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出讓合同 合同轉讓合同(7篇)

格式:DOC 上傳日期:2023-03-24 11:28:45
簽訂出讓合同 合同轉讓合同(7篇)
時間:2023-03-24 11:28:45     小編:儲心悅Y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協(xié)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我給大家整理了一些優(yōu)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簽訂出讓合同 合同轉讓合同篇一

委托法定代表人: 聯(lián)系電話: 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 聯(lián)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法律、法規(guī),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出讓綜合樓 樓底商住宅樓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甲方將位于麥積區(qū)區(qū)府路道北什字南側,走向由東向西排列的底商住宅樓 樓 間 號的使用權一次性用集資的方式出讓給乙方,面積以施工圖為準,建筑面積為 ㎡,每平方米 元,計 元。大寫(人民幣) 。

二、集資款交款時限:自樓房修建開始后,房款數次交清,房屋使用權出讓期限為五十年(法律規(guī)定最長50年)。

三、交接:集資房款項交清后,甲方應加快修建及時交付乙方接收使用。

房屋出讓合同

四、乙方不能隨意改裝破壞(水、電、暖、消防等)公共配套基礎設施。如自行改變結構導致配套設施發(fā)生故障,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住宅樓樓下商鋪,只限商品交易,不能經營排煙及污染較嚴重的餐飲業(yè)。

五、產權約定。房屋使用權出讓后,房屋五十年歸乙方所有

(法律規(guī)定最長50年)??梢岳^承、饋贈、轉讓、出租、增值受益。

六、維修責任:保修期為一年,乙方使用的房屋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在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fā)生質量、公共配套設施等問題,由甲方負責通知建筑方及時處理(乙方人為破壞除外)。

七、乙方在使用過程中,物業(yè)管理要服從甲方的統(tǒng)一管理,否則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八、乙方在使用過程中,因政策性變化,如遇拆遷、改造等由乙方與拆遷方直接協(xié)商處理,全部受益歸乙方所有。

九、此合同為乙方交款和使用房屋的原始憑證,如房產證有條件辦理時,乙方自愿辦理房產證后,以房產證為準,辦理房產證產生的費用由甲乙雙方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比例分別承擔。

十、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未果,可以提交人民法院依法解決。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兩份,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十二、住宅用電每戶不能超過6千瓦,商鋪用電不能超過4千瓦,超過此規(guī)定造成的損失自行負責,三年后房屋維修費由住戶和商鋪戶按建筑面積平攤。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出讓合同 合同轉讓合同篇二

轉讓人(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 身份證:

聯(lián)系電話: 聯(lián)系電話:

住址: 住址:

根據房產交易管理有關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轉讓相關事宜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履行。

第一條甲方同意將本人坐落在____房屋轉讓給乙方。房屋建筑面積______平米,房屋所有權證編號____;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編號____。甲方出售房屋已征得房屋共有人(承租人)的同意,并為此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乙方對上述房屋已經充分了解,同意購買上述房屋。

第二條 房屋成交價格為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

第三條 付款形式: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給付甲方購房定金___元(購房定金可充抵房款)第___期,乙方于____年_____月_____ 日前給付甲方購房款____元;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給付甲方購房款_____元;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給付 甲方購房款_____元;甲方交付房屋。

第四條 房屋權屬交易登記手續(xù),由甲乙雙方共同配合辦理。相關稅費_______(1由甲乙雙方按規(guī)定各自承擔;2甲方或乙方承擔;3其它)

第五條 若房屋成交價低于市場評估價,相關稅費根據有關規(guī)定按市場評估價繳納。繳納方式以本合同第4條規(guī)定。

第六條 該房屋內附屬設施等在房屋交接時,應列寫房屋移交清單,甲乙雙方簽字后認可。

第七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乙方給付甲方購房定金后即生效。合同生效后,如甲方違約,應退賠購房定金的雙倍給乙方;如乙方違約,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另有約定按約定的內容履行。

第八條 甲方保證該房屋權屬清楚,若發(fā)生房屋權屬糾紛及債權債務等,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責任。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若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xù)履行,還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乙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應交款額的千分之__向甲方支付逾期違約金。甲方逾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天按已付房款的千分之___向乙方支付逾期違約金。

第十條 其它約定事項: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房產交易管理部門一份。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中所述房屋權屬均指房屋所有權和國有土地使用權。本合同中鉛印部分的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出讓合同 合同轉讓合同篇三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雙方:

出讓人: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受讓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天津市土地管理條例》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guī)、地方性法規(guī),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出讓人根據法律的授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對其擁有憲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guī)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眾利益所必需的權益。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于土地使用權出讓范圍。

第二章、出讓土地的狀況與出讓金的繳納

第三條、出讓人出讓給受讓人的宗地位于天津市________________,宗地編號為______________,宗地總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宗地位置及四至范圍見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出讓宗地的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期為_____年,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算。

第六條、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人民幣大寫____萬元整(小寫______萬元)。

第七條、本合同簽訂時,受讓人應當向出讓人繳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萬元整(小寫_______萬元)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部分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八條、受讓人同意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60日內,一次性繳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計人民幣大寫_____萬元整(小寫_____萬元)。

第三章、土地利用

第九條、本合同簽訂后60日內,當事人雙方應依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及界址點坐標實地驗明各界址點界樁。受讓人應妥善保護土地界樁,不得擅自改動。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受讓人應立即向出讓人提出書面報告,申請復界測量,恢復界樁,所需費用由受讓人承擔。

第十條、受讓人在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之日起30日內,應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付憑證,按規(guī)定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土地登記,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

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在受理土地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依法為受讓人辦理出讓土地使用權登記,頒發(fā)《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十一條、受讓人使用該宗地的現狀條件為:

(一)主體建筑物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附屬建筑物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建筑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十二條、受讓人同意政府為公用事業(yè)需要而敷設的各種管道與管線進出、通過、穿越受讓宗地。

第十三條、受讓人應當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讓宗地上的一切活動,不得損害或者破壞周圍環(huán)境或設施。造成國家或他人遭受損失的,受讓人應負責賠償。

第十四條、在出讓期限內,受讓人應當按照本合同規(guī)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現狀條件利用土地,確需要改變本合同規(guī)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現狀條件的,應當依法辦理有關批準手續(xù),并向出讓人申請,取得出讓人同意,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xié)議或者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相應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辦理土地變更登記。

第十五條、政府保留對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土地利用規(guī)劃、城市規(guī)劃調整權,原規(guī)劃如有修改,該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響,但在使用期限內該宗地建筑物、附著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屆滿申請續(xù)期時,應當按屆時有效的規(guī)劃執(zhí)行。

第十六條、出讓人對受讓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前不收回;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的,有關部門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報批,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筑物、其它附著物的價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權價格給予受讓人相應的補償。

第四章、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

第十七條、受讓人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后,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

第十八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抵押,轉讓、抵押雙方應當簽訂書面轉讓、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權出租,出租期限超過6個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應當簽訂書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本合同的規(guī)定。

第十九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土地使用權轉讓后,其使用年限為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經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仍由受讓人承擔。

第二十條、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它附著物隨之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轉讓、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一條、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的,轉讓、出租、抵押雙方應在相應的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持本合同和相應的轉讓、出租、抵押合同及《國有土地使用證》,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土地登記。

第五章、期限屆滿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xù)使用本合同項下宗地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1年向出讓人提交續(xù)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項下土地的,出讓人應當予以批準。

出讓人同意續(xù)期的,受讓人應當依法辦理有償用地手續(xù),與出讓人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

第二十三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沒有提出續(xù)期申請或者雖申請續(xù)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未獲批準的,國家收回土地使用權,受讓人應當交回《國有土地使用證》,并依照規(guī)定辦理土地使用權注銷登記。

第二十四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未申請續(xù)期的,本合同項下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由國家無償取得,受讓人應當保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為破壞,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讓人可要求受讓人移動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恢復場地平整。

第二十五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提出續(xù)期申請而出讓人根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之規(guī)定沒有批準續(xù)期的,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但對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國家應當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殘余價值給予受讓人相應補償。

第六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六條、任何一方對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二十七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48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fā)生后15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七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八條、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如果受讓人不能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0。3‰向出讓人繳納滯納金,延期付款超過6個月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受讓人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出讓人并可請求受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八章、通知和說明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條、當事人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開戶銀行、帳號的,應在變更后15日內,將新的地址或開戶銀行、帳號通知另一方。因當事人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第三十一條、在締結本合同時,出讓人有義務解答受讓人對于本合同所提出的問題。

第九章、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三十三條、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按本條第________項規(guī)定的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章、附則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項下宗地出讓方案業(yè)經______人民政府批準,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讓人、受讓人各執(zhí)___份,其余由出讓人報備。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和附件共_____頁,以中文書寫為準。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的金額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天津市簽訂。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讓人:(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人:(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出讓合同 合同轉讓合同篇四

一、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讓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深圳市的有關規(guī)定,訂立本合同。

三、甲方向乙方出讓土地的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屬于國家。地下自然資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使用權出讓范圍。

四、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將地塊編號為_________,土地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見宗地圖紅線范圍)的土地使用權出讓給乙方,乙方對該地塊的現狀無任何異議。本合同簽訂后,則視為甲方已向乙方交付土地。

五、本塊土地的使用年期為_________年,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六、本塊土地用途為:_________。

七、土地利用要求:

(一)主體建筑物的性質:_________;

(二)建設用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三)建筑覆蓋率:≤_________%;

(四)建筑容積率:≤_________;

(五)總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地下車庫、設備用房、民防設施、公眾通道,不計容積率);

(六)建筑高度:不超過_________米;

(七)總體布局及建筑退紅線要求:

退紅線要求:用地3-4邊退紅線距離≥_________米,用地4-5、5-1邊退紅線距離≥_________米,其余各邊退紅線距離≥_________米。

(八)市政設施要求:

1.車輛出入口:_________路;

2.人行出入口:不限;

3.機動車泊位數:_________輛(自用輛公用輛);

4.室外地坪標高:根據規(guī)劃確定;

5.給水接口:_________路或_________路市政給水管網;

6.雨水接口:_________或_________市政雨水管網;

7.污水接口:經化糞池處理后,接_________或_________市政污水管網;

8.中水接口:_________

9.燃氣接口:_________

10.電源:_________或_________市政電力管網;

11.通訊:_________或_________市政通訊管網;

(九)建筑間距:滿足建筑間距及消防要求。

八、本地塊上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可進入市場銷售。

九、本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_________(人民幣)(小寫:¥_________元)整;土地開發(fā)金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整;市政配套設施金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整;合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整;

十、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同意,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乙方須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價款。即(人民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整。

十一、乙方未按出讓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付清成交價款的,乙方同意甲方解除出讓合同,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甲方并可沒收乙方已支付的履約保證金。已興建的建筑物、附著物無償收歸甲方所有,甲方還可按成交價款的_________%向乙方追索違約金。

十二、乙方在未交清本地塊的成交價款并取得《房地產證》前,不得轉讓及抵押本地塊的土地使用權。

十三、乙方除向甲方給付本地塊的成交價款外,每年還必須按規(guī)定繳付土地使用費。乙方在簽訂土地出讓合同的同時,辦理土地使用費登記手續(xù)。

十四、乙方在使用土地期間,未按規(guī)定繳納土地使用費的,甲方可不予辦理與本地塊有關的房地產權登記、建筑許可、銷(預)售許可及其他相關手續(xù)或采取其他限制性措施。

十五、乙方在土地使用年限內依照法律、法規(guī)、深圳市的有關規(guī)定以及本合同的規(guī)定轉讓、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權或將土地使用權用于其他經濟活動,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乙方開發(fā)、利用、經營受讓的土地,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乙方在未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并取得房地產證之前,不得以任何形式處分本地塊。

十六、本合同規(guī)定的土地出讓年限屆滿,甲方無償收回出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本地塊上的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也由甲方無償取得。乙方承諾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將土地及土地上建筑物、附著物無償交給甲方,并在年期屆滿之日起十日內辦理房地產權注銷登記手續(xù),否則由甲方逕行注銷。

乙方如需繼續(xù)使用本地塊,可在期滿前六個月內申請續(xù)期,并在確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和出讓金及其他條件后,與甲方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和土地開發(fā)與市政配套設施金,并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xù)。

十七、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甲方需向乙方告知有關事宜的,乙方同意甲方通過掛號信函或媒體公告的形式送達至本合同所規(guī)定的乙方地址。

十八、《土地使用規(guī)則》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須遵守《土地使用規(guī)則》。

十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二十、因執(zhí)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十一、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二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乙方三份,其余由甲方持有及分送有關單位。

二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xié)商簽訂協(xié)議書明確。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出讓合同 合同轉讓合同篇五

出讓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或戶口所在地):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以下簡稱《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行條例>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以及國家和本市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為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2、本合同有償出讓土地使用權的地塊,其土地所有權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和政府對其擁有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和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guī)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眾利益所必需的權益。地下資源、埋藏物、隱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權出讓范圍內。

3、出讓方式:協(xié)議

4、出讓方以現狀出讓給受讓方的宗地位于_________。具體位置見附圖。

5、出讓的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

6、土地用途:_________。

7、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始計算,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終止。

8、地價款在本合同中只包括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受讓方以人民幣(大寫)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在簽訂土地出讓合同時,一次性向出讓方交納土地出讓金。

9、在受讓方付清全部土地出讓金后,出讓方向受讓方核發(fā)《房屋所有權證》,并注明分攤土地使用權面積和已辦理土地使用權手續(xù)?!吨腥A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不頒發(fā)。

10、受讓方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后,其土地使用權在出讓年限內按照《房地產管理法》、《條例》和《辦法》的規(guī)定,可依法附隨房屋所有權一同轉讓(包括出售、交換、贈與)、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經濟活動,其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對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個人,其土地使用權可以附隨房屋一同繼承。

11、受讓方須按照本合同規(guī)定的土地用途和現狀土地利用條件使用土地。必須服從城市規(guī)劃和城市建設要求。

12、土地使用權因出讓所限屆滿、提前收回或土地滅失等原因而終止,終止手續(xù)按《房地產管理法》、《條例》及《辦法》中有關規(guī)定辦理。

13、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受國家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14、雙方應按本合同履行各自義務,自覺遵守國家和北京市有關法律、法規(guī)。如發(fā)生糾紛,合同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15、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16、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17、本合同正本兩份,合同雙方各一份;本合同副本兩份,市、區(qū)房屋土地管理部門各一份。

出讓方(蓋章):_________ 受讓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房屋產權登記表

收件號: 字第 號

產別: 登記種類:

收件日期: 年 月

簽訂出讓合同 合同轉讓合同篇六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讓方: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ㄗ灾螀^(qū)、直轄市)____市(縣)土地管理局(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和國家及地方有關法律、法規(guī),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根據本合同出讓土地使用權,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和政府對其擁有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和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規(guī)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眾利益所必需的權益。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土地使用權出讓范圍。

第二條 甲方以現狀(或幾通一平,注:根據具體情況定)出讓給乙方的宗地位于_____,宗地編號____,面積為_____平方米。其位置與四至范圍及現狀(或幾通一平)的具體情況如本合同附圖所示。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第三條 (略)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為____年,自領取該宗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起算。

第五條 本合同項下的宗地,按照批準的總體規(guī)劃是建設___項目。(注:根據具體項目、用途情況定)

在出讓期限內如需改變本合同規(guī)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應當取得甲方同意,并依照有關規(guī)定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xù)。

第六條 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條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條件》使用土地。

第七條 乙方同意按合同規(guī)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費、轉讓時的土地增值稅以及國家有關土地的費(稅)。

第八條 該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______元人民幣,總額為______元人民幣。

第九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____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的____%共計____元人民幣,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出讓金。

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后60日內,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逾期___日仍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可請求乙方賠償因違約造成的損失。

第十條 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后___日內,依照規(guī)定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xù),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土地使用權。

第十一條 本合同規(guī)定的出讓年限屆滿,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出讓宗地的使用權,該宗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所有權也由甲方無償取得。土地使用者應依照規(guī)定辦理土地使用權注銷登記手續(xù),交還土地使用證。

乙方如需繼續(xù)使用該宗地,須在期滿____日前向甲方提交續(xù)期申請書,并在獲準續(xù)期后確定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和出讓金及其他條件,重新簽訂續(xù)期出讓合同,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xù)。

第十二條 本合同存續(xù)期間,甲方不得因調整城市規(guī)劃收回土地使用權。但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甲方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出讓宗地的使用權,并根據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開發(fā)利用土地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第十三條 乙方根據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條件》投資開發(fā)利用土地,且投資必須達到總投資(不包括出讓金)的___%(或建成面積達到設計總面積的___%)后,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地塊的余額使用權轉讓、出租。

本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可以抵押,但該抵押貸款必須用于該宗地的開發(fā)建設,抵押人和抵押權人的利益受到法律保護。

第十四條 在土地使用期限內,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有權依法對出讓宗地使用權的開發(fā)利用、轉讓、出租、抵押、終止進行監(jiān)督檢查。

第十五條 如果乙方不能按時支付任何應付款項(除出

讓金外),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繳納費用的___%繳納滯納金。

第十六條 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權后未按合同規(guī)定建設的,應繳納已付出讓金__%的違約金;連續(xù)兩年不投資建設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十七條 如果由于甲方的過失致使乙方延期占用土地使用權,甲方應賠償乙方已付出讓金___%的違約金。

第十八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十九條 因執(zhí)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雙方同意向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xié)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 該出讓宗地方案經有權一級政府依法批準后,本合同由雙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___份。

____份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和附件《土地使用條件》共___頁,以中文書寫為準。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于_____年__月__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ㄗ灾螀^(qū)、直轄市)___市(縣)簽訂。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省_____(自治區(qū)、直轄市)_____ _______市(縣)土地管理局(章)_____(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人住所地:_____

法人住所地:______

銀行名稱:______

銀行名稱:_______

帳號: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

簽訂出讓合同 合同轉讓合同篇七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讓方: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ㄗ灾螀^(qū)、直轄市)_________市(縣)土地管理局(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外商投資開發(fā)經營成片土地暫行管理辦法》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guī)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通過友好協(xié)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甲方依據法律和本合同規(guī)定出讓土地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地下資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使用權出讓范圍。

第三條 乙方根據本合同受讓的土地使用權,在使用年限內可以轉讓、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經濟活動,其合法權益受到國家法律保護;但不得進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所不允許的活動。乙方負有依法合理開發(fā)、利用、保護土地的義務。

第二章 定義

第四條 本合同所使用的特定詞語定義如下:

1.“地塊”指本合同項下甲方向乙方出讓土地使用權的范圍,即本合同第五條界定的范圍。

2.“總體規(guī)劃”指經政府批準的_________開發(fā)區(qū)域的土地利用和開發(fā)建設總體規(guī)劃。

3.“成片開發(fā)規(guī)劃”指依據總體規(guī)劃編制的,經政府批準的在受讓土地使用權范圍內各項建設的具體布置、安排,以及開發(fā)后土地利用方案。

4.“公用設施”指依照成片開發(fā)規(guī)劃對地塊進行綜合性的開發(fā)建設,建成的供排水、供電、供熱、道路、通信等供公共使用的設施。

第三章 出讓地塊的范圍、面積和年限

第五條 甲方出讓給乙方的地塊位于_________。(見附件_________地塊地理位置圖,略)。

第六條 第五條所指地塊總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為_________年;自取得該地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起算。

第四章 土地用途

第八條 本合同項下的出讓地塊、按照批準的總體規(guī)劃是建立一個以開辦和經營工業(yè)項目(建設項目)為主的工業(yè)區(qū)(綜合區(qū)),亦準許_________%用地開辦一些與之相配套的生產和生活服務設施。(注:根據具體情況定)。

第九條 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條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條件》使用土地。

第十條 在出讓期限內,如需改變本合同第八條規(guī)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應當取得甲方同意,依照有關規(guī)定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xù)。

第五章 土地費用及支付

第十一條 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規(guī)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費、乙方向第三方轉讓時的土地增值稅以及國家有關土地的稅(費)。

第十二條 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_________元人民幣,總額為_________元人民幣。

第十三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_________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的_________%共計_________元人民幣,作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出讓金。

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后_________日內,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十四條 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后_________日內,依照規(guī)定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xù),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土地使用權。<1><2><3><4><5>

第十五條 乙方同意從_________年開始,按政府規(guī)定逐年繳納土地使用費,繳納時間為當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土地使用費每年每平方米為_________元人民幣。

第十六條 除合同另有規(guī)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guī)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的銀行帳戶內。銀行名稱: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分行,帳號為_________。

甲方銀行、帳號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后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類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章 土地使用權轉讓

第十七條 乙方在實施成片開發(fā)規(guī)劃,并完成全部公用設施建設,形成工業(yè)用地和其他建設用地條件(除土地出讓金外項目連續(xù)投資必須達到投資總額的_________%,或建成面積達到設計總面積的_________%,或根據具體情況定)后,有權將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的余期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

第十八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受讓人除法律另有規(guī)定外,可以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公司、企業(yè)、其他組織和個人。

雙方簽訂的轉讓合同,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guī)和本合同規(guī)定。

第十九條 乙方在作出轉讓_________日前應通知甲方。轉讓雙方在轉讓合同簽字后_________日內,應將轉讓合同及有關附件的正本送交當地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xù),換領土地使用證,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繳納土地增值稅。

第二十條 自轉讓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

第二十一條 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分割轉讓的,應當經甲方和房產管理部門批準,并依照規(guī)定辦理過戶登記手續(xù)。

第七章 土地使用權出租

第二十二條 乙方按本合同規(guī)定完成全部或部分地塊的公用設施并建成通用工業(yè)廠房以及相配套的生產和生活服務設施等地上建筑物后,有權作為出租人將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余期使用權隨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租賃給承租人使用。

第二十三條 出租人與承租人簽訂的租賃合同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guī)和本合同的規(guī)定。

第二十四條 土地使用權隨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出租,出租人應當依照規(guī)定辦理有關登記手續(xù)。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地塊使用權出租后,出租人必須繼續(xù)履行本合同。

第八章 土地使用權抵押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有權將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余期使用權向一個或數個抵押人作出一個或數個抵押。抵押人與抵押權人簽定的抵押合同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guī)和本合同的規(guī)定。

每一抵押所擔保的債務必須是乙方為開發(fā)本合同項下地塊所承擔的債務。

第二十七條 乙方在作出抵押_________日前應通知甲方。乙方在抵押合同簽字后_________日內應將抵押合同,以及由此獲得的經公證的期票(或貸款協(xié)議)及有關附件正本送交當地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

依照有關規(guī)定處分抵押財產而取得被抵押土地使用權的抵押權人或第三人,應在實現抵押權后_________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xù)。

第二十八條 依據第二十七條而取代乙方抵押權人或第三人,享有并承擔合同規(guī)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九章 期限屆滿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規(guī)定的使用年限屆滿,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出讓地塊的使用權,并無償取得地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所有權。土地使用者應當交還土地使用證,并依照規(guī)定辦理土地使用權注銷登記手續(xù)。

第三十條 本合同規(guī)定的使用年限屆滿,乙方如需繼續(xù)使用該地塊,須在期滿_________天前向甲方提交續(xù)期申請書,并經甲方同意在確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和出讓金及其他條件后,簽訂續(xù)期出讓合同,并重新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xù)。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存續(xù)期間,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甲方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出讓地塊的使用權,并根據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開發(fā)利用土地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第十章 不可抗力

第三十二條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三條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_________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或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fā)生后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十一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四條 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五條 如果由于甲方的過失而致使乙方對該地塊使用權占有的延期,甲方應賠償乙方已付出讓金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三十六條 乙方在該地塊上未按開發(fā)計劃進行建設,應繳納已付出讓金_________%的違約金;連續(xù)兩年未投資建設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該地塊土地使用權。

第三十七條 如果乙方不能按時支付任何應付款項(出讓金除外),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繳納費用的_________%繳納滯納金。

第三十八條 如果乙方未按合同規(guī)定期限和要求完成公用設施建設,則應在規(guī)定完成日期至少_________日前通知甲方。如果甲方認為必要,可根據情況適當延長完成日期;如沒有在規(guī)定期限內通知甲方,或甲方有理由認定上述延期理由無法成立并不同意延期,甲方有權無償收回部分土地使用權。該部分土地使用權占全部土地使用權的比例與未開發(fā)的公用設施占全部要求開發(fā)的公用設施比例相等。

第三十九條 在頒發(fā)土地使用證后,因不可抗力的特殊情況,乙方在_________年內未能招引并安排該地塊內所有興建的項目,則應在規(guī)定日期至少_________日前通知甲方,經雙方協(xié)商,可根據情況適當延長本合同規(guī)定的建設期限,否則,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并安排建設項目地塊的使用權。

第十二章 通知

第四十條 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雙方的地址應為: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任何一方可變更以上通知和通訊地址,在變更后_________日內應將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章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四十二條 因執(zhí)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雙方同意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xié)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章 附則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并經有權一級政府批準后生效。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采用中_________兩種文字書寫,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兩種文字如有不符,以中文為準。合同的中文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zhí)_________份。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中國_________?。ㄗ灾螀^(qū)、直轄市)_________市(縣)簽訂。

第四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土地使用條件(成片開發(fā)經營項目)

一、成立開發(fā)企業(yè)

1.1 土地使用者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guī)成立從事土地開發(fā)經營的開發(fā)企業(yè),開發(fā)企業(yè)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guī)定取得開發(fā)區(qū)域的土地使用權。開發(fā)企業(yè)依法自主經營管理,但在其開發(fā)區(qū)域內沒有行政管理權和司法管轄權,開發(fā)企業(yè)與其他企業(yè)的關系是商務關系。

二、界樁定點

2.1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正式簽訂后_________日內,_________市(縣)土地管理局會同開發(fā)企業(yè)依出讓宗地圖各界址點實地核定所示座標的界樁;面積無誤后,雙方在出讓宗地圖上簽字認定。界樁由開發(fā)企業(yè)妥善保護,不得私自改動,界樁遭到破壞或移動時,應及時報告_________市(縣)土地管理局,請求恢復界址測量,重新埋設界樁。

三、土地利用要求

3.1 開發(fā)區(qū)域內土地使用必須符合本合同規(guī)定的土地用途。

3.2 開發(fā)區(qū)域內生活配套設施用地應控制在總用地的_________%以內。

3.3 開發(fā)企業(yè)應編制開發(fā)區(qū)域內的成片開發(fā)規(guī)劃,成片開發(fā)規(guī)劃應在得到批準后實施。

3.4 開發(fā)區(qū)域在城市規(guī)劃范圍內的,開發(fā)企業(yè)擬定的成片開發(fā)規(guī)劃必須符合城市總體規(guī)劃要求,并按有關規(guī)定報省級政府批準。嚴格按批準的規(guī)劃實施,如確需修改,必須征得原批準機關同意。

四、公用設施

4.1 開發(fā)區(qū)域內的全部公用設施由開發(fā)企業(yè)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建成并使其達到中國現行設計和施工規(guī)范標準。開發(fā)企業(yè)投資建設區(qū)域內自備電站、熱力站、水廠等生產性公用設施的,可由開發(fā)企業(yè)自主經營,也可交地方公用事業(yè)企業(yè)經營。公用設施能力有富余,需要供應區(qū)域外,或需要與區(qū)域外設施聯(lián)網運行的,開發(fā)企業(yè)應與地方公用事業(yè)企業(yè)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簽訂合同,按合同規(guī)定的條件經營。

4.2 開發(fā)企業(yè)需接引區(qū)域外的水、電、熱等資源,提供接點和服務的,須與政府有關部門另簽合同,并由地方公用事業(yè)企業(yè)負責經營。

4.3 開發(fā)區(qū)域的郵電通信事業(yè),由郵電部門統(tǒng)一規(guī)劃、建設與經營。也可以經_________?。ㄗ灾螀^(qū)、直轄區(qū))郵電主管部門批準,由開發(fā)企業(yè)投資,或者開發(fā)企業(yè)與郵電部門合資建設通信設施,建成后移交郵電部門經營,并根據雙方簽訂的合同,對開發(fā)企業(yè)給予經濟補償。

4.4 開發(fā)企業(yè)可以按照國家交通主管部門的統(tǒng)一規(guī)劃建設和經營專用港區(qū)和碼頭。開發(fā)區(qū)域地塊范圍涉及海岸港灣或者江河建港區(qū)段時,岸線由國家統(tǒng)一規(guī)劃和管理。

4.5 公用設施完成后,開發(fā)企業(yè)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組成一個或多個對公用設施進行開發(fā)、經營為目的的合資、合作企業(yè)。

4.6 開發(fā)企業(yè)必須根據總體規(guī)劃要求,在該開發(fā)區(qū)域內為政府行政、司法管理部門無償提供公用設施,如辦公用房等。

4.7 相鄰雙方必須相互合作,并根據需要授予對方必要的相鄰權,以及其他他項權利以保證開發(fā)區(qū)域與相鄰區(qū)域的交通往來和開發(fā)建設的順利進行。

五、設計、施工、竣工

5.1 開發(fā)區(qū)域內的建筑設計、建筑用途等必須符合土地利用要求及成片開發(fā)規(guī)劃,涉及交通、管線、消防、環(huán)保、人防、綠化等,須報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審批后建設,交由地方政府派出機構管理。

5.2 開發(fā)企業(yè)在簽訂本合同_________日內按批準的規(guī)劃設計圖紙和施工設計圖紙動土施工,并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建成不少于_________平方米的標準或專業(yè)廠房。

六、項目引進

6.1 開發(fā)企業(yè)負責吸引投資者到開發(fā)區(qū)域投資,并保證自土地使用證頒發(fā)之日起_________年內招引并安排區(qū)內所有的建設項目,_________年內所有建設項目全部竣工投產。

6.2 在開發(fā)區(qū)域內興建的建設項目,其建設應符合成片開發(fā)規(guī)劃的要求,并按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報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

6.3 在開發(fā)區(qū)域舉辦企業(yè),應符合國家有關投資產業(yè)政策的要求。屬于下列情況的項目不得興建:

(1)有污染環(huán)境又無符合規(guī)定的環(huán)保措施的項目;

(2)為政府所禁止的建設項目和生產產品。

【本文地址:http://gzsthw.cn/zuowen/1792760.html】

全文閱讀已結束,如果需要下載本文請點擊

下載此文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