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規(guī)定合同(實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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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規(guī)定合同(實用18篇)
時間:2023-11-05 07:09:17     小編:HT書生

合同一旦簽訂,雙方都應當遵守合同的約定,各方都有權利和義務要求對方履行合同。如何寫一份合同,不僅要考慮到當前的情況,還要預估未來的發(fā)展。了解一下下面陳述的合同實例,以獲得更多合同范文的靈感。

民法典規(guī)定合同篇一

第2條本規(guī)定所指的合同為項目部簽訂的所有合同。

第3條項目部各級主管及其他有關人員在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前提下,都必須嚴格遵守、切實執(zhí)行本制度。各有關部門應相互配合,共同努力,做好以“重合同、守信譽”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民法典規(guī)定合同篇二

第二十六條行政機關合同簽訂后,合同承辦部門應當及時處理履行過程中的問題,及時主張權利。

行政機關合同的履行涉及市政府其他工作部門的,合同承辦部門應當及時協(xié)調相關部門;相關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及時履行合同的有關約定。

第二十七條行政機關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xiàn)下列情形的,合同承辦部門應當及時主張權利,采取措施預防和應對合同風險的發(fā)生:

(一)合同依據的'法律法規(guī)或者政策修改、廢止,可能影響合同正常履行;

(二)訂立合同時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可能影響合同正常履行;

(三)對方當事人財產狀況惡化導致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約能力;

(四)出現(xiàn)不可抗力,可能影響合同正常履行;

(五)對方當事人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

(六)其他影響或者可能影響合同履行的情形。

市政府行政機關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出現(xiàn)前款情形的,合同承辦部門應當及時向市政府提交預警報告,并抄送市法制部門。

第二十八條預警報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爭議行政機關合同文本及相關補充合同;

(二)行政機關合同訂立和履行情況的說明;

(三)行政機關合同風險的主要內容及初步處理預案;

(四)需要論證的問題明細;

(五)證據材料及清單;

(六)需要提交的其他資料。

第二十九條行政機關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糾紛的,合同承辦部門應當采取協(xié)商、調解方式解決。

經協(xié)商或者調解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當簽訂書面協(xié)議;經協(xié)商或者調解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合同承辦部門應當依法處理,必要時可以外聘律師或者提請市法制部門協(xié)助處理。

行政機關合同因糾紛被提起訴訟、被提請仲裁或者被申請行政復議的,合同承辦部門應當做好應對工作。

第三十條市政府行政機關合同產生糾紛的,合同承辦部門應當及時收集證據材料,并提出應對方案報市政府同意后處理。

市法制部門負責組織市政府行政機關合同糾紛的應對和處理。

第三十一條行政機關合同在糾紛處理過程中,未經市政府或者其工作部門同意,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放棄屬于市政府或者其工作部門一方享有的合法權益。

第三十二條行政機關合同訂立后或者履行過程中需要訂立補充合同或者變更、解除合同的,按照本規(guī)定有關行政機關合同訂立的程序執(zhí)行。

第三十三條行政機關合同訂立、履行過程中形成的下列檔案材料,合同承辦部門應當及時予以編號、登記、保管和歸檔:

(一)正式、補充合同文本;

(二)合同對方當事人的資產、信用、履約能力等情況的調查材料;

(三)合同談判、協(xié)商材料;

(四)合同訂立的依據、批準文件;

(五)法律審查意見;

(六)法院裁判文書、仲裁機構裁決文書、調解文書等合同糾紛處理過程中形成的材料;

(七)其他需要歸檔的材料。

民法典規(guī)定合同篇三

1.?目的

加強銷售分公司駐外辦事處合同的簽訂、保管、存檔等管理工作,減少失誤,提高公司經濟效益,保障公司經營工作的健康發(fā)展。

2.?適用范圍

銷售分公司駐外辦事處

3.?執(zhí)行

銷售分公司駐外辦事處人員

4.?職責

銷售分公司駐外辦事處的銷售合同由業(yè)務員簽訂,駐外辦事處經理審核,銷售分公司經理批準。

5.?制度

5.1銷售分公司駐外辦事處在簽訂銷售合同前,必須認真了解對方當事人的情況,主要包括:對方當事人主體資格、經營權限、履約能力、資信情況以及對方簽約人的簽約權限等。做到既要考慮我方的經濟利益,又要考慮對方的履約條件和能力,確保所簽合同有效、有利。

5.2營銷人員應加強學習《合同法》、《民法通則》等。簽訂銷售合同,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政策及其它有關規(guī)定。簽訂合同時,必須以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和提高經濟效益為宗旨,嚴禁借簽訂銷售合同假公濟私、損公肥私。因合同簽訂的不明、不實、不公,造成我方經濟損失的,應按其過失或故意所造成的損害后果,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經濟賠償責任甚至法律責任。

5.3銷售合同在正式簽訂前,必須按規(guī)定執(zhí)行公司的合同管理辦法、程序與權限,以各種方式(書面、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上報審查,經銷售分公司經理批準后,方能正式簽訂。對合同所涉及的信息費、傭金、回扣等費用的.支付,必須執(zhí)行公司的《財務管理辦法》。

5.4銷售合同的簽訂一定要做到合法性、嚴密性和可行性。簽訂合同的營銷人員作為合同的履約責任人,對合同的履行、款項的回收承擔責任,負責到底。責任人必須完整地收集合同執(zhí)行過程中產生的全部書面憑證,并妥善保管。

5.5如合同履約過程中出現(xiàn)困難或問題,需要變更、補充或解除的,一律采用書面形式(包括當事人雙方往來的函電等),執(zhí)行合同簽訂的審批程序,獲得批準后,方可執(zhí)行。

5.6如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xiàn)糾紛的,經雙方協(xié)商達成一致意見的,簽訂書面協(xié)議,由雙方簽字并加蓋法人公章或合同專用章。經協(xié)商仍無法解決的,由公司指派專人負責提交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依法處理。

5.7經濟合同專用章應嚴格按授權范圍使用,不準濫用、代用或借用,嚴禁在空白合同文本上蓋章。經濟合同專用章應由專人妥善保管,若有遺失,除立即登報聲明作廢和向公安機關報案外,還要追究有關責任人的經濟責任和行政責任。

5.8綜合管理部按業(yè)務部門分別建立合同檔案和用戶/客戶檔案。每一份合同有一個公司統(tǒng)一的編號。合同檔案包括合同正本、副本及附件、合同文本的簽收記錄、變更、補充、解除合同的協(xié)議(包括文本、函電)等,均應妥善保管,如有丟失,公司將追究有關人員責任。用戶/客戶檔案要包括名稱、地址、聯(lián)系人、聯(lián)系電話及用戶的自然情況等。

6管理

6.1綜合管理部按業(yè)務部門分別建立合同檔案,由分公司統(tǒng)一編號,檔案內容包括:

民法典規(guī)定合同篇四

民法典天價彩禮規(guī)定你知道多少?具體來說,實踐中的彩禮主要是指,男女雙方在締結婚姻的時候,男方向女方贈與的一定財物。一起來看看民法典天價彩禮規(guī)定,歡迎查閱!

相關法律規(guī)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實質上禁止的是買賣婚姻或者以婚姻為借口索要“天價彩禮”的行為。

可以要求返還彩禮的條件:

1、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

2、男女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但確未共同生活,可以在離婚訴訟中要求返還彩禮;。

3、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也可以在離婚訴訟中要求返還彩禮。

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分析。

彩禮的返還條件: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guī)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共同生活的期限,不可用時間長短來衡量,要結合雙方的具體情況。有些雖然共同生活時間僅幾天,但雙方確實以締結婚姻關系為目的結婚,僅因感情不和而離婚,不能認定雙方未共同生活。

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這屬于彩禮返還的特殊情形。生活困難有絕對和相對之分,絕對困難是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無法維持當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相對困難指由于給付彩禮造成了結婚前后的生活水平相差較懸殊,即相對于原來的生活條件來說,變得困難了。司法解釋的本意,是在前一種意義上,即絕對困難進行規(guī)定的。

根據上述規(guī)定,女方提出離婚的,只有在雙方登記之后未共同生活或者因為給付彩禮導致男方生活困難的,男方才可以要求返還彩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xié)議處理;協(xié)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清償】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xié)議清償;協(xié)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一般都選擇在訂婚的時候,雙方家長都在場的情況下,給女方父母。如果你們選擇不訂婚直接結的話,那只要在結婚前,方便的時候給了就好了。至于男方家向女方家送彩禮的多少,要由女方家的要求和男方家的經濟狀況而定。

其實,彩禮錢只是一種形式,我們不能用它的多少來衡量我們之間的感情。所以,我們可以在乎彩禮一般給多少錢合適,但是不要在乎彩禮收多少錢合適。事實上,彩禮的多少和女兒的父母和男方的父母,都是具有直接的關系。所以,我們也看到很多的家長,因為對彩禮漫天要價而導致原本恩愛的小情侶不歡而散。

彩禮,也有的地方稱為聘禮、納彩等,是中國幾千年來的一種婚嫁風俗。按照這種風俗,男方要娶他家女子為妻時,應當向女方家下聘禮或彩禮。目前,在我國廣大農村,結婚給付彩禮現(xiàn)象仍然比較普遍。給多少不重要,就是個心意,以女方父母滿意,男方父母可以接受為合適??梢酝ㄟ^媒婆給。一般是指男女雙方完婚之前,由男方付給女方作為婚姻關系成立條件的財物,女方接受彩禮之后,婚事乃定,中國古代的法律將由此形成的婚姻稱作“聘娶婚”。由此娶得的妻子稱為“聘娶之婦”。

民法典規(guī)定合同篇五

大家知道租賃合同怎么寫嗎?一起來看看。經營性租賃是短期租賃形式,出租人要提供設備所有權,還要提供設備保養(yǎng)保修和其它專門性技術服務。你是否在找正準備撰寫“民法典合同租賃合同”,下面小編收集了相關的素材,供大家寫文參考!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電話:

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位于第層室,共__間,房屋結構為鋼混簡裝,建筑面積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筑面積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平方米);該房屋所占的土地使用權以(出讓)(劃撥)方式取得;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附著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

第二條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居住。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條租金。

該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千百拾元整,小寫:元。

租賃期間,如遇到國家有關政策調整,則按新政策規(guī)定調整租金標準;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第五條付款方式。

租金按半年結算一次,由乙方于每個結算期到期前15日交付給甲方。

第六條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甲方對房屋產權的承諾。

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除補充協(xié)議另有約定外,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辦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八條維修養(yǎng)護責任。

租賃期間,甲方對房屋及其附著設施每隔半年檢查、修繕一次,乙方應予積極協(xié)助,不得阻撓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和日常的房屋維修保養(yǎng)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未予維修或是不維修的,乙方有權自行安排維修,維修費用可從當期或下期應付租金中直接扣減。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并責任賠償損失。

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wèi)等工作,乙方應執(zhí)行當地有關部門規(guī)定并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jiān)督檢查。

第九條關于裝修和改變房屋結構的約定。

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和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影響的設備,需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投資由乙方自理。退租時,除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原狀恢復或向甲方交納恢復工程所需費用。

第十條關于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擔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水、電費;

2.煤氣費;

3.供暖費;

4.物業(yè)管理費;

在租賃期,如果發(fā)生政府有關部門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項目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租賃期間的與房屋產權有關的包括但不限于房產稅等,由甲方承擔,乙方不負責。

第十一條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后,本合同即終止,屆時乙方須于租賃期滿后10日內將房屋退還甲方。如乙方要求繼續(xù)租賃,則須提前1個月書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滿前1個月內向乙方正式書面答復,如同意繼續(xù)租賃,則續(xù)簽租賃合同。

第十二條因乙方責任終止合同的約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讓;

2。擅自拆改承租房屋主體結構危及房屋安全的,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的;

3。拖欠租金累計達12個月;

4。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終止合同并拒絕支付房租,造成乙方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1。甲方延遲交付房屋達30日的;

第十三條登記備案的約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5日內,由甲方負責將本合同向有關機關申請登記備案。

第十四條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guī)定,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年度租金的20%作為違約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權按月租金的0。5‰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第十五條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xié)議為準。

第十七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xié)議中未規(guī)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執(zhí)行。

第十八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fā)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本合同連同附表共__頁,一式__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_____乙方(簽章):_____

甲方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乙方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

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附件一:房屋平面圖及產權資料

附件二:房屋附屬設施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結合本租賃合同的具體情況,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擁有的廠房出租給乙方使用的有關事宜,雙方達成協(xié)議并簽定合同如下:

第一條 租賃物位置、面積

1.1甲方將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廠房租賃給乙方使用。租賃物面積經甲乙雙方認可確定為廠房1700平方米,辦公樓1200平方米,總占地面積25000平方米。

1.2本租賃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條 租賃期限

2.1租賃期限為三年,即從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2租賃期限屆滿前三個月提出,經甲方同意后,甲乙雙方將對有關租賃事項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在同等承租條件下,乙方有優(yōu)先權。

第三條 租賃物的交付

3.1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內,甲方將租賃物按現(xiàn)狀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賃物及設施的現(xiàn)狀承租。

第四條 租賃費用

4.1租金

租金支付貨幣為人民幣,按年支付,每年67萬元人民幣。

4.2其它費用

乙方負責支付租賃房屋的水、電、供熱、燃氣、垃圾排放、增容費等其他不可預見的費用,乙方按相關標準直接向政府有關部門支付。

第五條 租金的支付

5.1乙方應于合同簽訂之日支付第一年的租金67萬元人民幣,其余兩年的租金,乙方應提前半個月向甲方支付。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應向甲方支付滯納金,按照未付租金的日萬分之三收取。

第六條 專用設施、場地的維修、保養(yǎng)

6.1乙方在租賃期間享有租賃物所屬設施的專用權。乙方應負責租賃物內專用設施的維護、保養(yǎng),并保證在本合同終止時專用設施以可靠運行狀態(tài)隨同租賃物歸還甲方,甲方對此有檢查監(jiān)督權。

6.2乙方對租賃物附屬物負有妥善使用及維護之責任,對各種可能出現(xiàn)的故障和危險應及時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發(fā)生的隱患。

6.3乙方在租賃期限內應愛護租賃物,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損壞,乙方應負責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6.4承租方不得對原有建筑物進行改建、擴建。合同到期后,自建的簡易廠房等,在不損害原有建筑物的基礎上,可自行處理,否則,視為承租方放棄。

第七條 防火安全

7.1乙方在租賃期間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7.2乙方應在租賃物內按有關規(guī)定配置滅火器,嚴禁將樓宇內消防設施用作其它用途。

7.3租賃物內確因維修等事務需進行一級臨時動火作業(yè)時(含電焊、風焊等明火作業(yè)),須消防主管部門批準。

7.4乙方應按消防部門有關規(guī)定全面負責租賃物內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權于雙方同意的合理時間內檢查租賃物的防火安全,但應事先給乙方書面通知。乙方不得無理拒絕或延遲給予同意。

第八條 管理責任

8.1乙方在租賃期滿或合同提前終止時,應于租賃期滿之日或提前終止之日將租賃物清掃干凈,搬遷完畢,并將租賃物交還給甲方。如乙方歸還租賃物時不清理雜物,則甲方對清理該雜物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8.2乙方在使用租賃物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大連市法規(guī)以及與甲方有關租賃物管理的有關約定,如有違反,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九條 租賃物的轉租

9.1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租。

9.2若甲方同意乙方轉租,對因轉租而產生的稅、費,由乙方負責。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0.1在租賃期限內,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業(yè)管理費超過一個月,甲方在書面通知乙方交納欠款之日起五日內,乙方未支付有關款項,甲方有權停止乙方使用租賃物內的有關設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及受轉租戶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業(yè)管理費超過二個月,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按本條第2款的規(guī)定執(zhí)行。在甲方以傳真或信函等書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受轉租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動終止。甲方有權留置乙方租賃物內的財產(包括受轉租人的財產)并在解除合同的書面通知發(fā)出之日起五日后,方將申請拍賣留置的財產用于抵償乙方應支付的因租賃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費用。

10.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終止本合同。如乙方確需提前解約,須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畢以下手續(xù),方可提前解約:a.向甲方交回租賃物;b.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產生的費用;c.應于本合同提前終止前一日或之前向甲方支付相等于當年租金二分之一的款項作為違約金。

第十一條 免責條款

11.1若因政府有關租賃行為的法律法規(guī)的修改或動遷導致甲方無法繼續(xù)履行本合同時,將按本條第2款執(zhí)行。

11.2凡因發(fā)生嚴重自然災害、戰(zhàn)爭或其他不能預見的、其發(fā)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用郵遞或傳真通知對方,并應在三十日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證明文件。該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fā)生地區(qū)的公證機關出具,如無法獲得公證出具的證明文件,則提供其他有力證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責。

11.3若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xiàn)本條第2款的情形,雙方協(xié)商解決,但甲方不承擔承租方投入建設、生產等損失的賠付,僅就剩余租金進行協(xié)商。

第十二條 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提前終止或有效期屆滿,甲、乙雙方未達成續(xù)租協(xié)議的,乙方應于終止之日或租賃期限屆滿之日遷離租賃物,并將其返還甲方。乙方逾期不遷離或不返還租賃物的,應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其不接受雙倍租金,并有權收回租賃物,強行將租賃場地內的物品搬離租賃物,且不負保管責任。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fā)生爭議,應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若協(xié)商不成,則由大連市金州區(qū)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四條 其它條款

14.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后,可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

14.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貳份。

第十五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年租金款項后生效。

甲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年__月__日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大連房地產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區(qū) 、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出租給乙方作 使用。乙方對該房屋已作了充分了解并愿意承租該房屋。

二、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個月。

三、租金的支付

1、租金為rmb 元/月,共計rmb 元。

2、租金支付:乙方應于本協(xié)議簽定(時/后),

四、保證金

簽訂本合同(時/后),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保證金rmb 元。本合同期滿終止時,甲方在查明乙方并無拖欠租金及應付款項等,并檢查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在使用中無損壞以及其它違約行為后,須在3日內將保證金無息返還給乙方,如有損壞及欠費情況,保證金不足,乙方應將不足金額支付給甲方。

五、房屋的維修

租賃期內,該房屋自然損壞的維修養(yǎng)護由甲方負責;在租賃使用時,由于使用不當等人為因素所造成該房屋損壞,由乙方負責修復或賠償。維修責任方延誤維修或維修不當,給對方或他人造成損失的,由負責方負責賠償。

六、費用的承擔:

甲方承擔以下費用:

乙方承擔以下費用:

七、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出具房屋所有權證(商品房合同)、身份證復印件。

2、甲方在交付房屋給乙方使用時,應保證本房屋在出租使用時的質量符合安全使用的要求。

3、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拖欠租金超過七日以上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甲方轉讓或抵押該房屋的,甲方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并保證本合同的繼續(xù)履行。

八、乙方的權利、義務

1、在租賃期內,甲方轉讓該房屋的,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享有優(yōu)先購買權。

2、在租賃期內,乙方必須遵守樓宇管理相關規(guī)定。

3、在租賃期內,乙方不得超出合同約定的范圍使用,不得在該房屋內存放危險品及從事非法活動,經甲方書面通知15天后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4、乙方欲對房屋進行改建、裝修或增添設施,應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并辦理有關手續(xù),未經甲方同意的,甲方有權要求恢復原狀并可解除合同。

5、乙方必須確保該房屋的主體結構及其附屬設施不被損壞、改變,并負責對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日常維修、保養(yǎng)。

6、在租賃期內,乙方不得將該房屋轉租他人。若需轉租的須征得甲方同意。

7、租賃期滿,如甲方繼續(xù)出租該房屋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yōu)先承租權。

九、違約責任

1、因一方沒有履行本合同而造成另一方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承擔因此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若乙方拖欠甲方房租超過七日,甲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不退還保證金及剩余租金。

3、除非協(xié)議另有規(guī)定外,租賃期內,雙方不得提前解除合同。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乙方須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1個月租金;如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甲方須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1個月的租金,并將保證金及剩余租金返還給乙方。

十、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雙方協(xié)商一致的附加條款如下: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兩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法典規(guī)定合同篇六

模板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甲方(贈與人):215;(寫明姓名、住址)乙方(受贈人):215;(寫明姓名、住址)甲乙雙方就贈送215;(贈與的標的物,如贈與微機一臺,應寫明“浪潮386型微機一臺”,如其他物品,也應寫明該贈與物是什么、在什么位置)事宜達成協(xié)議如下:

一、甲方將其所有的215;(標的物)贈送給乙方,其所有權證明為:(寫明證明甲方擁有所有權的證據名稱,如贈與房屋,就應有房產所有權證,贈與微機應有購買該微機的發(fā)票等)。

二、贈與物的交割(寫明交割的條件,在什么時間、什么地點交割,辦理什么手續(xù)等等)。

三、乙方應在215;期限內辦理所有權轉移的手續(xù)逾期不辦的,視為拒絕贈與(也可以約定其他條件)。

四、本合同自日起生效(可以寫自公證之日起生效)。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甲方:215;(簽字、蓋章)乙方:215;(簽字、蓋章)年215;月215;日知識拓展:贈與合同的注意事項贈與合同是一種雙方、無償的行為,在實踐中簽訂贈與合同應注意如下幾點:

一、贈與合同的內容要具體明確。贈與合同主要包括:合同當事人雙方、贈與的財產名稱、財產目前狀況、贈與合同履行的時限以及方式、贈與是否附條件以及什么條件、贈與合同的違約責任以及爭議解決方式。

二、從贈與人的角度考慮,若贈與行為在交付財產或轉移權利之前有可能撤銷,建議不對贈與合同進行公證,因為一旦公證將很難撤銷;從受贈人的角度考慮,若擔心贈與人在贈與財產權利轉移之前撤銷贈與,則應積極勸說贈與人將贈與合同進行公證。

三、如果贈與人在贈與財產時對受贈人有一定的要求,則可作為一個贈與的條件。如果受贈人無法滿足贈與人提出的條件,或者受贈人的`行為讓贈與人不滿意,則贈與人可以名正言順的拒絕履行贈與義務。

四、贈與的財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等手續(xù)的,應當約定辦理有關手續(xù)的內容。

民法典規(guī)定合同篇七

1.目的

加強銷售分公司駐外辦事處合同的簽訂、保管、存檔等管理工作,減少失誤,提高公司經濟效益,保障公司經營工作的健康發(fā)展。

2.適用范圍

銷售分公司駐外辦事處

3.執(zhí)行

銷售分公司駐外辦事處人員

4.職責

銷售分公司駐外辦事處的銷售合同由業(yè)務員簽訂,駐外辦事處經理審核,銷售分公司經理批準。

5.制度

5.1銷售分公司駐外辦事處在簽訂銷售合同前,必須認真了解對方當事人的情況,主要包括:對方當事人主體資格、經營權限、履約能力、資信情況以及對方簽約人的簽約權限等。做到既要考慮我方的經濟利益,又要考慮對方的履約條件和能力,確保所簽合同有效、有利。

5.2營銷人員應加強學習《合同法》、《民法通則》等。簽訂銷售合同,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政策及其它有關規(guī)定。簽訂合同時,必須以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和提高經濟效益為宗旨,嚴禁借簽訂銷售合同假公濟私、損公肥私。因合同簽訂的不明、不實、不公,造成我方經濟損失的,應按其過失或故意所造成的損害后果,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經濟賠償責任甚至法律責任。

5.3銷售合同在正式簽訂前,必須按規(guī)定執(zhí)行公司的合同管理辦法、程序與權限,以各種方式(書面、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上報審查,經銷售分公司經理批準后,方能正式簽訂。對合同所涉及的信息費、傭金、回扣等費用的支付,必須執(zhí)行公司的《財務管理辦法》。

5.4銷售合同的簽訂一定要做到合法性、嚴密性和可行性。簽訂合同的營銷人員作為合同的履約責任人,對合同的履行、款項的回收承擔責任,負責到底。責任人必須完整地收集合同執(zhí)行過程中產生的全部書面憑證,并妥善保管。

5.5如合同履約過程中出現(xiàn)困難或問題,需要變更、補充或解除的,一律采用書面形式(包括當事人雙方往來的函電等),執(zhí)行合同簽訂的審批程序,獲得批準后,方可執(zhí)行。

5.6如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xiàn)糾紛的,經雙方協(xié)商達成一致意見的,簽訂書面協(xié)議,由雙方簽字并加蓋法人公章或合同專用章。經協(xié)商仍無法解決的.,由公司指派專人負責提交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依法處理。

5.7經濟合同專用章應嚴格按授權范圍使用,不準濫用、代用或借用,嚴禁在空白合同文本上蓋章。經濟合同專用章應由專人妥善保管,若有遺失,除立即登報聲明作廢和向公安機關報案外,還要追究有關責任人的經濟責任和行政責任。

5.8綜合管理部按業(yè)務部門分別建立合同檔案和用戶/客戶檔案。每一份合同有一個公司統(tǒng)一的編號。合同檔案包括合同正本、副本及附件、合同文本的簽收記錄、變更、補充、解除合同的協(xié)議(包括文本、函電)等,均應妥善保管,如有丟失,公司將追究有關人員責任。用戶/客戶檔案要包括名稱、地址、聯(lián)系人、聯(lián)系電話及用戶的自然情況等。

6管理

6.1綜合管理部按業(yè)務部門分別建立合同檔案,由分公司統(tǒng)一編號,檔案內容包括:

6.1.1合同正本、副本、附件。

6.1.2文本簽收記錄。

6.1.3變更、補充、解除合同的協(xié)議。

6.2綜合管理部/駐外辦事處應按用戶/客戶建立用戶檔案,內容包括。

6.2.1用戶名稱、地址、聯(lián)系人、通訊方式。

6.2.2用戶自然情況。

6.2.3我公司提供產品/備件、日期、安裝使用情況、售前、售中、售后情況。

6.2.4履行合同情況

6.2.5質量/技術問題處理情況(表格)

6.3綜合管理部按產品/備件建立管理臺帳一式二份,一份于次月5日前上報財務部,一份銷售分公司保管備查,內容包括:

6.3.1合同號

6.3.2合同標的

6.3.3簽約日期,結算日期,經辦人。

6.3.4用戶名稱

6.3.5產品/備件名稱,數量/明細

6.4合同作為公司對外經濟活動的重要法律依據和憑證,有關人員應保守合同秘密,嚴禁有意或無意向外界泄露合同信息。合同檔案和臺帳應嚴格保密,未經允許,無關人員不得查閱。

6.5公司定期對合同管理工作進行考核,并逐步將合同簽約率、合同文本質量、合同履行情況、合同臺帳記錄情況等納入公司對營銷人員和駐外辦事處的工作業(yè)績考核范圍。任何人私自轉讓合同,一經發(fā)現(xiàn),公司對有關責任人給予開除處理,并追究其法律責任。

7本規(guī)定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

民法典規(guī)定合同篇八

第三十七條市政府授權高新區(qū)管理委員會、保稅區(qū)管理委員會、區(qū)(縣)政府簽訂的行政機關合同,按照本規(guī)定市政府行政機關合同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三十八條高新區(qū)管理委員會、保稅區(qū)管理委員會、各區(qū)(縣)政府及其工作部門對本級或者下屬單位的行政機關合同管理工作,參照本規(guī)定執(zhí)行。

以市屬國有公司(企業(yè))、融資平臺公司為一方當事人,標的額人民幣1億元以上的政府性債務合同,應當報市法制部門審查,審查程序和要求參照本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三十九條市政府行政決策中涉及的行政機關合同依照行政決策法律審查的程序執(zhí)行,同時其內容應當符合本規(guī)定的要求。

第四十條本規(guī)定自5月1日起施行。

民法典規(guī)定合同篇九

作為一個法學專業(yè)的學生,在學習《民法典》時,合同法作為其中的重要部分,吸引了我的注意力。在課堂上學習并閱讀相關文獻后,我對合同法有了更深入的認識,并且在實際生活中也體會到了合同法的重要性和適用性。通過本文我將分享我對民法典合同發(fā)的心得和體會。

第二段:對于合同的定義和形成的理解

合同法是一門經濟法律學科,是國民經濟活動規(guī)律的基本法律。在合同法的范疇中,合同的定義和合同的形成是我們首先需要了解的知識點。合同是指當事人之間建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及義務關系的協(xié)議。合同的形成,包括要約、承諾、接受三個階段。其中要約是指一方以展示意思的方式表示愿意與他人成立合同的意思;承諾是指對要約發(fā)出明確同意的表示;接受是指要約方對承諾方發(fā)出同意的表示。在實際生活中,我們需要重視合同的形式要素,如書面形式、卡口、發(fā)票等等。我們也需要注意合法性要素,如合同標的、合同內容等等。

第三段:對于合同的基本原則的理解

在合同法中,合同是要受到基本原則的制約的。合同基本原則包括自由原則、平等原則、誠實信用原則、公平原則以及保護弱勢當事人原則等。自由原則是指當事人在合同關系中的自由,包括自由訂約、自由選擇、自由解除合同等權利。平等原則是指當事人在合同關系中地位平等,承擔責任也應當是平等的。誠實信用原則是指當事人在合同關系中應該表現(xiàn)出誠實守信的態(tài)度,不得欺詐、損害對方的合法權益。公平原則是指在合同關系中,當事人應當平等自愿,協(xié)商公正,捍衛(wèi)公平競爭的原則。保護弱勢當事人原則是指在合同關系中具有依賴性格的一方應當得到合法的保護。

第四段:對于合同的違約責任的理解

當合同違反或者不履行時,就會產生違約責任。違約責任包括違約金、賠償損失、履行義務、解除合同等等方式。具體來說,違約一方需要向另一方支付一定的金額作為違約金,或者進行物品的補償賠償。適用履行義務即指當違約方未能履行合同義務時,可以要求其履行,達成約定的目的。解除合同即指由合同各方自愿協(xié)商解除合同,停止合同的執(zhí)行效力。在一段合同關系中,如果違約方未向履約方支付違約金或賠償損失,那么履約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決違約一方支付相應的賠償金。

第五段:結論

在現(xiàn)實生活中,合同已經成為企業(yè)之間、個人之間、渠道之間進行貿易的重要手段。了解和掌握合同法的基本理念和實踐操作,對各行各業(yè)有著重要的意義。通過學習和了解合同法,不僅幫助我們更好地處理各類法律糾紛,也為我們日常生活中的契約活動提供了良好的保障。因此,我們應該始終堅持合同法的原則,增強合同法的誠信意識,為維護社會正常秩序竭盡所能。

民法典規(guī)定合同篇十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工之日就是勞動者在本單位開始工作的第一天開始,勞動關系并于用工之日起建立。因此用人單位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風險,要把握好勞動合同的簽訂及時間的選擇,可以在入職前一天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

如果用人單位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用人單位沒有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需支付勞動者2倍工資的補償,一年以上未簽訂的'視為已經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因此用人單位就要正確對待勞動者不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搜集勞動者不簽合同的有利證據,可以通過寄快遞,在封面一定要寫明大概內容,也就是有一份存根做證據。如果相關資料寄不到勞動者手中,此時就要看勞動者提供的詳細資料真實度,如果是按照勞動者本人所提供的資料寄過去的,其最終怎人歸屬于勞動者。而用人單位就可以正確規(guī)避合同到期不及時續(xù)訂的疏忽風險。

第七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條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guī)定的標準執(zhí)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guī)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民法典規(guī)定合同篇十一

合同是人們在社會交往中進行經濟交易、調整利益關系的重要方式。民法典合同法是全面修訂、新增的一部法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我在學習民法典合同法時,深有感觸,認為它反映了時代的特點和發(fā)展方向,對于促進社會和諧、增強司法公信力和保障公民權利具有重要意義。本文即將談到我對于該法律的理解和感受。

第二段:對于合同法的重要性的認識

民法典合同法是一部對合法合同的加強保護和對無效合同的嚴格約束的法律。在社會生活中,大量的交易關系建立在合同之上,因此,對合同的認真處理,是保障合法交易、促進經濟發(fā)展、營造公平競爭環(huán)境的重要保障。如果無法保障合同的正常履行,那么社會交往將會受到極大的影響,商業(yè)信用也將會受到嚴重損害。民法典合同法的頒布實際上就是為了保障合法權益,建立公平競爭、互惠互利的商業(yè)環(huán)境。

第三段:對于合同訂立的要素的思考

合同是一方向另一方提出意思表示,希望對方接受并達成共識的法律行為,因此合同的訂立涉及到以下要素:合同當事人、合同對象、合同內容。合同當事人是制定合同的主體,合同對象是合同當事人所約定的內容,合同內容是合同對象的合法規(guī)定和其他相應的權利義務。同時,還需要考慮在合同訂立時的真實意圖和明確表述,以避免在后期的執(zhí)行過程中出現(xiàn)爭議。因此,在制定合同的過程中需要嚴格考慮以上要素和細節(jié),加強信息傳遞,確保合同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可靠性。

第四段:對于合同履行的責任和義務的思考

合同的履行是實現(xiàn)合同目的的具體行動,它是合同當事人的法定義務。合同履行的責任和義務包括了遵守誠實信用原則,履行合同內容和約定的義務,保證合同對象的實現(xiàn),如有變化必須及時通知對方,并依法承擔相應責任等。合同的履行除了有法定責任外,還有額外的保障措施,如依靠司法程序實現(xiàn),以保證合同的履行,一旦一方無法履行合同,另一方可以采取相應的救濟措施來保障自己的權益。

第五段:總結

民法典合同法的公正、公平、平衡的原則為合同當事人提供了有效的制約和保護。在實際操作中,合同需要嚴格遵守各項規(guī)定,從而避免交易中的不正當行為和爭議發(fā)生。同時,也需要加強對民法典合同法的學習和了解,不斷完善自己的法律意識,增強合同防范的能力,從而更好地應對社會交往中所可能遇到的各種風險和挑戰(zhàn)。

民法典規(guī)定合同篇十二

甲方(出租人)。

身份證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

本人法定代表人:聯(lián)系電話:

委托法定代理人:聯(lián)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xié)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出租房屋情況和租賃用途。

1-1甲方將座落在本市區(qū)縣_________路_____弄新村______號幢______室(部位)________的居住房屋(簡稱該房屋)出租給乙方。該房屋建筑面積使用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了該房屋的下列權屬證明:房地產權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編號:____________,并告知乙方該房屋在訂立本合同前已未設定抵押。

1-2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提供了該房屋所在物業(yè)管理區(qū)域的管理規(guī)約或臨時管理規(guī)約。甲方向乙方承諾,未對原始設計為居住空間的房間進行分割搭建;乙方向甲方承諾,承租該房屋用作居住使用,并在租賃期間嚴格遵守國家和本市的有關居住房屋租賃和使用、物業(yè)管理規(guī)定,以及該房屋所在物業(yè)管理區(qū)域的管理規(guī)約或臨時管理規(guī)約。

1-3租賃期間,乙方可使用的該房屋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圍,現(xiàn)有的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以及需約定的有關事項,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作為甲方交付該房屋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返還該房屋的.驗收依據。

第二條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2-1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租賃期限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2-2雙方同意,甲方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由乙方進行驗收。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則甲方需向乙方支付_______元違約金。

第三條租金及支付方式。

3-1甲、乙雙方約定,在上述租賃期限內,該房屋月租金為(_____幣,下同)_______元(大寫:________)。

3-2甲、乙雙方約定,在租賃期限內,未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甲方不得擅自調整租金標準。

3-3乙方應于每月____日前__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該房屋當月下個月的月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需向甲方支付_______元違約金。

3-4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

第四條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4-1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為_____個月的租金,即___________元。甲方收取保證金后,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本合同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本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但還未交納的費用外,剩余款項應在房屋返還時返還乙方。

乙方承擔,其中應由分擔的,具體的費用分擔比例或金額,由甲乙雙方在合同補充條款中約定。

除上述費用外,其他費用均由xx承擔。

第五條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5-1甲方應確保該房屋交付時符合規(guī)定的安全條件。租賃期間,乙方發(fā)現(xiàn)該房屋及本合同附件中列明的附屬設施、設備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日內進行維修或委托乙方進行維修。

甲方逾期不維修、也不委托乙方進行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5-2乙方應對該房屋的使用安全負責。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損壞或發(fā)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修復。乙方不維修的,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3租賃期間,甲方應定期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yǎng)護,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處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tài)。甲方應在檢查養(yǎng)護前_____日通知乙方。檢查養(yǎng)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使用該房屋的影響。

5-4乙方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在簽訂本合同時,在本合同附件中約定;如在本合同附件中未約定的,則應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guī)定須向有關部門報批的,則應由甲方甲方委托乙方報請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進行。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歸屬、維修責任及合同終止后的處置,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附件中約定。

5-5租賃期間,甲方可以授權第三方機構察看房屋安全情況。乙方違反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租賃的規(guī)定,致使房屋在使用過程中出現(xiàn)安全隱患,被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的,第三方機構可以代為整改,并可采取必要措施,保證房屋使用安全,因此產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民法典規(guī)定合同篇十三

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原勞動法規(guī)定的長期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xù)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xù)工作滿十年的;。

3、連續(xù)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guī)定的情形,續(xù)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即沒有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可以訂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1、集體合同,是指工會(未建立工會的用人單位,由上級工會指導勞動者推舉的職工代表)代表企業(yè)職工(集體)一方與用人單位通過平等協(xié)商,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wèi)生、保險福利等事項訂立的合同。集體合同草案應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通過。

企業(yè)職工一方與用人單位可以訂立勞動安全衛(wèi)生、女職工權益保護、工資調整機制等專項集體合同。在縣級以下區(qū)域內,建筑業(yè)、采礦業(yè)、餐飲服務業(yè)等行業(yè)可以由工會與企業(yè)方面代表訂立行業(yè)性集體合同,或者訂立區(qū)域性集體合同。集體合同生效條件:集體合同訂立后,應當報送勞動行政部門;勞動行政部門自收到集體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內未提出異議的`,集體合同即行生效。

依法訂立的集體合同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具有約束力。行業(yè)性、區(qū)域性集體合同對當地本行業(yè)、本區(qū)域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具有約束力。集體合同中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不得低于當地人民政府規(guī)定的最低標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中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不得低于集體合同規(guī)定的標準。

用人單位違反集體合同,侵犯職工勞動權益的,工會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單位承擔責任;因履行集體合同發(fā)生爭議,經協(xié)商解決不成的,工會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2、勞務派遣合同,是勞務派遣單位(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的派遣勞動者到用工單位工作,由勞務派遣單位支付勞動者報酬的勞動合同。

勞務派遣一般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勞務派遣合同,除應當載明一般勞動合同規(guī)定的事項外,還應當載明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崗位等情況。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月支付勞動報酬;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guī)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向其按月支付報酬。

勞務派遣單位派遣勞動者應當與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以下稱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xié)議。勞務派遣協(xié)議應當約定派遣崗位和人員數量、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數額與支付方式以及違反協(xié)議的責任。

用工單位應當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與勞務派遣單位確定派遣期限,不得將連續(xù)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xié)議。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將勞務派遣協(xié)議的內容告知被派遣勞動者。勞務派遣單位不得克扣用工單位按照勞務派遣協(xié)議支付給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不得向被派遣勞動者收取費用。勞務派遣單位跨地區(qū)派遣勞動者的,被派遣勞動者享有的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按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的標準執(zhí)行。

第六十二條用工單位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zhí)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二)告知被派遣勞動者的工作要求和勞動報酬;。

(三)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

(四)對在崗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

(五)連續(xù)用工的,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

用工單位不得將被派遣勞動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單位。

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用人單位不得設立勞務派遣單位向本單位或者所屬單位派遣勞動者。

3、非全日制用工合同(小時工):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勞動合同。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不得約定試用期。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xié)議。

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后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非全日制用工小時計酬標準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規(guī)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報酬結算支付周期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

民法典規(guī)定合同篇十四

第一章總則。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guī)范勞動合同制度,保護勞動者及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規(guī)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qū)域內的企業(yè)、個體工商戶及民辦非企業(yè)單位(以下統(tǒng)稱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應當依據本規(guī)定訂立勞動合同。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與勞動者建立勞動合同關系,依照本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三條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xié)議。

第四條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勞動合同的訂立、變更、解除、終止和續(xù)訂,不得違反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

第五條市____區(qū)、縣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勞動合同制度實施的監(jiān)督管理。

第六條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有關工作時間、勞動報酬、休息休假、職業(yè)培訓、安全衛(wèi)生、保險和福利、勞動紀律等方面的勞動規(guī)章制度,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第七條工會依xx助、指導勞動者訂立和履行勞動合同,并對用人單位訂立和履行勞動合同的情況進行監(jiān)督。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勞動合同的,工會有權提出意見或者要求重新處理;勞動者申請仲裁或者提起訴訟的,工會依法給予支持和幫助。

第八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

第九條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成立,能夠依法支付工資、繳納社會保險費、提供勞動保護條件,并能夠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勞動者應當達到法定就業(yè)年齡,具有與履行勞動合同義務相適應的能力。用人單位招用未成年人或者外地來京務工人員,應當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規(guī)定。

第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如實向勞動者說明崗位用人要求、工作內容、工作時間、勞動報酬、勞動條件、社會保險等情況;勞動者有權了解用人單位的有關情況,并應當如實向用人單位提供本人的身份證和學歷、就業(yè)狀況、工作經歷、職業(yè)技能等證明。

第十一條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勞動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當事人各執(zhí)一份。

第十二條勞動合同應當載明用人單位的名稱、地址和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等基本情況,并具備以下條款:。

(二)工作內容;。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四)勞動報酬;。

(五)社會保險;。

第十三條除本規(guī)定。

第十二條規(guī)定的條款外,經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還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下列內容:

(一)試用期;。

(二)培訓;。

(三)保守商業(yè)秘密;。

(四)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

(五)其他事項。

第十四條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

第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要求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全國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或者“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

(二)復員、轉業(yè)退伍軍人初次分配工作的;。

(三)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分配工作的;。

(五)國家和本市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條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內的,試用期不得超過____日;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上________年以內的,試用期不得超過____日;勞動合同期限在________年以上________年以內的,試用期不得超過____日;勞動合同期限在________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第十七條勞動合同的試用期超過本規(guī)定。

第十八條用人單位在與按照崗位要求需要保守用人單位商業(yè)秘密的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時,可以協(xié)商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提前通知期。提前通知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在此期間,用人單位可以采取相應的脫密措施。

第十九條訂立。

民法典規(guī)定合同篇十五

第一章總則。

第三章勞動合同的終止、變更和解除。

第四章經濟補償。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完善勞動合同制度,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大連市勞動和社會保險監(jiān)察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凡在大連市行政區(qū)域內的各類企業(yè)、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簡稱用人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均適用本規(guī)定。

第三條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xié)議。

第四條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

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

第五條市和縣(市)、區(qū)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勞動合同制度實施的指導、管理和監(jiān)督。

第六條各級工會應依法幫助、指導勞動者訂立和履行勞動合同,并對用人單位訂立和履行勞動合同的情況進行監(jiān)督。

第七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應當在勞動者第一個工作日之前以書面形式訂立。

勞動合同訂立前,用人單位應當如實向勞動者說明本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勞動報酬、勞動條件等情況。有可能產生職業(yè)病的,用人單位還應當將有可能產生的'職業(yè)病危害及其后果、職業(yè)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情況如實告知勞動者;勞動者應當如實向用人單位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證、就業(yè)狀況、學歷和職業(yè)技能等證件。

第八條勞動合同文本可以使用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統(tǒng)一印制的文本,也可以自制文本。用人單位自制的勞動合同文本,應當聽取工會的意見,并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勞動合同用中文書寫,也可以同時用外文書寫,中、外文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內容為準。

第九條勞動合同應具備以下條款:

(二)工作內容;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四)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

(五)工作時間,休息休假;

民法典規(guī)定合同篇十六

第九條 【訂立合同的能力】當事人訂立合同,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當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訂立合同。

第十條 【合同的形式】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第十一條 【書面形式】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xiàn)所載內容的形式。

第十二條 【合同內容】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文本訂立合同。

第十三條 【訂立合同方式】當事人訂立合同,采取要約、承諾方式。

第十四條 【要約】要約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該意思表示應當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內容具體確定;

(二)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

第十五條 【要約邀請】要約邀請是希望他人向自己發(fā)出要約的意思表示。寄送的價目表、拍賣公告、招標公告、招股說明書、商業(yè)廣告等為要約邀請。

商業(yè)廣告的內容符合要約規(guī)定的,視為要約。

第十六條 【要約的生效】要約到達受要約人時生效。

采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統(tǒng)接收數據電文的,該數據電文進入該特定系統(tǒng)的時間,視為到達時間;未指定特定系統(tǒng)的,該數據電文進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統(tǒng)的首次時間,視為到達時間。

第十七條 【要約的撤回】要約可以撤回。撤回要約的通知應當在要約到達受要約人之前或者與要約同時到達受要約人。

第十八條 【要約的撤銷】要約可以撤銷。撤銷要約的通知應當在受要約人發(fā)出承諾通知之前到達受要約人。

第十九條 【要約不得撤銷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約不得撤銷:

(一)要約人確定了承諾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約不可撤銷;

(二)受要約人有理由認為要約是不可撤銷的,并已經為履行合同作了準備工作。

第二十條 【要約的失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約失效:

(一)拒絕要約的通知到達要約人;

(二)要約人依法撤銷要約;

(三)承諾期限屆滿,受要約人未作出承諾;

(四)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作出實質性變更。

第二十一條 【承諾的定義】承諾是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

第二十二條 【承諾的方式】承諾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據交易習慣或者要約表明可以通過行為作出承諾的除外。

第二十三條 【承諾的期限】承諾應當在要約確定的期限內到達要約人。

要約沒有確定承諾期限的,承諾應當依照下列規(guī)定到達:

(一)要約以對話方式作出的,應當即時作出承諾,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二)要約以非對話方式作出的,承諾應當在合理期限內到達。

第二十四條 【承諾期限的起點】要約以信件或者電報作出的,承諾期限自信件載明的日期或者電報交發(fā)之日開始計算。信件未載明日期的,自投寄該信件的郵戳日期開始計算。要約以電話、傳真等快速通訊方式作出的,承諾期限自要約到達受要約人時開始計算。

第二十五條 【合同成立時間】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

第二十六條 【承諾的生效】承諾通知到達要約人時生效。承諾不需要通知的,根據交易習慣或者要約的要求作出承諾的行為時生效。

采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的,承諾到達的時間適用本法第十六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

第二十七條 【承諾的撤回】承諾可以撤回。撤回承諾的通知應當在承諾通知到達要約人之前或者與承諾通知同時到達要約人。

第二十八條 【新要約】受要約人超過承諾期限發(fā)出承諾的,除要約人及時通知受要約人該承諾有效的以外,為新要約。

第二十九條 【遲到的承諾】受要約人在承諾期限內發(fā)出承諾,按照通常情形能夠及時到達要約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諾到達要約人時超過承諾期限的,除要約人及時通知受要約人因承諾超過期限不接受該承諾的以外,該承諾有效。

第三十條 【承諾的變更】承諾的內容應當與要約的內容一致。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作出實質性變更的,為新要約。有關合同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和解決爭議方法等的變更,是對要約內容的實質性變更。

第三十一條 【承諾的內容】承諾對要約的內容作出非實質性變更的,除要約人及時表示反對或者要約表明承諾不得對要約的內容作出任何變更的以外,該承諾有效,合同的內容以承諾的內容為準。

第三十二條 【合同成立時間】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第三十三條 【確認書與合同成立】當事人采用信件、數據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簽訂確認書。簽訂確認書時合同成立。

第三十四條 【合同成立地點】承諾生效的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

采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營業(yè)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沒有主營業(yè)地的,其經常居住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第三十五條 【書面合同成立地點】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

第三十六條 【書面合同與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

第三十七條 【合同書與合同成立】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在簽字或者蓋章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

第三十八條 【依國家計劃訂立合同】國家根據需要下達指令性任務或者國家訂貨任務的,有關法人、其他組織之間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權利和義務訂立合同。

第三十九條 【格式合同條款定義及使用人義務】采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

格式條款是當事人為了重復使用而預先擬定,并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xié)商的條款。

第四十條 【格式合同條款的無效】格式條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條和第五十三條規(guī)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

第四十一條 【格式合同的解釋】對格式條款的理解發(fā)生爭議的,應當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釋。對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當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格式條款和非格式條款不一致的,應當采用非格式條款。

第四十二條 【締約過失】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一)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

(二)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

(三)有其他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

第四十三條 【保密義務】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知悉的商業(yè)秘密,無論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當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當地使用該商業(yè)秘密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民法典規(guī)定合同篇十七

國務院決定對《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guī)定》作如下修改:

一、第三條修改為:“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

二、第五條修改為:“因工作性質或者生產特點的限制,不能實行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標準工時制度的,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p>

三、第七條修改為:“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實行統(tǒng)一的工作時間,星期六和星期日為周休息日。

企業(yè)和不能實行前款規(guī)定的統(tǒng)一工作時間的事業(yè)單位,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靈活安排周休息日。”

四、第九條修改為:“本規(guī)定自1995年5月1日起施行。1995年5月1日施行有困難的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可以適當延期;但是,事業(yè)單位最遲應當自1996年1月1日起施行,企業(yè)最遲應當自1997年5月1日起施行?!?/p>

《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guī)定》根據本決定作相應的修正,重新發(fā)布。本決定施行前,國務院1994年2月3日發(fā)布、自1994年3月1日起施行的《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guī)定》繼續(xù)有效。

民法典規(guī)定合同篇十八

模板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甲方(贈與人):215;(寫明姓名、住址)乙方(受贈人):215;(寫明姓名、住址)甲乙雙方就贈送215;(贈與的標的物,如贈與微機一臺,應寫明“浪潮386型微機一臺”,如其他物品,也應寫明該贈與物是什么、在什么位置)事宜達成協(xié)議如下:

一、甲方將其所有的215;(標的物)贈送給乙方,其所有權證明為:(寫明證明甲方擁有所有權的證據名稱,如贈與房屋,就應有房產所有權證,贈與微機應有購買該微機的發(fā)票等)

二、贈與物的交割(寫明交割的條件,在什么時間、什么地點交割,辦理什么手續(xù)等等)。

三、乙方應在215;期限內辦理所有權轉移的手續(xù)逾期不辦的,視為拒絕贈與(也可以約定其他條件)。

四、本合同自日起生效(可以寫自公證之日起生效)。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甲方:215;(簽字、蓋章)乙方:215;(簽字、蓋章)年215;月215;日知識拓展:贈與合同的注意事項贈與合同是一種雙方、無償的行為,在實踐中簽訂贈與合同應注意如下幾點:

一、贈與合同的內容要具體明確。贈與合同主要包括:合同當事人雙方、贈與的財產名稱、財產目前狀況、贈與合同履行的時限以及方式、贈與是否附條件以及什么條件、贈與合同的違約責任以及爭議解決方式。

二、從贈與人的角度考慮,若贈與行為在交付財產或轉移權利之前有可能撤銷,建議不對贈與合同進行公證,因為一旦公證將很難撤銷;從受贈人的角度考慮,若擔心贈與人在贈與財產權利轉移之前撤銷贈與,則應積極勸說贈與人將贈與合同進行公證。

三、如果贈與人在贈與財產時對受贈人有一定的要求,則可作為一個贈與的條件。如果受贈人無法滿足贈與人提出的條件,或者受贈人的`行為讓贈與人不滿意,則贈與人可以名正言順的拒絕履行贈與義務。

四、贈與的財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等手續(xù)的,應當約定辦理有關手續(xù)的內容。

五、贈與人應在贈與合同中說明贈與財產存在的瑕疵,否則由此給受贈人造成損失的將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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