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倉庫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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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倉庫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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倉庫安全管理制度篇一

1、由于生產計劃更改引起領用的物資剩余時,應及時退庫并辦理退庫手續(xù)。

2、廢品物資退庫,庫管員根據"廢品損失報告單"進行查驗后,入庫并做好記錄和標識。

倉庫管理制度小結:

1、倉庫是企業(yè)物資供應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企業(yè)各種物資周轉儲備的環(huán)節(jié),同時擔負著物資管理的多項業(yè)務職能。它的主要任務是:保管好庫存物資,做到準確,質量完好,確保安全,收民迅速,面向生產,服務周到,降低費用,加速資金周轉。

2.倉庫設置要根據工廠生產需要和廠房設備統籌規(guī)劃,合理布局;內部要加強經濟責任制,進行科學分工,形成物資分口管理的保證體系;業(yè)務上要實行工作質量標準化,應用現代管理技術和abc分類法,不斷提高倉庫管理水平。

一、庫房管理目的:

(一)倉庫標準化管理,保證材料及產品在存儲期間的質量。

(二)及時為生產提供優(yōu)質的材料、零配件以及半成品。

(三)及時為銷售部門提供合格優(yōu)質的產成品。

(四)明晰、完整、及時記錄出入庫情況,定期與財務部匯報數據。

(五)出入庫管理辦法:原材料和成品按以下九個大項分類管理。

1、塑料件;

2、橡膠件;

3、標準件;

4、電子件;

5、電機;

6、軟化劑;

7、外加工;

8、包裝物;

9、產成品;

二、原材料入庫。

外購原材料到貨后,庫房管理員應按實際情況填寫《入庫單》,并仔細核對物資的數量、規(guī)格、型號,核對無誤后入庫。

三、產成品入庫。

(一)經品質部驗收合格并填寫《檢驗移交單》后入庫。

(二)對需要質量驗收的原材料。

四、入庫時先標識。

(一)待驗品,按規(guī)定及時通知質檢部門進行驗收,經認定合格的原材料放入指定合格品區(qū)域。判定不合格則標識“不合格品”標識,隔離堆放。

(二)在驗收過程中發(fā)現數量、規(guī)格型號、顏色、質量及單據等不符合時,應立即向有關部門反映,以便及時查清、解決問題,必要時通告對方。

五、對臨時寄存在庫房的貨品,必要時劃出區(qū)域,隔離存放,做好“待處理品”標識。

六、對退貨產品的處理應按《退貨單》進行清點和出入帳,并查明退貨原因。對退貨屬返修產品,需報生產部與供應部,由生產開具《返修產品領料單》進行返修;對退貨屬報廢產品由品質部驗收簽字后入廢品庫,并報總經理批準后進行報耗。

七、對于不合格品、生產過程中合理消耗產生的廢品需入廢品庫,經品質部和生產相關責任人簽字后方可入庫。廢品庫需明確劃分。

八、入庫物資的堆放必須符合先進先出的原則。

九、入庫物資應及時入庫。

十、原材料的出庫與發(fā)放:

(一)凡屬產品配套原料,由生產部出具生產通知單和生產領料清單。由倉庫保管員進行分解消化,車間專人來領取原材料,嚴格按《生產領料清單》的規(guī)格、型號、數量等發(fā)放。

(二)用于生產過程中造成報廢或損失而需進行補料,則需由生產部開出《補料單》后方可發(fā)放。

(三)非生產所用的物資發(fā)放,需嚴格審批手續(xù)、必要時需務副總經理批準,憑《領料單》發(fā)放。

(四)物資(包括成品)的發(fā)放力求先進先出,具體按倉庫物資先進先出執(zhí)行規(guī)范進行操作。當面點清數量,核對規(guī)格名稱,并及時登記處入帳(手工及電腦帳),做到帳、物相一致,帳、帳相符。

(五)廢品庫內物資由生產部負責處理,并保留處理清單。并負責組織出庫,倉庫人員嚴格清點數量,出庫時開具產品出庫單,并及時登記入帳。

十一、物資貯存與防護

(一) 物資定期盤點數量,確認庫存的余缺情況,上報相關部門,并有財務部進行抽查。

(二)倉庫應編制平面定置圖,將物資合理布局,合理存放,禁止混放、倒塌和包裝破損,妥善保管,杜絕積壓,反對浪費,及時提供相關信息。

(三)倉庫做到通風、干燥、清潔、安全,防塵和避光防止產品損壞變質。儲存易燃物品的庫房還應做到密封、并遠離火源、熱源。

(四)有色金屬上貨架,保持通風,非金屬及電器材料,應分品種、規(guī)格、型號存放,擺設合理。

(五)做好物資的標識管理,包括產品標識及監(jiān)視和測量狀態(tài)標識,嚴防誤用。

(六)對有貯存期限要求的物資,按時檢查庫存情況,以便及時發(fā)現變質苗頭。對超期物資標志待處理標識及時開具送驗單交品質部重新驗證,驗證符合要求的標志合格品可繼續(xù)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標志“不合格品”識移交廢品庫。并作好記錄。

(七)對于長期庫存(既超過質保期限經質檢部合格的庫存物資)在電腦帳及手工帳中做好標并及時及通知財務部。

(八)非工藝損耗或其他原因而產生的材料多余,倉庫必須及時配合車間做好退料工作,退料需查清余料原因,核對材料的應余數,及時辦理退料手續(xù)及入帳。

(九)對于殘余的原材料或不滿包裝的材料根據實際包裝情況,進行封口或封箱處理。

十二、應急情況處理

(一)遇到緊急情況如失火及突發(fā)性天災時應及時聯絡值班領導,及時采取相應的措施。

(二)滅火使用泡沫及干粉滅火器(易燃物品需使用泡沫滅火器)。

十三、庫房管理規(guī)定

(一)公司各類庫房由指定專人負責。

(二)采購人員購入的物品必須附有合格證及入庫單,收票時要當面點清數目,檢查包裝是否完好,發(fā)現短缺或損壞,應立即拆包核查,如發(fā)現實物與入庫單數量、規(guī)格、質量不符合,庫房管理人員應向交貨人提出并通知有關負責人。

(三)庫房物品存放必須按分類、品種、規(guī)格、型號分別建立帳卡。

(四)嚴格管理賬單資料,所有賬冊、賬單要填寫整潔、清楚、計算準確,不得隨意涂改。

(四)嚴格執(zhí)行出入庫手續(xù),物資出庫必須填寫出庫單。

(五)庫房物資未經允許不得外借,特殊情況須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批準,并辦理外借手續(xù)。

(六)每月需對庫房進行盤點、整理,對帳實不符及時上報,不得隱瞞。

(七)嚴格按照公司管理規(guī)定辦事,不允許非工作人員進入庫房。

(八)庫房管理要做到清潔整齊、碼放安全、防火防盜。

(九)庫房內嚴禁吸煙,禁上明火,禁止無關工作人員入內,庫內必須配備消防設施,做到防火、防盜、防潮、防鼠,相關管理制度張貼于明顯位置,禁煙、禁火標識應設置于庫房大門外。

(十)因管理不善造成物品丟失、損壞,物品管理人員應承擔不低于物品價值20%的經濟損失。

十四、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篇二

為了加強公司倉庫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庫存物品和人員安全。

本規(guī)定適用于公司內所有倉庫安全的管理,所屬各部門可依據本規(guī)定,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規(guī)定。

3.1財務部負責公司倉庫安全管理工作的日常管理,負主要責任。

3.2行政部安全管理工作的監(jiān)督和檢查工作。

3.3倉庫辦公室負責公司倉庫安全的自檢和執(zhí)行。

3.4總經理負責公司倉庫安全相關事宜的審批和總監(jiān)督,負第一責任。

4.1倉庫安全管理原則

倉庫管理“六要”“六不準”

4.1.1六要:

a)倉庫內堆放物品與墻之間要有適當距離;

b)倉庫內外要保持道路暢通;

c)倉庫內要保持干爽、內外清潔,堆放整齊;

d)倉庫外要保持不準有火種、易燃物品接近;

e)倉庫內電源距物品要有不少于1米;

f)要提高警惕,防止盜竊。

4.1.2六不準:

a)倉庫內不準吸煙;

b)倉庫內不準設灶;

c)倉庫內不準點蠟燭;

d)倉庫內不準亂接電線;

e)倉庫內不準把易燃物品帶進去寄放;

4.2倉庫物資安全管理

4.2.1倉庫應設專職倉庫安全員,負責倉庫物資安全的日常管理,并協助領導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法令、法規(guī)、勞動保護政策。

4.2.2倉庫使用專用系統對所管轄的物資進行分類登記,設置標識卡、臺帳,做到帳(包括紙質和電子臺帳)、物、卡相符,及時反映庫存。

4.2.3對輔助材料、半成品、成品和工裝器具等物資應按規(guī)定放置,并分類標識管理、分規(guī)格存放,有計劃、有秩序安排物資進倉、出倉及存放地點。

4.2.4存放物品的倉庫應保持整潔通風,防潮濕,碼放整齊。在倉庫中存取物品應辦理相關手續(xù),分類物品應標識明顯,分類分區(qū)存放,不合格品應單獨隔離。

4.2.5對輔助材料、零部件,在制品和成品的管理應嚴格按照公司的制度或程序執(zhí)行。防止其在包裝和存在過程中被損壞或降低質量。

4.2.6注意安全,離開倉庫后必須關閉倉庫門;不得磕、碰、摔、擠壓物資。

4.2.7嚴格堅持物資、出倉手續(xù),做到先進先出,減少物資積壓倉庫時間;監(jiān)督庫存量,根據公司庫存量標準,如有超標、不足現象,及時向倉庫負責人反映。

4.2.8倉庫安全員應定期檢查庫存物資狀況,倉庫管理部門應定期組織盤點。

4.3倉庫設施、設備的管理

4.3.1保持倉庫庫容庫貌,不得帶食品到倉庫,每天下班前清潔地面,清除庫存物資上灰塵雜物。

4.3.2倉庫設施、設備設有專人管理,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提請公司行政部報經公司領導研究決定后,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4.3.3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guī)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4.3.4生產用房、建筑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順,要有足夠的光線;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需有安全防護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志。

4.4倉庫消防安全的管理

4.4.1倉庫負責人為主要防火責任人,全面負責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4.2倉庫管理部門應把倉庫作為日常安全巡邏、例行安全檢查的重點,及時發(fā)現、處置安全隱患,防止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4.4.3倉庫管理部門協助倉庫做好定期消防演練,提高倉庫員工消防意識。

4.4.4易燃易爆物品與一般物品或化學性質、防護滅火方法相抵觸的化學危險品,不得同一倉庫或同室存放。

4.4.5要嚴格控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學用品和化工用品的發(fā)放,需要領用時必須經有關領導同意。

4.4.6倉庫應當設置醒目的防火標志,禁止帶入火種。物品入庫前必須檢查確定無火種等隱患后方準入庫。

4.4.7倉庫內禁止吸煙,禁止煮食及用火取暖,并禁止使用明火。庫外動火作業(yè)時,必須經過公司有關部門的同意。

4.4.8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離開時必須關掉電源,不準加設臨時線路。

4.4.9倉庫應當配置相應的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消防器材必須設置在顯眼和便于取用的地點,并有明顯標識;附近不得堆放物品和雜物,并確保任何時候都完好、有效。

4.4.10庫區(qū)的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等嚴禁堆放物品。

4.4.11一旦發(fā)生火災時,要及時報告公司管理部門,同時組織人員撲救,并打火警電話119報警,事后協助查明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4.5倉庫安全培訓、生產及檢查的管理

4.5.1安全培訓的管理

4.5.1.1對新入職員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三級(即公司級、部門級、班組級)教育培訓后,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

4.5.1.2對改變工種的員工,必需重新進行轉崗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4.5.1.3對從事電氣、起重、車輛(包括叉車)駕駛作業(yè)、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進行專業(yè)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zhí)照)后,才能準其獨立操作。

4.5.1.4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篇三

第一條卷煙倉庫安全工作貫徹“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綜合治理”的方針,做好防火、防盜、防水、防事故工作,預防庫存卷煙遭受損失,杜絕各類安全隱患,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倉庫實行封閉式管理,倉庫入口處要有“倉庫重地,嚴禁煙火,禁帶火種”等字樣的警示標識,倉庫各區(qū)域用標識牌標示清楚。

第三條倉庫員工上班時,必須將除手機外的任何物品存放在員工儲物柜后方可進入倉庫,嚴禁攜帶火柴、打火機等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倉庫。

第三條進出倉庫區(qū)域的人員都必須接受倉庫保管員的監(jiān)督與檢查,必須嚴格執(zhí)行登記制度,服從保管員的管理。

第四條進入倉庫的所有卷煙,保管員應按相關規(guī)定做好卷煙驗收入庫管理工作。

第五條臨時到公司取貨的客戶及其他人員不得進入庫房及分揀區(qū),只能呆在“禁火線”以外等候。

第六條快遞公司送貨至公司門衛(wèi),由門衛(wèi)人員通知保管員進行簽收入庫。

第七條進出倉庫的公司人員要填寫“外來人員登記表”,上交火柴、打火機等火種后,在相關人員的引導下,方可進入倉庫參觀檢查。

第八條倉庫區(qū)域嚴禁吸煙。任何人進入倉庫區(qū)域內,不得吸煙,吸煙需到指定區(qū)域。外來參觀人員吸煙的,將不得進入倉庫參觀。

第九條對不能按照《倉庫進出管理制度》的,倉庫管理人員有權拒絕進入倉庫。

第十條所有出倉庫的人員主動配合保管人員做好自查,確定沒有攜帶倉庫的任何物品后方可離開。

第十一條凡違反下列規(guī)定之一的,對其處于100元罰款:

(1)外來人員進入倉庫未登記的;

(2)庫房工作人員未按規(guī)定收取外來人員火種的;

(3)工作人員攜帶火種進出庫區(qū)的;

第十二條凡違反下列規(guī)定之一的,對其處于200元罰款:

(1)在庫區(qū)“禁火線”以內吸煙;

(2)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倉庫;

(3)攜帶危險化學品進入倉庫;

(四)未經批準在庫區(qū)內使用移動式照明燈具;

(五)未經批準在庫區(qū)內使用明火。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篇四

1. 對本部門員工,正副班長要對三大院庫區(qū)有全面了解,做好轄區(qū)安全生產管理,分工明確,各司其職,統一指揮。特別是每日值班,要從思想上認識肩負的責任,對環(huán)境熟悉,以高度責任制對庫區(qū)巡防,保證庫區(qū)的安全。

2. 值班期間嚴格按部門制定

規(guī)章制度

實行,做好值班記錄,交接班時,自己所做的工作要簽名,正副班長要檢查值班記錄,簽好自己名字。部門安全管理員不定期檢查評估,把安全考核作為員工工作考評的一部分。

3. 每位員工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按規(guī)定檢查施工單位所需領退材料的正確性,嚴防個別私拿,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庫區(qū),加強庫房安全防范意識。

4. 安全員應積極協助三大院門衛(wèi)檢查,加強部門之間溝通,共同管理物資流出,辦理好出門相關手續(xù)。

5. 協助各部門不定期派出人員上門收集各個施工單位工程廢料,統一集中,統一處理。

6. 加強對公司統一上交的工程廢料處理,配合安保部對工程廢料監(jiān)督,檢查,在處理工程廢料時,及時向安保部通知,請安保部上門檢查工程廢料處理去向,同時拿出收購單位相關證件,給安保部驗收合格后,方可處理。

7. 正確合理的對工程廢料進行處理,全面了解工程廢料市場價格信息,嚴把重量關,辦好相關手續(xù),現場按規(guī)定二人以上人員簽字方可。

8. 每位員工應加強安全意識,做好庫房消防設備安全到位,進出隨手關燈,關好大門。

9. 在行吊下發(fā)料時,戴好安全帽,穿好工作服,同時要求施工單位人員戴好安全帽,在吊車工作時,人員要遠離行吊下,操作人員按規(guī)定做好每一項工作,嚴防無關人員進行操作,如施工單位人員不戴安全帽,發(fā)料人員有權停止發(fā)料。

10.負責行車片區(qū)員工要熟悉設備性能,了解設備狀況,查明線路來龍去脈,及時掌握進行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上報,定期保養(yǎng),使設備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tài)。

11.員工搬運貨物時,嚴格檢查貨物包裝,搬好貨物,卸貨時注意貨物場地,避免貨物碰撞損壞,保證物資完好無損。

12.加強員工宿舍安全檢查,特別嚴禁使用電磁爐,進出關好電器設備,關好門窗,嚴防個人用品失竊的發(fā)生。

13.對新進員工,進行上崗培訓和安全教育,并做好相關培訓教育記錄。

14.安全管理員應加強上下之間的溝通,努力執(zhí)行好相關政策落實,對違反公司安全生產規(guī)定,有權執(zhí)行安全責任追究制度,對員工在安全管理符合要求成績突出的有權給予獎勵表揚,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把安全生產工作躍上一層樓。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篇五

一.為了加強危險化學品倉庫安全管理,保障公司員工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保護環(huán)境,做到防患于未然,根據公司《危險化學品安全控制手冊》的相關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于存儲各類化學氣體、易燃易爆、腐蝕性物品等危險化學品的倉庫。

三.危險品倉庫設專職倉庫管-理-員。倉庫管-理-員應熟悉所有倉庫內危險化學品的理化性質,并掌握必要的應急處理方法和自救措施。

四.危險化學品入庫前均應進行檢查驗收,檢查入庫物品是否與計劃品種相符,安全標識是否齊全有效,包裝有無破損和泄漏,經確認無誤后方可入庫。入庫時要嚴格按劃分區(qū)域擺放,有相應標識牌,不得亂放。對入庫的液體桶裝(重量不超過15kg的)危險化學品,疊放高度不得超過3桶;入庫的固體危險化學品,堆放的高度不得超過2米。以防止傾倒造成泄漏等事故。

五.倉庫應盡量減少危險化學品的庫存量,并經常對危險化學品進行檢查,發(fā)現其品質變化、包裝破損等,應及時處理。所有化學品按“先進先出、后進后出”的原則發(fā)貨,以減少風險。發(fā)生危險化學品泄漏等事故時,按《危險化學品倉庫應急救援預案》執(zhí)行。

六.倉庫應建立危險化學品登記臺帳。領用時由各班組長根據當班生產實際用量填寫領料單,經主管負責人簽批后由專人領取搬運。倉庫管-理-員要認真做好登記,并向領用人說明危險化學品搬運使用要求。

七.倉庫外應有明顯名稱標識和相應的安全警示標志;倉庫內應懸掛本制度及所存儲危險化學品的“安全告示牌”和《危險化學品倉庫應急預案》。

八.未經允許,禁止進入危險化學品倉庫區(qū),嚴禁進入?;瘋}庫的人員吸煙或帶火種。

九.倉庫要保持良好的通風,按規(guī)定配備消防器材,照明及開關采用防爆型電器。并定期檢查,確保器材的可靠有效。

十.倉庫管理人員和經批準進入危險化學品貯存區(qū)域人員務必遵守本制度,嚴格按本制度執(zhí)行。

十一、本規(guī)定由安全科起草并負責解釋。

十二、本規(guī)定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本規(guī)定實施以前發(fā)布的規(guī)章與本規(guī)定不一致的`,以本規(guī)定為準。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篇六

為保證倉庫管理工作的正?;?促進生產發(fā)展,保障職工的身體健康和公司財產物資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節(jié) 通則

第一條 倉庫管理人員,應熟悉本倉庫所存放物質的性質,保管辦法及注意事項,并會正確地使用本倉庫的安全設施及消防器材。

第二條 倉庫負責人應經常向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管理方面的教育。

第三條 各倉庫的結構必須符合要求,不得任意修改,門窗一律向外開。

第四條 庫內存放的產品要按規(guī)定排列整齊,不得紊亂。入庫時按產品日期分別掛牌標明,決不允許因保管不善造成意外事故和損失。

第五條 庫內產品不得擅自堆積太高,應規(guī)定庫內安全容量。

第六條 庫內應保持良好通風,必要時可安裝通風設備。

第七條 同一庫內不得亂放互相起作用或互相影響的產品,應放置性質相同的產品。

第八條 各庫的照明系統,須按時聯系有關部門及時作好技術檢查,檢修,以免失效。

第九條 倉庫用的一切防火設備要經常檢查,保證完整好用。其數量按規(guī)定配備。

第十條 倉庫內部和周圍,嚴禁煙火。

第十一條 倉庫保管員每天上下班時,對庫內外要巡視一次,門窗是否牢固,是否有其它異狀發(fā)生,如有可疑情況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以便追查處理。

第十二條 倉庫周圍和內部,不得有垃圾或易燃物品積存,以免引起火災。

第十三條 外來人員未經倉庫主管領導批準不得擅自進入倉庫,安全檢查人員憑證件可進入檢查。

第十四條 處罰

(2)對違反規(guī)定,在倉庫抽煙動火人員處100元罰款,并責令其參加安全教育。當班人員不及時制止的,處100元罰款。

第二節(jié) 油類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五條 油庫管理人員必須精通倉庫各種油類安全存放的知識及有關注意事項,并會正確使用該油庫的安全設施及消防器材。

第十六條 油庫主管負責人經常對油庫人員進行業(yè)務培訓,有關安全及消防知識的教育,并進行考試。

第十七條 各油庫的建筑及設備必須適合各種油類貯存。

第十八條 油庫內嚴禁煙火,庫內外應保持清潔整齊,不得有破布,木屑垃圾等易燃物,倉庫附近道路必須暢通,不得有礙消防車通過的障礙物。

第十九條 各種油庫必須設有充足合格的消防設備和黃沙,并經常進行檢查。

第二十條 油庫照明必須是防爆燈,電線要有保護管,禁止使用明電線或破電線。

第二十一條 各類油物要分開保管,不得混放一起,以免領取出現錯誤。

第二十二條 搬動油桶時不得亂撞亂摔,要輕拿輕放,防止發(fā)生事故。

第二十三條 倉庫應有良好的通風條件,以保持室內溫度適宜,如室溫達到32℃應盡量避免搬運發(fā)放。

第二十四條 開啟油桶時,禁止用鐵器敲打,必須使用銅質或鋁質工具。

第二十五條 非油庫工作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隨意入內,嚴禁穿鐵釘鞋,帶火柴及其它引火物入內。

第二十六條 處罰

(2)對違反規(guī)定,在油類倉庫抽煙動火人員處100元罰款,并責令其參加安全教育。當班人員不及時制止的,處100元罰款。

第三節(jié) 藥品試劑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條 倉庫管理人員必須對所有存放藥品試劑的性質,保管辦法及安全注意事項精通熟悉,并會正確地使用本庫的安全及消防設施。

第二十八條 倉庫主管領導須經常對倉庫管理員進行業(yè)務,安全及消防知識教育,并定期進行考試。

第二十九條 倉庫周圍要保持清潔。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道路要保持暢通無阻。

第三十條 倉庫的電氣設備及照明必須是防爆型,并定期檢查,保證完整無損。

第三十一條 庫必須備用足夠,合適的消防設備。

第三十二條 倉庫存放的藥品試劑,要排列整齊分類保管,不得將性質不同的和有抵觸的藥品試劑混放在一起。

第三十三條 倉庫存放的藥品試劑必須貼有明顯的品名標號,以防領錯。

第三十四條 搬動藥品、試劑時,必須輕拿輕放,禁止摔打和撞擊,如包裝有破捐損的應立即處理。

第三十五條 庫內嚴禁煙火及攜帶引火物。

第三十六條 非本庫人員不得隨意入庫,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入庫時,應在登記簿上登記,經倉庫主管領導同意后方可進入。

第三十七條 處罰

(2)對違反規(guī)定,在藥品試劑倉庫抽煙動火人員處100元罰款,并責令其參加安全教育。當班人員不及時制止的,處100元罰款。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篇七

第一條 倉庫管理人員,應熟悉本倉庫所存放物質的性質,保管辦法及注意事項,并會正確地使用本倉庫的安全設施及消防器材。

第二條 倉庫負責人應經常向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管理方面的教育。

第三條 各倉庫的結構必須符合要求,不得任意修改,門窗一律向外開。

第四條 庫內存放的產品要按規(guī)定排列整齊,不得紊亂。入庫時按產品日期分別掛牌標明,決不允許因保管不善造成意外事故和損失。

第五條 庫內產品不得擅自堆積太高,應規(guī)定庫內安全容量。

第六條 庫內應保持良好通風,必要時可安裝通風設備。

第七條 同一庫內不得亂放互相起作用或互相影響的產品,應放置性質相同的產品。

第八條 各庫的照明系統,須按時聯系有關部門及時作好技術檢查,檢修,以免失效。

第九條 倉庫用的一切防火設備要經常檢查,保證完整好用。其數量按規(guī)定配備。

第十條 倉庫內部和周圍,嚴禁煙火。

第十一條 倉庫保管員每天上下班時,對庫內外要巡視一次,門窗是否牢固,是否有其它異狀發(fā)生,如有可疑情況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以便追查處理。

第十二條 倉庫周圍和內部,不得有垃圾或易燃物品積存,以免引起火災。

第十三條 外來人員未經倉庫主管領導批準不得擅自進入倉庫,安全檢查人員憑證件可進入檢查。

第十四條 處罰

(2)對違反規(guī)定,在倉庫抽煙動火人員處100元罰款,并責令其參加安全教育。當班人員不及時制止的,處100元罰款。

第二節(jié) 油類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五條 油庫管理人員必須精通倉庫各種油類安全存放的知識及有關注意事項,并會正確使用該油庫的安全設施及消防器材。

第十六條 油庫主管負責人經常對油庫人員進行業(yè)務培訓,有關安全及消防知識的教育,并進行考試。

第十七條 各油庫的建筑及設備必須適合各種油類貯存。

第十八條 油庫內嚴禁煙火,庫內外應保持清潔整齊,不得有破布,木屑垃圾等易燃物,倉庫附近道路必須暢通,不得有礙消防車通過的障礙物。

第十九條 各種油庫必須設有充足合格的消防設備和黃沙,并經常進行檢查。

第二十條 油庫照明必須是防爆燈,電線要有保護管,禁止使用明電線或破電線。

第二十一條 各類油物要分開保管,不得混放一起,以免領取出現錯誤。

第二十二條 搬動油桶時不得亂撞亂摔,要輕拿輕放,防止發(fā)生事故。

第二十三條 倉庫應有良好的通風條件,以保持室內溫度適宜,如室溫達到32℃應盡量避免搬運發(fā)放。

第二十四條 開啟油桶時,禁止用鐵器敲打,必須使用銅質或鋁質工具。

第二十五條 非油庫工作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隨意入內,嚴禁穿鐵釘鞋,帶火柴及其它引火物入內。

第二十六條 處罰

(2)對違反規(guī)定,在油類倉庫抽煙動火人員處100元罰款,并責令其參加安全教育。當班人員不及時制止的,處100元罰款。

第三節(jié) 藥品試劑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條 倉庫管理人員必須對所有存放藥品試劑的性質,保管辦法及安全注意事項精通熟悉,并會正確地使用本庫的安全及消防設施。

第二十八條 倉庫主管領導須經常對倉庫管理員進行業(yè)務,安全及消防知識教育,并定期進行考試。

第二十九條 倉庫周圍要保持清潔。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道路要保持暢通無阻。

第三十條 倉庫的電氣設備及照明必須是防爆型,并定期檢查,保證完整無損。

第三十一條 庫必須備用足夠,合適的消防設備。

第條 倉庫存放的藥品試劑,要排列整齊分類保管,不得將性質不同的和有抵觸的藥品試劑混放在一起。

第三十二條 倉庫存放的藥品試劑必須貼有明顯的品名標號,以防領錯。

第三十三條 搬動藥品、試劑時,必須輕拿輕放,禁止摔打和撞擊,如包裝有破捐損的應立即處理。

第三十四條 庫內嚴禁煙火及攜帶引火物。

第三十五條 非本庫人員不得隨意入庫,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入庫時,應在登記簿上登記,經倉庫主管領導同意后方可進入。

第三十六條 處罰

(2)對違反規(guī)定,在藥品試劑倉庫抽煙動火人員處100元罰款,并責令其參加安全教育。當班人員不及時制止的,處100元罰款。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篇八

。金、銀等貴重金屬、易燃易爆和劇毒物品實行:雙從管理、雙人鎖、雙人帳目、雙人收發(fā)、雙人清退的“五雙”制度。提貨單據、憑證、印章專人保管,班后鎖入櫥內。已發(fā)貨的單據須當場加蓋注銷章或有發(fā)貨人簽名,并每日裝訂成冊,以備查考。

(二)、庫內不設更衣室、休息室,辦公室不準住人,不準用可燃料搭建擱層。庫房內的加工間和發(fā)貨、保管員辦公室應當單獨設置或與庫房有隔離設施。除經消部門許可外,不準在庫房周圍搭建貨棚、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保持庫內外主要過道暢通。經常保持庫區(qū)和庫房的整潔、對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庫區(qū)的雜草應當及時清除,嚴禁庫內吸煙。危險品庫區(qū)不準吸煙、用火。

(三)、庫房內不準使用碘鎢燈和電爐、電熱杯等電器設備,不準用可燃材料做燈置,不應當使用超過60瓦以上的燈炮,燈頭等物品應保持安全距離,庫房內不準架設臨時電線。

(四)、庫房(含門、窗)必須安全牢固。易于侵入的窗戶需加裝鐵柵欄等防范設施,庫房門配備大號掛鎖。倉庫必須制定倉庫管理、防火、防爆、防盜、防破壞等安全防范制度和工作人員守則。倉庫工作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不準擅離庫房,無關人員不得入內,離庫時閉離、鎖門、斷電。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篇九

本規(guī)定適用于公司內所有倉庫安全的管理,所屬各部門可依據本規(guī)定,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規(guī)定。

3、職責

3.1 財務部負責公司倉庫安全管理工作的日常管理,負主要責任。

3.2 行政部安全管理工作的監(jiān)督和檢查工作。

3.3 倉庫辦公室負責公司倉庫安全的自檢和執(zhí)行。

5.1倉庫安全管理原則

倉庫管理“六要”“六不準”

5.1.1六要:

a) 倉庫內堆放物品與墻之間要有適當距離;

b) 倉庫內外要保持道路暢通;

c) 倉庫內要保持干爽、內外清潔,堆放整齊;

d) 倉庫外要保持不準有火種、易燃物品接近;

e) 倉庫內電源距物品要有不少于1米;

f) 要提高警惕,防止盜竊。

5.1.2六不準:

a) 倉庫內不準吸煙;

b) 倉庫內不準設灶;

c) 倉庫內不準點蠟燭;

d) 倉庫內不準亂接電線;

e) 倉庫內不準把易燃物品帶進去寄放;

5.2倉庫物資安全管理

5.2.1 倉庫應設專職倉庫安全員,負責倉庫物資安全的日常管理,并協助領導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法令、法規(guī)、勞動保護政策。

5.2.2 倉庫使用專用系統對所管轄的物資進行分類登記,設置標識卡、臺帳,做到帳(包括紙質和電子臺帳)、物、卡相符,及時反映庫存。

5.2.3 對輔助材料、半成品、成品和工裝器具等物資應按規(guī)定放置,并分類標識管理、分規(guī)格存放,有計劃、有秩序安排物資進倉、出倉及存放地點。

5.2.4 存放物品的倉庫應保持整潔通風,防潮濕,碼放整齊。在倉庫中存取物品應辦理相關手續(xù),分類物品應標識明顯,分類分區(qū)存放,不合格品應單獨隔離。

5.2.5 對輔助材料、零部件,在制品和成品的管理應嚴格按照公司的制度或程序執(zhí)行。防止其在包裝和存在過程中被損壞或降低質量。

5.2.6 注意安全,離開倉庫后必須關閉倉庫門;不得磕、碰、摔、擠壓物資。

5.2.7 嚴格堅持物資、出倉手續(xù),做到先進先出,減少物資積壓倉庫時間;監(jiān)督庫存量,根據公司庫存量標準,如有超標、不足現象,及時向倉庫負責人反映。

5.2.8 倉庫安全員應定期檢查庫存物資狀況,倉庫管理部門應定期組織盤點。

5.3倉庫設施、設備的管理

5.3.1 保持倉庫庫容庫貌,不得帶食品到倉庫,每天下班前清潔地面,清除庫存物資上灰塵雜物。

5.3.2 倉庫設施、設備設有專人管理,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提請公司行政部報經公司領導研究決定后,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5.3.3 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guī)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5.3.4 生產用房、建筑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順,要有足夠的光線;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需有安全防護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志。

5.4倉庫消防安全的管理

5.4.1 倉庫負責人為主要防火責任人,全面負責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4.2 倉庫管理部門應把倉庫作為日常安全巡邏、例行安全檢查的重點,及時發(fā)現、處置安全隱患,防止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5.4.3 倉庫管理部門協助倉庫做好定期消防演練,提高倉庫員工消防意識。

5.4.4 易燃易爆物品與一般物品或化學性質、防護滅火方法相抵觸的化學危險品,不得同一倉庫或同室存放。

5.4.5 要嚴格控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學用品和化工用品的發(fā)放,需要領用時必須經有關領導同意。

5.4.6 倉庫應當設置醒目的防火標志,禁止帶入火種。物品入庫前必須檢查確定無火種等隱患后方準入庫。

5.4.7 倉庫內禁止吸煙,禁止煮食及用火取暖,并禁止使用明火。庫外動火作業(yè)時,必須經過公司有關部門的同意。

5.4.8 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離開時必須關掉電源,不準加設臨時線路。

5.4.9 倉庫應當配置相應的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消防器材必須設置在顯眼和便于取用的地點,并有明顯標識;附近不得堆放物品和雜物,并確保任何時候都完好、有效。

5.4.10 庫區(qū)的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等嚴禁堆放物品。

5.4.11 一旦發(fā)生火災時,要及時報告公司管理部門,同時組織人員撲救,并打火警電話119報警,事后協助查明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5.5倉庫安全培訓、生產及檢查的管理

5.5.1 安全培訓的管理

5.5.1.1 對新入職員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三級 (即公司級、部門級、班組級) 教育培訓后,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

5.5.1.2 對改變工種的員工,必需重新進行轉崗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5.5.1.3 對從事電氣、起重、車輛(包括叉車)駕駛作業(yè)、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進行專業(yè)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zhí)照)后,才能準其獨立操作。

5.5.1.4 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篇十

第一條為了加強倉庫安全管理,保護公司的財產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規(guī),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倉庫安全管理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第三條公司所屬倉庫包括a、b棟成品倉、wp事業(yè)部工具室小倉庫、化學品倉、調漆室、管料倉、皮膜藥水倉、避震系統與復合材料冰庫、成品倉庫。本制度不適用于液化石油氣站、氧氣、氬氣槽罐、柴油儲罐。

第四條危險(化學)品和易制毒化學品除遵守本制度外,應同時遵守公司《危險物品管理制度》和《易制毒化學品管理制度》。

第五條認真執(zhí)行物資出入庫登記制度。

第六條倉庫保管人員要及時登記各類物資明細帳,做到日清月結,達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

第七條對于采購人員購入的物資材料,庫管人員要認真驗收物資的數量、品名、規(guī)格、型號及外包裝是否完好無損(除原材料由品保單位驗收、勞保用品由安全主任驗收的除外);核對送貨單與erp采購單是否相符。

第八條根據各種物資的不同種類及其特性,結合倉庫條件,保證倉庫物資定置擺放,合理有序,保證物資的進出和盤存方便。

第九條對于目前使用的油漆、溶劑、表面處理藥品、液壓油等油品,應按照已經劃分的專庫分開儲存,專人管理,設置的安全標志不得移除。如有增加使用化學品,必須先在公司安全辦備案,方可采購入庫。

第十條庫管人員每天上下班前都要做到“三檢查”,如有異常情況,要立即上報主管和相關部門。

(1)上班必須檢查倉庫門鎖有無異常,物品有無丟失。

(2)下班檢查是否鎖門、拉閘、斷電及不安全隱患。

(3)檢查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單獨存儲、妥善保管。

第十一條每天檢查滅火器等滅火器材是否有效,通風、溫度等設備是否有效,參數是否超標等。

第十二條物資的儲存保管,原則上應以物資的屬性、特點和用途規(guī)劃設置倉庫,合理有效使用倉庫面積,凡吞吐量大的落地堆放,周轉量小的用貨架存放。

第十三條在物資堆放上本著“安全可靠、作業(yè)方便、通風良好”的原則,合理安排垛位和規(guī)定的距離(燈距、堆距、行距、柱距、墻距)。

第十四條對于a、b棟成品倉、管料倉,每垛占地面積不應大于200平方米、垛與墻與柱的距離不應小于0.5米、垛與垛的距離不應小于1.5米、主通道的距離不應小于3米、跺與燈的距離不應小于1.5米。

第十五條對于化學品倉的涂料與溶劑、皮膜藥品,儲存的容量不宜過多,桶裝的不得疊放,袋裝的粉狀化學品疊放高度不宜超過1米,并且所有化學品都要有相應材質的第二容器。通道的距離不能小于1.5米,化學品與燈的距離不能小于2米。

第十六條對于避震系統與復材事業(yè)部貨倉,貨架與貨架之間的通道不能小于1.5米。

第十七條甲、乙類貨物和化學性質相互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貨物,應分間分庫儲存,并在醒目處標明貨物的品名、性質和滅火方法。

第十八條庫存物資在裝卸、搬運過程中要輕拿輕放,使用容器裝的各類化學品,容器蓋必須要密封,并且保證物資完好無損。

第十九條做好各種防患工作,確保物資安全保管。防患內容包括:防火、防盜、防潮、防銹、防腐、防霉、防鼠、防塵、防爆、防靜電。

第二十條倉庫物品發(fā)生被盜后,倉庫管理人員應及時報告并注意保護現場,協助進行調查處理。

第二十一條對于化學品倉、皮膜水處理藥品倉、工具倉,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庫區(qū),確保倉庫安全。

第二十二條倉庫的環(huán)境衛(wèi)生要每日打掃并作好保持工作,每次作業(yè)完畢要即時清理現場,保持庫容整潔。

第二十三條辦理出庫時要認真審核“領料單”,核查出庫手續(xù)是否齊全,嚴格依據所列數量、種類、型號辦理出貨或發(fā)料,并簽核有關單據。發(fā)現數量或種類、型號有誤時,要立即報告主管或者拒發(fā),更正后再發(fā)貨或發(fā)料。

第二十四條對于手續(xù)不全的提貨、領料事項,保管人員有權拒絕發(fā)貨,并視具體情況報告主管人員。

第二十五條對于具有“有效期”的化學品,應堅持“推陳儲新、先進先出、按規(guī)定發(fā)放”的.原則,包裝破損的化學品不能發(fā)放使用。

第二十六條倉庫防火工作,必須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適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第二十七條倉庫的電器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有關電器設計規(guī)范和施工安裝驗收標準。

第二十八條倉庫電線應地下敷設,已經架空敷設的其垂直下方與儲存貨物水平距離不小于1.5米,化學品倉不小于2米。

第二十九條倉庫應采用國家主管部門認可的帶防護裝置的照明燈具,并應設置在主要通道上方。甲、乙、丙類倉庫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

第三十條倉庫敷設的配電線路,應穿金屬管或難燃材料管保護。

第三十一條倉庫內不準使用電爐、電熱杯等電熱器具。

第三十二條倉庫應按《建筑防雷設計規(guī)范》設置避雷裝置,定期檢測,保證有效。

第三十三條倉庫應設置明顯防火標志,嚴禁攜帶火種進入甲、乙、丙類物品庫房。

第三十四條倉庫內嚴禁動用明火,確需動用明火時,須嚴格遵守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填寫《動火作業(yè)審批表》經審批,并報備安全辦公室。

第三十五條倉庫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guī)范,設置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消防器材必須放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位置,周圍1米內不得堆放貨物和雜物。

第三十六條嚴禁在倉庫的消防通道、安全出口處堆放物品。

第三十七條裝卸易燃液體貨物時,操作人員應嚴禁使用易產火花的工具,嚴防震動、撞擊、重壓、摩擦和倒置。對易產生靜電的裝卸設備要采取消除靜電措施。

第三十八條甲、乙類貨物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fā)現破損、殘缺、變形和貨物變質、分解等情況,應及時妥善處置,防止跑、冒、滴、漏。

第三十九條甲、乙類桶裝液體物品,不應露天存放,應儲存在安裝有自動控溫排風設施的倉庫內。

第四十條倉庫不得搭建臨時建筑物。甲、乙類貨物庫房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其它庫房必須設辦公室時,經消防監(jiān)督機構批準,可以貼臨庫房一角設置無孔洞的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建筑,其門窗得直通庫外。

第四十一條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倉庫,必須以《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為原則,同步規(guī)劃、設計消防設施項目,并經消防監(jiān)督機構審核。倉庫竣工時,由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構負責專項驗收;末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四十二條倉庫管理員必須熟悉儲存貨物的性質、分類、保管業(yè)務知識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yǎng)方法,做好本崗位的防火工作。

第四十三條倉庫新職工必須經過倉儲業(yè)務和消防知識的崗前培訓。

第四十四條倉庫應建立義務消防組織,并定期進行消防培訓,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易燃易爆貨物倉庫,應設專(兼)職防火安全員,負責防火工作。

第四十五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行。

倉庫安全的管理制度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有關倉庫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倉庫管理制度

倉庫消防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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