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對公司保密協(xié)議(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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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對公司保密協(xié)議(三篇)
時間:2022-12-20 19:22:06     小編:zd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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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公司保密協(xié)議篇一

乙方(企業(yè)):

鑒于甲方在乙方任職,并獲得乙方支付的相應報酬,雙方當事人就甲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后保守乙方商業(yè)秘密的有關事項,訂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雙方確認,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yè)務信息等產生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yè)秘密,有關的知識產權均屬于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業(yè)務范圍內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fā)明創(chuàng)造、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yè)秘密,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甲方應當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注冊、登記等,協(xié)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知識產權。

上述發(fā)明創(chuàng)造、技術秘密及其他商業(yè)秘密,有關的發(fā)明權、署名權(依照法律規(guī)定應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權利由作為發(fā)明人、創(chuàng)作人或開發(fā)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權利并協(xié)助甲方行使這些權利。

第二條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與乙方業(yè)務相關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yè)秘密,甲方主張由其本人享有知識產權的,應當及時向乙方申明。經乙方核實,認為確屬于非職務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識產權,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利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轉讓。

甲方沒有申明的,推定其屬于職務成果,乙方可以使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后證明實際上是非職務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甲方申明后,乙方對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通過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三條 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乙方規(guī)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guī)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乙方的保密規(guī)章、制度沒有規(guī)定或者規(guī)定不明確之處,甲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tài)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于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于乙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yè)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機密性。

第四條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諾,未經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公布、發(fā)布、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guī)定不得知悉該項秘密的乙方的其他職員)知悉屬于乙方或者雖屬于他人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yè)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秘密信息。

第五條雙方同意,甲方離職之后仍對其在乙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于乙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yè)秘密信息,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秘密信息的義務,而無論甲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甲方離職后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自離職之日5年內 。

甲方認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甲方離職后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甲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第六條 甲方承諾,在為乙方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于他人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yè)秘密,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

若甲方違反上述承諾而導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僅指控時,甲方應當承擔乙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乙方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有權向甲方追償。上述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可以從甲方的工資報酬中扣除。

第七條甲方在履行職務時,按照乙方的明確要求或者為了完成乙方明確交付的具體工作任務必然導致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不得由甲方承擔或部分承擔。

第八條甲方承諾,其在乙方任職期間,非經乙方事先同意,不在與乙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但不限于股東、合伙人、董事、監(jiān)事、經理、代理人、顧問等等。

第九條甲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乙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乙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秘密信息有無商業(yè)上的價值。

若記錄著秘密信息的載體是由甲方自備的,則視為甲方已同意將這些載體物的所有權轉讓給乙方。乙方應當在甲方返還這些載體時,給予甲方相當于載體本身價值的經濟補償。

第十條 甲方應當于離職時,或者于乙方提出請求時,返還全部屬于乙方的財物,包括記載著乙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載體。

但當記錄著秘密信息的栽體是由甲方自備的,且秘密信息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復制出來時,可以由乙方將秘密信息復制到乙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并把原載體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種情況甲方無須將載體返還,乙方也無須給予甲方經濟補償。

第十一條本合同提及的技術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fā)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業(yè)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戶名單、行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等等。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中所稱的任職期間,以甲方從乙方領取工資為標志,并以該項工資所代表的工作期間為任職期間。

本合同中所稱的離職,以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或辭去聘用關系的時間為準。

甲方拒絕領取工資且停止履行職務的行為,視為提出辭職。

第十三條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糾紛,如果協(xié)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四條 甲方如違反本合同任一條款,應當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其年收入30倍的違約金;無論違約金給付與否,乙方均有權不經預告立即解除與甲方的聘用關系。

甲方的違約行為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的損失。違約金不能代替賠償損失,但可以從損失額中抵扣。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如與雙方以前的口頭或書面協(xié)議有抵觸,以本合同為準。本合同的修改必須采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授權代表: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對公司保密協(xié)議篇二

為維護國家的安全和利益,加強我所和公司涉密會議的保密管理,z所、z鉑業(y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以下簡稱乙方),簽訂以下保密工作協(xié)議:

1. 負責進行保密教育,強化保密管理,增強與會人員的保密意識。

2. 負責組織會場的驗證和警衛(wèi)工作,嚴禁與會無關人員進入會場。

3. 負責對會場的手機信號進行屏蔽,落實涉密會議的技術防范。

4. 負責落實會議秘密載體的管理確保國家秘密安全。

5. 負責會前對會場及場內相關設備進行防竊密、泄密安全檢查。

6. 負責對會議人員涉及場所的保密檢查。

7. 負責對違反保密規(guī)定和不接受保密管理的人和事進行批評教育,對會議期間失、泄密事件及時上報,并采取相應的保密防范和控制措施。

1. 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保密工作的法令、法規(guī)及各項方針、政策,積極協(xié)助甲方做好涉密會議的保密工作。

2. 負責會議服務人員的審查,確保人員在政治上可靠。

3. 負責對會議服務人員進行保密教育,提高服務人員的保密意識。

4. 配合甲方會前對會場及場內相關設備進行防竊密、泄密安全檢查。

5. 配合甲方做好會場驗證和警衛(wèi)工作,嚴禁與會無關人員進入會場。

6. 對與會人員遺忘在會議涉及場所的文件、資料、筆記本以及寫有文字、數據的紙張,要妥善保管,并及時通報甲方,嚴防泄密。

7. 承擔因服務人員政治上不可靠,會議涉及場所管理不嚴而造成失、泄密事件的法律責任。

本保密協(xié)議書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xié)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壹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20xx年x月xx日

對公司保密協(xié)議篇三

甲方:

乙方:

雙方經平等協(xié)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協(xié)議,共同遵守本協(xié)議所列條款。

1.保密的內容和范圍 涉及甲方會議中的信息及服務過程中無意聽到的會議信息。

2.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提高政治思想覺悟,加強保密工作意識。

(2)嚴格遵守昆明市市級行政中心新區(qū)會堂及公司保密制度和相關規(guī)定,保證保密措施逐一落實。

(3)在會議服務過程中堅決做到不該說的秘密,絕對不說;不該問的秘密,絕對不問;不該看的秘密,絕對不看;不該記錄的秘密,絕對不記錄。

(4)不得擅自擴大參會人員的范圍,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會場。

(5)因工作需要進入會議現(xiàn)場服務的,服務過程中決不偷看文件、資料。

(6)會議結束后,在收拾會場中發(fā)現(xiàn)文件、刊物、信件等物品及時與承辦會議相關人員聯(lián)系并歸還,決不私藏。

(7)凡規(guī)定屬于保密會議的,會議服務人員不得記錄,不得攜帶錄音機、錄像機、手機等相關工具進入會場。

(8)不得擅自擴大參會人員的范圍。

(9)會議結束后,得到承辦會議相關人員確認無保存價值的文件、刊物,應認真進行銷毀或碎紙?zhí)幚?,決不擅自出售。

(10)因本人工作失職或管理不善,違反承諾發(fā)生泄密事件,應負相關法律責任。

3. 本《協(xié)議》項下的保密義務不適用于如下信息:非由于乙方的原因已經為公眾所知的;由于乙方以外其他渠道被他人獲知的信息;由于法律的適用、法院或其他國家有權機關的要求而披露的信息。此協(xié)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至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 甲方代表人(簽名):

單位蓋章

20xx年x月xx日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 乙方代表人(簽名):

單位蓋章

20x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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