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荒山養(yǎng)殖承包合同(熱門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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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荒山養(yǎng)殖承包合同(熱門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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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山養(yǎng)殖承包合同篇一

訂立合同雙方:

發(fā)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充分利用山地資源,帶動地方經濟發(fā)展,實現環(huán)境保護的經濟效益目的,甲方將坐落在六組西北的大島山東坡處的荒山承包給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經甲、乙雙方共同協(xié)商,簽訂合同如下:

畝四至:東:西:南:北:

50年(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

每年10元每畝。(合計金額:xxxxxx小寫:xxxxxx)。

逐年付款(乙方給甲方留欠承包款條)。

梨樹、松樹。

甲方承包給乙方的荒山,已經過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并根據會議內容與乙方簽訂合同。

甲方有權監(jiān)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山資源,發(fā)現問題及時通知乙方。

乙方必須保證原有檸條成活率,否則終止承包合同。

承包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

乙方不得改變該荒山的林業(yè)用途,該荒山所用權不變歸甲方所有。

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未履行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未履行合同一方承擔。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上報鎮(zhèn)林業(yè)站一份。

甲方:(蓋章)。

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20xx年x月x日

荒山養(yǎng)殖承包合同篇二

乙方xx市x鄉(xiāng)xx村xx村民小組。

負責人。

為發(fā)展林業(yè)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fā)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jié)氣候、改善環(huán)境作用,促進魯山經濟發(fā)展,根據上級開發(fā)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xié)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的荒山畝發(fā)包給甲方從業(yè)種植等農業(yè)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米,東西長米,四至為南至,北至,東至,西至(土地示意圖見本合同書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元,共計元(大寫:)。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年承包費用元,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于年月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通過(村民代表會議決議見本合同書附件二)。乙方依據該決議并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甲方在開發(fā)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使用乙方所屬村民,報酬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因植樹需修路架電,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fā)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允許的農業(yè)用途;在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允許范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范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八、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強制性規(guī)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九、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fā)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乙方名稱改變;。

3、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并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一、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xié)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二、如因本合同發(fā)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xié)商予以解決;協(xié)商不成或者不愿協(xié)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乙方xx市x鄉(xiāng)xx村xx村民小組(簽章)。

負責人(簽章)。

荒山養(yǎng)殖承包合同篇三

甲方:

乙方:

為大力發(fā)展養(yǎng)殖業(yè),合理利用資源,節(jié)約耕地,乙方現有一座荒山承包給甲方作為養(yǎng)殖場。通過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達成承包協(xié)議,以期雙方共同遵守,具體承包事項如下:

一、荒山的位置(名稱)和面積。

桃閘路西北方(大新山);面積五畝。

二、承包期限為30年(叁拾年),即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費用每畝1000元,每10年付一次款,共3次付清。如甲方不按時向乙方交納承包費,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四、在合同期內,養(yǎng)殖場內一切費用均有甲方承擔,同時甲方還要負責荒山的綠化和管理。

五、乙方有義務協(xié)調解決四鄰糾紛,維護甲方的養(yǎng)殖場環(huán)境。

六、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生效后,雙方應共同自覺遵守。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不得隨意撕毀,終止合同或修改合同條文。否則,違約方賠償另一方違約金壹萬元,并賠償對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法人代表):

日期:

日期:

荒山養(yǎng)殖承包合同篇四

乙方:__________。

為大力發(fā)展養(yǎng)殖業(yè),合理利用資源,節(jié)約耕地,乙方現有一座荒山承包給甲方作為養(yǎng)殖場。通過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達成承包協(xié)議,以期雙方共同遵守,具體承包事項如下:

二、承包期限為30年(叁拾年),即從20__5年2月16日至_____20__年2月16日止。

三、承包費用每畝1000___________,每10年付一次款,共3次付清。如甲方不按時向乙方交納承包費,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四、在合同期內,養(yǎng)殖場內一切費用均有甲方承擔,同時甲方還要負責荒山的綠化和管理。

五、乙方有義務協(xié)調解決四鄰糾紛,維護甲方的.養(yǎng)殖場環(huán)境。

六、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生效后,雙方應共同自覺遵守。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不得隨意撕毀,終止合同或修改合同條文。否則,違約方賠償另一方違約金壹萬___________,并賠償對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__________。

乙方(法人代表):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荒山養(yǎng)殖承包合同篇五

發(fā)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有效使用荒地,促進運城市鹽湖區(qū)上王鄉(xiāng)子諫村的經濟發(fā)展,經甲乙雙方充分協(xié)商,特訂立本荒山承包經營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條承包土地位置、面積及現狀。

1.1甲方發(fā)包給乙方的土地性質為荒山,位于運城市鹽湖區(qū)上王鄉(xiāng)子諫村,甲乙雙方共同勘查確定的四至邊界為:東至,西至,南至,北至。(雙方勘查確定的承包土地界址圖作為本合同附件一)。

1.2雙方確認,本協(xié)議項下承包土地面積為畝。本合同生效后,該荒山如經甲、乙雙方或任何第三方平整、改造、修葺后總面積發(fā)生變化的,承包土地面積及承包金數額不再變更,仍以約定的土地面積及承包金數額為準。

1.3本合同項下的地貌現狀為荒山、荒坡,荒山、荒坡范圍內如果存在具有經濟價值的林木、種植物或其他附屬物(地上附屬物),雙方在辦理承包交接手續(xù)時應對地上現有附屬物登記造冊,協(xié)商補償價格,由乙方將地上附屬物補償款一次性支付給甲方,甲方向地上附屬物的實際所有人發(fā)放或付清補償款。

1.4甲方承諾和保證其對上述土地享有集體土地所有權,有權對上述土地發(fā)包。

1.5甲方承諾上述土地不存在權屬爭議及其他任何爭議,任何單位、組織及個人對上述土地范圍內沒有權利主張,甲方對上述土地擁有獨立的發(fā)包權。

第二條土地承包經營的用途。

本合同項下土地承包經營用途為發(fā)展林業(yè)經濟、農業(yè)經濟,包括各種林木種植、經濟作物種植及養(yǎng)殖。

第三條承包期限。

3.1本合同項下土地的承包期限共計年,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2承包經營期限屆滿后,乙方如需繼續(xù)使用承包土地,應在承包期限屆滿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優(yōu)先將本合同項下土地發(fā)包給乙方,雙方另行簽訂新的承包合同。

第四條承包金及付款方式。

4.1雙方商定:本合同項下土地承包金為元/年/畝,每年土地承包金數額為元,合同期限內土地承包金總額為元人民幣。甲方承諾承包期限內的土地承包金單價及承包金總額保持不變,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或變相提高承包金單價及承包金總額。

4.2土地承包金每五年支付一次。第一期:甲方免除乙方年的土地承包金元,乙方實交元,應于本合同生效后五日內一次性交清。此后,乙方應當在每期屆滿后三個月內向甲方支付本周期的全部承包金。甲方收到承包金時應當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據。

4.3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承包金已包括甲方應向國家(集體和個人)繳納的一切稅收和費用,承包期內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金外,甲方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費用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或變相提高承包金。

4.4乙方應按照約定數額及期限向甲方支付承包金,如乙方遲延支付,每遲延一天,應按逾期金額的萬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批準及授權。

本合同項下土地發(fā)包事項應當事先經甲方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作出同意的書面決議,由村民代表會議授權村委會主任與乙方簽署本合同。(甲方村民代表決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二)。

第六條承包土地的投資、經營和管理。

6.1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依法對承包土地擁有獨立使用權及投資、經營管理權,享有承包經營收益權。乙方在承包經營過程中如需在承包土地范圍內進行種植、土地整理、挖填土方、修路、引水、架電、鋪設管線、搭建臨時設施等,甲方及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干涉。

6.2乙方在對荒山承包期間享有經營自主權,獨立經營,自負盈虧。甲方對乙方經營虧損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不得以經營虧損為由請求減少或降低承包金數額。同時,如果在甲方承包盈利的情況下,無論甲方盈利狀況如何,甲方不得以乙方經營獲利為由請求乙方增加或變相增加承包金。

6.3甲方保證村民不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到承包土地區(qū)域內從事開墾、種植、放牧、取土等行為,不得進行堵路、堵門、停電、設置障礙、設卡收費等一切影響乙方經營的違法活動。承包土地區(qū)域內乙方可以進行封閉經營及管理,甲方確保本村村民不得擅自進入承包土地區(qū)域,或從事其他妨礙乙方承包經營的活動。

6.4甲方負責協(xié)調乙方與承包土地周邊相鄰單位、組織和個人之間的關系,排除和解決影響乙方正常承包經營活動中的各類矛盾和糾紛,提供良好的承包經營環(huán)境,保障乙方正常的承包經營活動順利進行。

第七條承包經營權的流轉。

7.1本合同約定的承包期內,乙方有權依法采取轉讓、轉包、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進行承包土地流轉,承包土地轉讓或流轉之后,受讓方或接受土地流轉的第三方享有本合同約定的承包方同等權利。

7.2乙方向任何第三方轉讓承包經營權的期限為本合同約定的承包期限減去合同已履行期限后的剩余年限,在該期限內第三方有權依法自主承包經營。

7.3本合同承包期限內,如遇國家依法征收本合同項下的承包土地的,所有補償金按如下方式分配:承包土地地上林木、農作物、建筑物、構筑物等附屬物等補償金歸乙方所有;土地使用權補償金歸甲方所有。

第八條承包期滿后的處理。

8.1本合同承包期滿后,如甲方繼續(xù)發(fā)包本合同項下土地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yōu)先承包權,雙方同意繼續(xù)承包的,雙方另行續(xù)簽承包合同。

8.2承包期滿如雙方沒有繼續(xù)簽訂承包合同時,乙方有權處置承包土地地上的林木等各種附屬物。如甲方同意接受承包土地上的林木、附屬物等附屬設施,應當按接收資產時的市場價值給予乙方合理補償,補償款以雙方協(xié)商的價格或雙方確定的評估機構做出的評估價值為準。待甲方付清補償款后,乙方將林木、建筑物等附屬設施移交給甲方所有。

第九條陳述與保證。

9.1甲方是本合同項下承包土地的合法所有權人,甲方為簽署本合同已按照《物權法》和《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guī)定獲得本集體經濟組織村民代表的同意或授權。

9.2甲方保證在本合同簽署前未在本合同承包土地上設置任何第三人權利,也不存在可能對乙方執(zhí)行本合同構成障礙的其他任何權利瑕疵,并保證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維持該等狀態(tài)不變。

9.3在本合同期滿前,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張收回乙方對該土地的承包權,不得單方面解除或終止履行本合同;在本合同期滿后繼續(xù)發(fā)包的,在同等條件下保障乙方享有優(yōu)先承包權。

9.4甲方保證提供一切便利條件確保乙方獨立擁有該承包土地的使用權、自主經營權及其他相關權利和收益權,確保國家和政府對該承包土地地上建筑物等附屬設施、林木等的一切補償金和優(yōu)惠政策全部歸乙方享有;并負責協(xié)調乙方就本合同項下的土地承包與政府主管部門、土地相鄰方及村民之間的關系。

9.5乙方有權自主經營管理承包土地;有權依法對承包的土地及地上附屬設施、林木等采取轉讓、轉包、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甲方對此不得有任何異議并為乙方依法行使權利提供一切便利,積極配合乙方辦理一切必要的手續(xù);甲方保證承包土地流轉后第三方享有本合同約定的與承包方同等的權利。

9.6乙方保證按本合同約定金額、期限及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承包金。

9.7乙方保證搞好承包土地及周邊的環(huán)境保護,不得在承包土地范圍內進行有損環(huán)境保護的經營活動。

9.8甲方應當積極配合并協(xié)助乙方申請取得當地政府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等證書,辦理權屬登記證書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9.9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如發(fā)生下列情形變更的,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約定內容享有并履行各自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的;。

(2)甲乙名稱、姓名改變的;。

(4)乙方發(fā)生分立、合并、清算、解散等情形,由乙方股東或繼承人享有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并承擔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第十條違約責任。

10.1本合同一經生效,即具有法律拘束力,甲、乙雙方均應嚴格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違反合同約定,不得擅自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

10.2本合同其他條款對違約金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如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項下應履行的義務,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方出現任何一項違約行為,應向守約方支付5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則違約方應補足違約金與實際損失之間的差額,使守約方獲得充分救濟。如雙方對損失計算存在爭議時,約定損失計算方法為守約方每天損失額為元人民幣。

第十一條附則。

11.1本合同約定的附件構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1.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二份,其余文本提交批準登記部門備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訂日期:

荒山養(yǎng)殖承包合同篇六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xié)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_________的荒山_________畝發(fā)包給甲方從業(yè),地南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東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

二、承包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止。承包期滿,甲方有優(yōu)先承包該荒山權。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_________元,共計_________元(大寫)。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_________年承包費用_________元,以后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乙方依據該決議并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甲方在開發(fā)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使用乙方所屬村民,報酬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因植樹需架設管道從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fā)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

八、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允許的農業(yè)用途;在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允許范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范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九、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強制性規(guī)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十、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一、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fā)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名稱改變;。

3.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并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二、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xié)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三、如因本合同發(fā)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xié)商予以解決;協(xié)商不成或者不愿協(xié)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五、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荒山養(yǎng)殖承包合同篇七

乙方:x縣x鄉(xiāng)村村民小組。

負責人為發(fā)展林業(yè)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fā)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jié)氣候、改善環(huán)境作用,促進魯山經濟發(fā)展,根據上級開發(fā)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xié)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的荒山畝發(fā)包給甲方從業(yè)種植等農業(yè)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米,東西長米,四至為南至,北至,東至,西至(大溝、小溝堰灘的栗子樹畝除外)。

二、承包期限為年,自xx年x月x日起至xx年x月x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x元,共計x元(大寫:xx)。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年承包費用xx元(含其中一次性補償毀掉原荒山雜樹款),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于xx年x月x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乙方依據該決議并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甲方在開發(fā)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使用乙方所屬村民,報酬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因植樹需架設管道從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fā)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間,所規(guī)劃樹木株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可隨時采伐;行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在新栽樹木成活率達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樹木由甲方自行處理。

九、乙方人員在采摘大南溝、小南溝堰灘栗子時,不得破壞甲方承包范圍內的樹木,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允許的農業(yè)用途;在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允許范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范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強制性規(guī)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fā)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名稱改變;。

3、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并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四、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xié)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發(fā)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xié)商予以解決;協(xié)商不成或者不愿協(xié)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xxx縣xxx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乙方:xxx縣xxx村民小組(簽章)。

負責人(簽章)。

荒山養(yǎng)殖承包合同篇八

村民委員會為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戶 為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更好地鞏固和發(fā)展 村石榴園,增加經濟收入,提高人民群眾的生活水平。在互惠互利的原則下,甲方將部分荒山,承包給乙方,經甲、乙雙方共同協(xié)議,特訂以下條款,共同遵守,嚴格履行。

一、甲方將部分荒山承包給乙方,建豬圈搞養(yǎng)殖和種植,其土地所有權及其產權屬甲方集體所有,乙方有管理、使用、生產、銷售權,但沒有買賣權。

二、甲方有權監(jiān)督乙方依法經營,提供技術信息和經濟信息,促使乙方更好地管理好果樹,從而得到更好地經濟效益。

三、承包范圍

北起 南至

東起 西至

四、承包荒山畝數

五、承包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 年

六、乙方應在承包范圍內的零星荒地和空閑地,補栽石榴樹,經甲方驗收后,確定棵樹 棵從第五年元月一日開始繳納承包金,每年每棵應繳6元,上繳承包金時間,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前必須繳清,否則甲方每天按拖欠金額的3%罰乙方違約金 交給甲方。

七、乙方在承包期間,交給甲方的承包金外,國家或上級有關部門收取的稅費等應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承擔。

乙方應保護好承包范圍內的松樹,不準隨意砍伐,沒少一棵對乙方進行 元以上,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簽訂日期:

甲方:

村委會 公章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荒山養(yǎng)殖承包合同篇九

1、全屋場群眾大會決定,將現有開墾的山地按國家圖紙實際面積計算一并承包給乙方(按實面積為準)。

2、時間自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時限___年)。

3、承包金額為每畝每年___元人民幣。

4、前期山林開墾投資費用歸乙方償還。

5、前三年甲方享受80元每畝補貼,乙方不承擔甲方的任何費用,無論乙方采取任何方式所得的收入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有任何無理要求。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合同,不得違約。

6、三年后,甲方除享受45元一畝外,如遇國家有對山地補助款,是政府直接下?lián)艿臍w甲方所有。乙方爭取的按三七分成(甲方得三,乙方得七)。

7、如遇國家征收土地款(歸甲方所有),青苗建筑物的征收款(歸乙方所有)。征收多少面積應減去乙方多少承包款。

8、甲方在承包期內,應維護乙方利益,支持乙方為管理山林,所作出的規(guī)章制度。如甲方出現故意刁難乙方,給乙方造成的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歸甲方負責,觸接刑法的,乙方有權申請追究刑事責任(損失款乙方有權在上交承包中扣除)。

9、甲乙雙方無權無故終止合同,如一方終止合同應賠償另一方的一切經濟損失(在三日之內終止合同,賠償金額伍萬元整)。

10、在開墾的山林未完成的工程,歸乙方完成。

11、甲方應盡快將所開墾的山地丈量整冊到戶一式兩份,一份交甲方各戶管理,另一份交乙方存檔(整冊時限___天)。

12、交款時間為每年的______月___號(陽歷)一并付清,如乙方拖欠,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前三年的每畝80元補助款應在每年12月25日前交付甲方)。

13、本合同簽字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月__日_____年__月__日

荒山養(yǎng)殖承包合同篇十

甲方(發(fā)包方):

乙方(承包方): 身份證號碼:

為發(fā)展林業(yè)生產,加快荒山綠化,切實搞好我場退耕還林“退一還二”工程,發(fā)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jié)氣候、改善環(huán)境、減少自然災害的作用,扭轉以往荒山造林由甲方實施,又因經費短缺,無力管護,造成屢造屢毀的現象,現經勝利林場職工代表會議研究通過,甲方將部分荒山承包給熱愛林業(yè),責任心強,有志于荒山造林的職工。為維護雙方合法權益,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執(zhí)行。

一、甲方將坐落在的荒山畝,發(fā)包給乙方從業(yè)植樹造林等林業(yè)生產經營,四至范圍為:東至,西至,南至,北至。附草圖及gps點。

二、承包期限為三十年,自20xx年5月7日起至20xx年5月6日止。

三、承包費及交付方法:承包費為1.00 元/畝·年,畝×1.00×× 元/畝·年×30年= 元,計人民幣 元整。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一次性交給甲方。

四、乙方承包的荒山用地性質屬于退耕還林工程中“退一還二”的荒山造林任務,國家不納入退耕還林錢糧補助政策的面積范圍,甲方也不予任何補助。

五、乙方承包經營荒山造林所得收益完全歸乙方享有;乙方承包

經營荒山造林及管護所需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支付。

六、乙方取得荒山承包經營權后,在20xx年末前必須完成全部造林任務,并達到國家退耕還林“退一還二”工程要求的荒山造林樹木成活率和保存率。

七、自簽訂本合同起至20xx年末,乙方承包的荒山造林,經國家退耕還林“退一還二”工程檢查驗收仍達不到要求的成活率和保存率,甲方將解除本合同,并將該荒山承包給他人造林。由此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含承包費)均由乙方自己承擔。

八、根據荒山立地條件,遵循“適地適樹”的原則,以及在總結近年來荒山造林經驗的基礎上,由甲乙雙方共同研究決定整地方式、造林樹種、樹木株行距等。

九、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國家造林技術規(guī)程執(zhí)行,甲方在乙方造林期間及時進行質量檢查,提出技術標準要求,乙方必須接受和執(zhí)行。

十、乙方必須維持承包荒山的林業(yè)用途,不得用于非林用途、建設或者毀林開荒、閑置荒蕪等。乙方必須認真搞好幼林撫育管護工作。

十一、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乙方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的荒山上毀林開墾、采石、采土和進行其它毀林行為。甲方要求乙方將承包的荒山用網圍欄圍起來,并進行封山育林。

十二、甲方有權監(jiān)督、檢查、督促乙方合同的執(zhí)行情況,有權制止乙方違反林業(yè)政策、破壞森林資源的各種違法行為。乙方必須接受甲方對其經營活動的監(jiān)督檢查,服從甲方的規(guī)劃和技術指導。

十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林木所有權、林地使用權歸乙方所有。乙方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文件規(guī)定,可依法繼承、轉讓、抵押、擔保、入股等,但必須經甲方同意并按有關規(guī)定履行相關手續(xù)。

十四、因國家建設需要,征、占用乙方承包的荒山時,若乙方承包的荒山造林樹木成活率和保存率,已通過國家退耕還林“退一還二”工程驗收的,其屬于乙方的補償費由乙方領取;若未通過驗收的,則該補償費先由甲方領取并代為保管,待乙方在本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20xx年末)全部通過驗收后,一并全額發(fā)放給乙方;若乙方在本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20xx年末)仍未通過驗收的,該補償費由甲方收取,同時甲方將該荒山另行承包給他人。

十五、依據國家有關禁牧的政策規(guī)定,為了保護乙方承包經營荒山及其它林地資源,甲方要求乙方必須做到:在承包經營的荒山上,在不改變林地用途,不占用林地面積,不影響林地樹木生長的前提下,可以搞養(yǎng)殖業(yè),但不得超過所承包的荒山范圍,更不得在承包荒山外散養(yǎng)、散松牛、羊等牲畜。

十六、乙方在承包荒山造林期間,在同等條件下須優(yōu)先使用甲方所屬職工及其子女,報酬由乙方承擔。

十七、甲乙雙方必須信守本合同。若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規(guī)定的責任時,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完全履行,相關條款已有約定的按其約定執(zhí)行,沒有約定的,違約方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guī)定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守約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十八、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收回承包給乙方的荒山,并轉包給他人,由此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其乙方承包費也不予退還:

1.改變荒山的林業(yè)用地性質、用途,進行非林開發(fā)、建設的;

2.毀林開荒、荒蕪荒山的;

4.在承包荒山外散養(yǎng)、散松牛、羊等牲畜的。

十九、本合同在執(zhí)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xié)商作出補充規(guī)定,并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二十、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送森林公安派出所及上級主管部門各一份。

甲方:

乙方:

合同簽訂日期:20xx年5月7日

荒山養(yǎng)殖承包合同篇十一

甲方:

乙方 ______縣_________鄉(xiāng)______村______村民小組。

法定代表人:

為發(fā)展林業(yè)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fā)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jié)氣候、改善環(huán)境作用,促進魯山經濟發(fā)展,根據上級開發(fā)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xié)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二、承包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 元,共計 元(大寫: )。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 年承包費用 元(含其中一次性補償毀掉原荒山雜樹款),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于 年 月 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乙方依據該決議并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甲方在開發(fā)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使用乙方所屬村民,報酬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因植樹需架設管道從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fā)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間,所規(guī)劃樹木株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可隨時采伐;行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在新栽樹木成活率達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樹木由甲方自行處理。

九、乙方人員在采摘大南溝、小南溝堰灘栗子時,不得破壞甲方承包范圍內的樹木,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允許的農業(yè)用途;在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允許范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范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 規(guī)強制性規(guī)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fā)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名稱改變;

3、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并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四、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xié)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發(fā)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xié)商予以解決;協(xié)商不成或者不愿協(xié)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______縣_________鄉(xiāng)______村______村民小組(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本合同簽訂日期

荒山養(yǎng)殖承包合同篇十二

轉讓方:____________。

受讓方:(合伙人)____________。

為加快荒山綠化步伐,轉讓方自愿將自己承包的責任荒山轉讓給受讓方承包經營,現就有關事項特簽訂如下協(xié)議:

東:____________西:____________。

南:____________北:____________。

自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轉讓期內,受讓方有荒山的經營使用權,所造林木的所有權和使用權,所有的造林費用由受讓方承擔,造林爭取的.國家項目資金由受讓方所有。若因國家項目占地土地補償由轉讓方所有,林木補償按轉讓方15%受讓方85%比例分成。承包期20xx年期滿后,受讓方若無效益,轉讓方可終止合同,若有效益仍按原合同執(zhí)行。

轉讓方享有所造林木收益權,其標準20xx年后(即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按每年純利潤的20%分配給轉讓方,林權證按林權共同辦理。轉讓方有協(xié)助受讓方管理林木和護林防火的義務。

此合同雙方簽字之后生效,若一方違約,違約方支付對方違約金50000元。

此合同一式份,轉讓方、受讓方、見證方各執(zhí)一份。

發(fā)包方: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轉讓方(合伙人):____________受讓方:____________。

見證方: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養(yǎng)殖承包合同篇十三

出租方(簡稱甲方):代表人:

住址:聯(lián)系電話:

承租方(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

住址:聯(lián)系電話:

為合理開發(fā)塢葛村村后荒置多年的荒山荒坡地、旱地,配合完善虎鹿鎮(zhèn)的旅游開發(f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本著自愿、平等、公開、公正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共同協(xié)商,現就承包荒山荒地等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xié)議,特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的范圍:

本合同所訂立的承包荒山荒地地點在東陽市虎鹿鎮(zhèn)塢葛村村后,小地名為大巖山。其四至界限為(見附圖):

東至:南至:

西至:北至:

二、承包的期限:

承包期限為70年。即20xx年6月1日起至20xx年5月31日止。三:承包的方式、用途:

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處分權)。

乙方將承包的荒山荒地主要用于:荒山綠化、栽植果樹、生態(tài)(農家樂)旅游等。不改變林地用途和用于非林建設,因為旅游需要建設的永久建筑,必須取得甲方同意并辦理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手續(xù)。

四.承包的面積、價格及支付方式:

1.荒山:畝,畝/元。

2.荒坡地:畝,畝/元。

3.承包款的支付方式:承包費每年支付一次;自承包之日起,每年12月20日前,足額支付下一年的承包費;乙方每次承包費打入村集體帳號,甲方需要提供蓋章簽字的收據。

五.地面附屬物的處置。

1.紫竹:株(含大中小);合計元。

2.雜樹:株(含大中?。缓嫌嬙?。

承包范圍內樹木經甲乙雙方共同協(xié)商,一次性作價補償后,乙方一次性付款給甲方;甲方在收款后不再享有其所有權、使用權和經營權,其后的各種收益也歸乙方所有。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依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應將承包范圍內山林完整的交給乙方使用,保證所承包的荒山荒地無權屬爭議,協(xié)助維護乙方的合法權利。

3、甲方不得干涉、破壞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保護乙方合法權利不受侵犯,保障乙方享有所承包荒山荒地的自主生產經營開發(fā)、使用及產品占有權、收益權和繼承權以及承包經營權的依法流轉權,承包后所種植的林木的所有權。

4、在承包期內,甲方需協(xié)助乙方處理好所出租的荒山荒地與周邊的村民關系及承包期范圍施工或生產經營時影響承包范圍外的突發(fā)事情。

5.甲方應無償提供給乙方通行的道路,修路費用由乙方承擔。

6.甲方應及時向區(qū)林業(yè)行政主管部門申請林地、林木權屬變更登記,并積極幫助乙方申領林權證。第三人對本承包地主張權利的,由甲方負責處理,并不得影響乙方的權利。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它義務。

(二)、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對其承包范圍內的荒山荒地進行自主經營利用和管。

理。乙方對承包的荒山荒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權,依法登記取得林權證書后,其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轉。

2、承包期內,因政策等原因給乙方帶來的的扶持、優(yōu)惠、補助等合法權益,一切歸乙方獨自享有。

3、乙方保證依照本合同并且嚴格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使用此承包的荒山荒地。

4、乙方需依約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承包費。

5、乙方在承包期內除交納所承包費外,不負責其他任何目的的費用,乙方對甲方擅自更改合同內容或不合理要求有權拒絕。

6、承包期內乙方根據生產經營情況的需要,可對承包范圍內的路網、供電及灌溉等設施進行合理改造,也可建設相應的護林用房等護林設施,其費用自理。

7、在承包期內如遇政府部分征用時,其補償費用為乙方所有,所剩余未征用部分繼續(xù)履行本合同,雙方也可平等協(xié)商后選擇終止合同。

8、承包期間乙方工程項目及經營過程中的用工,在同等條件下可優(yōu)先使用甲方的人力、物力及設備。

9、承包期內乙方在經營過程中不得違反國家的法律、政策,不得經營違法事業(yè)和做違法活動,否則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合同自行終止。

10、承包期內乙方在施工或經營過程中不得破壞和影響周邊居民的正常生產、生活及環(huán)境,并保證無水土流失等其他原因給村民造成損失。如有此事發(fā)生,其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11、在承包期間乙方如自動放棄經營,需通知甲方,所有不動資產歸甲方所有,合同自行終止,且乙方不得故意破壞不動產。

12、乙方無故不履行合同約定付款義務,經甲方催繳后仍不付款。

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限期搬出,所有不動資產歸甲方所有。

13.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不正當的費用。

14、本合同實施期滿后,甲方愿意繼續(xù)出租時,在同等條件下,

可優(yōu)先繼續(xù)承包。

15、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它權利。

本合同簽訂后需由當地司法部門蓋章鑒證公證。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經當事人雙方協(xié)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者利益的;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fā)生重大變化的;

(3)、因不可抗拒力(自然災害、國家征占用等),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主動放棄承包期或喪失承包經營能力且自愿要求的。變更或解除承包合同應提前60天書面通知對方,若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賠償損失。

2、乙方不按時交納承包費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所出租的荒山荒地。

3、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或占用出租給乙方的荒山荒地的,非法占有乙方所栽植的植物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直至追究甲方法律責任。

4、在承包期內,乙方有權處置或轉租所承包的荒山荒地及其設備、設施,但轉租第三方時必須通知甲方,并三方當面重新簽訂合同,本合同廢除。

5、承包期內甲、乙雙方無合理合法的理由不得終止本合同,如。

荒山養(yǎng)殖承包合同篇十四

出租方(簡稱甲方): 代表人:

住址:聯(lián)系電話:

承租方(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聯(lián)系電話:

為合理開發(fā)塢葛村村后荒置多年的荒山荒坡地、旱地,配合完善虎鹿鎮(zhèn)的旅游開發(f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本著自愿、平等、公開、公正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共同協(xié)商,現就承包荒山荒地等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xié)議,特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的范圍:

本合同所訂立的承包荒山荒地地點在東陽市虎鹿鎮(zhèn)塢葛村村后,小地名為大巖山。其四至界限為(見附圖):

東至:南至:

西至: 北至:

二、承包的期限:

承包期限為70年。即20xx年6月1日起至20xx年5月31日止。 三:承包的方式、用途:

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處分權)。

乙方將承包的荒山荒地主要用于:荒山綠化、栽植果樹、生態(tài)(農家樂)旅游等。不改變林地用途和用于非林建設,因為旅游需要建設的永久建筑,必須取得甲方同意并辦理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手續(xù)。

四. 承包的面積、價格及支付方式:

1.荒 山: 畝,畝/元。

2.荒坡地: 畝,畝/元。

3.承包款的支付方式:承包費每年支付一次;自承包之日起,每年12月20日前,足額支付下一年的承包費;乙方每次承包費打入村集體帳號,甲方需要提供蓋章簽字的收據。

五.地面附屬物的處置

1.紫竹:株(含大中?。?;合計 元。

2. 雜樹:株(含大中小);合計 元。

承包范圍內樹木經甲乙雙方共同協(xié)商,一次性作價補償后,乙方一次性付款給甲方;甲方在收款后不再享有其所有權、使用權和經營權,其后的各種收益也歸乙方所有。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依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應將承包范圍內山林完整的交給乙方使用,保證所承包的荒山荒地無權屬爭議,協(xié)助維護乙方的合法權利。

3、甲方不得干涉、破壞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保護乙方合法權利不受侵犯,保障乙方享有所承包荒山荒地的自主生產經營開發(fā)、使用及產品占有權、收益權和繼承權以及承包經營權的依法流轉權,承包后所種植的林木的所有權。

4、在承包期內,甲方需協(xié)助乙方處理好所出租的荒山荒地與周邊的村民關系及承包期范圍施工或生產經營時影響承包范圍外的突發(fā)事情。

5.甲方應無償提供給乙方通行的道路,修路費用由乙方承擔。

6.甲方應及時向區(qū)林業(yè)行政主管部門申請林地、林木權屬變更登記,并積極幫助乙方申領林權證。第三人對本承包地主張權利的,由甲方負責處理,并不得影響乙方的權利。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它義務。

(二)、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對其承包范圍內的荒山荒地進行自主經營利用和管

理。乙方對承包的荒山荒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權,依法登記取得林權證書后,其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轉。

2、承包期內,因政策等原因給乙方帶來的的扶持、優(yōu)惠、補助等合法權益,一切歸乙方獨自享有。

3、乙方保證依照本合同并且嚴格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使用此承包的荒山荒地。

4、乙方需依約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承包費。

5、乙方在承包期內除交納所承包費外,不負責其他任何目的的費用,乙方對甲方擅自更改合同內容或不合理要求有權拒絕。

6、 承包期內乙方根據生產經營情況的需要,可對承包范圍內的路網、供電及灌溉等設施進行合理改造,也可建設相應的護林用房等護林設施,其費用自理。

7、在承包期內如遇政府部分征用時,其補償費用為乙方所有,所剩余未征用部分繼續(xù)履行本合同,雙方也可平等協(xié)商后選擇終止合同。

8、承包期間乙方工程項目及經營過程中的用工,在同等條件下可優(yōu)先使用甲方的人力、物力及設備。

9、承包期內乙方在經營過程中不得違反國家的法律、政策,不得經營違法事業(yè)和做違法活動,否則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合同自行終止。

10、承包期內乙方在施工或經營過程中不得破壞和影響周邊居民的正常生產、生活及環(huán)境,并保證無水土流失等其他原因給村民造成損失。如有此事發(fā)生,其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11、在承包期間乙方如自動放棄經營,需通知甲方,所有不動資產歸甲方所有,合同自行終止,且乙方不得故意破壞不動產。

12、乙方無故不履行合同約定付款義務,經甲方催繳后仍不付款

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限期搬出,所有不動資產歸甲方所有。

13.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不正當的費用。

14、本合同實施期滿后,甲方愿意繼續(xù)出租時,在同等條件下,

可優(yōu)先繼續(xù)承包。

15、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它權利。

本合同簽訂后需由當地司法部門蓋章鑒證公證。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經當事人雙方協(xié)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者利益的;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fā)生重大變化的;

(3)、因不可抗拒力(自然災害、國家征占用等),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主動放棄承包期或喪失承包經營能力且自愿要求的。 變更或解除承包合同應提前60天書面通知對方,若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賠償損失。

2、乙方不按時交納承包費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所出租的荒山荒地。

3、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或占用出租給乙方的荒山荒地的,非法占有乙方所栽植的植物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直至追究甲方法律責任。

4、在承包期內,乙方有權處置或轉租所承包的荒山荒地及其設備、設施,但轉租第三方時必須通知甲方,并三方當面重新簽訂合同,本合同廢除。

5、承包期內甲、乙雙方無合理合法的理由不得終止本合同,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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