guī),不應損害旅游者的合法權益;

3.一方違約后,對方應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

4.雙方均應保守經營活動中獲取的商業(yè)秘密;

5.旅游行程中旅游者主張解除合同的,旅行社應當協(xié)助旅游者返回出發(fā)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點。

第八條 風險防范

1.組團社和地接社均應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足額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

2.組團社應提示其組織的旅游者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3.地接社為組團社組織的旅游者安排的車輛及司機必須具備合法有效資質,地接社選擇的客運經營者應已購買承運人責任保險,且保險金額不低于 萬元;

4.組團社和地接社均應保證旅游者的安全,對于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及財產安全的事項,應做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害發(fā)生和擴大;

5.地接社接待過程中,旅游者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地接社應采取救助措施并先行墊付必要費用,及時向組團社反饋信息,收集和保存相關證據,組團社和地接社在責任劃分明確后

日內根據各自承擔的責任進行結算,屬于第三方責任的,地接社應協(xié)助旅游者索賠。

第九條 旅游糾紛處理

1.旅游者在地接社接待過程中提出投訴的,地接社應盡力在當?shù)丶皶r解決,并將處理情況書面通知組團社,未能在當?shù)亟鉀Q的,應及時書面通知組團社。地接社應積極配合組團社處理旅游者投訴、仲裁、訴訟等服務質量糾紛,及時提供所需證據材料。

2.組團社和地接社應根據調查情況,劃分各自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并于責任劃分明確后日內進行結算。因組團社原因導致行程延誤、更改、取消等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組團社承擔,因地接社接待服務質量問題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地接社承擔。

3.因地接社接待服務質量問題所產生的經濟賠償,組團社依照或者參照如下標準做出賠償后,地接社應在組團社提出追索請求并提供相關證明后日內對組團社予以全額賠償:

(1)依照組團社和旅游者約定的賠償標準;

(2)參照國家旅游局制定的《旅行社服務質量賠償標準》;

(3)依照法院、仲裁機構裁決所確定的數(shù)額標準。

第十條 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等不可歸責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根據影響程度,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遲延履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等不可歸責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的,不能免除責任。

2.一方因不可抗力等不可歸責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雙方應采取合理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因一方未履行相關義務造成對方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3.因不可抗力等不可歸責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導致行程延滯,組團社和地接社應及時與旅游者協(xié)商、調整行程,所增加的費用,同意旅游者不承擔的部分由組團社和地接社協(xié)商承擔。

4.因不可抗力等不可歸責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危及旅游者人身、財產安全,組團社和地接社應采取相應的安全救助措施,所支出的費用,同意旅游者不承擔的部分由組團社和地接社協(xié)商承擔。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組團社未按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接待費用,應以未支付團款為基數(shù),按日 %向地接社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實際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2.組團社因如下情形造成地接社經濟損失的,應按實際損失向地接社承擔違約責任:

(1)接待要求、標準等信息說明不明確或者錯誤;

(2)未對地接社完成接待服務予以必要協(xié)助。

3.地接社未經組團社書面同意,將組團社組織的旅游者與其他旅游者合并接待,或者轉交任何第三方接待,地接社應向組團社支付當團接待費用%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實際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4.地接社未按合同約定選擇合格且具有相應接待能力的供應商,地接社應向組團社支付當團接待費用%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實際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5.因地接社違法違規(guī)行為導致組團社受到行政處罰的,地接社應向組團社支付當團接待費用 %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實際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6.地接社未能在當?shù)亟鉀Q旅游者提出的投訴,又未及時書面通知組團社的,地接社應就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7.組團社和地接社雙方或者任何一方未積極采取補救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在各自責任范圍內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8.組團社和地接社任何一方泄露在經營活動中獲取的商業(yè)秘密,違約一方應向另一方支付當團接待費用%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實際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十二條 合同解除

1.組團社超出約定付款期限 日以上未支付接待費用的,地接社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組團社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2.地接社接待服務質量未達到本合同第七條第(二)款第4項約定的達標標準次(含本數(shù))以上的,組團社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地接社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 因地接社原因引發(fā)旅游者有責投訴、仲裁或者民事訴訟

次(含本數(shù))以上,組團社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地接社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4.因地接社違約給組團社或者旅游者造成經濟損失,地接社拒不改正或者拒絕賠償次(含本數(shù))以上,組團社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地接社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5.雙方約定合同解除的其他情形: 。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

組團社和地接社因單團接待業(yè)務引發(fā)的爭議,可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選擇一種):

1.提交仲裁,雙方約定仲裁委員會為 (標明仲裁委員會所屬地區(qū)和名稱);

2.提起民事訴訟,雙方約定訴訟管轄地為 (限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

第十四條 合同效力與期限

1. 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 。一方可于合同有效期屆滿前 日向另一方書面提出續(xù)簽合同。

3.本合同終止或者解除時,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已確認的接待計劃應當繼續(xù)履行。

組團社簽章: 地接社簽章: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旅游服務合作合同協(xié)議書篇十一

組團社: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職務:

業(yè)務經營許可證號:

經營地址:

經辦人: 職務:

聯(lián)系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地接社: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職務:

業(yè)務經營許可證號:

經營地址:

經辦人: 職務:

聯(lián)系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組團社將其組織的旅游者交由地接社接待,地接社按照雙方確認的標準和要求,為組團社組織的旅游者提供接待服務。組團社與地接社雙方經平等協(xié)商,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 合同構成

下列內容作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接待計劃書》;

2.雙方業(yè)務往來確認;

3.雙方就未盡事宜達成的補充協(xié)議;

4.財務確認及結算單據;

5.其他約定: 。

第二條 合同當事人

組團社和地接社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guī)設立的旅行社或者分社,依法取得旅行社業(yè)務資質,且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資質有效存續(xù)。

雙方均應于簽訂合同前向對方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業(yè)務經營許可證(分社備案登記證明)、旅行社責任保險單、安全管理制度、突發(fā)事件處理預案等文書復印件并加蓋印章。如上述信息發(fā)生變更,變更一方應于變更之日起 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并提供更新后的材料。

第三條 《接待計劃書》訂立

組團社可以通過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通訊方式與地接社洽談接待相關事宜,在此過程中雙方最終達成一致的事項,應形成《接待計劃書》,并由雙方簽字蓋章確認。

《接待計劃書》應明確以下內容:

1.旅游者人數(shù)及名單;

2.接待費用;其中地接導游費用為 ;

3.抵離時間、航班、車次;

4.交通、住宿、餐飲服務安排及標準;

5.游覽行程安排、游覽內容及時間;

6.自由活動次數(shù)及時間;

7.對導游的要求;

8.其他: 。

第四條 《接待計劃書》變更

《接待計劃書》一經確認,單方不得擅自變更。

出團前如遇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確需變更的,經協(xié)商一致,就變更后的內容由雙方簽字蓋章確認。緊急情況下,雙方可通過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通訊方式進行協(xié)商,但應在緊急情況消失之日起 日內由雙方簽字蓋章確認。

除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外,出團后《接待計劃書》不得變更。

第五條 接待服務要求

地接社接待服務應符合:

1.《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以下簡稱《旅游法》)、《旅行社條例》、《導游人員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

2.雙方約定的接待服務標準;

3.相關的國家標準和行業(yè)標準。

第六條 接待費用結算

結算方式及期限: 。

地接社應配合組團社關于接待費用結算的要求及時填寫結算單,并加蓋地接社財務專用章,送達組團社財務部門。組團社應在收到地接社結算單據后 日內核對,并按約定按時足額支付接待費用。

第七條 合同義務

(一)組團社義務

1.組團社應按約定的時限、數(shù)額支付接待費用;

2.組團社應真實、明確說明接待要求和標準,將與旅游者達成的合同、單團《旅游行程單》的副本提供給地接社;

3.組團社應對地接社完成接待服務予以必要協(xié)助。

(二)地接社義務

1.地接社應嚴格按照雙方約定安排旅游行程、旅游景點、服務項目等,不得因與組團社團款等糾紛擅自中止旅游服務;

2.未經組團社書面同意,地接社不得以任何方式將組團社組織的旅游者與其他旅游者合并接待,或者轉交任何第三方接待;

3.地接社應選擇合格且具有相應接待能力的供應商;

4.地接社應積極配合組團社做好接待服務質量測評工作,按約定通報團隊動態(tài)和反饋接待服務質量信息,服務質量測評方式及達標標準雙方約定為: ;

5.要求導游引導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勸阻旅游者違法和違反社會公德的行為。

(三)雙方共同義務

1.雙方約定的接待費用不應低于接待和服務成本;

2.雙方的約定應遵守《旅游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guī),不應損害旅游者的合法權益;

3.一方違約后,對方應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

4.雙方均應保守經營活動中獲取的商業(yè)秘密;

5.旅游行程中旅游者主張解除合同的,旅行社應當協(xié)助旅游者返回出發(fā)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點。

第八條 風險防范

1.組團社和地接社均應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足額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

2.組團社應提示其組織的旅游者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3.地接社為組團社組織的旅游者安排的車輛及司機必須具備合法有效資質,地接社選擇的客運經營者應已購買承運人責任保險,且保險金額不低于 萬元;

4. 組團社和地接社均應保證旅游者的安全,對于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及財產安全的事項,應做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害發(fā)生和擴大;

5.地接社接待過程中,旅游者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地接社應采取救助措施并先行墊付必要費用,及時向組團社反饋信息,收集和保存相關證據,組團社和地接社在責任劃分明確后

日內根據各自承擔的責任進行結算,屬于第三方責任的,地接社應協(xié)助旅游者索賠。

第九條 旅游糾紛處理

1.旅游者在地接社接待過程中提出投訴的,地接社應盡力在當?shù)丶皶r解決,并將處理情況書面通知組團社,未能在當?shù)亟鉀Q的,應及時書面通知組團社。地接社應積極配合組團社處理旅游者投訴、仲裁、訴訟等服務質量糾紛,及時提供所需證據材料。

2.組團社和地接社應根據調查情況,劃分各自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并于責任劃分明確后 日內進行結算。因組團社原因導致行程延誤、更改、取消等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組團社承擔,因地接社接待服務質量問題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地接社承擔。

3.因地接社接待服務質量問題所產生的經濟賠償,組團社依照或者參照如下標準做出賠償后,地接社應在組團社提出追索請求并提供相關證明后 日內對組團社予以全額賠償:

(1)依照組團社和旅游者約定的賠償標準;

(2)參照國家旅游局制定的《旅行社服務質量賠償標準》;

(3)依照法院、仲裁機構裁決所確定的數(shù)額標準。

第十條 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等不可歸責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根據影響程度,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遲延履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等不可歸責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的,不能免除責任。

2.一方因不可抗力等不可歸責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雙方應采取合理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因一方未履行相關義務造成對方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3.因不可抗力等不可歸責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導致行程延滯,組團社和地接社應及時與旅游者協(xié)商、調整行程,所增加的費用,同意旅游者不承擔的部分由組團社和地接社協(xié)商承擔。

4.因不可抗力等不可歸責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危及旅游者人身、財產安全,組團社和地接社應采取相應的安全救助措施,所支出的費用,同意旅游者不承擔的部分由組團社和地接社協(xié)商承擔。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組團社未按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接待費用,應以未支付團款為基數(shù),按日 %向地接社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實際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2.組團社因如下情形造成地接社經濟損失的,應按實際損失向地接社承擔違約責任:

(1)接待要求、標準等信息說明不明確或者錯誤;

(2)未對地接社完成接待服務予以必要協(xié)助。

3.地接社未經組團社書面同意,將組團社組織的旅游者與其他旅游者合并接待,或者轉交任何第三方接待,地接社應向組團社支付當團接待費用 %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實際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4.地接社未按合同約定選擇合格且具有相應接待能力的供應商,地接社應向組團社支付當團接待費用 %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實際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5.因地接社違法違規(guī)行為導致組團社受到行政處罰的,地接社應向組團社支付當團接待費用 %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實際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6.地接社未能在當?shù)亟鉀Q旅游者提出的投訴,又未及時書面通知組團社的,地接社應就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7.組團社和地接社雙方或者任何一方未積極采取補救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在各自責任范圍內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8.組團社和地接社任何一方泄露在經營活動中獲取的商業(yè)秘密,違約一方應向另一方支付當團接待費用 %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實際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十二條 合同解除

1.組團社超出約定付款期限 日以上未支付接待費用的,地接社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組團社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2.地接社接待服務質量未達到本合同第七條第(二)款第4項約定的達標標準 次(含本數(shù))以上的,組團社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地接社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 因地接社原因引發(fā)旅游者有責投訴、仲裁或者民事訴訟

次(含本數(shù))以上,組團社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地接社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4.因地接社違約給組團社或者旅游者造成經濟損失,地接社拒不改正或者拒絕賠償 次(含本數(shù))以上,組團社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地接社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5.雙方約定合同解除的其他情形: 。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

組團社和地接社因單團接待業(yè)務引發(fā)的爭議,可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選擇一種):

1.提交仲裁,雙方約定仲裁委員會為 (標明仲裁委員會所屬地區(qū)和名稱);

2.提起民事訴訟,雙方約定訴訟管轄地為 (限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

第十四條 合同效力與期限

1. 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 。一方可于合同有效期屆滿前 日向另一方書面提出續(xù)簽合同。

3.本合同終止或者解除時,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已確認的接待計劃應當繼續(xù)履行。

組團社簽章: 地接社簽章: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旅游服務合作合同協(xié)議書篇十二

甲方(旅游者):______________

乙方(組團旅行社):__________

第一條 旅游內容及安排

(一)出發(fā)日期__________________,具體集合時間__________________,集合地點__________________。(二)結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解散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三)旅游線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次行程游覽景點共________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次行程艙位安排:特等艙__________人。一等艙__________人。二等艙__________人,其中上鋪__________人,下鋪__________人。三等艙,其中上鋪_________人,下鋪__________。其它艙位__________人,其中上鋪__________人,下鋪__________人。

第二條 個人投保的旅游保險

(一)旅游者__________(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委托旅行社辦理個人投保的旅游保險。

(二)保險產品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保險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保險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旅游費用與支付

(一)旅游費用(旅游費用以人民幣為計算單位)

1.代收費:游船票__________元;景區(qū)門票__________元;

保險費__________元;其__________它__________元。

2.綜合服務費(按代收費總額的__________ 收取)__________元。

3.旅游費用總額(代收費+綜合服務費)__________元。

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

4.旅游費用總額不含用餐、索道、纜車及游船上的其他費用。

(二)費用的支付

1.旅游費用支付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2.旅游費用支付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成團人數(shù)與不成團安排

(一)旅行社最低成團人數(shù):__________;組團低于此人數(shù)不能成團時,旅行社應當在出發(fā)前__________日及時通知旅游者。

(二)如不能成團,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決:

1.__________(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組團社延期出團。

2.__________(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旅行社出團。

第五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亦可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消費者協(xié)會等申請調解解決。協(xié)商或者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重慶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一)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

(二)如合同選填項空間不夠,可附紙張貼于空白處,在連接處需雙方蓋章。

(三)未盡事宜,經旅游者和組團社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列入補充條款。

旅游者簽字(蓋章):_________組團旅行社簽字(蓋章):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約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游服務合作合同協(xié)議書篇十三

甲方:

乙方:

丙方:

為保證丙方在乙方專業(yè)技能培訓實習工作的順利進行,甲、乙、丙三方簽訂協(xié)議如下:

一、乙方同意接受甲方20xx級旅游服務與管理專業(yè)全班 名學生專業(yè)技能培訓實習,時間15個月,自20xx年4月5日起至20xx年7月4日止(含寒暑假);專業(yè)技能培訓實習形式為“一幫一”帶班進行,幫助甲方做好考勤、安全等日常管理工作;免費提供食宿,并發(fā)給生活津貼(20xx年4月—20xx年10月每人每月發(fā)給丙方生活津貼人民幣400元,20xx年11月—20xx年4月每人每月發(fā)給丙方生活津貼人民幣500元,20xx年5月—20xx年7月每人每月發(fā)給丙方生活津貼人民幣600元,從學生領津貼的第一個月起每人每月留發(fā)100元至滿1000元止作為協(xié)議保證金,協(xié)議期滿一次性全額發(fā)給,違者全額取消);專業(yè)技能培訓實習結束時,有優(yōu)先進行雙向選擇聘用丙方頂崗就業(yè)的權利。

二、甲方應安排班主任經常到乙方了解丙方專業(yè)技能培訓實習情況,協(xié)助乙方做好丙方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三、丙方在乙方進行專業(yè)技能培訓實習期間,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甲方雙方的規(guī)章制度,保證踐行《學生實習期間安全責任承諾書》(附后),擅自離開乙方經動員不回者按自動退學論處;應努力學習,不斷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和專業(yè)素質水平,自覺完成乙方交給的專業(yè)技能培訓實習任務,自覺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專業(yè)技能培訓實習結束時,經雙向選擇落聘時,應自行聯(lián)系頂崗就業(yè)單位。

四、本協(xié)議甲、乙及丙方代表班主任各執(zhí)一份,應共同遵照執(zhí)行。

五、本協(xié)議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

旅游服務合作合同協(xié)議書篇十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礎上,就農家院旅游服務的有關事宜,經協(xié)商達成協(xié)議如下:

旅游方基本情況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電話健康狀況

價格每人每天農家院服務費用 元,含正餐2頓,早餐1頓。( 以下兒童免費),總計價款 元。大寫 元。

旅游服務內容旅游項目時間活動內容價格

爭議解決方式甲乙雙方發(fā)生爭議時,可向有關部門或消費者協(xié)會申請調解。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時,可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雙方任何一方違反約定,由過錯方向另一方支付合同總額 的違約金。

甲方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地址: 乙方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一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如實提供相關的證件以及住宿、餐飲、交通服務等相關價格標準。

2、人身財產不受侵害,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受尊重的權利。

3、自主購物,公平交易,自主選擇自費項目的權利。

4、甲方有拒絕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權利,對乙方服務進行監(jiān)督的權利。有對乙方侵害其合法權益的行為向有關部門投訴、舉報的權利。

5、維護國家利益、自尊、自重、自愛,舉止文明,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6、自覺遵守合同約定、履行合同義務。

7、旅游住宿期間愛護公共、個人財產、損害東西要按價賠償。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享有核實甲方人員證件的權利.

2、享有向甲方收取定金以及約定的旅游住宿等相關費用的權利。

3、享有按照雙方約定的服務項目提供服務的權利。

4、為甲方提供旅游景點、果木采摘等旅游項目,不得做虛假、誤導性的書面或口頭宣傳。

5、為甲方提供的餐飲、住宿要衛(wèi)生、整潔,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

6、旅游住宿過程中安排合同約定的自費項目,應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強行安排甲方購物。

三、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自身過錯,旅游住宿期間內的行為引起的人身、財產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2、甲方因違反有關國家或地方法律法規(guī)而被懲罰、拘留或追究其他法律責任的,由甲方自行承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乙方違約責任

1、甲方在旅游住宿期間,由于乙方因未盡妥善保管義務而造成財務損失的,應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在旅游住宿期間,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人身傷害的,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旅游服務合作合同協(xié)議書篇十五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旅游事業(yè)管理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經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執(zhí)行。

第一條旅游的時間安排

由甲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為乙方提供旅游服務。

第二條旅游的地點及每個旅游景點的時間安排

甲方為乙方提供的旅游景點為_________。分別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每天的時間安排為上午_________時至_________時,下午_________時至_________時。

第三條旅游的生活安排:

甲方為乙方提供食宿,每天伙食在_________元至_________元標準內。

第四條導游服務

甲方為乙方提供導游服務,服務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旅游的費用

本次旅游的費用總計_________元(包括食宿在內)。在旅游出發(fā)前_________日交清。

第六條旅游的交通工具

甲方為乙方提供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等交通工具都由甲方聯(lián)系,提供,并保證乙方的旅游安全。

第七條甲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金

1.甲方應按本合同的規(guī)定按時為乙方安排本次旅游。

2.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減少或增加旅游景點和縮短旅游時間。如甲方違反約定,應向乙方賠償_________%的違約金或者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約定繼續(xù)提供旅游服務,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自行旅游,支出的合理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增加游覽景點的,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3.甲方應按本合同規(guī)定為乙方提供優(yōu)質的服務。在旅游期間,甲方應派醫(yī)務人員,保安人員等隨行,以保證本次旅游的順利進行。

4.甲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否則按約定賠償乙方損失額_________元。

5.由于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受到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的,甲方負賠償責任。如因第三人的過錯造成損失的,甲方在賠償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第八條乙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金

1.乙方應按時交納旅游費用,如違反規(guī)定在旅游出發(fā)前____天內還不交清的,甲方有權不與乙方簽訂合同,取消乙方的旅游事項

2.乙方應遵守甲方安排在本次旅游當中的安全事項及其他合理要求,不得擅自單獨行動,否則后果自負。

第九條本合同在執(zhí)行前或執(zhí)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xié)商同意后,另訂附則附于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由甲、乙方各執(zhí)____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游服務合作合同協(xié)議書篇十六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旅游者(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經營者(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維護旅游者和旅游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保障旅游活動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重慶市旅游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本著平等協(xié)商的原則,甲、乙雙方就本次自駕游有關事項,簽定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甲方參加乙方組織的自駕車團隊,乙方已事先向甲方詳細介紹相關情況,包括行程安排、吃、住、全程導游服務等內容。

第二條本旅游團團號_________________。旅游期間、線路、景區(qū)(點)等見《旅游行程表》(附件2)。

第三條費用

成人________元/人,人數(shù)______,兒童_______元/人,兒童____人,總計________元。本協(xié)議簽訂之后,甲方應一次性付清團款

甲方自駕車輛使用過程中產生的費用和甲方個人性質消費(如傷病醫(yī)療、人身意外保險、自由活動交通飲食等),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應本次自駕游;在參加某些驚險游樂項目時能夠量力而行。

在整個自駕游行程中,甲方對其隨行未成年人承擔監(jiān)護責任,乙方對此不承擔監(jiān)護責任。

第五條甲方駕駛員及駕駛技術符合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guī)定。并確保其車輛符合自駕游的要求。甲方車輛因故障需急救時,乙方應及時協(xié)助甲方處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保險

1.甲方自愿辦理__________保險。保險費______元/人。

2.為降低風險,切實保障旅游者利益。經甲方同意,乙方為甲方辦理旅游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并明確甲方為被保險人,乙方為投保人、受益人,保險費由乙方承擔。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離出發(fā)日不足3日退團,應支付全部團費20%的違約金;行程開始后退團或離團,所有費用不予退還;乙方取消出團,應當提前3天通知甲方,否則應支付團費20%的違約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由于自身過錯造成自己或他人損失或行程不能繼續(xù)的,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

3.因乙方原因,行程未按原計劃執(zhí)行,或服務低于協(xié)議約定標準,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本協(xié)議沒有特別約定的,依照《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標準》(國家旅游局1997年第38號令)執(zhí)行。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旅游過程中發(fā)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不能由此影響行程進行。若協(xié)商不成,甲方可向旅游質量管理部門投訴,也可選擇:

1.向重慶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附件

1.重慶市旅游質量監(jiān)督管理所特別提示;

2.旅游行程表(略)。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或傳真: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或傳真: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本文地址:http://gzsthw.cn/zuowen/15078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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