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出口貿易合同完整版 進出口貿易合同有口頭合同和書面合同模板(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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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出口貿易合同完整版 進出口貿易合同有口頭合同和書面合同模板(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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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那么合同應該怎么制定才合適呢?這里我整理了一些優(yōu)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吧。

進出口貿易合同完整版 進出口貿易合同有口頭合同和書面合同篇一

日 期:

中國化工進出口總公司(以下簡稱賣方)和株式會社(以下簡稱買方)雙方經(jīng)過友好協(xié)商,同意按照以下兩部分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 一 部 分

一、商品品名:勝利原油

二、數(shù) 量:噸

(換算原油重量按 gb1884-80方法進行)

三、規(guī) 格: 指 標 項 目 試 驗 方 法

① 密度:克/立方厘米 p20°c最高0.920 gb1884-80

② 含硫:重% 最高0.9 gb 387-64

③ 含水:重% 最高1.0 gb 260-77

四、價 格:本合同各交貨期的具體價格原則上與86xoil25j號合同,同一交貨期有效的價格一致。

五、交 貨 期:一九八六年第1季度 噸

第2季度 噸

第3季度 噸

第4季度 噸

上述各季度的裝船月份由買方選定,但應在各季度前月15日以前通知賣方。

六、裝船口岸:中國青島港。

七、目的口岸:日本國港口。

八、付款條件:買方應于貨物裝船前十天,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條①款雙方商定的裝船數(shù)量及期限,通過雙方同意的銀行開出以中國化工進出口公司山東省分公司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證。該信用證憑受益人出具的以開證行為付款人的匯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條所規(guī)定的各項單據(jù),自提單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單日在內), 由開證行將貨款電匯中國銀行。 信用證金額應按雙方商定的交貨數(shù)量增開5%.信用證上須證明租船提單可以接受。

九、單 據(jù):①賣方在貨物啟運后,應向議付銀行提供下列單據(jù)作為議付貨款的依據(jù):

a)發(fā)票四份;

b)清潔裝船提單正本二份;

c)由商品檢驗局出具的質量檢驗證書,重量鑒定證書及產地證明書各一份。

②賣方須將上述單據(jù)中的清潔裝船提單副本二份,隨船帶交目的港買方指定的收貨人。其余單據(jù)副本二份航寄買方。

十、附注:①本合同第一部分各條款尚未規(guī)定的事項,應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第二部分的各條款以及由雙方隨時協(xié)商后決定的條款履行。

②本合同的執(zhí)行由商事株式會社開立信用證。

③本合同項下的數(shù)量雙方應努力執(zhí)行,但如買方或賣方在接貨或供貨方面有困難時,雙方對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擔責任。

④本合同第一部分以中日兩國文字書就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持一份為證。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賣方:中國化工進出口總公司 買 方:

地址:北京西郊二里溝 地 址:

進出口貿易合同完整版 進出口貿易合同有口頭合同和書面合同篇二

合同編號: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地址: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地址: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

根據(jù)平等互利原則,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與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友好協(xié)商特約簽定本合同。

一、雙方承諾:由乙方提供不作價設備______美元(港幣)給甲方用于加工生產______之用,(詳見設備清單)。產權歸乙方所有。使用期限為______年,在監(jiān)管期限內,不得擅自在境內銷售、串換、轉讓、抵押或者移作他用。到期后如不續(xù)簽,則由甲方協(xié)助乙方申報海關核準后處理。乙方以免費方式提供設備,不需甲方辦理付匯進口,也不需用加工費或差價償還設備款。

二、甲方向乙方購買原料、輔料

原料輔料編碼單位數(shù)量單價金額品名單位數(shù)量單價金額

三、甲方供乙方制成品的數(shù)量及金額

原料輔料編碼單位數(shù)量單價金額品名單位數(shù)量單價金額

四、乙方供料于____________________起運抵_______________

甲方制成品于_________________日前運往______________

五、運輸方式及運費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保險費負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包裝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仲裁:因執(zhí)行本合同所發(fā)生的爭議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果協(xié)商不能解決,應提交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根據(jù)該會仲裁程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為最終裁決,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十、本合同一式八分,由簽字雙方各執(zhí)一分,其余六分報送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

日期:________

進出口貿易合同完整版 進出口貿易合同有口頭合同和書面合同篇三

賣 方:____

合同號碼:____

買 方:____

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由賣方出售,買方購進下列貨物:

包裝及嘜頭

包裝:小捆70-120千克及

賣方有權在3%以上述價格內包括給買方傭金%/或大捆500-1000千克內多裝或少裝

按f.o.b.計算

由賣方按發(fā)票金額110%投保

買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jù)在中國的中國銀行見單即付。

該信用證必須在_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為裝船后十五天在中國到期。

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fā)票、裝箱單/重量單: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1、載運船只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并允許轉船。

2、賣方于貨物裝船后,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shù)量、船名、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貨到目的口岸后,買方如發(fā)現(xiàn)貨物品質及/或數(shù)量/重量與合同規(guī)定不符,除屬于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可以憑雙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賣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內提出,數(shù)量/重量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賣方應于收到異議后30天內答復買方。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賣方不能在本合同規(guī)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以電報通知買方。如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以掛號函向買方提供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或有關機構出具的事故的證明文件。

凡因執(zhí)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fā)生的一切爭執(zhí),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xié)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xié)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jù)被告國家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guī)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賣方:__(蓋章) 買方:____(蓋章)

代表人:__(簽字) 代表人:___(簽字)

__年__月__日訂立

進出口貿易合同完整版 進出口貿易合同有口頭合同和書面合同篇四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本進出口代理合同由上述各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市訂立。

鑒于:

1、甲方?jīng)Q定獨家發(fā)起,采取社會募集的方式設立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并將股份公司的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乙方為經(jīng)甲方批準設立的股份公司籌委會。在股份公司籌建期間,由乙方代表股份公司辦理與股份公司設立、股票發(fā)行與上市有關的一切事宜。

3、甲方有權在核定的經(jīng)營范圍內代理其集團成員的進出口業(yè)務。

4、股份公司成立后,將成為集團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在進出口方面的業(yè)務將由甲方代理。

5、甲、乙雙方同意,自股份公司依法設立之日,本合同所規(guī)定的乙方所享有及承擔的一切權利和義務,均自動轉由股份公司享有和承擔,本合同的乙方即為股份公司。

甲、乙雙方根據(jù)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本著“平等、自愿、互利有償”的原則,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1、甲方確認,甲方經(jīng)主管部門批準,具備代理乙方進出口業(yè)務的權利。

2、甲方同意在其進出口權限許可范圍內,代理乙方辦理生產經(jīng)營中所需之進出口{業(yè)務,以便乙方進口維持其生產所必需的物品,并根據(jù)具體情況安排出口。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協(xié)助股份公司辦理進出口批文。負責對外談判,代表股份公司對外簽約。負責對i外執(zhí)行合同,包括對外開證、結算、結匯、對外索賠等,并隨時向股份公司通報情況。負責提供外方及國內有關部門的資料、單據(jù)以便股份公司及時做財務處理。

2、股份公司的權利、義務:

負責進出口項目的全部技術問題,包括設備、原材料的選型、驗收。負責簽署技l術附件。協(xié)助甲方對外進行談判,在價格、運輸、保險、索賠等方面提出參考意見。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及時進行收付款、驗收等工作。負責進出口貨物的境內運輸、保險等事宜。除按照進出口合同規(guī)定,及時進行收付款外,還需及時支付報關、商檢代理費等費用。

本著對內優(yōu)惠的原則,在外經(jīng)貿部規(guī)定標準的基礎上,下調百分之_________至百分之_________。

除代理費優(yōu)惠外,甲方將利用自身在銀行的信譽,為股份公司提供資信擔保,減少股份公司抵押款的數(shù)額,減少利息支出,加快資金周轉。

本合同規(guī)定之進出口代理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開始計算,至乙方獲得獨立之進出口權之日即告終止。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需負責辦理一切有關乙方進出口所必需的報關、清關手續(xù)癡及文件,并盡量協(xié)助乙方取得有關的進出口批文。

1、違反本合同約定,或無故終止合同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guī)定,承擔違約責任。

2、在合同有效期內,若無不可抗拒因素發(fā)生,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終止合同,終止合同方視為違約。

3、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略)

任何一方對因進出口代理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yè)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xiàn)行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或經(jīng)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終止本合同,應提前三十天正式書面并電話通知對方,雙方應在結清所有費用及承擔相應責任后本合同才能終止。

2、合同終止后,合同雙方仍應承擔原合同內所規(guī)定之雙方應履行而尚未執(zhí)行完畢的義務與責任。

本合同可根據(jù)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fā)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發(fā)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fā)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xié)商的方式予以解決。

如果雙方通過友好協(xié)商不能解決爭議,則可通過提起訴訟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zhí)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xù)。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__(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__(簽字)

日期:_________

日期:________

進出口貿易合同完整版 進出口貿易合同有口頭合同和書面合同篇五

合同號碼:

日期:

中國化工進出口總公司(以下簡稱賣方)和株式會社(以下簡稱買方)雙方經(jīng)過友好協(xié)商,同意按照以下兩部分條款簽訂本合同:

一、商品品名:勝利原油

二、數(shù)量:噸

(換算原油重量按gb1884―80方法進行)

三,規(guī)格:指標項目試驗方法

①密度:克/立方厘米p20°c最高0.920 gb1884―80

②含硫:重%最高0.9 gb 387―64

③含水:重%最高1.0 gb 260―77

四、價格:本合同各交貨期的具體價格原則上與86xoil25j號合同,同一交貨期有效的價格一致。

五、交貨期:一九八六年第1季度噸

第2季度噸

第3季度噸

第4季度噸

上述各季度的裝船月份由買方選定,但應在各季度前月15日以前通知賣方。

六、裝船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

八、付款條件:買方應于貨物裝船前十天,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條①款雙方商定的裝船數(shù)量及期限,通過雙方同意的銀行開出以中國化工進出口公司山東省分公司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證。該信用證憑受益人出具的以開證行為付款人的匯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條所規(guī)定的各項單據(jù),自提單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單日在內),由開證行將貨款電匯中國銀行。信用證金額應按雙方商定的交貨數(shù)量增開5%。信用證上須證明租船提單可以接受。

九,單據(jù):①賣方在貨物啟運后,應向議付銀行提供下列單據(jù)作為議付貨款的依據(jù):

(a)發(fā)票四份;

(b)清潔裝船提單正本二份;

(c)由商品檢驗局出具的質量檢驗證書,重量鑒定證書及產地證明書各一份。

②賣方須將上述單據(jù)中的清潔裝船提單副本二份,隨船帶交目的港買方指定的收貨人。其余單據(jù)副本二份航寄買方。

十、附注:①本合同第一部分各條款尚未規(guī)定的事項,應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第二部分的各條款以及由雙方隨時協(xié)商后決定的條款履行。

②本合同的執(zhí)行由商事株式會社開立信用證。

③本合同項下的數(shù)量雙方應努力執(zhí)行,但如買方或賣方在接貨或供貨方面有困難時,雙方對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擔責任。

④本合同第一部分以中日兩國文字書就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持一份為證。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賣方:買方:

地址:地址:

電報掛號:電報掛號:

電傳:電傳:

一、總則:本部分條款與第一部分條款在本合同中是不可分割的兩部分。

二、交貨條件:①貨物所有權及風險的轉移,以裝港岸上輸油臂與油輪集輸油管連接點作為分界線,貨物通過該連接點時,由賣方轉移到買方,賣方交貨責任即告終止。

②買方所派油輪,禁止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沿海水域排放油類或油性混合物。油輪進港后,應根據(jù)港口當局的規(guī)定把壓艙污水排放在處理池內,費用由買方負擔。

③買方所派油輪在裝貨港,應遵守當?shù)匦姓斁炙?guī)定的有關油輪作業(yè)安全規(guī)則。

④買方所派油輪載重噸不得超過六萬噸,滿載最大吃水不得超過12?5米。油輪長度不得大于230米。如買方所派油輪不符合上述規(guī)定時,必須事先征得賣方同意,否則由此所造成的港口當局拒絕油輪靠棧橋,或發(fā)生空艙及與此有關的損失均由買方負擔。

⑤由于賣方的原因,如在裝貨港需要移泊或用油駁裝貨時,其費用由賣方負擔。但由于買方的原因,如需要移泊或用油駁裝貨時,其費用由買方負擔,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為了確保油輪的安全,裝船移泊費用由買方自理。

⑥每批裝船數(shù)量允許增減5%,由買方選擇。

三、裝船通知:

①買方應在裝船月15天前電告賣方派船計劃,包括船名,預抵裝港日期,裝運數(shù)量。賣方接到買方派船計劃后,應在五天內電復買方接受或可以接受的預抵裝港日期和裝運數(shù)量。買賣雙方對油輪預抵裝港日期或裝運數(shù)量的意見不一致時,雙方協(xié)商安排一個都可以接受的日期,裝運數(shù)量,或者安排另外一些油輪來接貨。雙方商妥的油輪預抵裝港的日期叫做“確認日期”。

②買方應按雙方商妥的“確認日期”派油輪抵達裝港。賣方應及時裝貨。如買賣雙方因特殊原因要求更改“確認日期”或裝運數(shù)量時,對方根據(jù)儲罐,泊位和供貨或接貨的可能以及油輪安排的可能,應在兩天內電復可以接受或不可接受。如油輪在“確認日期”以前或以后抵達裝港,賣方應做出最大努力盡快裝貨。

③買方在本條①款通知派船計劃時,已列明預抵裝港日期及裝運數(shù)量,但注明船名待定時,買方應最遲在確認日期十天前將船名電告賣方。

④雙方商妥“確認日期”的油輪,允許買方按同一“確認日期”,同一裝運數(shù)量和裝貨港口可以接受的船型另派油輪代替。但買方最遲應在“確認日期”前五天將代替油輪的船名等有關情況通知賣方。

⑤買方在油輪抵達裝港前五天電告賣方(包括裝港賣方分公司)及裝港中國外輪代理公司預報船名,船籍,預抵裝港日期,裝運數(shù)量,買方應指示船長在油輪抵達裝港前48小時和24小時及6小時向賣方(包括裝港賣方分公司)及裝港中國外輪代理公司報告預抵裝港的時間。

⑥裝船完畢后,賣方應在24小時內以電報通知買方:合同號,品名,密度(注明換算溫度),含硫量%,含水量%,船名,收貨人,裝運數(shù)量,發(fā)票單價,總值,提單日,離泊時間。

四、裝貨定額:

①油輪抵達裝港后,具備裝貨條件時,船長通過裝港外輪代理公司應在辦公時間內以書面或vhf電話向裝港賣方或外輪代理公司提出備裝通知書并同時確認。裝船作業(yè)開始時間按以下規(guī)定計算。按“確認日期”抵裝港的油輪,以確認備裝通知書六小時后開始起算。但如在確認備裝通知書后不到六小時裝油時,以開裝時間起算。在“確認日期”前一天辦公完畢時間(從5月1日至9月30日:18:00,從10月1日至4月30日:17:00時)前抵裝港的油輪,在辦完入港手續(xù)后,如有條件提前裝油者,以開裝時間起算,沒有條件裝油者,則以確認日上午八時起算。在“確認日期”前一天從辦公完畢時間至24:00時抵裝港的油輪,在辦完入港手續(xù)后,如有條件提前裝油者,以開裝時間起算,如沒有條件者,則以確認日下午二時起算。在“確認日期”以后抵裝港的油輪,以開裝時間起算。

②自起算裝船作業(yè)時間開始,賣方應在36小時內將整船貨物裝完,除大風雷雨天氣及港務當局另有規(guī)定外,應日夜連續(xù)裝貨。

③由于下列情況耗費的時間,均不計算在裝貨作業(yè)時間以內:

(一)由于大風,雷雨等惡劣天氣而不能進行作業(yè)的時間。

(二)港務當局由于安全原因不準靠棧橋而在港內停留的時間及港務當局禁止裝船的時間。

(三)排放壓艙污水至驗艙完畢的時間。

④以拆卸輸油管線完畢時間作為裝貨作業(yè)的完畢時間。

⑤因碼頭裝貨設備故障而發(fā)生的滯期費按本部分第五條第①項所規(guī)定的運費率的50%計算。

五,滯期費:

①賣方若未能按本部分第四條②款所規(guī)定的裝貨定額時間裝貨完畢,則賣方應向買方交付滯期費,滯期費應以雙方確認的裝船數(shù)量作為它的船型,每日滯期費應以worldscale所規(guī)定的基數(shù)(以提單日期為準)乘相應的afra運費率計算。

②油輪在裝貨港口的動態(tài),以裝港外輪代理公司編制的并經(jīng)船長簽字確認的裝貨時間事實記錄為準,賣方應在裝貨后三十天內向買方提供裝貨時間事實記錄一份。

③買方向賣方提出的滯期費,經(jīng)賣方審核屬實后,應以美元現(xiàn)匯支付。

④如果買方向賣方提出滯期索賠,須在船抵目的港后60天內提出。

六,商品檢驗:

①重量的鑒定由裝船口岸國家商檢局出具的重量鑒定證書為準。提單數(shù)量應根據(jù)重量鑒定證書填寫。重量鑒定證書及提單所列數(shù)量作為買賣雙方交貨數(shù)量的依據(jù)。

②品質的檢驗:由裝船口岸國家商檢局按syb20xx―59石油產品試樣法取樣,混合后分裝三份作為賣方所交貨物的標準樣品。上述三份樣品之中的一份將交給油輪船長。其余二份均交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進出口商品檢驗局,一份供化驗用,一份裝貨后保存六十天。國家商檢局經(jīng)化驗后所出具的品質證書作為賣方所交貨物的品質依據(jù)。

七、投保油污責任險:

①買方所派油輪應加入基于1969年《國際油污民事責任公約(clc)》第七條的金額保證(p & i club保險)以及tovalop協(xié)定。

②由買方所派油輪,當在裝港遇事故而發(fā)生油類和油類混合物的污染或有發(fā)生這類污染的可能性時,船東或船長應迅速采取清除措施,防止油污而造成的損失,或為避免油污損失進一步擴大所采取合理而有效的措施。但船東或船長不采取上述措施時,賣方在通知船東或船長之后,可以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進行清除工作和減輕油污可能造成的損失。賣方應隨時將所要采取的措施和后果告訴船東或船長,如時間允許,應在采取措施前,將擬采取的措施告訴船東或船長。賣方采取的上述措施可以認為是按船東或船長委托進行的。在這種場合,對于被委托者采取的措施,委托者有權按實際情況向對方提出異議或者通知其停止工作。委托人提出通知后,被委托者則應無權再繼續(xù)進行工作。

③賣方或船東船長采取的上述措施均不得與1969年《國際油污損害民事責任公約(clc)》及tovalop協(xié)定的規(guī)定相抵觸。

八、人力不可抗拒: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時交貨時,賣方可以延期交貨或部分延期交貨或取消合同,但賣方應向買方提交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開具的發(fā)生事故情由的證明文件。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時接貨時,買方可以延期接貨或部分延期交貨或取消合同,但買方應向賣方提交由日本國際商事仲裁協(xié)會簽發(fā)的證明文件。

九、罰款:如買方除本部分第八條規(guī)定以外未按合同規(guī)定執(zhí)行,以致本合同全部或一部分不能按期執(zhí)行,而使賣方遭受損失時,買方應承付罰金,罰金分別為合同總值或未能執(zhí)行部分總值的1%。如賣方除本部分第八條規(guī)定以外未能全部或一部分履約交貨而使買方遭受時損失,賣方應承付罰金,罰金分別為合同總值或未能履行部分總值的1%。

十、仲裁:因執(zhí)行合同所發(fā)生的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首先應由簽訂合同雙方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經(jīng)協(xié)商后尚不能解決,應提交仲裁,不向法院申訴。仲裁在被告所在國進行。在中國,在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jù)該委員會的仲裁程序規(guī)則進行仲裁。在日本,由日本國際商事仲裁協(xié)會根據(jù)該協(xié)會的仲裁程序規(guī)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簽訂合同雙方都應執(zhí)行。

十一、本合同第二部分以中,日兩國文字書就,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進出口貿易合同9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由甲方出售,乙方購進貨物:

第一條貨物名稱、規(guī)格、包裝:

第二條貨物數(shù)量:

第三條貨物單價:

第四條買賣貨物總值:

第五條貨物裝運期限:

第六條貨物裝運口岸:

第七條目的口岸:

第八條貨物保險:由甲方按發(fā)票金額%投保。

第九條付款條件:乙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甲方為受益的人,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jù)在中國的中國銀行見單即付。

該信用證必須在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為裝船后天在中國到期。

第十條單據(jù):甲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fā)票,裝箱單/重量單。

第十一條裝運條件:

①載運船只由甲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并允許轉船。

②甲方于貨物裝船后,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shù)量、船名、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乙方。

第十二條品質和數(shù)量/重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后,乙方如發(fā)現(xiàn)貨物品質及/或數(shù)量/重量與合同規(guī)定不符,附屬于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乙方可以憑雙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甲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數(shù)量/重量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甲方應于收到異議后30天內答復乙方。

第十三條人力不可抗拒因素: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是甲方不能在本合同規(guī)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的,甲方不負責任。但甲方必須立即以電報通知乙方。如乙方提出要求,甲方應以掛號函向乙方提供由中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或有關機構出具的事故證明文件。

第十四條仲裁:凡因執(zhí)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fā)生的一切爭執(zhí),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xié)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xié)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jù)被告國家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guī)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約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十五條備注:

甲方(蓋章):甲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代表人(簽字):

電子郵箱:電子郵箱: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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