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天然氣購銷合同(實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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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天然氣購銷合同(實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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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簽訂時需要注意充分了解合同條款,確保自身權益不受損害。合同的生效日期和終止日期應該明確,以避免糾紛和誤解。我們整理了一些合同示例,以幫助您更好地了解合同的撰寫和格式。

液化天然氣購銷合同篇一

供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一、購銷數(shù)量:

_________日,供方向需方提供液化氣約_________噸,結合市場實際情況,以每次確定供需數(shù)量為準。

二、結算價格:

為了共同拓展市場需求,本著互惠互利原則,供方給予需方按當時供方掛牌價下浮_________元/噸。配送運輸費用_________元/噸。

三、結算方式:

采用銀行匯票、匯兌存入供方帳戶,款到開票裝車。供方均衡送貨,需方批量劃款(包括貨款和運輸費用),每次不少于_________噸。

四、配送地點:

需方,否則屬于違約行為。

五、保證金:

為確保需方按合同內容履行,由供方收取需方_________元保證金(不得低于一車貨款價值)。

六、供貨方式:

需方依據(jù)商定量,向供方提出書面認購單,供方根據(jù)與需方商定的每天承接量配送,配送貨到后需方應于2小時內接卸完畢,并即時簽署回執(zhí)單。

七、計量方式:

執(zhí)行國家規(guī)定標準(計量誤差為千分之三點五);計量誤差范圍內以供方出廠計量為準;超過計量誤差范圍時,供需雙方協(xié)商解決。

八、質量標準:

執(zhí)行國家標準:_________。

九、其它約定事項:

遇有供方不可抗力造成停工檢修,購銷數(shù)量雙方協(xié)商;因計劃停工檢修,提前十天書面通知對方后可暫停送接貨;需方對質量、計量有異議,應于接卸前當場提出并即時通知供方;對接卸后提出的異議供方不予認可。

十、違約責任:

需方在認購后拒而不接貨視為違約,由供方按噸從保證金中扣除相應優(yōu)惠的金額(以_________元/噸為準);供方能承受的價位拒而不供貨視為違約,需方有權終止合同。

十一、其它事項:

當遇有國家行政部門規(guī)定與本合同發(fā)生沖突,本合同終止。

十二、合同未盡事宜另行協(xié)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液化天然氣購銷合同篇二

賣方:

買方:

本天然氣購銷合同(“本合同”)由下列雙方于?年?月?日于中國?簽署:

(1)?,其注冊地址為?,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為?(“賣方”);。

(2)?,其注冊地址為?,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為?(“買方”)。

賣方和買方以下合稱“雙方”,單獨一方則稱“一方”。

鑒于:

(注:如涉及新項目審批要求,可在此對氣源來源情況進行具體描述。)。

(2)買方希望購買天然氣用于?(“買方用途”);。

(3)?買方同意按本合同中約定的條款和條件購買和接收天然氣,同時賣方愿意按該等條款和條件向買方銷售和交付天然氣。

為此,雙方本著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jīng)協(xié)商一致,就有關天然氣購銷事宜達成本合同如下條款:

第1條?定義。

除非本合同中另有具體規(guī)定,本合同中使用的下列詞語含義如下:

1.1起始日。

指按本合同第4.1款的規(guī)定確定的日期。

1.2合同年。

就第一個合同年而言,指起始日開始至起始日所在當年的12月31日結束;就任一其后的合同年而言,指自當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的連續(xù)的十二(12)個月;假如合同期在12月31日以外的日期終止,則最后一個合同年為自該終止日前的1月1日起至合同期最后一日止屆滿的一段時間。

1.3供氣日。

指北京時間當日的?至下一日的?。

1.4標準立方米。

指在壓力為101.325kpa,溫度為20℃的狀態(tài)下占有一立方米空間的氣量。

1.5合理努力。

指一方在當時的情況下采取合理可能的行為,但不包括采取將會或可能會使該方遭受重大損失的行動。

1.6合理審慎作業(yè)者。

指能誠信地力求履行其合約義務的自然人及組織,該自然人及組織在力求履約以及在其通常的履行承諾過程中,其表現(xiàn)出的技巧、勤勉、審慎和預見水平達到了人們合理和通常期望的一個成熟及富有經(jīng)驗的同類業(yè)務作業(yè)者,在同樣或相似的情況和條件下并按照所有適用的法律、國際標準和慣例,履行承諾所達到的水平。

第2條?批準及許可。

雙方應各自負責并且應盡合理努力獲得各自一切必要的核準(批準)及許可,以使其得以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第3條?交付。

3.1交付點、風險和所有權。

賣方按本合同的規(guī)定向買方銷售天然氣,買方按本合同的規(guī)定向賣方購買天然氣,交付點為?,交付壓力為?。交付天然氣的所有權和風險自天然氣越過交付點時由賣方轉移至買方。

3.2賣方交付設施。

賣方應將天然氣輸送至交付點。賣方應負責安排交付點之前的所有天然氣交付設施(包括交付點上游的賣方天然氣檢驗和計量設備)。

3.3買方接收設施。

買方應在交付點接收天然氣。買方應負責安排交付點之后的所有天然氣接收設施。

第4條?起始日和交付期。

4.1起始日。

(適用于已建成項目):

雙方約定,本合同項下供氣起始日為?。

(適用于新項目):。

年?月?日的期間內(“第一窗口期”)發(fā)生,并應根據(jù)以下程序確定:

4.1.2雙方應至少在第二窗口期開始前三十(30)天確定起始日的時間,該起始日的時間應在第二窗口期內,或如果雙方?jīng)]有按照本款上述規(guī)定確定起始日,則起始日將被視為是第二窗口期的最后一天。

4.2交付期。

除非雙方另有約定,本合同項下天然氣交付期為起始日至?年。

第5條年合同量(視情況而定,可將“年合同量”調整為“合同量”)。

5.1年合同量(適用于1年期以上的合同)。

就每一合同年而言,指?標準立方米的天然氣氣量。

(注:雙方可對每一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分別進行約定。)。

5.2氣源。

上述年合同量所對應的天然氣供應來源來自?,未來也包括從其他資源國或資源商處獲得的其他氣源。

5.3最大日合同量、最小日合同量和最大小時提取速率。

雙方約定,就任一供氣日而言,允許買方提取的天然氣數(shù)量的最大值為?標準立方米每供氣日(“最大日合同量”),最小值為?標準立方米每供氣日(“最小日合同量”)。雙方進一步約定,除非賣方導致或賣方事先書面同意,對于交付期內任一供氣日買方提取的超出上述最大日合同量部分的天然氣為超提氣。

雙方約定,就任一供氣日內,允許買方提取天然氣速率的最大值為?標準立方米/每小時(“最大小時提取速率”)。

5.4增量氣。

若買方在交付期內的任何時間向賣方提出購買超過年合同量的增量氣,則:

5.4.1買方至少應提前?日通知賣方增量氣的數(shù)量以及交付時間;。

5.4.2賣方可在其收到買方按本合同第5.4.1款的規(guī)定發(fā)出的通知起?日內向買方發(fā)出接受或拒絕該等要求的通知,且該合同年的年合同量應按雙方約定的增量氣的數(shù)量進行相應調整。

5.5優(yōu)先供氣順序。

雙方約定,在交付期內任何時間發(fā)生天然氣氣量不足以滿足賣方所有下游用戶的有效指定量的情況,無論是否是由于不可抗力所致,賣方將按照附件一約定的順序向各下游用戶供應天然氣。

第6條合同價格和氣款結算。

6.1合同價格(以下模版供選擇,并可根據(jù)實際情況進行細化。)。

模版一:按本合同在交付點交付的天然氣的合同價格為?元/標準立方米(含稅)。本合同使用的貨幣為人民幣,單位為“元”。

雙方應按照如下公式計算天然氣基礎價格:

pi=?;。

綜合服務費用單價為?元/標準立方米或吉焦。

6.2氣款結算。

雙方約定,本合同項下天然氣氣款每?結算一次。買方應根據(jù)附件二(結算條款)的規(guī)定,支付本合同項下其購買的所有天然氣的款項和其它按照本合同應支付的款項。

第7條照付不議(適用于1年期以上的合同)。

就交付期內的任一合同年而言,賣方應在交付點銷售并交付且買方應提取該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并為提取的和未提取的天然氣付款。雙方進一步約定,對于上述買方已付款但未提取的天然氣,買方有權按附件三的約定進行補提。

第8條質量和計量。

天然氣的質量和計量結果以賣方在交付點上游的分析和計量為準。天然氣質量規(guī)格見附件四。

雙方應依據(jù)國家頒布的適用于天然氣計量的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程和本條規(guī)定的原則進行天然氣的檢驗與計量,檢驗計量規(guī)程見附件五。

第9條調試和維修。

9.1調試(適用于新項目)。

9.1.1調試期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的期間。

9.1.2在調試期內,雙方應互相合作,賣方應盡合理努力交付、買方應盡合理努力接收盡可能多的天然氣,其數(shù)量應達到雙方共同認可的對各自設施正常生產(chǎn)的要求。為避免歧義,在調試期內,?(如:“本合同第7條”)將不適用。

9.2維修。

雙方同意,任何一方每一合同年可對其設施安排累計連續(xù)不超過十五(15)日的額定維修,除此之外,作為合理審慎作業(yè)者,任何一方可根據(jù)各自設施實際情況,另行安排額外維修和臨時維修。

第10條保險(本條為選擇性條款)。

在合同期內,每一方應自費向具有良好財務狀況的承保人投保并保持標準的和符合慣例的保險。

第11條計劃與指定。

本合同項下天然氣的計劃與指定機制在附件六中予以規(guī)定。

第12條?買方限制。

在合同期內,除非經(jīng)過賣方書面同意,賣方根據(jù)本合同銷售給買方的所有天然氣只能用于買方用途,不得轉作其它用途。

第13條保密。

本合同的內容、編制本合同期間披露的一切信息以及往來的函件也包括任何一方的商業(yè)信息、客戶資料等信息(以下統(tǒng)稱為“保密信息”)均應保密。未經(jīng)一方書面許可,另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也不允許雙方各自的雇員、管理人員、代表人、代理人或關聯(lián)方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14條適用法律。

本合同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并據(jù)此進行解釋,排除任何會將本合同事項指向其它管轄地法律的法律選擇規(guī)則。

第15條爭議解決。

如果雙方對本合同產(chǎn)生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果該爭議在任何一方以書面形式告知對方爭議的存在起的四十五(45)天內仍然未能得到解決,雙方同意按以下第?條處理:

(1)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對方發(fā)出通知,將該爭議提交仲裁進行最終裁決。爭議應依據(jù)?仲裁委員會在提起仲裁時有效的仲裁規(guī)則(“規(guī)則”),由按照規(guī)則指定的三位仲裁員在?進行仲裁以得最終解決,除非本合同另作明確變更。?仲裁委員會為指定的仲裁機構。仲裁(包括所有聯(lián)系溝通、證據(jù)提交、通知、裁決以及相關文件制作)所使用的語言應為中文。上述仲裁委員會做出的裁決為終局裁決,對買賣雙方均有約束力。

(2)任何一方依法提請人民法院通過訴訟程序解決。

第16條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應是指任何其發(fā)生超出應按并且已按合理審慎的作業(yè)者的方式行事的受影響方(或賣方或買方設備的其他所有者和/或經(jīng)營者)的合理控制范圍,且采用可合理期待其已采取的防護措施亦不能避免,進而導致受影響方無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一項或多項義務、約定或承諾的任何事件或情形。雙方進一步同意,天然氣市場或利用本合同所交付的天然氣制成的產(chǎn)品市場的市場變化不應在本合同中視作不可抗力。

如一方受不可抗力影響完全或部分不能履行其合同義務,該方應堅持執(zhí)行合理審慎的作業(yè)者標準努力克服和消除不可抗力事件或情況的影響,在此期間該方在本合同項下因受不可抗力的影響而不能履行義務的責任應予以免除,但是本合同的規(guī)定支付應付款項的義務不能予以免除。

第17條?生效和終止。

17.1生效(可根據(jù)項目實際情況決定,以下兩個模版供選擇:)。

模版一:本合同及附件經(jīng)雙方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且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生效,并持續(xù)有效直至交付期結束時終止或按本合同第17.2款規(guī)定的情形發(fā)生時終止(簡稱“合同期”)。

模版二:雙方同意,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除了于本合同簽署之后即行生效的本合同第2條、第10、12、13、14、15、16條、第17.1款以及第18、19條項下的義務)應以滿足以下生效條件為前提:?。所有生效條件均被滿足或放棄之日即為生效日。

17.2終止。

如發(fā)生下述情形,本合同終止,以發(fā)生在先者為準:

17.2.1交付期結束時合同終止;。

17.2.4如一方發(fā)生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一方不能完整履行合同義務:(a)在連續(xù)?年的期間累計超過?年,或(b)連續(xù)?日,經(jīng)提前?日書面通知,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第18條?承諾與保證。

賣方向買方陳述并保證,并且買方向賣方陳述并保證:。

18.1該方擁有訂立本合同并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必要能力、資質和授權。

18.2該方未涉及任何訴訟或其他可能影響該方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或將會對該方的財務狀況產(chǎn)生重大影響的法律程序。

18.3擁有或將會擁有或者享有或將會享有與為履行本合同而所需的資產(chǎn)相關的適當權利。

第19條?責任與賠償。

19.1雙方同意,對于本合同項下可能出現(xiàn)的買方未能按照合同約定提取天然氣,或賣方未能按照合同約定交付天然氣等情形的責任與補救機制在附件三中予以規(guī)定。

19.2受本合同中明確規(guī)定的限制條款約束,一方應賠償因違反本合同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但是,違約方的賠償責任以守約方的直接損失為限,不包括營業(yè)的損失、生產(chǎn)中斷的損失、停工的損失、對第三方的賠償責任、利潤的損失等間接損失。

第20條?其它。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將進行友好協(xié)商,并以本合同附件或補充協(xié)議的形式予以明確。該合同相關附件內容由供用氣雙方協(xié)商確定。

第21條?簽署。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執(zhí)?份。

本合同由雙方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于文首所載日期簽署,以資證明。

賣?方:

簽字人:

姓?名:

職?務:

買?方:

簽字人:

姓?名:

職?務:

附件一?供氣優(yōu)先順序。

附件二?結算條款。

附件三?責任與補救。

附件四?質量規(guī)格。

附件五?檢驗計量規(guī)程。

附件六?計劃與指定機制。

液化天然氣購銷合同篇三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日。

(2)_____________,其注冊地址為_____________,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為________________(“買方”)。

賣方和買方以下合稱“雙方”,單獨一方則稱“一方”。

鑒于:_________________。

(注:_________________如涉及新項目審批要求,可在此對氣源來源情況進行具體描述。)。

(2)買方希望購買天然氣用于_____________(“買方用途”);。

(3)買方同意按本合同中約定的條款和條件購買和接收天然氣,同時賣方愿意按該等條款和條件向買方銷售和交付天然氣。

第1條定義。

1.1起始日。

指按本合同第4.1款的規(guī)定確定的日期。

1.2合同年。

就第一個合同年而言,指起始日開始至起始日所在當年的12月31日結束;就任一其后的合同年而言,指自當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的連續(xù)的十二(12)個月;假如合同期在12月31日以外的日期終止,則最后一個合同年為自該終止日前的1月1日起至合同期最后一日止屆滿的一段時間。

1.3供氣日。

指北京時間當日的_____________至下一日的_____________.

1.4標準立方米。

指在壓力為101.325kpa,溫度為20℃的狀態(tài)下占有一立方米空間的氣量。

1.5合理努力。

指一方在當時的情況下采取合理可能的行為,但不包括采取將會或可能會使該方遭受重大損失的行動。

1.6合理審慎作業(yè)者。

指能誠信地力求履行其合約義務的自然人及組織,該自然人及組織在力求履約以及在其通常的履行承諾過程中,其表現(xiàn)出的技巧、勤勉、審慎和預見水平達到了人們合理和通常期望的一個成熟及富有經(jīng)驗的同類業(yè)務作業(yè)者,在同樣或相似的情況和條件下并按照所有適用的法律、國際標準和慣例,履行承諾所達到的水平。

第2條批準及許可。

雙方應各自負責并且應盡合理努力獲得各自一切必要的核準(批準)及許可,以使其得以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第3條交付。

3.1交付點、風險和所有權。

賣方按本合同的規(guī)定向買方銷售天然氣,買方按本合同的規(guī)定向賣方購買天然氣,交付點為_______________,交付壓力為_____________.交付天然氣的所有權和風險自天然氣越過交付點時由賣方轉移至買方。

3.2賣方交付設施。

賣方應將天然氣輸送至交付點。賣方應負責安排交付點之前的所有天然氣交付設施(包括交付點上游的賣方天然氣檢驗和計量設備)。

3.3買方接收設施。

買方應在交付點接收天然氣。買方應負責安排交付點之后的所有天然氣接收設施。

第4條起始日和交付期。

4.1起始日。

(適用于已建成項目):_________________。

雙方約定,本合同項下供氣起始日為________________.

(適用于新項目):________________。

4.1.2雙方應至少在第二窗口期開始前三十(30)天確定起始日的時間,該起始日的時間應在第二窗口期內,或如果雙方?jīng)]有按照本款上述規(guī)定確定起始日,則起始日將被視為是第二窗口期的最后一天。

4.2交付期。

除非雙方另有約定,本合同項下天然氣交付期為起始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5條年合同量(視情況而定,可將“年合同量”調整為“合同量”)。

5.1年合同量(適用于1年期以上的合同)。

就每一合同年而言,指________________標準立方米的天然氣氣量。

(注:_________________雙方可對每一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分別進行約定。)。

5.2氣源。

上述年合同量所對應的天然氣供應來源來自________________,未來也包括從其他資源國或資源商處獲得的其他氣源。

5.3最大日合同量、最小日合同量和最大小時提取速率。

雙方約定,就任一供氣日而言,允許買方提取的天然氣數(shù)量的最大值為________________標準立方米每供氣日(“最大日合同量”),最小值為___________標準立方米每供氣日(“最小日合同量”)。雙方進一步約定,除非賣方導致或賣方事先書面同意,對于交付期內任一供氣日買方提取的超出上述最大日合同量部分的天然氣為超提氣。

雙方約定,就任一供氣日內,允許買方提取天然氣速率的最大值為_______________標準立方米/每小時(“最大小時提取速率”)。

5.4增量氣。

5.4.2賣方可在其收到買方按本合同第5.4.1款的規(guī)定發(fā)出的通知起_______________日內向買方發(fā)出接受或拒絕該等要求的通知,且該合同年的年合同量應按雙方約定的增量氣的數(shù)量進行相應調整。

5.5優(yōu)先供氣順序。

雙方約定,在交付期內任何時間發(fā)生天然氣氣量不足以滿足賣方所有下游用戶的有效指定量的情況,無論是否是由于不可抗力所致,賣方將按照附件一約定的順序向各下游用戶供應天然氣。

第6條合同價格和氣款結算。

6.1合同價格(以下模版供選擇,并可根據(jù)實際情況進行細化。)。

模版一:_________________按本合同在交付點交付的天然氣的合同價格為_______________元/標準立方米(含稅)。本合同使用的貨幣為人民幣,單位為“元”。

雙方應按照如下公式計算天然氣基礎價格:_________________。

pi=_____________;。

綜合服務費用單價為_____________元/標準立方米或吉焦。

6.2氣款結算。

雙方約定,本合同項下天然氣氣款每___________結算一次。買房應根據(jù)(結算條款)的規(guī)定,支付本合同項下其購買的所有天然氣的款項和其他按照本合同應支付的款項。

第7條照付不議(適用于1年期以上的合同)。

就交付期內的任一合同年而言,賣方應在交付點銷售并交付且買方應提取該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并為提取的和未提取的天然氣付款。雙方進一步約定,對于上述買方已付款但未提取的天然氣,買方有權按附件三的約定進行補提。

第8條質量和計量。

天然氣的質量和計量結果以賣方在交付點上游的分析和計量為準。天然氣質量規(guī)格見附件四。

第9條調試和維修。

9.1調試(適用于新項目)。

9.1.1調試期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日止的期間。

9.1.2在調試期內,雙方應互相合作,賣方應盡合理努力交付、買方應盡合理努力接收盡可能多的天然氣,其數(shù)量應達到雙方共同認可的對各自設施正常生產(chǎn)的要求。為避免歧義,在調試期內,(如: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第7條”)將不適用。

9.2維修。

雙方同意,任何一方每一合同年可對其設施安排累計連續(xù)不超過十五(15)日的額定維修,除此之外,作為合理審慎作業(yè)者,任何一方可根據(jù)各自設施實際情況,另行安排額外維修和臨時維修。

第10條保險(本條為選擇性條款)。

在合同期內,每一方應自費向具有良好財務狀況的承保人投保并保持標準的和符合慣例的保險。

第11條計劃與指定。

本合同項下天然氣的計劃與指定機制在附件六中予以規(guī)定。

第12條買方限制。

在合同期內,除非經(jīng)過賣方書面同意,賣方根據(jù)本合同銷售給買方的所有天然氣只能用于買方用途,不得轉作其它用途。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執(zhí)______份。

本合同由雙方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于文首所載日期簽署,以資證明。

賣方: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

液化天然氣購銷合同篇四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相關規(guī)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jīng)過協(xié)商,就乙方向甲方供貨事宜達成協(xié)議如下:

1、嚴格執(zhí)行北京市危險品運輸?shù)牡胤綐藴?,必須遵守有關液化氣供應消防安全規(guī)定要求,液化氣瓶必須有有關部門的檢測合格證及檢測報告。

2、使用、安裝必須滿足甲方要求,并負責檢查保證沒有漏氣現(xiàn)象,特殊情況時交代好使用說明。

3、供貨方(乙方)必須遵守交通安全和危險品運輸條例,在到達甲方使用地點前造成一切事故由供貨方(乙方)自己承擔。由于(乙方)安裝錯誤、液化氣或液化氣瓶不合格,造成火災事故和經(jīng)濟損失并導致甲方及第三人人員傷亡時,由供貨方(乙方)承擔一切經(jīng)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4、乙方在簽訂本協(xié)議時需向甲方提供本公司的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證副本、組織機構代碼、開戶許可證復印件,供甲方備案。

5、乙方提供給甲方的液化氣價格(含稅價格),應低于周邊市場價格,最后核定價格時,如甲方發(fā)現(xiàn)乙方價格高于市場價格的,甲方有權核減單價。

6、甲方應在貨物交付時對液化氣質量進行初步檢驗,在收貨單上的簽字并不免除乙方應承擔的產(chǎn)品質量保證責任。

7、合同期間的采購單應經(jīng)雙方書面授權代表簽字確認后生效。

8、供貨方式:_______________

9、付款方式: 每月20日前,乙方按照當月送貨單與甲方對賬,雙方確認無誤、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票據(jù)后,甲方支付乙方貨款。

10、甲方未按時付款,按合同期銀行存款利率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如甲方逾期支付超過10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協(xié)議。

11、甲方可以根據(jù)自身需求隨時解除本協(xié)議,不負擔違約責任。

12、本協(xié)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xié)商解決。違反本協(xié)議引起爭議,甲乙雙方應盡量協(xié)商,協(xié)商不能達到一致時,甲乙雙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房山區(qū)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3、本協(xié)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本協(xié)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液化天然氣購銷合同篇五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簽署地:

簽訂日期:

一、購銷數(shù)量:從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供方開一套裝置每月為需方供應液化氣_____噸,供方開二套裝置每月為需方供應液化氣_____噸。

二、結算價格:隨市場浮動,由供方調整。需方達到合同所規(guī)定優(yōu)惠條件后享有相應優(yōu)惠,詳見合同附件1.

三、結算方式:采用_______存入供方帳戶,款到開票裝車。

四、交貨地點:供方裝車暢五、保證金:為確保需方按合同內容履行,由供方按月根據(jù)購銷數(shù)量收取需方_______元保證金(不得低于一車貨款價值)。

六、供貨方式:依據(jù)合同量需方單位汽車均衡自提。

七、計量方式:執(zhí)行國家規(guī)定標準(計量誤差為千分之三點五);計量誤差范圍內以供方出廠計量為準;超過計量誤差范圍時,供需雙方協(xié)商解決。

八、質量標準:執(zhí)行國家標準:gb11174—1997。

九、其它約定事項:

1、詳見合同附件1和液化氣信譽考核內容。

2、遇有供方不可抗力造成停工檢修,購銷數(shù)量雙方協(xié)商;因計劃停工檢修,提前十天書面通知對方后可暫停送接貨。

3、需方對質量、計量有異議,應在供方裝車場內提出,對離開供方裝車場提出的異議供方不予認可。

十、違約責任:

1、供方發(fā)現(xiàn)需方不正當經(jīng)營一次,由供方按噸從保證金中扣罰相應金額(以20元/噸為準);累計發(fā)現(xiàn)兩次扣罰當月全部保證金;累計發(fā)現(xiàn)三次解除購銷合同,因此造成一切后果由需方自負。

2、供方原因未完成當月合同量的80%,視為違約;反之,由于需方原因未完成當月80%的合同量,視為違約,雙方有權解除合同。

十一、其它事項:當遇有國家行政部門規(guī)定與本合同發(fā)生沖突,本合同終止。

十二、合同未盡事宜另行協(xié)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液化天然氣購銷合同篇六

買方: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日。

(“本合同”)由下列雙方于_____年____月___日于中國________簽署:

(2)_________,其注冊地址為___________,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為_______(“買方”)。

賣方和買方以下合稱“雙方”,單獨一方則稱“一方”。

鑒于:

(注:如涉及新項目審批要求,可在此對氣源來源情況進行具體描述。)。

(2)買方希望購買天然氣用于___________(“買方用途”);。

(3)買方同意按本合同中約定的條款和條件購買和接收天然氣,同時賣方愿意按該等條款和條件向買方銷售和交付天然氣。

為此,雙方本著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jīng)協(xié)商一致,就有關天然氣購銷事宜達成本合同如下條款:

除非本合同中另有具體規(guī)定,本合同中使用的下列詞語含義如下:

1.1起始日。

指按本合同第4.1款的規(guī)定確定的日期。

1.2合同年。

就第一個合同年而言,指起始日開始至起始日所在當年的12月31日結束;就任一其后的合同年而言,指自當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的連續(xù)的十二(12)個月;假如合同期在12月31日以外的日期終止,則最后一個合同年為自該終止日前的1月1日起至合同期最后一日止屆滿的一段時間。

1.3供氣日。

指北京時間當日的_________至下一日的_________。

1.4標準立方米。

指在壓力為101.325kpa,溫度為20℃的狀態(tài)下占有一立方米空間的氣量。

1.5合理努力。

指一方在當時的情況下采取合理可能的行為,但不包括采取將會或可能會使該方遭受重大損失的行動。

1.6合理審慎作業(yè)者。

指能誠信地力求履行其合約義務的自然人及組織,該自然人及組織在力求履約以及在其通常的履行承諾過程中,其表現(xiàn)出的技巧、勤勉、審慎和預見水平達到了人們合理和通常期望的一個成熟及富有經(jīng)驗的同類業(yè)務作業(yè)者,在同樣或相似的情況和條件下并按照所有適用的法律、國際標準和慣例,履行承諾所達到的水平。

雙方應各自負責并且應盡合理努力獲得各自一切必要的核準(批準)及許可,以使其得以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3.1交付點、風險和所有權。

賣方按本合同的規(guī)定向買方銷售天然氣,買方按本合同的規(guī)定向賣方購買天然氣,交付點為______,交付壓力為___________。交付天然氣的所有權和風險自天然氣越過交付點時由賣方轉移至買方。

3.2賣方交付設施。

賣方應將天然氣輸送至交付點。賣方應負責安排交付點之前的所有天然氣交付設施(包括交付點上游的賣方天然氣檢驗和計量設備)。

3.3買方接收設施。

買方應在交付點接收天然氣。買方應負責安排交付點之后的所有天然氣接收設施。

4.1起始日。

(適用于已建成項目):_______________。

雙方約定,本合同項下供氣起始日為_______________。

(適用于新項目):____________。

雙方應不定期就雙方項目建設的進度進行溝通,并就起始日的確定進行協(xié)商。雙方約定本合同項下起始日應在_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的期間內(“第一窗口期”)發(fā)生,并應根據(jù)以下程序確定:

4.1.2雙方應至少在第二窗口期開始前三十(30)天確定起始日的時間,該起始日的時間應在第二窗口期內,或如果雙方?jīng)]有按照本款上述規(guī)定確定起始日,則起始日將被視為是第二窗口期的最后一天。

4.2交付期。

除非雙方另有約定,本合同項下天然氣交付期為起始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

5.1年合同量(適用于1年期以上的合同)。

就每一合同年而言,指_______標準立方米的天然氣氣量。

(注:雙方可對每一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分別進行約定。)。

5.2氣源。

上述年合同量所對應的天然氣供應來源來自_______,未來也包括從其他資源國或資源商處獲得的其他氣源。

5.3最大日合同量、最小日合同量和最大小時提取速率。

雙方約定,就任一供氣日而言,允許買方提取的天然氣數(shù)量的最大值為_______標準立方米每供氣日(“最大日合同量”),最小值為_____標準立方米每供氣日(“最小日合同量”)。雙方進一步約定,除非賣方導致或賣方事先書面同意,對于交付期內任一供氣日買方提取的超出上述最大日合同量部分的天然氣為超提氣。

雙方約定,就任一供氣日內,允許買方提取天然氣速率的最大值為______標準立方米/每小時(“最大小時提取速率”)。

5.4增量氣。

若買方在交付期內的任何時間向賣方提出購買超過年合同量的增量氣,則:

5.4.1買方至少應提前______日通知賣方增量氣的數(shù)量以及交付時間;。

5.4.2賣方可在其收到買方按本合同第5.4.1款的規(guī)定發(fā)出的通知起______日內向買方發(fā)出接受或拒絕該等要求的通知,且該合同年的年合同量應按雙方約定的增量氣的數(shù)量進行相應調整。

5.5優(yōu)先供氣順序。

雙方約定,在交付期內任何時間發(fā)生天然氣氣量不足以滿足賣方所有下游用戶的有效指定量的情況,無論是否是由于不可抗力所致,賣方將按照附件一約定的順序向各下游用戶供應天然氣。

6.1合同價格(以下模版供選擇,并可根據(jù)實際情況進行細化。)。

模版一:按本合同在交付點交付的天然氣的合同價格為______元/標準立方米(含稅)。本合同使用的貨幣為人民幣,單位為“元”。

雙方應按照如下公式計算天然氣基礎價格:

pi=___________;。

綜合服務費用單價為_________元/標準立方米或吉焦。

6.2氣款結算。

雙方約定,本合同項下天然氣氣款每_____結算一次。買房應根據(jù)(結算條款)的規(guī)定,支付本合同項下其購買的所有天然氣的款項和其他按照本合同應支付的款項。

就交付期內的任一合同年而言,賣方應在交付點銷售并交付且買方應提取該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并為提取的和未提取的天然氣付款。雙方進一步約定,對于上述買方已付款但未提取的天然氣,買方有權按附件三的約定進行補提。

天然氣的質量和計量結果以賣方在交付點上游的分析和計量為準。天然氣質量規(guī)格見附件四。

9.1調試(適用于新項目)。

9.1.1調試期為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的期間。

9.1.2在調試期內,雙方應互相合作,賣方應盡合理努力交付、買方應盡合理努力接收盡可能多的天然氣,其數(shù)量應達到雙方共同認可的對各自設施正常生產(chǎn)的要求。為避免歧義,在調試期內,(如:“本合同第7條”)將不適用。

9.2維修。

雙方同意,任何一方每一合同年可對其設施安排累計連續(xù)不超過十五(15)日的額定維修,除此之外,作為合理審慎作業(yè)者,任何一方可根據(jù)各自設施實際情況,另行安排額外維修和臨時維修。

在合同期內,每一方應自費向具有良好財務狀況的承保人投保并保持標準的和符合慣例的保險。

本合同項下天然氣的計劃與指定機制在附件六中予以規(guī)定。

在合同期內,除非經(jīng)過賣方書面同意,賣方根據(jù)本合同銷售給買方的所有天然氣只能用于買方用途,不得轉作其它用途。

本合同的內容、編制本合同期間披露的一切信息以及往來的函件也包括任何一方的商業(yè)信息、客戶資料等信息(以下統(tǒng)稱為“保密信息”)均應保密。未經(jīng)一方書面許可,另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也不允許雙方各自的雇員、管理人員、代表人、代理人或關聯(lián)方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本合同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并據(jù)此進行解釋,排除任何會將本合同事項指向其它管轄地法律的法律選擇規(guī)則。

如果雙方對本合同產(chǎn)生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果該爭議在任何一方以書面形式告知對方爭議的存在起的四十五(45)天內仍然未能得到解決,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條處理:

(1)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對方發(fā)出通知,將該爭議提交仲裁進行最終裁決。爭議應依據(jù)_____仲裁委員會在提起仲裁時有效的仲裁規(guī)則(“規(guī)則”),由按照規(guī)則指定的三位仲裁員在_______進行仲裁以得最終解決,除非本合同另作明確變更。_______仲裁委員會為指定的仲裁機構。仲裁(包括所有聯(lián)系溝通、證據(jù)提交、通知、裁決以及相關文件制作)所使用的語言應為中文。上述仲裁委員會做出的裁決為終局裁決,對買賣雙方均有約束力。

(2)任何一方依法提請人民法院通過訴訟程序解決。

不可抗力應是指任何其發(fā)生超出應按并且已按合理審慎的作業(yè)者的方式行事的受影響方(或賣方或買方設備的其他所有者和/或經(jīng)營者)的合理控制范圍,且采用可合理期待其已采取的防護措施亦不能避免,進而導致受影響方無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一項或多項義務、約定或承諾的任何事件或情形。雙方進一步同意,天然氣市場或利用本合同所交付的天然氣制成的產(chǎn)品市場的市場變化不應在本合同中視作不可抗力。

如一方受不可抗力影響完全或部分不能履行其合同義務,該方應堅持執(zhí)行合理審慎的作業(yè)者標準努力克服和消除不可抗力事件或情況的影響,在此期間該方在本合同項下因受不可抗力的影響而不能履行義務的責任應予以免除,但是本合同的規(guī)定支付應付款項的義務不能予以免除。

17.1生效(可根據(jù)項目實際情況決定,以下兩個模版供選擇:)。

模版一:本合同及附件經(jīng)雙方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且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生效,并持續(xù)有效直至交付期結束時終止或按本合同第17.2款規(guī)定的情形發(fā)生時終止(簡稱“合同期”)。

模版二:雙方同意,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除了于本合同簽署之后即行生效的本合同第2條、第10、12、13、14、15、16條、第17.1款以及第18、19條項下的義務)應以滿足以下生效條件為前提:_____。所有生效條件均被滿足或放棄之日即為生效日。

17.2終止。

17.2.1交付期結束時合同終止;。

17.2.4如一方發(fā)生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一方不能完整履行合同義務:(a)在連續(xù)_____年的期間累計超過____年,或(b)連續(xù)____日,經(jīng)提前____日書面通知,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賣方向買方陳述并保證,并且買方向賣方陳述并保證:

18.1該方擁有訂立本合同并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必要能力、資質和授權。

18.2該方未涉及任何訴訟或其他可能影響該方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或將會對該方的財務狀況產(chǎn)生重大影響的法律程序。

18.3擁有或將會擁有或者享有或將會享有與為履行本合同而所需的資產(chǎn)相關的適當權利。

19.1雙方同意,對于本合同項下可能出現(xiàn)的買方未能按照合同約定提取天然氣,或賣方未能按照合同約定交付天然氣等情形的責任與補救機制在附件三中予以規(guī)定。

19.2受本合同中明確規(guī)定的限制條款約束,一方應賠償因違反本合同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但是,違約方的賠償責任以守約方的直接損失為限,不包括營業(yè)的損失、生產(chǎn)中斷的損失、停工的損失、對第三方的賠償責任、利潤的損失等間接損失。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將進行友好協(xié)商,并以本合同附件或補充協(xié)議的形式予以明確。該合同相關附件內容由供用氣雙方協(xié)商確定。

本合同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執(zhí)___份。

本合同由雙方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于文首所載日期簽署,以資證明。

賣方:________。

姓名:________。

買方:________。

姓名:________。

液化天然氣購銷合同篇七

供應單位(甲方):

用氣單位(乙方):

根據(jù)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信的基礎上,就瓶裝天然氣供應事宜,簽訂本合同:

一、合作事宜:

1、甲方向乙方供應符合國家標準的瓶裝天然氣,乙方主要用途為過濾材料生產(chǎn);。

2、鋼瓶數(shù)量為:;。

3、供氣地址為:;。

二、價格及結算方式:

1、雙方協(xié)商價格為:元/立方;。

2、雙方協(xié)商押金方式為:;。

3、因液化氣市場價格有波動,甲方若進行價格調整,需提前通知乙方;。

4、雙方根據(jù)實際用氣重量,送貨時結算上次貨款;并提供同等價格17%增值稅發(fā)票;。

三、雙方權利及義務。

4、甲方應保證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供應符合國家質量標準的天然氣和符合國家相關安全技術要求的合格天然氣鋼瓶。

6、乙方不得損壞、遺失或擅自替換鋼瓶,否則照價賠償;。

9、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10、甲、乙雙方如有一方需停止供貨合同,需提前一月提出書面文件,雙方另行協(xié)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液化天然氣購銷合同篇八

供應商: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共同擴大市場需求,本著互利的原則,供方根據(jù)供方當時的掛牌價格,給予需方______元/噸的下浮。配送和運輸費用為人民幣元/噸。

用銀行匯票和外匯存入供應商賬戶,然后開具發(fā)票裝貨。供方均衡發(fā)貨,需方分批匯款(含貨款和運輸費),每次不少于________噸。

買方,否則就是違約。

為保證買方按合同履約,供應商應向買方收取定金人民幣(不低于一輛車的價值)。

買方按數(shù)量向供方提交書面訂購單,供方按與買方約定的每日交貨數(shù)量交貨。貨物到達后,買方應在2小時內完成裝卸,并立即在收據(jù)上簽字。

執(zhí)行國家標準(測量誤差3.5%);在測量誤差范圍內,以供應商的出廠測量為準;如果超過測量誤差,供需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

執(zhí)行國家標準:_________。

如因供應商不可抗力導致停工維修,雙方應協(xié)商購銷數(shù)量;因維修計劃停工,提前十日書面通知對方后,可以暫停發(fā)貨和收貨;如果買方對質量和計量有異議,應在卸貨前當場提出,并立即通知供應商;卸載后提出的異議,供應商不予認可。

買方認購后拒絕收貨,視為違約,供方按噸從定金中扣除相應優(yōu)惠金額(以元/噸為準);如果供應商拒絕以供應商能夠承受的價格供貨,則視為違約,買方有權解除合同。

國家行政部門的規(guī)定與本合同有抵觸時,本合同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液化天然氣購銷合同篇九

供方:

需方:

簽署地:

簽訂日期:

一、購銷數(shù)量:

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供方開一套裝置每月為需方供應液化氣_____噸,供方開二套裝置每月為需方供應液化氣_____噸。

二、結算價格:

隨市場浮動,由供方調整。需方達到合同所規(guī)定優(yōu)惠條件后享有相應優(yōu)惠,詳見合同附件1.

三、結算方式:

采用_______存入供方帳戶,款到開票裝車。

四、交貨地點:

供方裝車暢五、保證金:為確保需方按合同內容履行,由供方按月根據(jù)購銷數(shù)量收取需方_______元保證金(不得低于一車貨款價值)。

六、供貨方式:

依據(jù)合同量需方單位汽車均衡自提。

七、計量方式:

執(zhí)行國家規(guī)定標準(計量誤差為千分之三點五);計量誤差范圍內以供方出廠計量為準;超過計量誤差范圍時,供需雙方協(xié)商解決。

八、質量標準:

執(zhí)行國家標準:gb11174―1997

九、其它約定事項:

1、詳見合同附件1和液化氣信譽考核內容。

2、遇有供方不可抗力造成停工檢修,購銷數(shù)量雙方協(xié)商;因計劃停工檢修,提前十天書面通知對方后可暫停送接貨。

3、需方對質量、計量有異議,應在供方裝車場內提出,對離開供方裝車場提出的異議供方不予認可。

十、違約責任:

1、供方發(fā)現(xiàn)需方不正當經(jīng)營一次,由供方按噸從保證金中扣罰相應金額(以20元/噸為準);累計發(fā)現(xiàn)兩次扣罰當月全部保證金;累計發(fā)現(xiàn)三次解除購銷合同,因此造成一切后果由需方自負。

2、供方原因未完成當月合同量的80%,視為違約;反之,由于需方原因未完成當月80%的合同量,視為違約,雙方有權解除合同。

十一、其它事項:當遇有國家行政部門規(guī)定與本合同發(fā)生沖突,本合同終止。

十二、合同未盡事宜另行協(xié)商。

供方:需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經(jīng)辦人:經(jīng)辦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附件

1:(需方名稱)考核制度

1、合同戶根據(jù)合同均衡提量,以3天為考核期限,考核分為-5分/次。連續(xù)不能按合同均衡履行量,考核分為是上次的倍數(shù)。

2、配送液化氣未能達指定地點,考核分為-10分/次,并且降低10%的合同量,如果在合同有效期內液化氣有兩次配送未能達指定地點,則取消合同。

3、合同戶有倒票現(xiàn)象,考核分為-5分/次。

4、合同戶是否有辱罵銷售部員工現(xiàn)象,考核分為-10分/次。

5、正常情況下合同戶在提貨通知單有效期內沒有按期提貨,考核分為-3分/次。

6、正常情況下合同戶開出裝車通知單沒有裝車,考核分為-2分/次。

7、合同戶沒有完成合同中規(guī)定的有效量,考核分為-5分/月,如果本月未能完成合同中規(guī)定的有效量,下個月的合同量將按上月實際購買量執(zhí)行。

8、外地合同戶未能使用匯票、電匯等方式購買液化氣,考核分為-5分/次。

9、合同戶能否幫助我公司解決實際困難如降庫等,考核分為0.2分/噸x次。

10、合同戶能否自主開發(fā)遠途市場,擴大我公司液化氣市場長期占有率,考核分為+3分/月。

11、在液化氣市場疲軟期間合同戶主動開票(前2名),根據(jù)開票的數(shù)量考核分為0.2分/噸x次。

液化氣合同每6個月簽定一回,每月銷售部定期考核,基準分為100分,每月客戶積分達到110分時,客戶下個月享有20%合同量的優(yōu)惠價格,每噸優(yōu)惠20元,如果客戶出現(xiàn)兩次考核分低于60分,下一次就不在簽訂合同。

液化天然氣購銷合同篇十

賣方:

買方:

本天然氣購銷合同(“本合同”)由下列雙方于年月日于中國簽署:

(1),其注冊地址為,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為(“賣方”);。

(2),其注冊地址為,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為(“買方”)。

賣方和買方以下合稱“雙方”,單獨一方則稱“一方”。

鑒于:

(注:如涉及新項目審批要求,可在此對氣源來源情況進行具體描述。)。

(2)買方希望購買天然氣用于(“買方用途”);。

(3)買方同意按本合同中約定的條款和條件購買和接收天然氣,同時賣方愿意按該等條款和條件向買方銷售和交付天然氣。

為此,雙方本著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jīng)協(xié)商一致,就有關天然氣購銷事宜達成本合同如下條款:

第1條定義。

除非本合同中另有具體規(guī)定,本合同中使用的下列詞語含義如下:

1.1起始日。

指按本合同第4.1款的規(guī)定確定的日期。

1.2合同年。

就第一個合同年而言,指起始日開始至起始日所在當年的12月31日結束;就任一其后的合同年而言,指自當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的連續(xù)的十二(12)個月;假如合同期在12月31日以外的日期終止,則最后一個合同年為自該終止日前的1月1日起至合同期最后一日止屆滿的一段時間。

1.3供氣日。

指北京時間當日的至下一日的.。

1.4標準立方米。

指在壓力為101.325kpa,溫度為20℃的狀態(tài)下占有一立方米空間的氣量。

1.5合理努力。

指一方在當時的情況下采取合理可能的行為,但不包括采取將會或可能會使該方遭受重大損失的行動。

1.6合理審慎作業(yè)者。

指能誠信地力求履行其合約義務的自然人及組織,該自然人及組織在力求履約以及在其通常的履行承諾過程中,其表現(xiàn)出的技巧、勤勉、審慎和預見水平達到了人們合理和通常期望的一個成熟及富有經(jīng)驗的同類業(yè)務作業(yè)者,在同樣或相似的情況和條件下并按照所有適用的法律、國際標準和慣例,履行承諾所達到的水平。

第2條批準及許可。

雙方應各自負責并且應盡合理努力獲得各自一切必要的核準(批準)及許可,以使其得以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第3條交付。

3.1交付點、風險和所有權。

賣方按本合同的規(guī)定向買方銷售天然氣,買方按本合同的規(guī)定向賣方購買天然氣,交付點為,交付壓力為。交付天然氣的所有權和風險自天然氣越過交付點時由賣方轉移至買方。

3.2賣方交付設施。

賣方應將天然氣輸送至交付點。賣方應負責安排交付點之前的所有天然氣交付設施(包括交付點上游的賣方天然氣檢驗和計量設備)。

3.3買方接收設施。

買方應在交付點接收天然氣。買方應負責安排交付點之后的所有天然氣接收設施。

第4條起始日和交付期。

4.1起始日。

(適用于已建成項目):

雙方約定,本合同項下供氣起始日為。

(適用于新項目):。

年月日的期間內(“第一窗口期”)發(fā)生,并應根據(jù)以下程序確定:

4.1.2雙方應至少在第二窗口期開始前三十(30)天確定起始日的時間,該起始日的時間應在第二窗口期內,或如果雙方?jīng)]有按照本款上述規(guī)定確定起始日,則起始日將被視為是第二窗口期的最后一天。

4.2交付期。

除非雙方另有約定,本合同項下天然氣交付期為起始日至年月日。

第5條年合同量(視情況而定,可將“年合同量”調整為“合同量”)。

5.1年合同量(適用于1年期以上的合同)。

就每一合同年而言,指標準立方米的天然氣氣量。

(注:雙方可對每一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分別進行約定。)。

5.2氣源。

上述年合同量所對應的天然氣供應來源來自,未來也包括從其他資源國或資源商處獲得的其他氣源。

5.3最大日合同量、最小日合同量和最大小時提取速率。

液化天然氣購銷合同篇十一

供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一、購銷數(shù)量:

_________日,供方向需方提供液化氣約_________噸,結合市場實際情況,以每次確定供需數(shù)量為準。

二、結算價格:

為了共同拓展市場需求,本著互惠互利原則,供方給予需方按當時供方掛牌價下浮_________元/噸。配送運輸費用_________元/噸。

三、結算方式:

采用銀行匯票、匯兌存入供方帳戶,款到開票裝車。供方均衡送貨,需方批量劃款(包括貨款和運輸費用),每次不少于_________噸。

四、配送地點:

需方,否則屬于違約行為。

五、保證金:

為確保需方按合同內容履行,由供方收取需方_________元保證金(不得低于一車貨款價值)。

六、供貨方式:

需方依據(jù)商定量,向供方提出書面認購單,供方根據(jù)與需方商定的每天承接量配送,配送貨到后需方應于2小時內接卸完畢,并即時簽署回執(zhí)單。

七、計量方式:

執(zhí)行國家規(guī)定標準(計量誤差為千分之三點五);計量誤差范圍內以供方出廠計量為準;超過計量誤差范圍時,供需雙方協(xié)商解決。

八、質量標準:

執(zhí)行國家標準:_________。

九、其它約定事項:

遇有供方不可抗力造成停工檢修,購銷數(shù)量雙方協(xié)商;因計劃停工檢修,提前十天書面通知對方后可暫停送接貨;需方對質量、計量有異議,應于接卸前當場提出并即時通知供方;對接卸后提出的異議供方不予認可。

十、違約責任:

需方在認購后拒而不接貨視為違約,由供方按噸從保證金中扣除相應優(yōu)惠的'金額(以_________元/噸為準);供方能承受的價位拒而不供貨視為違約,需方有權終止合同。

十一、其它事項:

當遇有國家行政部門規(guī)定與本合同發(fā)生沖突,本合同終止。

十二、合同未盡事宜另行協(xié)商。

液化天然氣購銷合同篇十二

本合同由(以下簡稱“甲方”)和(以下簡稱“乙方”)于20**年【**】月【**】日在【**省**市】簽訂。

鑒于:

(2)乙方同意按本合同所列的條款和條件將福建、江蘇等地進口液化天然氣(lng)運輸并銷售給甲方;為此,甲、乙雙方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基于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jīng)協(xié)商一致,就有關福建進口液化天然氣購銷和運輸事宜達成本合同如下條款:

第一條定義和解釋。

除非上下文另有規(guī)定,本合同中的下列措辭具有以下所述含義:

(1)“福建、江蘇進口液化天然氣”:指由福建莆田、江蘇如東等地液化天然氣接收站從國外進口的船運液化天然氣。

(2)“日”:指從任何一個公歷日,自該日00:00時起至該日24:00時止的期間。

(3)“周”:指從任何一個公歷周第一日00:00時起至該公歷周最后一日24:00時止的期間,星期一為公歷周的第一日。

(4)“月”:指從某個公歷月第一日00:00時起至該公歷月最后一日24:00時止的期間。

(5)結算月:每個公歷月為結算月。

(6)結算日:公歷月的最后一天為結算日。

(7)“時間”:除非另有規(guī)定,本合同所提及的任何時間均指北京時間。

(8)標準立方米:指一個大氣壓下,20℃時1立方米天然氣的體積。

第二條合同期限及用氣數(shù)量和范圍。

2.1本合同約定的有效期限:自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

2.2本合同約定的購銷數(shù)量:液化天然氣約**噸/月。

2.3本合同項下天然氣的用氣范圍為:甲方產(chǎn)權l(xiāng)ng接收氣化站。

2.4所有氣量的指定均按每車19.5噸的整數(shù)倍。

第三條標的物及質量。

3.1合同約定的標的物為福建、江蘇等地進口液化天然氣(以下簡稱“天然氣”)。

3.2乙方銷售給甲方的天然氣質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天然氣》(gb17820-)中所規(guī)定的二類天然氣標準。

3.3除第3.2款約定的標準外,乙方不再向甲方提供其他氣質證明。

第四條計劃上報與確認。

4.1甲方需在月底五日前,向乙方報下月的用氣計劃。

4.2甲方需提前一天,向報下一個三日用氣計劃。

4.3乙方在平衡氣源采購月計劃后,提前二日向甲方下達月度供應計劃,并由甲方確認。

4.4乙方在平衡氣源采購三日計劃后,向甲方下達下一個三日供應計劃,并由甲方確認。

4.5甲方可在當日發(fā)車前臨時變更當日供應計劃,原則上發(fā)車后則不允許改變當日供應計劃。原則上變更當日供應計劃,只允許減少供應。乙方改變計劃,需提前一天通知甲方。

第五條價格確認及調整。

5.1.價格。

5.1.1乙方經(jīng)甲方確認的價格包含以下內容:液化天然氣(lng)價格、自福建(lng)莆田、江蘇如東接收站至甲方位于****產(chǎn)權l(xiāng)ng接收站的運費。

5.1.2以上價格均為含稅價,由乙方開具增值稅發(fā)票,采用一票制。

液化天然氣購銷合同篇十三

(1),其注冊地址為,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為(“賣方”);。

(2),其注冊地址為,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為(“買方”)。

賣方和買方以下合稱“雙方”,單獨一方則稱“一方”。

鑒于:

(注:如涉及新項目審批要求,可在此對氣源來源情況進行具體描述。)。

(2)買方希望購買天然氣用于(“買方用途”);。

(3)買方同意按本合同中約定的條款和條件購買和接收天然氣,同時賣方愿意按該等條款和條件向買方銷售和交付天然氣。

為此,雙方本著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jīng)協(xié)商一致,就有關天然氣購銷事宜達成本合同如下條款:

第1條定義。

除非本合同中另有具體規(guī)定,本合同中使用的下列詞語含義如下:

1.1起始日。

指按本合同第4.1款的規(guī)定確定的日期。

1.2合同年。

就第一個合同年而言,指起始日開始至起始日所在當年的12月31日結束;就任一其后的合同年而言,指自當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的連續(xù)的十二(12)個月;假如合同期在12月31日以外的日期終止,則最后一個合同年為自該終止日前的1月1日起至合同期最后一日止屆滿的一段時間。

1.3供氣日。

指北京時間當日的至下一日的。

1.4標準立方米。

指在壓力為101.325kpa,溫度為20℃的狀態(tài)下占有一立方米空間的氣量。

1.5合理努力。

指一方在當時的情況下采取合理可能的行為,但不包括采取將會或可能會使該方遭受重大損失的行動。

1.6合理審慎作業(yè)者。

指能誠信地力求履行其合約義務的自然人及組織,該自然人及組織在力求履約以及在其通常的履行承諾過程中,其表現(xiàn)出的技巧、勤勉、審慎和預見水平達到了人們合理和通常期望的一個成熟及富有經(jīng)驗的同類業(yè)務作業(yè)者,在同樣或相似的情況和條件下并按照所有適用的法律、國際標準和慣例,履行承諾所達到的水平。

第2條批準及許可。

雙方應各自負責并且應盡合理努力獲得各自一切必要的核準(批準)及許可,以使其得以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第3條交付。

3.1交付點、風險和所有權。

賣方按本合同的規(guī)定向買方銷售天然氣,買方按本合同的規(guī)定向賣方購買天然氣,交付點為,交付壓力為。交付天然氣的所有權和風險自天然氣越過交付點時由賣方轉移至買方。

3.2賣方交付設施。

賣方應將天然氣輸送至交付點。賣方應負責安排交付點之前的所有天然氣交付設施(包括交付點上游的賣方天然氣檢驗和計量設備)。

3.3買方接收設施。

買方應在交付點接收天然氣。買方應負責安排交付點之后的所有天然氣接收設施。

第4條起始日和交付期。

4.1起始日。

(適用于已建成項目):

雙方約定,本合同項下供氣起始日為。

(適用于新項目):。

年月日的期間內(“第一窗口期”)發(fā)生,并應根據(jù)以下程序確定:

4.1.2雙方應至少在第二窗口期開始前三十(30)天確定起始日的時間,該起始日的時間應在第二窗口期內,或如果雙方?jīng)]有按照本款上述規(guī)定確定起始日,則起始日將被視為是第二窗口期的最后一天。

4.2交付期。

除非雙方另有約定,本合同項下天然氣交付期為起始日至年。

第5條年合同量(視情況而定,可將“年合同量”調整為“合同量”)。

5.1年合同量(適用于1年期以上的合同)。

就每一合同年而言,指標準立方米的天然氣氣量。

(注:雙方可對每一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分別進行約定。)。

5.2氣源。

上述年合同量所對應的天然氣供應來源來自,未來也包括從其他資源國或資源商處獲得的其他氣源。

5.3最大日合同量、最小日合同量和最大小時提取速率。

雙方約定,就任一供氣日而言,允許買方提取的天然氣數(shù)量的最大值為標準立方米每供氣日(“最大日合同量”),最小值為標準立方米每供氣日(“最小日合同量”)。雙方進一步約定,除非賣方導致或賣方事先書面同意,對于交付期內任一供氣日買方提取的超出上述最大日合同量部分的天然氣為超提氣。

雙方約定,就任一供氣日內,允許買方提取天然氣速率的最大值為標準立方米/每小時(“最大小時提取速率”)。

5.4增量氣。

若買方在交付期內的任何時間向賣方提出購買超過年合同量的增量氣,則:

5.4.1買方至少應提前日通知賣方增量氣的數(shù)量以及交付時間;。

5.4.2賣方可在其收到買方按本合同第5.4.1款的規(guī)定發(fā)出的通知起日內向買方發(fā)出接受或拒絕該等要求的通知,且該合同年的年合同量應按雙方約定的增量氣的數(shù)量進行相應調整。

5.5優(yōu)先供氣順序。

雙方約定,在交付期內任何時間發(fā)生天然氣氣量不足以滿足賣方所有下游用戶的有效指定量的情況,無論是否是由于不可抗力所致,賣方將按照附件一約定的順序向各下游用戶供應天然氣。

第6條合同價格和氣款結算。

6.1合同價格(以下模版供選擇,并可根據(jù)實際情況進行細化。)。

模版一:按本合同在交付點交付的天然氣的合同價格為元/標準立方米(含稅)。本合同使用的貨幣為人民幣,單位為“元”。

雙方應按照如下公式計算天然氣基礎價格:

pi=;。

綜合服務費用單價為元/標準立方米或吉焦。

6.2氣款結算。

雙方約定,本合同項下天然氣氣款每結算一次。買方應根據(jù)附件二(結算條款)的規(guī)定,支付本合同項下其購買的所有天然氣的款項和其它按照本合同應支付的款項。

第7條照付不議(適用于1年期以上的合同)。

就交付期內的任一合同年而言,賣方應在交付點銷售并交付且買方應提取該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并為提取的和未提取的天然氣付款。雙方進一步約定,對于上述買方已付款但未提取的天然氣,買方有權按附件三的約定進行補提。

第8條質量和計量。

天然氣的質量和計量結果以賣方在交付點上游的分析和計量為準。天然氣質量規(guī)格見附件四。

雙方應依據(jù)國家頒布的適用于天然氣計量的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程和本條規(guī)定的原則進行天然氣的檢驗與計量,檢驗計量規(guī)程見附件五。

第9條調試和維修。

9.1調試(適用于新項目)。

9.1.1調試期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的期間。

9.1.2在調試期內,雙方應互相合作,賣方應盡合理努力交付、買方應盡合理努力接收盡可能多的天然氣,其數(shù)量應達到雙方共同認可的對各自設施正常生產(chǎn)的要求。為避免歧義,在調試期內,(如:“本合同第7條”)將不適用。

9.2維修。

雙方同意,任何一方每一合同年可對其設施安排累計連續(xù)不超過十五(15)日的額定維修,除此之外,作為合理審慎作業(yè)者,任何一方可根據(jù)各自設施實際情況,另行安排額外維修和臨時維修。

第10條保險(本條為選擇性條款)。

在合同期內,每一方應自費向具有良好財務狀況的承保人投保并保持標準的和符合慣例的保險。

第11條計劃與指定。

本合同項下天然氣的計劃與指定機制在附件六中予以規(guī)定。

第12條買方限制。

在合同期內,除非經(jīng)過賣方書面同意,賣方根據(jù)本合同銷售給買方的所有天然氣只能用于買方用途,不得轉作其它用途。

第13條保密。

本合同的內容、編制本合同期間披露的一切信息以及往來的函件也包括任何一方的商業(yè)信息、客戶資料等信息(以下統(tǒng)稱為“保密信息”)均應保密。未經(jīng)一方書面許可,另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也不允許雙方各自的雇員、管理人員、代表人、代理人或關聯(lián)方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14條適用法律。

本合同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并據(jù)此進行解釋,排除任何會將本合同事項指向其它管轄地法律的法律選擇規(guī)則。

第15條爭議解決。

如果雙方對本合同產(chǎn)生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果該爭議在任何一方以書面形式告知對方爭議的存在起的四十五(45)天內仍然未能得到解決,雙方同意按以下第條處理:

(1)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對方發(fā)出通知,將該爭議提交仲裁進行最終裁決。爭議應依據(jù)仲裁委員會在提起仲裁時有效的仲裁規(guī)則(“規(guī)則”),由按照規(guī)則指定的三位仲裁員在進行仲裁以得最終解決,除非本合同另作明確變更。仲裁委員會為指定的仲裁機構。仲裁(包括所有聯(lián)系溝通、證據(jù)提交、通知、裁決以及相關文件制作)所使用的語言應為中文。上述仲裁委員會做出的裁決為終局裁決,對買賣雙方均有約束力。

(2)任何一方依法提請人民法院通過訴訟程序解決。

第16條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應是指任何其發(fā)生超出應按并且已按合理審慎的作業(yè)者的方式行事的受影響方(或賣方或買方設備的其他所有者和/或經(jīng)營者)的合理控制范圍,且采用可合理期待其已采取的防護措施亦不能避免,進而導致受影響方無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一項或多項義務、約定或承諾的任何事件或情形。雙方進一步同意,天然氣市場或利用本合同所交付的天然氣制成的產(chǎn)品市場的市場變化不應在本合同中視作不可抗力。

如一方受不可抗力影響完全或部分不能履行其合同義務,該方應堅持執(zhí)行合理審慎的作業(yè)者標準努力克服和消除不可抗力事件或情況的影響,在此期間該方在本合同項下因受不可抗力的影響而不能履行義務的責任應予以免除,但是本合同的規(guī)定支付應付款項的義務不能予以免除。

第17條生效和終止。

17.1生效(可根據(jù)項目實際情況決定,以下兩個模版供選擇:)。

模版一:本合同及附件經(jīng)雙方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且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生效,并持續(xù)有效直至交付期結束時終止或按本合同第17.2款規(guī)定的情形發(fā)生時終止(簡稱“合同期”)。

模版二:雙方同意,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除了于本合同簽署之后即行生效的本合同第2條、第10、12、13、14、15、16條、第17.1款以及第18、19條項下的義務)應以滿足以下生效條件為前提:。所有生效條件均被滿足或放棄之日即為生效日。

17.2終止。

如發(fā)生下述情形,本合同終止,以發(fā)生在先者為準:

17.2.1交付期結束時合同終止;。

17.2.4如一方發(fā)生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一方不能完整履行合同義務:(a)在連續(xù)年的期間累計超過年,或(b)連續(xù)日,經(jīng)提前日書面通知,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第18條承諾與保證。

賣方向買方陳述并保證,并且買方向賣方陳述并保證:。

18.1該方擁有訂立本合同并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必要能力、資質和授權。

18.2該方未涉及任何訴訟或其他可能影響該方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或將會對該方的財務狀況產(chǎn)生重大影響的法律程序。

18.3擁有或將會擁有或者享有或將會享有與為履行本合同而所需的資產(chǎn)相關的適當權利。

第19條責任與賠償。

19.1雙方同意,對于本合同項下可能出現(xiàn)的買方未能按照合同約定提取天然氣,或賣方未能按照合同約定交付天然氣等情形的責任與補救機制在附件三中予以規(guī)定。

19.2受本合同中明確規(guī)定的限制條款約束,一方應賠償因違反本合同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但是,違約方的賠償責任以守約方的直接損失為限,不包括營業(yè)的損失、生產(chǎn)中斷的損失、停工的損失、對第三方的賠償責任、利潤的損失等間接損失。

第20條其它。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將進行友好協(xié)商,并以本合同附件或補充協(xié)議的形式予以明確。該合同相關附件內容由供用氣雙方協(xié)商確定。

第21條簽署。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執(zhí)份。

本合同由雙方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于文首所載日期簽署,以資證明。

賣方:

簽字人:

姓名:

職務:

買方:

簽字人:

姓名:

液化天然氣購銷合同篇十四

一、供方:地址:傳真:

合同編號:

需方:地址:傳真:

三、交貨地點:供方液氨充裝現(xiàn)場,交付后產(chǎn)品的風險由需方承擔。

四、運輸、費用、安全及提出異議期限:

2、運費由需方承擔;。

3、貨到后,如有質量問題,需方在2日內向供方提出異議,逾期未提出異議視為產(chǎn)品合格。

4、汽車槽車的安全及容器內的檢查由需方負責,由于需方檢查處理不當,造成的安全、液氨被污染等問題由需方自行承擔。

五、安全及環(huán)保責任:需方經(jīng)營、儲存、運輸、使用和處置供方液氨,必須符合國家安全和環(huán)保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由于需方使用處置不當,造成的安全和環(huán)保事故由需方負完全責任。

六、結算方式及期限:款到發(fā)貨,現(xiàn)款結算,出廠價為含稅價。

七、其他約定:本合同數(shù)量為雙方協(xié)議計劃量,如因供方充裝問題、貨源不足及需方運輸困難等因素實際執(zhí)行數(shù)量達不到協(xié)議計劃量,按實際執(zhí)行數(shù)量確定為最終合同數(shù)量,供方不對差量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八、違約責任及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違約責任按《合同法》執(zhí)行,但是,本合同項下的任何違約責任以守約方的直接損失為限,違約方不對守約方的任何間接損失(包括營業(yè)的損失、生產(chǎn)中斷的損失、停工的損失、對第三方的賠償責任、利潤的損失等)承擔賠償責任。與本合同相關的爭議如雙方不能友好協(xié)商解決,應提交合同簽訂地法院解決。

供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需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簽訂時間:年月日簽訂地點:

液化天然氣購銷合同篇十五

賣方:

買方:

本天然氣購銷合同(“本合同”)由下列雙方于年月日于中國簽署:

(1),其注冊地址為,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為(“賣方”);。

(2),其注冊地址為,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為(“買方”)。

賣方和買方以下合稱“雙方”,單獨一方則稱“一方”。

鑒于:

(注:如涉及新項目審批要求,可在此對氣源來源情況進行具體描述。)。

(2)買方希望購買天然氣用于(“買方用途”);。

(3)買方同意按本合同中約定的條款和條件購買和接收天然氣,同時賣方愿意按該等條款和條件向買方銷售和交付天然氣。

為此,雙方本著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jīng)協(xié)商一致,就有關天然氣購銷事宜達成本合同如下條款:

第1條定義。

除非本合同中另有具體規(guī)定,本合同中使用的下列詞語含義如下:

1.1起始日。

指按本合同第4.1款的規(guī)定確定的日期。

1.2合同年。

就第一個合同年而言,指起始日開始至起始日所在當年的12月31日結束;就任一其后的合同年而言,指自當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的連續(xù)的十二(12)個月;假如合同期在12月31日以外的日期終止,則最后一個合同年為自該終止日前的1月1日起至合同期最后一日止屆滿的一段時間。

1.3供氣日。

指北京時間當日的至下一日的。

1.4標準立方米。

指在壓力為11.325kpa,溫度為2℃的狀態(tài)下占有一立方米空間的氣量。

1.5合理努力。

指一方在當時的情況下采取合理可能的行為,但不包括采取將會或可能會使該方遭受重大損失的行動。

1.6合理審慎作業(yè)者。

指能誠信地力求履行其合約義務的'自然人及組織,該自然人及組織在力求履約以及在其通常的履行承諾過程中,其表現(xiàn)出的技巧、勤勉、審慎和預見水平達到了人們合理和通常期望的一個成熟及富有經(jīng)驗的同類業(yè)務作業(yè)者,在同樣或相似的情況和條件下并按照所有適用的法律、國際標準和慣例,履行承諾所達到的水平。

第2條批準及許可。

雙方應各自負責并且應盡合理努力獲得各自一切必要的核準(批準)及許可,以使其得以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第3條交付。

3.1交付點、風險和所有權。

3.2賣方交付設施。

賣方應將天然氣輸送至交付點。賣方應負責安排交付點之前的所有天然氣交付設施(包括交付點上游的賣方天然氣檢驗和計量設備)。

3.3買方接收設施。

買方應在交付點接收天然氣。買方應負責安排交付點之后的所有天然氣接收設施。

第4條起始日和交付期。

4.1起始日。

(適用于已建成項目):

雙方約定,本合同項下供氣起始日為。

(適用于新項目):。

年月日的期間內(“第一窗口期”)發(fā)生,并應根據(jù)以下程序確定:

4.1.2雙方應至少在第二窗口期開始前三十(3)天確定起始日的時間,該起始日的時間應在第二窗口期內,或如果雙方?jīng)]有按照本款上述規(guī)定確定起始日,則起始日將被視為是第二窗口期的最后一天。

4.2交付期。

除非雙方另有約定,本合同項下天然氣交付期為起始日至年。

第5條年合同量(視情況而定,可將“年合同量”調整為“合同量”)。

5.1年合同量(適用于1年期以上的合同)。

就每一合同年而言,指標準立方米的天然氣氣量。

(注:雙方可對每一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分別進行約定。)。

5.2氣源。

上述年合同量所對應的天然氣供應來源來自,未來也包括從其他資源國或資源商處獲得的其他氣源。

5.3最大日合同量、最小日合同量和最大小時提取速率。

雙方約定,就任一供氣日而言,允許買方提取的天然氣數(shù)量的最大值為標準立方米每供氣日(“最大日合同量”),最小值為標準立方米每供氣日(“最小日合同量”)。雙方進一步約定,除非賣方導致或賣方事先書面同意,對于交付期內任一供氣日買方提取的超出上述最大日合同量部分的天然氣為超提氣。

雙方約定,就任一供氣日內,允許買方提取天然氣速率的最大值為標準立方米/每小時(“最大小時提取速率”)。

5.4增量氣。

若買方在交付期內的任何時間向賣方提出購買超過年合同量的增量氣,則:

5.4.1買方至少應提前日通知賣方增量氣的數(shù)量以及交付時間;。

5.4.2賣方可在其收到買方按本合同第5.4.1款的規(guī)定發(fā)出的通知起日內向買方發(fā)出接受或拒絕該等要求的通知,且該合同年的年合同量應按雙方約定的增量氣的數(shù)量進行相應調整。

5.5優(yōu)先供氣順序。

雙方約定,在交付期內任何時間發(fā)生天然氣氣量不足以滿足賣方所有下游用戶的有效指定量的情況,無論是否是由于不可抗力所致,賣方將按照附件一約定的順序向各下游用戶供應天然氣。

液化天然氣購銷合同篇十六

本合同由 (以下簡稱“甲方”)和 (以下簡稱“乙方”)于20 年【 】月【 】日在【 省 市】簽訂。

鑒于:

(2)乙方同意按本合同所列的條款和條件將福建、江蘇等地進口液化天然氣(lng)運輸并銷售給甲方;為此,甲、乙雙方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基于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jīng)協(xié)商一致,就有關福建進口液化天然氣購銷和運輸事宜達成本合同如下條款:

第一條 定義和解釋

除非上下文另有規(guī)定,本合同中的下列措辭具有以下所述含義:

(1) “福建、江蘇進口液化天然氣”:指由福建莆田、江蘇如東等地液化天然氣接收站從國外進口的船運液化天然氣。

(2) “日”:指從任何一個公歷日,自該日00:00時起至該日24:00時止的期間。

(3) “周”:指從任何一個公歷周第一日00:00時起至該公歷周最后一日24:00時止的期間,星期一為公歷周的第一日。

(4) “月”:指從某個公歷月第一日00:00時起至該公歷月最后一日24:00時止的期間。

(5) 結算月:每個公歷月為結算月。

(6) 結算日:公歷月的最后一天為結算日。

(7) “時間”:除非另有規(guī)定,本合同所提及的任何時間均指北京時間。

(8) 標準立方米:指一個大氣壓下,20℃時1立方米天然氣的體積。

第二條 合同期限及用氣數(shù)量和范圍

2.1 本合同約定的有效期限:自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

2.2 本合同約定的購銷數(shù)量:液化天然氣約 噸/月。

2.3本合同項下天然氣的用氣范圍為:甲方產(chǎn)權l(xiāng)ng接收氣化站。

2.4所有氣量的指定均按每車19.5噸的整數(shù)倍。

第三條 標的物及質量

3.1 合同約定的標的物為福建、江蘇等地進口液化天然氣(以下簡稱“天然氣”)。

3.3 除第3.2款約定的標準外,乙方不再向甲方提供其他氣質證明。

第四條 計劃上報與確認

4.1甲方需在月底五日前,向乙方報下月的用氣計劃。

4.2甲方需提前一天,向報下一個三日用氣計劃。

4.3乙方在平衡氣源采購月計劃后,提前二日向甲方下達月度供應計劃,并由甲方確認。

4.4乙方在平衡氣源采購三日計劃后,向甲方下達下一個三日供應計劃,并由甲方確認。

4.5甲方可在當日發(fā)車前臨時變更當日供應計劃,原則上發(fā)車后則不允許改變當日供應計劃。原則上變更當日供應計劃,只允許減少供應。乙方改變計劃,需提前一天通知甲方。

第五條 價格確認及調整

5.1.價格

5.1.1 乙方經(jīng)甲方確認的價格包含以下內容:液化天然氣(lng)價格、自福建(lng)莆田、江蘇如東接收站至甲方位于 產(chǎn)權l(xiāng)ng接收站的運費。

5.1.2以上價格均為含稅價,由乙方開具增值稅發(fā)票,采用一票制。

液化天然氣購銷合同篇十七

供方:中國石油華北石化公司需方:

簽署地:河北省任丘市簽訂日期:

一、購銷數(shù)量:從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供方開一套裝置每月為需方供應液化氣_____噸,供方開二套裝置每月為需方供應液化氣_____噸。

二、結算價格:隨市場浮動,由供方調整。需方達到合同所規(guī)定優(yōu)惠條件后享有相應優(yōu)惠,詳見合同附件1.

三、結算方式:采用_______存入供方帳戶,款到開票裝車。

四、交貨地點:供方裝車暢?五、保證金:為確保需方按合同內容履行,由供方按月根據(jù)購銷數(shù)量收取需方_______元保證金(不得低于一車貨款價值)。

六、供貨方式:依據(jù)合同量需方單位汽車均衡自提。

七、計量方式:執(zhí)行國家規(guī)定標準(計量誤差為千分之三點五);計量誤差范圍內以供方出廠計量為準;超過計量誤差范圍時,供需雙方協(xié)商解決。

八、質量標準:執(zhí)行國家標準:gb11174—。

九、其它約定事項:

1、詳見合同附件1和液化氣信譽考核內容。

2、遇有供方不可抗力造成停工檢修,購銷數(shù)量雙方協(xié)商;因計劃停工檢修,提前十天書面通知對方后可暫停送接貨。

3、需方對質量、計量有異議,應在供方裝車場內提出,對離開供方裝車場提出的異議供方不予認可。

十、違約責任:

1、供方發(fā)現(xiàn)需方不正當經(jīng)營一次,由供方按噸從保證金中扣罰相應金額(以20元/噸為準);累計發(fā)現(xiàn)兩次扣罰當月全部保證金;累計發(fā)現(xiàn)三次解除購銷合同,因此造成一切后果由需方自負。

2、供方原因未完成當月合同量的80%,視為違約;反之,由于需方原因未完成當月80%的合同量,視為違約,雙方有權解除合同。

十一、其它事項:當遇有國家行政部門規(guī)定與本合同發(fā)生沖突,本合同終止。

十二、合同未盡事宜另行協(xié)商。

供方:中國石油華北石化公司??需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經(jīng)辦人:經(jīng)辦人:

年月日年月日。

合同附件。

1:(需方名稱)考核制度。

1、合同戶根據(jù)合同均衡提量,以3天為考核期限,考核分為-5分/次。連續(xù)不能按合同均衡履行量,考核分為是上次的倍數(shù)。

2、配送液化氣未能達指定地點,考核分為-10分/次,并且降低10%的合同量,如果在合同有效期內液化氣有兩次配送未能達指定地點,則取消合同。

3、合同戶有倒票現(xiàn)象,考核分為-5分/次。

4、合同戶是否有辱罵銷售部員工現(xiàn)象,考核分為-10分/次。

5、正常情況下合同戶在提貨通知單有效期內沒有按期提貨,考核分為-3分/次。

6、正常情況下合同戶開出裝車通知單沒有裝車,考核分為-2分/次。

7、合同戶沒有完成合同中規(guī)定的'有效量,考核分為-5分/月,如果本月未能完成合同中規(guī)定的有效量,下個月的合同量將按上月實際購買量執(zhí)行。

8、外地合同戶未能使用匯票、電匯等方式購買液化氣,考核分為-5分/次。

9、合同戶能否幫助我公司解決實際困難如降庫等,考核分為0.2分/噸*次。

10、合同戶能否自主開發(fā)遠途市場,擴大我公司液化氣市場長期占有率,考核分為+3分/月。

11、在液化氣市場疲軟期間合同戶主動開票(前2名),根據(jù)開票的數(shù)量考核分為0.2分/噸*次。

液化氣合同每6個月簽定一回,每月銷售部定期考核,基準分為100分,每月客戶積分達到110分時,客戶下個月享有20%合同量的優(yōu)惠價格,每噸優(yōu)惠20元,如果客戶出現(xiàn)兩次考核分低于60分,下一次就不在簽訂合同。

供方:中國石油華北石化公司需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經(jīng)辦人:經(jīng)辦人:

年月日年月日。

液化天然氣購銷合同篇十八

供應單位(甲方):

用氣單位(乙方):

根據(jù)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信的基礎上,就瓶裝天然氣供應事宜,簽訂本合同:

1、甲方向乙方供應符合國家標準的瓶裝天然氣,乙方主要用途為過濾材料生產(chǎn);

2、鋼瓶數(shù)量為:;

3、供氣地址為:;

1、雙方協(xié)商價格為:元/立方;

2、雙方協(xié)商押金方式為:;

3、因液化氣市場價格有波動,甲方若進行價格調整,需提前通知乙方;

4、雙方根據(jù)實際用氣重量,送貨時結算上次貨款;并提供同等價格17%增值稅發(fā)票;

4、甲方應保證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供應符合國家質量標準的天然氣和符合國家相關安全技術要求的合格天然氣鋼瓶。

6、乙方不得損壞、遺失或擅自替換鋼瓶,否則照價賠償;

9、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10、甲、乙雙方如有一方需停止供貨合同,需提前一月提出書面文件,雙方另行協(xié)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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