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電力局簽用電合同(精選17篇)

格式:DOC 上傳日期:2023-11-08 06:49:03
最新電力局簽用電合同(精選17篇)
時間:2023-11-08 06:49:03     小編:紙韻

合同的簽署應當遵循自愿、平等、誠實信用、公平交易等原則。合同的格式和結構應當清晰一致,便于閱讀理解。希望以下內容可以對你撰寫合同時提供一些幫助和啟示。

電力局簽用電合同篇一

單位名稱: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負責)人:

授權代理人:

電話:

電傳:

郵編:

開戶銀行:

帳號:

稅務登記號:

單位名稱: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負責)人:

授權代理人:

電話:

電傳:

郵編:

開戶銀行:

帳號:

稅務登記號:

為明確供電企業(yè)(以下簡稱供電方)和用電單位(以下簡稱用電方)在臨時用電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安全、經濟、合理、有序地供電和用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和《供電營業(yè)規(guī)則》的規(guī)定,經供電方、用電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嚴格履行。

1.臨時用電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臨時用電主要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用電容量 經供電方確認臨時用電容量為:

(1)受電變壓器____臺,總容量為____千伏安;

(2)用電設備____臺,總容量為____千瓦。 具體用電設備清單見附件。

4.供電貼費 根據國家規(guī)定,用電方向供電方交付供電工程貼費____千伏安(千瓦)×____元千伏安(千安),共計____元。臨時用電終止時,供電方按規(guī)定辦理供電貼費清退手續(xù)。

1.高壓供電:代電電壓為____千伏,從____線路____桿接線供電。供電容量為____千伏安。

2.低壓供電:供電電壓為220/380伏,從____公用變供電。供電容量為____千伏安。 具體供電接線方式見附件《供電接線及產權分界示意圖》。

1.用電計量裝置安裝在____處。安裝的有功電能表____安培,無功電能表____安培,電流互感器變比____,電壓互感器變比為____。

2.用電計量裝置的記錄作為向用電方計算電費的依據。

3.用電計量裝置安裝位置與產權分界處不對應時,線路與變壓器損耗電量由產權所有者負擔。

4.供電方設在用電方的用電計量裝置的安裝、移動、更換、拆除、加封,啟封及表計接線等均由供電方辦理,用電方提供工作上的方便。

1.供電方根據有管理權的物價主管部門批準的電價和用電計量裝置的記錄,向用電方定期結算電費及隨電量征收的有關費用。在合同有效期內,發(fā)生電價和其他收費項目費率調整時,按調價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2.電費結算方式 (1)供電方應按規(guī)定日期抄表,按期向用電方收取電費。 (2)用電方應在供電方規(guī)定的期限內全額交清電費。交付電費的方式為: a.用電方以________方式交付電費; b.供電方委托________銀行向用電方收取電費。

3.按國家規(guī)定,用電方向供電方存出電費保證金額____元和電能表保證金額____元。用電終止時,供電方 按規(guī)定退還保證金。

4.用電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拒付電費。用電方對用電計量、電費有異議時,應先交清電費,然后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可請求電力管理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可選擇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其中一種方式解決。

1.經供電方、用電方雙方協(xié)商確認,供電設施運行維護管理責任分界點設在________處。____屬于________。分界點電源側供電設施屬供電方,由供電方負責運行維護管理。分界點負荷側供電設施屬用電方,由用電方負責運行維護管理。

2.安裝在用電方的用電計量裝置由供電方維護管理,用電方應負責保護。如有異常,用電方應及時通知供電方。如發(fā)生丟失或損壞,用電方應負責賠償或修理;如私自遷移、更動和擅自操作的,按《供電營業(yè)規(guī)則》第一百條第5項處理。

3.供電方、用電方分管的供電設施,除另有約定者外,未經對方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動。如遇緊急情況(當危及電網和用電安全,或可能造成人身傷亡或設備損壞)而必須操作時,事后應在24小時內通知對方。

4.在供電設施上發(fā)生的法律責任以供電設施運行維護管理責任分界點為基準劃分。供電方、用電方應做好各自分管的供電設施的運行維護管理工作,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1.用電方不得將臨時電源向外轉供電,也不得將臨時電源轉讓給第三人。供電方不受理用電方變更用電事宜。用電方在本合同到期后仍需繼續(xù)用電的,應在用電終止前向供電方提出申請,并按規(guī)定辦理手續(xù)。 臨時供用電合同到期,用電方如不辦理繼續(xù)用電手續(xù),供電方將終止對用電方供電。

2.為保證供電、用電的安全,供電方將定期或不定期對用電方的用電情況進行檢查,用電方應當予以配合。用電檢查人員在執(zhí)行查電任務時,應向用電方出示《用電檢查證》,用電方應派員隨同并配合檢查。

3.用電方在受電裝置上作業(yè)的電工,必須取得電力管理部門頒發(fā)的《電工進網作業(yè)許可證》,方準上崗作業(yè)。

1.用電方不按期交清電費的,應承擔電費滯納的違約責任。電費違約金從逾期之日起計算至交納日止,電費違約金按下列規(guī)定計算: (1)當年欠費部分,每日按欠費總額的千分之二計算; (2)跨年度欠費部分,每日按欠費總額的千分之三計算。 經供電方催交,用電方仍未付清電費的,供電方可依法按規(guī)定的程序停止供電,并追收所欠電費和電費違約金。

2.經雙方商定,除本合同另有約定者外,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其他違約責任,按《供電營業(yè)規(guī)則》相關條款處理。

供電方、用電方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時,應依本合同之原則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雙方共同提請有關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可選擇下列其中一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本合同示盡事宜,按《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供電營業(yè)規(guī)則》等有關法律、規(guī)章的規(guī)定辦理。如遇國家法律、政策調整個性時,則按規(guī)定修改、補充本合同有關條款。

2.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本合同自供電方、用電方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4.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供電方、用電方各執(zhí)____份。效力均等。副本一式____份,供電方、用電方各執(zhí)____份。

5.本合同附件包括: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供電方:(蓋章)

用電方:(蓋章)

簽約人:(簽章)

簽約人:(簽章)

簽約時間:__年__月__日

簽約時間:__年__月__日

電力局簽用電合同篇二

為了協(xié)調電力供、用雙方的關系,明確雙方的責任,確立正常的供用秩序,安全、經濟合理地使用電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全國供用電規(guī)則》的規(guī)定,經供用電雙方充分協(xié)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甲方:_____市______化工廠。地址:________

乙方:_____市______供電局。地址:________

甲乙雙方于____年__月__日于____市______區(qū)簽訂供電合同如下:

1.雙方因___市__區(qū)現(xiàn)只有___千伏工農線供電,線路已滿負荷運行,電壓質量不良,不能再增加供電負荷。甲方___千伏變電所現(xiàn)輕負荷運行。為了解決___區(qū)用戶生產用電,雙方協(xié)商新增負荷由甲方供電。

2.甲方___千伏變電所___千伏安主變壓器因內部有放電聲,暫停運行檢修,更換為___千伏安主變壓器投入運行。乙方同意保留___千伏安用電契約容量,投入時不再重新申請增容。

3.甲方同意暫外帶乙方的用電負荷共___千瓦___安培,掌握其用電情況,負責供電和設備的安全運行。

4.電費收繳辦法:乙方用戶由乙方直接裝表計量收取電費。甲方總電度表減去其它用戶的其余部分電度數,由乙方向甲方收取電費。

5.甲方外帶乙方用戶和其他用戶負荷是暫時的供電措施。___區(qū)變電所建成后,乙方計劃的10千伏電網供____區(qū)負荷。

6.本合同于_____區(qū)變電所建成后失效。

甲方: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簽字、蓋章)

電力局簽用電合同篇三

用電方:,簡稱乙方。

為明確供、用雙方在電力供應與使用中的權利和義務,安全、經濟、合理、有序地供電和用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和《供電營業(yè)規(guī)則》,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嚴格履行。

用電類別:,用電容量鷎w(a)。

甲方從線路配電變壓器以相伏電壓向乙方供電。

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確定,供配電設施產權分界點設在處,屬于乙方。分界點電源側供電設施屬甲方,由甲方負責運行維護管理;分界點負荷側供電設施屬乙方,由乙方負責運行維護管理。

1、根據乙方不同電價類別的用電,分別安裝用電計量裝置。用電計量裝置的記錄作為甲方向乙方計算電量的依據。

2、乙方安裝的計量裝置為型安培電能表只和型安培電能表只,電流互感器/5只,該電能表及互感器經法定計量單位檢定合格。

3、按國家計量法規(guī)的規(guī)定,乙方計量裝置應一律強制性周期檢定,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絕,并付檢定費用。

1、甲方按用電計量裝置的記錄和有管理權的政府物價主管部門批準的電價,定期向乙方結算電費及隨電量征收的有關費用。在合同有效期內,發(fā)生電價和其他收費項目費率調整時,按調價文件執(zhí)行。

2、甲方按每月7-10日抄表,次月1-5日向乙方收取電費。

3、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拒付電費。用電方對用電計量、電費有異議時,應先交清電費,然后憑電費發(fā)票到甲方查實,如確屬有誤,按多退少補的原則辦理。

1、乙方若對甲方執(zhí)行電價、收費標準有質疑時,可向價格管理部門投訴,若確屬甲方執(zhí)行標準有誤,由甲方予以糾正。

2、甲方可不定期對乙方的用電情況進行檢查,用電方應予配合.

3、安裝在乙方的用電計量裝置管理權屬甲方,乙方不能私自遷移、拆裝、鎖封。乙方若對計量裝置的計量有質疑時,可到法定計量單位檢定校驗。

4、乙方應在供電方規(guī)定的期限內全額交清電費。如用電方不能按期完清電費,供電方在約定用電方交費期的最后一日的次日上午10時為中止供電時間,無須另行通知。

5、乙方不能按期足額向甲方交清電費的,應承擔電費滯納的電費違約金,電費違約金按《供電營業(yè)規(guī)則》第九十八條相關規(guī)定計算。乙方若無正當理由拒交電費及電費違約金,甲方有權中止供電。

6、嚴禁竊電和違章用電。乙方若有竊電及違章用電行為時,甲方有權按供用電管理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直至中止供電。

7、乙方有自備電源時應采取可靠的安全技術措施保證與電網閉鎖,不得向甲方電網倒送電源,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不安全后果全部由乙方自行負責。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簽約時間:年月日簽約時間:年月日。

電力局簽用電合同篇四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住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

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在遵循合法、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經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____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并約定試用期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b、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并約定試用期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c、以完成____________工作任務為勞動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之日即為勞動合同終止日。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xié)商,從事_________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yè)績的考核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經與乙方協(xié)商一致或依法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勞動基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并已公示的規(guī)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

(三)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經協(xié)商確認執(zhí)行下列___條款。

a、甲方實行每天____小時工作制。具體作息時間,甲方安排如下:每周工作___天,每周休息___天。

b、甲方實行輪班制,安排乙方實行____班____運轉工作制,每班工作時間____小時。

(二)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經批準屬于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崗位,雙方依法執(zhí)行不定時工作制規(guī)定。

(三)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經批準屬于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崗位,雙方依法執(zhí)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guī)定。

(四)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xié)商同意,并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五)甲方依法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具體休假時間雙方協(xié)商確定。

四、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___日為發(fā)薪日。

(二)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每月______元。

(三)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按下列____條款執(zhí)行:

a、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guī)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為____元。

b、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____元,以后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yè)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c、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按照約定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根據乙方的業(yè)績,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d、其他形式。

(四)甲方根據企業(yè)經營效益、當地政府公布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或本單位工資集體合同規(guī)定,每年合理提高乙方工資。

(五)乙方加班加點的工資,按不低于本條第(三)項約定的工資標準為基數計算。

(六)乙方依法享有帶薪假期(如:婚假、喪假、年休假等)期間的工資。

(七)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guī)定為乙方繳存住房公積金。

五、社會保險。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工作期滿____后,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甲方應當依法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并每年向職工公布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職工監(jiān)督。

(三)乙方發(fā)生工傷事故或患職業(yè)病的,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幫助,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鑒定,并為乙方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yè)危害防護。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yè)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wèi)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yè)危害。

(二)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勞動安全衛(wèi)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接觸職業(yè)病危害作業(yè)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職業(yè)健康檢查,并在乙方離崗前進行職業(yè)健康檢查。

(三)因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有職業(yè)危害可能,在甲方的監(jiān)督下,乙方須采取以下防護措施:,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有權拒絕執(zhí)行。

(四)甲方按照國家關于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guī)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按照國家關于醫(yī)療期的規(guī)定執(zhí)行。

七、雙方協(xié)商一致,約定下列條款。

a、因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yè)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甲方可以事前與乙方依法協(xié)商約定保守商業(yè)秘密或競業(yè)限制的事項,并簽訂保守商業(yè)秘密協(xié)議或競業(yè)限制協(xié)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b、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專業(yè)技術培訓,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簽訂協(xié)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協(xié)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c、甲方同意為乙方辦理補充養(yǎng)老保險(企業(yè)年金)和補充醫(yī)療保險,具體標準為:

d、甲方依法執(zhí)行有關福利待遇規(guī)定,并同意為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

e、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八、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勞動爭議,可以協(xié)商解決。不愿協(xié)商或者協(xié)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fā)生之日起法定時效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且符合起訴條件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投訴。

九、其他事項。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實際居住地、聯(lián)系方式等發(fā)生變化的,應當及時告知甲方。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和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沒有規(guī)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xié)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外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六)本合同附件包括: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簽章日期:______________簽名日期:______________

電力局簽用電合同篇五

為了保證供用電的正常進行,協(xié)調關系,明確各自的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供用雙方的實際情況,經協(xié)商一致,訂立以下條款,共同信守。

本合同在執(zhí)行中發(fā)行糾紛,雙方應及時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從雙方簽章之日起到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供、用方各執(zhí)一份,副本送________銀行、________工商局(所)各一份備案。

供電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電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力局簽用電合同篇六

用電人:

身份證號碼:

住所:

供電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電力監(jiān)管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用電地址: 。

(二)用電容量: 千瓦( 安)。

(三)用電性質: 居民生活用電。

用電人不得擅自改變用電性質用電、向用電地址外轉供電力,并不得超過上述容量用電。

(一)供電人以交流50赫茲、電壓 伏(單相/三相)電源向用電人供電。

(二)在電力系統(tǒng)正常的狀況下,供電人供給用電人的供電質量應當符合國家標準或者電力行業(yè)標準。

因故需要中止供電的,供電人應按下列要求采取有效方式事先通知用電人或進行公告:因供電設施計劃檢修需要停電時,供電人應提前7天通知用電人或進行公告;因電網發(fā)生故障或者電力供需緊張等原因需要停電、限電的,供電人應當按照批準的應急預案或有序用電方案執(zhí)行。引起停電或限電的原因消除后,供電人應盡快恢復供電。不能盡快恢復供電的,供電人應向用電人說明原因。

供電人應當在供電設施與受電設施的產權分界處或供用電雙方協(xié)商同意的地點,安裝計量檢定機構依法認可的用電計量裝置。用電人使用的電力電量以用電計量裝置的記錄為準。

雙方都有保護用電計量裝置完好的義務。用電人不應在表前堆放影響抄表或計量準確及安全的物品。如發(fā)生用電計量裝置丟失、損壞、封印脫落或過負荷燒壞等情況,發(fā)現(xiàn)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因用電人責任致使用電計量裝置出現(xiàn)故障或滅失的,由用電人承擔維修或更換費用;其他原因引起的,由供電人負責維修或更換,不收費用。用電計量裝置出現(xiàn)故障或滅失期間用電量,由雙方根據正常結算周期內用電量協(xié)商確定。

如發(fā)現(xiàn)用電計量裝置記錄失常,雙方均有權向合法計量檢定機構申請檢定。如檢定合格,檢定費用由提出請求方負擔;如不合格,該費用由供電人負擔。在申請檢定期間,用電人應先按正常結算周期內用電量交納電費,檢定結果確定后,供電人應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退補相應電量的電費。

(一)用電人選擇執(zhí)行以下第 種電價:1.居民生活用電電價2.居民生活用電峰谷電價。

(二)供電人應當按照國家核準的電價和用電計量裝置的記錄,向用電人計收電費,并采用 等簡便有效方式,便于用電人查詢電價、用電量、電費和支付情況等信息。

(三)用電人應當按照國家核準的電價、雙方約定的結算周期和結算方式,在 日前足額交付電費。

用電人應當安裝符合國家標準的防觸電、漏電的剩余電流保護器,并負責運行維護。

供用電設施維護責任分界點為 (見附圖)。分界點電源側電力設施供電人產權部分由供電人負責運行維護管理,分界點負荷側電力設施由用電人負責運行維護管理。

在合同有效期內,經雙方協(xié)商同意,可以變更、轉讓或解除合同。用電人需要增加、減少用電容量,變更戶名、改變用電性質、另行選擇電價、遷移用電地址、移動表位、過戶等的,應先行結清電費,并攜帶有關申請和證明文件,到供電人用電營業(yè)場所辦理手續(xù)。

供電人在本合同外以公告等書面形式公開做出的服務承諾,自動成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但為用電人設定義務或不合理地加重責任的除外。供電人公開做出的.承諾標準低于本合同約定的,以本合同為準。

本合同有效期為 ,經雙方簽字、蓋章后,自供電人裝表接電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后,雙方未提出書面異議的,本合同繼續(xù)有效。

(一)用電人

1.用電人逾期未交付電費的,供電人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照欠費總額的1‰加收電費違約金,自逾期之日起計算超過30日,經催交仍未交付電費的,供電人可以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程序中止供電。

2.用電人發(fā)生違約用電行為和竊電行為的,按有關法律規(guī)定處理。

(二)供電人

1.供電人未保證供電質量或者未事先通知用電人中斷供電,給用電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因電力運行事故引起居民家用電器損壞,依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處理。

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的爭議,雙方應先行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選擇以下第 方式解決爭議:

(一)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一)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zhí) 份。

(二)

(一)

(二)

上述附件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電人:(簽章) 用電人:(簽章)

委托代理人:(簽章) 委托代理人:(簽章)

附圖:

供用電設施維護責任分界點示意圖

電力局簽用電合同篇七

為了協(xié)調電力供、用雙方的關系,明確雙方的責任,確立正常的供用秩序,安全、經濟合理地使用電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全國供用電規(guī)則》的規(guī)定,經供用電雙方充分協(xié)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甲方:_____市______化工廠。地址:________

乙方:_____市______供電局。地址:________

甲乙雙方于____年__月__日于____市______區(qū)簽訂供電合同如下:

1.雙方因___市__區(qū)現(xiàn)只有___千伏工農線供電,線路已滿負荷運行,電壓質量不良,不能再增加供電負荷。甲方___千伏變電所現(xiàn)輕負荷運行。為了解決___區(qū)用戶生產用電,雙方協(xié)商新增負荷由甲方供電。

2.甲方___千伏變電所___千伏安主變壓器因內部有放電聲,暫停運行檢修,更換為___千伏安主變壓器投入運行。乙方同意保留___千伏安用電契約容量,投入時不再重新申請增容。

3.甲方同意暫外帶乙方的用電負荷共___千瓦___安培,掌握其用電情況,負責供電和設備的安全運行。

4.電費收繳辦法:乙方用戶由乙方直接裝表計量收取電費。甲方總電度表減去其它用戶的其余部分電度數,由乙方向甲方收取電費。

5.甲方外帶乙方用戶和其他用戶負荷是暫時的供電措施。___區(qū)變電所建成后,乙方計劃的10千伏電網供____區(qū)負荷。

6.本合同于_____區(qū)變電所建成后失效。

甲方:______(公章)乙方: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簽字、蓋章)法定代表人:____(簽字、蓋章)

電力局簽用電合同篇八

合同編號:

單位名稱:單位名稱:

法定地址: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負責)人:法定代表(負責)人:

授權代理人:授權代理人:

電話:電話:

電傳:電傳:

郵編:郵編: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稅務登記號:稅務登記號:

為明確供電企業(yè)(以下簡稱供電方)和用電單位(以下簡稱用電方)在臨時用電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安全、經濟、合理、有序地供電和用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和《供電營業(yè)規(guī)則》的規(guī)定,經供電方、用電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嚴格履行。

1.臨時用電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臨時用電主要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供電方確認臨時用電容量為:

(1)受電變壓器____臺,總容量為____千伏安;

(2)用電設備____臺,總容量為____千瓦。

具體用電設備清單見附件。

根據國家規(guī)定,用電方向供電方交付供電工程貼費____千伏安(千瓦)x____元千伏安(千安),共計____元。臨時用電終止時,供電方按規(guī)定辦理供電貼費清退手續(xù)。

供電方向用電方提供交流50hz臨時電源,采用:

1.高壓供電:代電電壓為____千伏,從____線路____桿接線供電。供電容量為____千伏安。

2.低壓供電:供電電壓為220/380伏,從____公用變供電。供電容量為____千伏安。

具體供電接線方式見附件《供電接線及產權分界示意圖》。

1.用電計量裝置安裝在____處。安裝的有功電能表____安培,無功電能表____安培,電流互感器變比____,電壓互感器變比為____.

2.用電計量裝置的記錄作為向用電方計算電費的依據。

3.用電計量裝置安裝位置與產權分界處不對應時,線路與變壓器損耗電量由產權所有者負擔。

4.供電方設在用電方的用電計量裝置的安裝、移動、更換、拆除、加封,啟封及表計接線等均由供電方辦理,用電方提供工作上的方便。

1.供電方根據有管理權的物價主管部門批準的電價和用電計量裝置的記錄,向用電方定期結算電費及隨電量征收的有關費用。在合同有效期內,發(fā)生電價和其他收費項目費率調整時,按調價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2.電費結算方式。

(1)供電方應按規(guī)定日期抄表,按期向用電方收取電費。

(2)用電方應在供電方規(guī)定的期限內全額交清電費。交付電費的方式為:

a.用電方以________方式交付電費;

b.供電方委托________銀行向用電方收取電費。

按規(guī)定退還保證金。

4.用電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拒付電費。用電方對用電計量、電費有異議時,應先交清電費,然后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可請求電力管理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可選擇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其中一種方式解決。

1.經供電方、用電方雙方協(xié)商確認,供電設施運行維護管理責任分界點設在________處。____屬于________.分界點電源側供電設施屬供電方,由供電方負責運行維護管理。分界點負荷側供電設施屬用電方,由用電方負責運行維護管理。

2.安裝在用電方的用電計量裝置由供電方維護管理,用電方應負責保護。如有異常,用電方應及時通知供電方。如發(fā)生丟失或損壞,用電方應負責賠償或修理;如私自遷移、更動和擅自操作的,按《供電營業(yè)規(guī)則》第一百條第5項處理。

3.供電方、用電方分管的供電設施,除另有約定者外,未經對方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動。如遇緊急情況(當危及電網和用電安全,或可能造成人身傷亡或設備損壞)而必須操作時,事后應在24小時內通知對方。

4.在供電設施上發(fā)生的法律責任以供電設施運行維護管理責任分界點為基準劃分。供電方、用電方應做好各自分管的供電設施的運行維護管理工作,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1.用電方不得將臨時電源向外轉供電,也不得將臨時電源轉讓給第三人。供電方不受理用電方變更用電事宜。用電方在本合同到期后仍需繼續(xù)用電的,應在用電終止前向供電方提出申請,并按規(guī)定辦理手續(xù)。

臨時供用電合同到期,用電方如不辦理繼續(xù)用電手續(xù),供電方將終止對用電方供電。

2.為保證供電、用電的安全,供電方將定期或不定期對用電方的用電情況進行檢查,用電方應當予以配合。用電檢查人員在執(zhí)行查電任務時,應向用電方出示《用電檢查證》,用電方應派員隨同并配合檢查。

3.用電方在受電裝置上作業(yè)的電工,必須取得電力管理部門頒發(fā)的《電工進網作業(yè)許可證》,方準上崗作業(yè)。

1.用電方不按期交清電費的,應承擔電費滯納的違約責任。電費違約金從逾期之日起計算至交納日止,電費違約金按下列規(guī)定計算:

(1)當年欠費部分,每日按欠費總額的千分之二計算;

(2)跨年度欠費部分,每日按欠費總額的千分之三計算。

經供電方催交,用電方仍未付清電費的,供電方可依法按規(guī)定的程序停止供電,并追收所欠電費和電費違約金。

2.經雙方商定,除本合同另有約定者外,

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其他違約責任,按《供電營業(yè)規(guī)則()》相關條款處理。

供電方、用電方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時,應依本合同之原則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雙方共同提請有關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可選擇下列其中一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本合同示盡事宜,按《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供電營業(yè)規(guī)則》等有關法律、規(guī)章的規(guī)定辦理。如遇國家法律、政策調整個性時,則按規(guī)定修改、補充本合同有關條款。

2.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本合同自供電方、用電方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4.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供電方、用電方各執(zhí)____份。效力均等。副本一式____份,供電方、用電方各執(zhí)____份。

5.本合同附件包括: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供電方:(蓋章)用電方:(蓋章)。

簽約人:(簽章)簽約人:(簽章)。

簽約時間:__年__月__日簽約時間:__年__月__日。

電力局簽用電合同篇九

為了協(xié)調電力供、用雙方的關系,明確雙方的責任,確立正常的供用電秩序,安全、經濟、合理地使用電力,根據《全國供用電規(guī)則》的規(guī)定,經供、用電雙方充分協(xié)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受電地點、受電電壓、受電容量及限期。

1.受電地點:

3.受電容量:三相變流____千,其中____千____臺,____千伏____安臺,……。

4.合同期限:合同期限為,自____月____日起至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用電方新裝、增容與變更用電。

1.用電方新裝或增加用電,均應向供電方辦理用電申請手續(xù),并按規(guī)定辦理有關事項。

2.供電方為新裝或增加用電的用電方確定的供電方案,高壓的有效期限為,低壓的有效期限為____個月,逾期注銷。用電方如有特殊情況,應及時與供電方協(xié)商延長。

3.用電方新裝或增加用電,應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向供電方交納帖費,以分擔電力部門為適應用電增加而進行的輸電、變電、配電工程建設或改造的部分費用。專線供電或用戶已列入基建項目的工程,由用戶投資建設。

4.用電方投資建設的輸電、變電、配電設施,建成送電后,其產權歸屬,按《全國供用電規(guī)則》的規(guī)定辦法確定。

5.用電方提出減少用電容量,供電方應根據用電方所提的期限,保留其原容量,保留期最長不得超過。在保留期限內恢復用電時,再交付帖費;超過保留期限要求恢復用電時,按新裝、增容手續(xù)辦理。按變壓器容量計算基本電費的用電方,必須停止整臺或整組變壓器的運行,方可認定為暫停用電。自暫停用電期滿之日起,無論用電方申請恢復用電與否,都應交付全部基本電費。

6.用電方變更用電性質、變更戶名、減少用電容量、暫?;蛲V褂秒?、移動表位和遷移用電地址,均應事先由供電方辦理手續(xù)。

停止用電時,應將電費結清。

遷移用電地址而引起供電點變更時,新址用電按新裝用電辦理。

第三條設計、安裝、試驗與接電。

1.用電方新裝、增裝或改裝電氣裝置的設計、安裝和試驗,應符合國家的有關標準,國家尚未制定標準的,應符合國家電力部門或____?。ɑ蜃灾螀^(qū)、____市)電力部門的規(guī)定和規(guī)程。

2.高壓方式供電的用電方,應向供電方提供下列電氣裝置的設計文件和資料:

(1)電氣設計說明;

(3)負荷組成、性質及保安電力;

(4)用電功率因數的計算和無功補償及容量;

(5)高壓設備的一次接線方式和布置;

(6)過高電壓保護、繼電保護和計量裝置的方式。

低壓方式供電的用電方應提供負荷組成和用電設備清單,100千(千瓦)及以上低壓用電方還應提供用電功率的計算和無功補償資料。

用電方提供的設計文件和資料應一式二份,供電方審核提出書面意見后,退還用電方一份據以施工。用電方如改變設計,應將變更方案再交供電方審核。用電方安裝竣工后,應向供電方提供高壓電氣設備試驗及繼電保護裝置整定記錄,經供電方檢查,直至合格。

3.無功電力應就地平衡。用電方應在提高用電自然功率因數的基礎上,設計和裝置無功補償設備,并做到隨其負荷和電壓變動及時投入或切除,防止無功電力倒送。用電方在供電規(guī)定的電網高峰負荷時的功率因數應達到下列規(guī)定:

(3)躉售和農業(yè)用電,功率因數為0.80.

4.用電方在供電前應申請用電指標,并就供電方式、裝接容量、用電時間、產權劃分、調度、通訊、計量方式和電費計收等項,與供電方簽訂供用電合同(或協(xié)議),供電方即可裝表接電。

5.用電方的沖擊性負荷、不對稱負荷和整流用電等對供電質量和安全經濟運行有影響者,應采取技術措施消除影響,否則供電方可不供電。

第四條安全用電。

1.供電方供電設施的計劃檢修、校驗和試驗工作應統(tǒng)一安排,需要對用電方停電時,35千伏以上的每年一般不超過一次;10千伏每年一般不超過三次。計劃檢修停電應在7天前通知用電方。

2.用電方應定期進行電氣設備和保護裝置的檢查、檢修和試驗,防止電氣設備事故的發(fā)生;用電方的電氣設備危及人身和運行安全時,應立即檢修;多路電源供電的用電方應加裝連鎖裝置,并按照雙方簽訂的協(xié)議進行調度操作;裝有自備發(fā)電機組的應向供電方備案,并應采取保安措施,防止在電網停電時向電網反送電。

用電方發(fā)生人身觸電傷亡,主要電氣設備損壞及因用電方的原因引起電網停電等事故時,應立即向供電方報告,并在____天內提出事故分析報告。

3.用電方與電力系統(tǒng)的繼電保護方式,應相互配合,并按照國家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有關規(guī)程進行整定和檢驗。由供電方整定、加封的繼電保護裝置及其二次回路和供電方規(guī)定的繼電保護整定值,用電方不得自行變動。

4.供電方對用電方的安全用電工作督促檢查,并積極協(xié)助有關主管部門及用電方共同做好對用電方電工的技術培訓和管理工作,定期進行安全技術考核。

第五條計劃用電。

1.用電方應定期提出計劃用電指標的申請,內容包括:計劃期內的生產任務、單位產品電耗定額、需用電量、最高電力負荷、生產班次和節(jié)約用電措施等。

2.用電方設備的檢修應盡量安排在枯水期。

3.供電方和用電方應服從電網統(tǒng)一調度,嚴格按指標供電和用電,不得超分超用。供電方應認真執(zhí)行“誰超限誰”、“超用扣還‘的原則。

第六條節(jié)約用電。

1.用電方應定期編制節(jié)約用電措施計劃,完成節(jié)約用電任務;供電方應督促、檢查、幫助用電方的節(jié)約用電工作。

2.用電方應積極采用節(jié)約用電的技術措施,推廣行之有效的節(jié)約經驗。用電方因此節(jié)約用電,辦公室不得減少其用電指標,凡國家推廣的節(jié)約用電技術措施,用電方必須納入節(jié)約用電措施計劃,付諸實施。用電方如不采用,辦公室可相應扣除用電指標。

3.供電方和用電方應加強非生產用電的管理,取消對家庭生活用電的包用、包費制,一律按實用電量由個人繳費。使用非生產性電爐,應經供電局批準。

第七條維護管理與產權分界。

1.供電方與用電方電氣設備的維護管理范圍按產權分界點劃分,其確定原則如下:

(1)低壓供電的,以供電接戶線的最后支持物為分界點,支持物屬供電方;

(2)10千伏及以下高壓供電的,以用電方界外或配電室前的。

第一斷路器或進線套管為分界點;

(3)35千伏及以上高壓供電的,以用電方界外或用電方變電站外。

第一基電桿為分界點;

(4)產權屬于用電方的線路,以分支點或以供電方變電所外。

第一基電桿為分界點。

2.供電方和用電方分工維護管理的供電、用電設備,未經分管單位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動。如因緊急事故必須操作或更動者,事后應迅速通知分管單位。

3.供電方由于工程施工或線路維護上的需要,在用電方處鑿墻、挖溝、掘坑、巡線等時,用戶應給予方便,供電方人員應遵守用電方的有關安全保衛(wèi)制度。用電方到供電方維護的設備區(qū)工作,應征得供電方同意,并在供電方人員監(jiān)護下工作??⒐ず螅鶓皶r修復。

第八條電度計量與收費。

1.計費電度表及其附件的購置、安裝、移動、更換、校驗、拆除、加封、啟封等,均由供電方負責辦理。高成套設備裝有自備電度表及其附件的,經供電方同意并檢驗合格后,可用作計費電度表,并辦理固定資產無償轉移手續(xù),用電期間由供電方負責維護管理,用電終了后,再辦理資產無償轉還手續(xù)。

裝設在63千伏及以上計量點的計費電度表應使用互感器的專用二次回路;裝設在63千伏以下計量點的計費電度表應設置專用的互感器,不得與保護、測量等回路共用?,F(xiàn)已共用的,應逐步改進。

2.計費電度表應裝在產權分界處,變壓器的有功、無功損耗和線路損失由產權所有者負擔。

3.用電方對供電方安裝的計費電度表及附件應負責保管,如遺失或因用電方責任損壞,應賠償或負擔修理費。由于用電方原因需要移動表位時,工料費由用電方負擔。

4.用電方要求校驗計費電度表時,供電方應盡速辦理,經檢驗合格者,應收校驗費;不合格者,不收校驗費。用電方對校驗結果仍有異議時,可要求供電方上級計量監(jiān)督機構直至國家計量局參加處理。用電方自備的分表,供電方應接受修理校驗,收取費用。

5.計費電度計量裝置誤差超過允許范圍或記錄不準,供電方應按實際誤差及起訖時間,退還或補收電費。起訖時間查不清時,可按《全國供用電規(guī)則》的規(guī)定辦法計算。

6.供電方應固定抄表日期,按期抄表收費。用電方應按供電方規(guī)定的期限交付電費。對逾期不交者,按規(guī)定加收遲,并可停止供電。

收電費。

第九條違約責任。

1.供電方未按計劃指標向用電方供電時,事后應補還少供的電力、電量,應向用電方償付少供電量電費的____%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用電方損失的,供電方并應賠償用電方的損失;用電方超計劃指標用電時(包括抵容少用電力),供電方除扣還其超用電量外,并征違約金,違約金按多用電量電費的____%計算。

2.供電方由于運行、操作的責任事故造成用電方停電時,供電方應按用電方在停電時間內可能用電量的電度電費的五倍(單一制電價為四倍)給予賠償,該可能用電量按停電前用電方正常用電量計算。但電力系統(tǒng)開關掉閘,經自動重合閘重合良好或對有備用電源的用電方,只停其中一路電源,其他電源可以滿足用電方備用供電設備能力時,供電方不負賠償責任。

3.由于用電方的責任造成供電方對外停電,用電方應按少供電量電費予以賠償。用電方引起的事故,因供電方的責任而擴大停電范圍,則用電方不負事故擴大部分的賠償責任。

4.供電電壓超出本合同規(guī)定的變動幅度時,供電方應按用電方實際所用的不合格電量電費的20%給予經濟賠償。但用電方用電的功率因數未達到本合同規(guī)定,或其他用電方的內部原因引起電壓波動,供電方不負責任。

電壓波動超出允許變動幅度的時間,以用戶自備并經供電方校驗合格的電壓自動記錄儀的記錄為準;如用電方未裝此儀表,則以供電方變電所的電壓記錄為準。

5.供電周率超出本合同規(guī)定的允許偏差時,供電方應按用電方實際所用不合格電量電費的20%給予賠償。

周率變動超出允許偏差的時間,以用電方自備并經供電方檢驗合格的周率自動記錄儀表記錄為準。

6.供電方如因施工錯誤或由于供電方的責任導致高壓帶電線路斷落連接到低壓供電線路,造成用電方用電設備燒毀時,應對該設備修復或給予合理賠償。

7.用電方如在電價低的帶電線路上,私自接用電價高的用電設備或私自改變用電類別,按實際使用時間向供電方補交差額電費,并處以一至二倍差額電費的罰金。對使用起訖日期難以確定者,至少按3個月計算。

8.用電方超過報裝容量私自增加用電容量,應追補電費,處以每千瓦(千)20元的違約金,并拆、封私增設備。用電方擅自使用已報暫停電氣設備或啟用封存電氣設備,應追補電費,處以每千瓦20元的罰金,并再次封存擅自啟用的電氣設備。

9.用電方如私自遷移、更動和擅自操作供電方的電度計量裝置、電力定量裝置、線路或其他供電設施,處以____-____元的罰金。用電方未經供電方同意,自行引入備用電源,按用容量處以每千瓦50元的罰金。

第十條合同的修改和變更。

本合同生效后,供、用電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廢止,合同中如有特殊情況需要修改,或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xié)商,根據《全國供用電規(guī)則》作出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供、用電雙方各執(zhí)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供電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月____日。

用電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月____日。

電力局簽用電合同篇十

單位名稱:單位名稱:

法定地址: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負責)人:法定代表(負責)人:

授權代理人:授權代理人:

電話:電話:

電傳:電傳:

郵編:郵編: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稅務登記號:稅務登記號:

為明確供電企業(yè)(以下簡稱供電方)和臨時用電單位(以下簡稱用電方)在臨時供用電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安全、經濟、合理、有序地供電和用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峨娏c使用條例)和《供電營業(yè)規(guī)則》的規(guī)定,經供電方、用電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嚴格履行。

一、用電地址、用電容量。

2.臨時用電主要用途為。

經供電方確認臨時用電容量為:

(1)受電變壓器臺,總容量為千伏安;。

(2)用電設備臺,總容量為千瓦。

具體用電設備清單見附件。

4.供電貼費。

根據國家規(guī)定,用電方向供電方交付供電工程貼費千伏安(千瓦)×元/千伏安(千瓦),共計元。臨時用電終止時,供電方按規(guī)定辦理供電貼費清退手續(xù)。

二、供電方式。

供電方向用電方提供交流50赫茲臨時電源,采用:

1.高壓供電:供電電壓為千伏,從線路桿接線供電。供電容量為千伏安。

2.低壓供電:供電電壓為220/380伏,從公用變供電。供電容量為千伏安。

具體供電接線方式見附件《供電接線及產權分界示意圖》。

三、用電計量。

1.用電計量裝置安裝在-處。安裝的有功電能表安培,無功電能表安培,電流互感器變比,電壓互感器變比為。

2.用電計量裝置的記錄作為向用電方計算電費的依據。

3.用充計量裝置安裝位置與產權分界處不對應對,線路與變壓器損耗電量由產權所有者負擔。

4.供電方設在用電方的用電計量裝置的安裝、移動、更換、拆除動、加封、啟封及表計接線等均由供電方辦理,用電方提供工作上的方便。

四、電價及電費結算方式。

1.供電方根據有管理權的物價主管部門批準的電價和用電計量裝置的記錄,按國家規(guī)定定期向用電方結算電費及隨電量征收的有關費用。在合同有效期內,遇電價和其他收費項目費率調整,按調價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1)供電方按規(guī)定的日期抄表,按期向用電方收取電費。

(2)用電方在供電方規(guī)定的期限內全額交清電費。交付電費方式采用:

a.用電方以方式交付電費;。

b.供電方委托根行向用戶收取電費。

3.按國家規(guī)定,用電方向供電方存山電費保證金額、元和電能表保證金額完。用電終止時,供電方按規(guī)定退還保證金。

4.用電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拒付電費。用電方對用電計量、電費有異議時,應先交清電費,然后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可請求電力管理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可選擇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其中一種方式解決。

五、供電設施維護管理責任。

1.經供電方、用電方協(xié)商確認,供電設施運行維護管理責任分界點設在處。屬于。分界點電源側供電設施屬供電方,由供電方負責運行維護管理,分界點負荷側供電設施屬用電方,由用電方負責運行維抓管理。

2.安裝在用電方的用電計量裝置由供電方維護管理,用電方應負責保護。如有異常,用電方應及時通知供電方。如發(fā)生丟失或損壞,用電方應負責賠償或修理;如私自遷移、更動和擅自操作的,按《供電營業(yè)規(guī)則》第一百條第5項處理。

3.供電方、用電方分管的供電設施,除另有規(guī)定者外,未經對方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動。如通緊急情況(當危及電網和用電安全,或可能造成人身傷亡或設備損壞)而必須操作時,事后應在24小時內通知對方。

4.在供電設施上發(fā)生的法律責任以供電設施運行維護管理責任分界點為基準劃分。供電方、用電方應做好各自分管的供電設施的運行維護管理工作,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六、約定事項。

1.用電方不得將臨時電源向外轉供電,也不得將臨時電源轉讓給第三人。供電方不受理用電方變更用電事宜q用電方在本合同到期后仍需繼續(xù)用電的,應在用電終止前向供電方提出申請,并按規(guī)定辦理手續(xù)。

臨時供用電合同到期,用電方如不辦理繼續(xù)用電手續(xù),供電方將終止對用電方供扒。

2.為保證供電、用電的安全,供電方將定期或不定期對用電方的用電情況進行檢查,用電方應當予以配合。用電檢查人員在執(zhí)行查電任務時,應向用電方出示《用電檢查證》,用電方應派員隨同,配合檢查。

3.在用電方受電裝置上作業(yè)的電工,必須取得電力管理部門頒發(fā)的《電工進網作業(yè)許可證》,方準上崗作業(yè)。

七、違約責任。

1.用電方不按期交清電費的,應承擔電費滯納的違約責任。電費違約金從逾期之日起計算至交納日止,電費違約金按下列規(guī)定計算:

a.當年欠費部分,每日按欠費總額的千分之二計算;。

b.跨年度欠費部分.每日按欠費總額的千分之三計算。

經供電方催交,用電方仍未付清電費的,供電方可依法按規(guī)定的程序停止供電,并追收所欠電費和電費違約金。

2.經雙方約定,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的其他違約責任按《供電營業(yè)規(guī)則》相關條款處理。

八、爭議的解決方式。

供電方、用電方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時,應依本合同之原則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雙方共同提請電力管理部門行政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可選擇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其中一種方式解決。

九、本合同效力及未盡事宜。

1.本合同未盡事宜;按《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供電營業(yè)規(guī)則》等有關法律、章規(guī)的規(guī)定辦理。如遇國家法律、政市調整時測按規(guī)定修改、補充本合同有關條款。

2.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本合同自供電方,用電方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電力局簽用電合同篇十一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負責)人: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稅務登記號: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負責)人: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稅務登記號:__________________。

為明確供電企業(yè)(以下簡稱供電方)和用電單位(以下簡稱用電方)在電力供應與使用中的權利和義務,安全、經濟、合理、有序地供電和用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和《供電營業(yè)規(guī)則》的規(guī)定,經供電方、用電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嚴格履行。

一、用電地址、用電性質和用電容量。

1.用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行業(yè)分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用電分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生產班次:________________,周休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電方認定用電方用電設備總容量為________千瓦(具體用電設備清單見附表)。

二、供電方式。

1.供電方向用電方提供交流50hz電源、220/380伏電壓的電__________源向用電方供電。

2.供電方式采用。

(1)供電方從________線路________公用變________號低壓桿接線,向用電方供電。供電容量為________千瓦。

(2)用電方對供電可靠性有較高要求時,備用電源采用:

a.供電方從________線路________公用變________號低壓桿接線,向用電方供電。供電容量為________千瓦。

b.由用電方自備電源。自備發(fā)電機(或不停電電源ups)容量為千瓦。

3.具體供電接線方式見附圖《供電接線及產權分界示意圖》。

三、供電質量。

1.在電力系統(tǒng)正常狀況下,供電方按《供電營業(yè)規(guī)則》規(guī)定的電能質量標準向用電方供電。

2.如用電方用電功率因數達不到0.85以上,或用電方諧波注入量、沖擊負荷、波動負荷、非對稱負荷等產生的干擾與影響超過國家標準時,供電方無義務保證其電能質量。用電方應負責采取措施治理,并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四、用電計量。

1.電方根據用電方不同電價類別的用電,分別安裝用電計量裝置。用電計量裝置的產權屬供電方。用電計量裝置的記錄作為向用電方計算電費的依據。

電量。

(2)用電計量裝置安裝在________________處,安裝的有功電能表為________安培,無功電能表為________安培,電流互感器變比為________。用于計量________用電量。

2.用電方未按電價分類裝表計量時,供電方對難以裝表計量的________用電量,約定按每月________千瓦時計算,或按每月總用電量的________%計算。隨用電構成比例和數量的變化,供電方每年至少對其核定一次,用電方應當予以配合。

五、電價及電費結算方式。

1.計價依據與方式。

(1)供電方按照有管理權的物價主管部門批準的電價和用電計量裝置的記錄,向用電方定期結算電費及隨電量征收的有關費用。在合同有效期內,發(fā)生電價和其他收費項目費率調整時,按調價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2)用電方用電容量在100kw及以上時,按國家規(guī)定加裝無功電能計量裝置,實行功率因數調整電費。功率因數調整電費考核標準為________。

(3)按國家規(guī)定,供電方對用電方應執(zhí)行________(分時電價)。

2.電費結算方式。

(1)供電方應按規(guī)定日期抄表,按期向用電方收取電費。

(2)用電方應在供電方規(guī)定的期限內全額交清電費。交付電費的方式為:

a.用電方每月________日定期交付。

b.供電方委托________________銀行向用電方收取電費。

c.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按國家規(guī)定,用電方向供電方存出電費保證金額________________元和電能表保證金額________________元。用電終止時,供電方按規(guī)定退還保證金。

4.用電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拒付電費。用電方對用電計量、電費有異議時,應先交清電費,然后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可請求電力管理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可選擇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其中一種方式解決。

六、供電設施維護管理責任。

1.經供電方、用電方雙方協(xié)商確認,供電設施運行維護管理責任分界點設在________處。________屬于________。分界點電源側供電設施屬供電方,由供電方負責運行維護管理。分界點負荷側供電設施屬用電方,由用電方負責運行維護管理。

2.供電方、用電方分管的供電設施,除另有約定者外,未經對方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動。如遇緊急情況(當危及電網和用電安全,或可能造成人身傷亡或設備損壞)而必須操作時,事后應在24小時內通知對方。

3.在供電設施上發(fā)生的法律責任以供電設施運行維護管理責任分界點為基準劃分。供電方、用電方應做好各自分管的供電設施的運行維護管理工作,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七、約定事項。

1.為保證供電、用電的安全,供電方將定期或不定期對用電方的用電情況進行檢查,用電方應當予以配合。用電檢查人員在執(zhí)行查電任務時,應向用電方出示《用電檢查證》,用電方應派員隨同并配合檢查。

2.用電方在受電裝置上作業(yè)的電工,必須取得電力管理部門頒發(fā)的《電工進網作業(yè)許可證》,方準上崗作業(yè)。

3.安裝在用電方的用電計量裝置及電力負荷管理裝置由供電方維護管理,由用電方負責保護其完好和正常運行。如有異常,用電方應及時通知供電方處理;如私自遷移、更動和擅自操作的,按《供電營業(yè)規(guī)則》第一百條第5項處理。

4.用電方的自備發(fā)電機組要保證與電網閉鎖。經供電方檢查認定的接線方式不得自行變動。用電方不得自行引入(供出)電源。否則,按《供電營業(yè)規(guī)則》第一百條第6項處理。

八、違約責任。

1.用電方不按期交清電費的,應承擔電費滯納的違約責任。電費違約金從逾期之日起計算至交納日止,電費違約金按下列規(guī)定計算:

(1)當年欠費部分,每日按欠費總額的千分之二計算;。

(2)跨年度欠費部分,每日按欠費總額的千分之三計算。

經供電方催交,用電方仍未付清電費的,供電方可依法按規(guī)定的程序停止供電,并追收所欠電費和電費違約金。

2.雙方商定,除本合同另有約定者外,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責任,按《供電營業(yè)規(guī)則》相關條款處理。

九、爭議的解決方式。

供電方、用電方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時,應依本合同之原則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雙方共同提請有關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可選擇下列其中一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效力及未盡事宜。

1.本合同未盡事宜,按《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供電營業(yè)規(guī)則》等有關法律、規(guī)章的規(guī)定辦理。如遇國家法律、政策調整個性時,則按規(guī)定修改、補充本合同有關條款。

2.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3.供電方、用電方任何一方欲修改、變更、解除合同時,按《供電營業(yè)規(guī)則》第九十四條辦理。在修改、變更、解除合同的書面協(xié)議簽訂前,本合同繼續(xù)有效。

4.本合同自供電方、用電方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5.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份。供電方、用電方各執(zhí)份。效力均等。副本一式________份,供電方、用電方各執(zhí)________份。

6.本合同附件包括: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供電方:(蓋章)____________。

簽約人:(簽章)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用電方:(蓋章)____________。

簽約人:(簽章)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電力局簽用電合同篇十二

一、甲方將負荷三相電力供至。

二、乙方應無條件服從甲方的調配和管理,應采取電或非電保護安全措施,如因乙方自身原因未能采取保安措施,所發(fā)生的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擔由此可能引起的影響或損失的`一切責任。

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轉供電力,以及私拉亂接。

四、乙方電費按電表計算,每度電以____元,抄表后一周內付清。

五、預交押金正,如有竊電違約行為產生,拆除供電設備停止供電,該押金不予退還。

六、為雙方分界點。

七、消防:_________________乙方配備滅火器材,設消防池,嚴禁山林明火火種。

八、管理:_________________甲方有權督促乙方做好用電、消防等各方面安全工作,并努力配合做好內部安全管理工作。

九、責任: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須自覺遵守有關安全方面各種有關規(guī)定,造成安全工作方面的產生后果,有乙方負全部責任。

十、甲方在許可條件下,盡量滿足乙方所需,特別情況雙方協(xié)商解決。

十一、以上未盡事宜,另行商定。

十二、協(xié)議有效期為自______年______月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本協(xié)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電力局簽用電合同篇十三

用電方:__________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

為了保證供用電的正常進行,協(xié)調關系,明確各自的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供用雙方的實際情況,經協(xié)商一致,訂立以下條款,共同信守。

一、供電方電力可供量,用電方計劃用電量,用電時間:__________。

電力可供量。

(千瓦小時)。

計劃用電量。

(千瓦小時)。

單位。

(千瓦小時)/元。

金額。

用電時間。

二、設備安裝費用的負擔:__________。

三、電費的計算和結算方法:__________。

四、雙方協(xié)商同意的其他條款:__________。

五、違約責任:__________。

六、上述條款如有未盡事宜,應以書面補充,作為附件。

七、本合同在執(zhí)行中發(fā)行糾紛,雙方應及時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_從雙方簽章之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九、本合同一式份,供、用方各執(zhí)一份,副本送銀行、工商局(所)各一份備案。

供電方:__________(蓋章)。

用電方: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

公司借款合同通用。

電力局簽用電合同篇十四

用電方。

單位名稱:法定地址:法定代表(負責)人:授權代理人:電話:電傳:郵編:開戶銀行:帳號:稅務登記號:?為明確供電企業(yè)(以下簡稱供電方)和用電單位(以下簡稱用電方)在臨時用電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安全、經濟、合理、有序地供電和用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和《供電營業(yè)規(guī)則》的規(guī)定,經供電方、用電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嚴格履行。

一、用電地址、用電性質和用電容量。

1.臨時用電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臨時用電主要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供電貼費根據國家規(guī)定,用電方向供電方交付供電工程貼費____千伏安(千瓦)×____元千伏安(千安),共計____元。臨時用電終止時,供電方按規(guī)定辦理供電貼費清退手續(xù)。

二、供電方式供電方向用電方提供交流50hz臨時電源,采用:

2.低壓供電:供電電壓為220/380伏,從____公用變供電。供電容量為____千伏安。具體供電接線方式見附件《供電接線及產權分界示意圖》。

三、用電計量。

2.用電計量裝置的記錄作為向用電方計算電費的依據。

4.供電方設在用電方的用電計量裝置的安裝、移動、更換、拆除、加封,啟封及表計接線等均由供電方辦理,用電方提供工作上的方便。

四、電價及電費結算方式。

4.用電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拒付電費。用電方對用電計量、電費有異議時,應先交清電費,然后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可請求電力管理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可選擇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其中一種方式解決。

五、供電設施維護管理責任。

4.在供電設施上發(fā)生的法律責任以供電設施運行維護管理責任分界點為基準劃分。供電方、用電方應做好各自分管的供電設施的運行維護管理工作,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六、約定事項。

3.用電方在受電裝置上作業(yè)的電工,必須取得電力管理部門頒發(fā)的《電工進網作業(yè)許可證》,方準上崗作業(yè)。

七、違約責任。

2.經雙方商定,除本合同另有約定者外,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其他違約責任,按《供電營業(yè)規(guī)則》相關條款處理。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合同效力及未盡事宜。

3.本合同自供電方、用電方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電力局簽用電合同篇十五

發(fā)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解決安徽黃梅戲藝術職業(yè)學院用電安全,保障校區(qū)正常運行,依照《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xié)商,達成一致,形成如下決議:

高壓電房、公用照明、辦公系統(tǒng)、電器設備、用電線路的維修、保養(yǎng)、管理和運行服務。

本合同服務期限自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

甲方每月支付人民幣叁仟元整承包費用。

在每月五日,支付上月承包費用。

1、甲方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jiān)督,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損失,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2、甲方在合同生效起30天內,向乙方提供相關設施設備的'技術資料,并在乙方服務期滿后收回。

3、甲方無償提供給乙方管理用房和倉庫用房。

4、檢查監(jiān)督乙方維護管理方案的貫徹實施及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

5、本合同終止時,在不續(xù)簽服務合同前提下,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由甲方提供的全部管理用房和相關的管理技術資料。

1、依照合同規(guī)定制度、各項管理辦法、規(guī)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服務活動,全面承擔與甲方用電管理工作有關的內容。

2、負責編制各設備設施的年度檢修計劃和檢修方案,并負責相關計劃的實施。

3、接受甲方的監(jiān)督,定期向甲方報告合同的履行情況。

4、因乙方工作人員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其他原因造成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一切事故責任,并負責善后處理工作。甲方因法律規(guī)定或其他一切原因導致承擔相關責任后,有權向乙方追償。

1、如因甲方原因,違反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乙方賠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違反合同的約定,甲方同樣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1、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改或補充,應書面簽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有同行法律效力。

2、合同期滿,雙方自動終止合同,如續(xù)簽合同,應在期滿前一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未盡事項,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向主管部門或法院提起申訴。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zhí)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電力局簽用電合同篇十六

致:(電梯用戶)。

編號梯種基本規(guī)格數量月保養(yǎng)費保養(yǎng)費小計。

l1觀光層站門,公斤1元。

l2客梯層站門,公斤1元。

l3客梯層站門,公斤1元元/月。

l4貨梯層站門,公斤1元。

d1扶梯提升高度6米寬度1米1元。

d1扶梯提升高度6米寬度1米1元。

xx臺電梯每月保養(yǎng)費人民幣:萬仟佰拾元整。

1我們對保養(yǎng)的項目實施每月2次檢查和維護,保持電梯有良好運行狀態(tài),使電梯達到政府部門的相關要求。

2、如承保項目之前非我方保養(yǎng),須對電梯運行狀態(tài)進行檢查,更換磨損或不良的零部件、及必要大修時,更換部件的費用由貴方承擔。

3、保養(yǎng)過程中需要更換的磨損件,由我方保養(yǎng)工書面報告貴方,經貴方認可后由貴方自行購買,貴方也可以委托我方購買,但費用由貴方承擔,凡未經貴方認可我方自行更換的部件之費用由我方承擔。

4、我方應派專人負責管理承保的電梯,制定和實行必要的規(guī)章制度,每次保養(yǎng)和維修由貴方派人監(jiān)督并給予適當的配合。

5、承保的項目如因貴方使用不當,人為或不可抗力造成的電梯損壞不在合同范圍內,其修復費用另由貴方承擔。

6、我方除每月2次例行保養(yǎng)外,同時提供應急維修服務,在接到貴方求援電話后一般情況下在45分鐘內趕到現(xiàn)場,特殊情況最多60分鐘內趕到現(xiàn)場。

(1)我方在對電梯實施維修保養(yǎng)時發(fā)現(xiàn)不可靠或磨損嚴重的零部件,應及時向貴方提出更換要求,如貴方拒絕更換,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貴方承擔。

(2)我方保養(yǎng)工在保養(yǎng)檢修期間應加強安全防范措施,如果我方人員發(fā)生直接或間接的人員傷亡事故,責任由我方負責。其他人員發(fā)生直接或間接的人員傷亡事故,由政府相關職能部門認定責任并處理。

(3)在電梯承保期內,未經我方許可,貴方不得允許非我方專業(yè)人員對承保電梯實施任何檢查、試驗、修理、改動,如果需要更改有關聯(lián)的建筑物或相關設施,事先通知我方派員到現(xiàn)場配合,并采納我方認為確保安全提出的建議。

支付時間為第3個月的26日—30日,合同因任何原因提前中止,貴方必須支付合同中止前應該支付的保養(yǎng)費,貴方逾期支付保養(yǎng)費時,我方每日加收5‰的滯納金,并有權暫停對承保項目的保養(yǎng)服務。

1、保養(yǎng)合同已經超過保養(yǎng)期,且雙方不再續(xù)簽,合同即中止;

3、任何一方提出,對方同意的情況下,可終止合同。

4、貴方認為我方的電梯保養(yǎng)工作沒有做好,可以單方面中止合同,但前提必須是付清以前所有保養(yǎng)費及購買部件(如有)的'費用后才被我方認可,否則貴方應支付我方雙倍的保養(yǎng)費和由此引起的(如法律訴訟、誤工費等)任何費用。

5、貴方多次人為損壞電梯要求我方維修,又不另行支付我方人工費,或者電梯沒有損壞而多次打電話要求我方維修人員前往,造成我方損失的,我方可以單方面中止合同。

報價單位:地址:

電話傳真。

聯(lián)系人:手機:

電力局簽用電合同篇十七

為明確供、用雙方在電力供應與使用中的`權利和義務,安全、經濟、合理、有序地供電和用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和《供電營業(yè)規(guī)則》,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嚴格履行。

一:乙方用電地址:_________。

用電類別:_________,用電容量_________kw(a)。

二:供電方式:

甲方從_________線路_________配電變壓器以_________相伏電壓向乙方供電。

三:供配電設施產權劃分及維護管理:

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確定,供配電設施產權分界點設在_________處,屬于乙方。分界點電源側供電設施屬甲方,由甲方負責運行維護管理;分界點負荷側供電設施屬乙方,由乙方負責運行維護管理。

四:用電計量

1.根據乙方不同電價類別的用電,分別安裝用電計量裝置。用電計量裝置的記錄作為甲方向乙方計算電量的依據。

2.乙方安裝的計量裝置為_________型_________安培電能表_________只和_________型_________安培電能表_________只,電流互感器_________/5只,該電能表及互感器經法定計量單位檢定合格。

3.按國家計量法規(guī)的規(guī)定,乙方計量裝置應一律強制性周期檢定,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絕,并付檢定費用。

五:電費收?。?/p>

1.甲方按用電計量裝置的記錄和有管理權的政府物價主管部門批準的

電價,定期向乙方結算電費及隨電量征收的有關費用。在合同有效期內,發(fā)生電價和其他收費項目費率調整時,按調價文件執(zhí)行。

2.甲方按每月7-10日抄表,次月1-5日向乙方收取電費。

3.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拒付電費。用電方對用電計量、電

費有異議時,應先交清電費,然后憑電費發(fā)票到甲方查實,如確屬有誤,按多退少補的原則辦理。

六:約定事項及違約責任:

4.乙方若對甲方執(zhí)行電價、收費標準有質疑時,可向價格管理部門投

訴,若確屬甲方執(zhí)行標準有誤,由甲方予以糾正。

2.甲方可不定期對乙方的用電情況進行檢查,用電方應予配合

3.安裝在乙方的用電計量裝置管理權屬甲方,乙方不能私自遷移、拆

裝、鎖封。乙方若對計量裝置的計量有質疑時,可到法定計量單位檢定校驗。

4.乙方應在供電方規(guī)定的期限內全額交清電費。如用電方不能按期完

清電費,供電方在約定用電方交費期的最后一日的次日上午10時為中止供電時間,無須另行通知。

5.乙方不能按期足額向甲方交清電費的,應承擔電費滯納的電費違約

金,電費違約金按《供電營業(yè)規(guī)則》第九十八條相關規(guī)定計算。乙方若無正當理由拒交電費及電費違約金,甲方有權中止供電。

6.嚴禁竊電和違章用電。乙方若有竊電及違章用電行為時,甲方有權

按供用電管理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直至中止供電。

7.乙方有自備電源時應采取可靠的安全技術措施保證與電網閉鎖,不

得向甲方電網倒送電源,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不安全后果全部由乙方自行負責。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按《電力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供電營業(yè)規(guī)則》相關條款辦理。

八: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滿后雙方若無爭議,可繼續(xù)有效。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有效。

甲方代表: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代表: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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