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塵治理霧炮機 城區(qū)交通揚塵污染綜合治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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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塵治理霧炮機 城區(qū)交通揚塵污染綜合治理方案
時間:2023-09-06 10:32:21     小編:琉璃

確定目標是置頂工作方案的重要環(huán)節(jié)。在公司計劃開展某項工作的時候,我們需要為領導提供多種工作方案。方案書寫有哪些要求呢?我們怎樣才能寫好一篇方案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劃范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揚塵治理霧炮機 城區(qū)交通揚塵污染綜合治理方案篇一

為全面做好城區(qū)揚塵污染綜合治理工作,進一步加強揚塵污染防治,提高揚塵污染管控水平,堅決遏制砂石、渣土、建筑垃圾等運輸車輛揚塵污染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根據《濰坊市城區(qū)交通揚塵污染綜合治理方案》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通過依法治理、綜合治理、系統治理,全面加強建筑工地、貨運場站等源頭監(jiān)管,強化建筑垃圾、混凝土等運輸環(huán)節(jié)動態(tài)監(jiān)管,督促落實運輸企業(yè)主體責任,城區(qū)“揚、拋、灑、滴、漏”及亂傾倒等交通揚塵污染現象明顯減少,建筑垃圾、混凝土等運輸車輛交通違法行為明顯減少,交通揚塵污染綜合治理機制進一步完善,交通揚塵污染得到有效治理。

縣政府成立城區(qū)交通揚塵污染綜合治理工作專班,由縣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縣綜合執(zhí)法局、公安局有關負責人任副組長,城關街道、東城街道、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分局、縣住建局、縣綜合執(zhí)法局、縣交通運輸局分管負責人及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主要負責人為成員,負責城市交通揚塵污染綜合治理工作的具體協調、組織實施和督導檢查等工作。

為確保整治效果,進一步明確本次整治行動的重點車輛、重點違法違規(guī)行為、重點路段和區(qū)域。

(一)重點車輛

建筑垃圾運輸車(渣土車)、混凝土攪拌車、工程運輸車等造成交通揚塵污染的運輸車輛。

(二)重點違法違規(guī)行為

1.建筑垃圾運輸車沒有取得建筑垃圾特許經營許可,外觀標識、衛(wèi)星定位系統、密閉設施等不符合運營標準要求,車身有明顯污跡、泥土,密閉不嚴上路行駛造成“揚、拋、灑、滴、漏”,不在指定位置傾倒渣土等易造成交通揚塵污染的違規(guī)行為。

2.無牌無證、不按規(guī)定安裝號牌、故意遮擋或者污損號牌、使用偽造或者變造號牌、使用其他車輛號牌等涉牌涉證交通違法行為。

3.闖紅燈、闖禁行、亂鳴笛、超速超載、逆向行駛、冒黑煙、不按規(guī)定車道行駛等野蠻駕駛交通違法行為。

(三)重點區(qū)域

建筑工地、運輸場站、物流園區(qū)、建筑垃圾消納場所等周邊道路,城鄉(xiāng)接合部、城市主干道,群眾反映強烈的其它重點道路。

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原則,全面落實屬地管理責任、行業(yè)主管責任、部門監(jiān)管責任和企業(yè)主體責任,各司其職,相互配合,確保形成工作合力。

(一)屬地管理職責

城關街道、東城街道要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加強對交通揚塵污染治理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工作專班,確定專人負責,落實好監(jiān)管職責,對轄區(qū)建筑垃圾、混凝土等企業(yè)定期檢查,建立完善臺賬,加強監(jiān)管。

(二)有關部門、單位職責

各有關部門、單位要明確職責分工,健全完善市場準入、源頭監(jiān)管、聯合執(zhí)法、督導檢查工作機制,全面規(guī)范建筑垃圾、混凝土運輸各環(huán)節(jié)監(jiān)管,建立與交通揚塵污染治理工作相適應的管理和保障機制。

縣公安局:負責加強運輸途中監(jiān)管,依法查處不按規(guī)定時段、路線行駛、超速超載、無牌、遮擋號牌,車輛放大號、反光標識、防護裝置不合格等違法違規(guī)行為;
組織開展專項執(zhí)法檢查和綜合執(zhí)法檢查,參與聯合執(zhí)法檢查。

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分局:負責交通揚塵污染指標監(jiān)測,對交通揚塵指標進行分析研判;
參與交通揚塵污染治理,督促運輸企業(yè)落實揚塵整改措施,參與聯合執(zhí)法檢查。

縣住建局:負責建筑工地內建筑垃圾的現場監(jiān)管,負責混凝土攪拌車進出工地管理,依法從嚴、從重處罰違法建設項目,組織對施工現場開展專項檢查,參與聯合執(zhí)法檢查。

縣綜合行政執(zhí)法局:牽頭做好建筑垃圾運輸企業(yè)及車輛的特許經營、建筑垃圾專用消納場規(guī)劃建設管理工作,抓好日常管理;
負責利用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臺渣土車輛監(jiān)管系統對建筑垃圾運輸管理實行監(jiān)控;
負責依法查處建筑垃圾處置單位未辦理核準手續(xù)、未取得特許經營資格從事建筑垃圾運輸業(yè)務,以及運輸車輛沿途撒漏、亂倒等行為,依法依規(guī)處罰;
組織開展渣土運輸專項執(zhí)法檢查。

縣交通運輸局:對具備道路運輸經營資質的建筑垃圾運輸企業(yè)核發(fā)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對其運輸車輛配發(fā)道路運輸證;
嚴格審查運輸經營者、車輛、從業(yè)人員資格;
負責轄區(qū)內國道、省道及農村公路揚塵污染防治管理。

(三)建筑垃圾、混凝土等運輸企業(yè)職責

建筑垃圾、混凝土等運輸企業(yè)要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企業(yè)主體責任,全面加強生產、運輸、末端等各環(huán)節(jié)管理工作;
開展交通揚塵污染查糾整改,建立運輸車輛臺賬,嚴格運輸車輛日常監(jiān)管,確保車輛達到規(guī)定技術條件和安全標準要求;
建立車輛駕駛人臺賬,定期開展安全培訓和交通安全教育,與駕駛人簽訂安全責任狀,提升駕駛人安全駕駛、文明駕駛綜合素質。

整治工作共分為三個階段:

(一)宣傳發(fā)動階段(即日起至6月17日)。充分發(fā)揮媒體平臺的輿論引導作用,專班辦公室牽頭,邀請新聞單位和記者跟蹤報道,及時曝光交通違法和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專班各成員單位要全方位宣傳工程運輸車違法行為帶來的危害后果,要深入施工工地、施工單位和運輸企業(yè),通過講授交通安全課、播放交通安全教育錄像、案例分析等多種形式,教育、引導駕駛員自覺抵制交通違法違規(guī)和危險駕駛行為。積極宣傳110舉報電話,發(fā)動群眾舉報交通揚塵污染違法違規(guī)行為,構建社會參與、協同共治的管理格局。

(二)集中整治階段(6月18日至11月30日)。充分發(fā)揮城區(qū)交通揚塵污染綜合治理工作專班作用,專班辦公室要聯合公安、綜合執(zhí)法、交通、生態(tài)環(huán)境、住建等部門開展集中整治行動,落實聯合懲戒措施。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積極主動開展整治工作,確保整治工作真正落到實處。

(三)鞏固提升階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全面總結交通揚塵污染治理工作情況,固化成功經驗和做法,完善市場準入、源頭監(jiān)管、聯合執(zhí)法、督導檢查工作機制,實現渣土、商砼運輸車輛交通違法行為常態(tài)化綜合治理。

(一)召開專題會議??h政府組織召開城區(qū)交通揚塵污染綜合治理工作專班專題會議,動員部署專班各成員單位立足本職,盡職盡責,投入到綜合治理工作中去。

(二)加強源頭管理。一是縣綜合行政執(zhí)法局、住建局要全面摸清城區(qū)在建項目地點、施工工期,渣土、商砼、公路工程用料運輸企業(yè)及車輛,建筑垃圾傾倒地點等信息,建立完善相關臺賬信息;
二是專班各成員單位聯合組織召開在建項目負責人,建筑垃圾、混凝土運輸企業(yè)等單位負責人會議,明確規(guī)范管理及處罰標準,簽訂管理協議,責令限期整改,對于未達到標準的一律不予辦理相關手續(xù);
三是建立督導檢查、定期通報、違法曝光、問責約談、事故追責等工作機制,對多次造成交通揚塵污染或交通肇事導致死亡交通事故的,嚴肅追究車輛所有人或所屬企業(yè)、源頭裝載企業(yè)、施工企業(yè)等主體責任。

(三)加強聯合執(zhí)法。專班辦公室統籌協調,組織公安、綜合執(zhí)法、交通、生態(tài)環(huán)境、住建等部門,每周至少開展1次聯合執(zhí)法和集中統一行動,以每日22:00至次日凌晨4:00為重點時段,以城區(qū)主要出入通道、建設工地周邊道路和許可行駛的線路為重點路段,采取機動巡查和定點設卡檢查相結合方式,嚴查渣土、商砼運輸車“揚、拋、灑、滴、漏”違法違規(guī)行為,建立聯合檢查臺賬,加大對闖禁行、超載超限、闖紅燈、涉牌涉證、非法營運等違法行為查處力度,嚴格依法依規(guī)處罰。

(四)加強視頻巡控。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要利用道路卡口視頻監(jiān)控對城區(qū)實行24小時視頻巡邏,發(fā)現違法車輛,第一時間指令警力進行攔截查處,并進行信息研判,把握車輛運行規(guī)律,針對主要道路、時間段,提高布警查處效率。

(一)協作配合,形成合力。專班各成員單位要緊密聯系、密切協作,強化部門間信息共享,充分利用電子警察,整合信息資源,完善系統功能,加強信息比對,形成完整的治理體系,有效推動綜合治理行動。

(二)依法管理,嚴格執(zhí)法。要嚴格規(guī)范公正文明執(zhí)法,嚴防因執(zhí)法不規(guī)范、執(zhí)法方式不當,引發(fā)群體性事件和輿論炒作。要加強執(zhí)法記錄儀規(guī)范使用,客觀記錄執(zhí)法全過程,規(guī)范做好攝像取證、證據固定等工作,維護合法權益。同時,要加強自身安全防護,避免意外傷害發(fā)生。

(三)強化督導,跟蹤問責。行動期間,交通揚塵污染綜合治理工作專班將對各部門揚塵污染綜合治理工作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行動遲緩、整改不到位的單位進行全縣通報。根據上級檢查內容,各成員單位對照自己的任務目標抓好落實,高標準完成,對被上級通報不達標,任務完成不利,對因揚塵污染影響全縣考核成績或引起群眾不滿造成負面影響的,依法依紀嚴肅追究有關部門和人員領導責任。各部門、單位要安排專人負責情況信息報送工作。自6月起,每月20日前報送本月行動開展情況和治理戰(zhàn)果,12月20日前報送行動工作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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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塵治理霧炮機 城區(qū)交通揚塵污染綜合治理方案篇二

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確定的年度工作目標,按照“統一組織、部門職能、鄉(xiāng)鎮(zhèn)屬地、齊抓共管”和“誰污染、誰治理,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責任,綜合實施揚塵污染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眾的身心健康,著力解決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空氣環(huán)境問題。

(一)徹底清理河道管理范圍內的砂石加工場及堆場,嚴格按照《防洪法》、《河道管理條例》的.規(guī)定規(guī)范砂石堆放場地的審批,對不依法辦理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審查的砂石堆放場地依法予以取締。

(二)建立長效機制。要按照省、市、縣關于揚塵治理有關要求和管理標準,明確職責,建立健全巡查制度,將揚塵治理巡查納入水行政執(zhí)法巡查內容,于每月20日前將巡查記錄報送局政策法規(guī)股。通過建章立制,使揚塵治理工作長效機制實用可行。

(三)狠抓標準化管理。砂石場標準化建設規(guī)范,防塵措施落實,污染源頭進出通道及周邊無污染。對不按揚塵治理標準化建設和運行的砂石堆場,不予辦理河道管理范圍建設項目審查。

(一)砂石生產場、砂石囤放點要規(guī)范管理,防止帶土上路,超載超限上路,從源頭上管理。整治標準:1.各場地應用硬質材料實施圍擋,其高度不得低于1.8米,且牢固美觀;2.各場地內部和出入口的道路必須實施硬化寬度不小于4米長度不小于15米;3.各場地要有沖洗設備(設施)和設置污水沉淀池并安排專職保潔人員,嚴防車輛帶泥上路,污染路面。運輸砂石的車輛要有覆蓋揚塵的設施。

(二)各砂石生產場業(yè)主要按照縣城管局的要求對從事砂石運輸的車輛進行督促和管理,不準車輛帶土上路、超載超限上路、臟車入城、沿路撒漏等行為。整治標準:運輸車輛應取得運輸資質,各系統運行完好,外部清潔完好,后擋板要高出10公分,裝載貨物低于10公分,箱體要加裝蓋板或蓬布,在運輸時要按指定路線行駛。

揚塵專項治理工作從20xx年4月初啟動,治理時間為兩個月,在20xx年6月底接受市、縣檢查和考核。

(一)政策法規(guī)股負責對全縣沙石生產場及砂石堆場的巡查和監(jiān)管工作;各水利站負責對本轄區(qū)內監(jiān)管和督查工作。

(二)相關業(yè)主須積極支持和配合整治工作,按照整治要求自行整改,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不得開工或營業(yè),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實施處罰,對妨礙和阻撓執(zhí)法工作的,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各水利站要迅速制定相應的工作方案。嚴格對照目標任務和工作標準,細化工作,落實責任。把揚塵治理工作列入本站工作的重要內容,建立健全長效機制。提高對揚塵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把改善環(huán)境,提高大氣質量,作為一項民生工程來抓。

(二)督促檢查,考核問責。

我局將采取多種方式對各站的揚塵專項治理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經常性督促檢查,對行動不力、問題整改不及時的,進行通報,對行動遲緩,限期整改仍未達標的單位和個人,嚴格追究責任。

(三)廣泛宣傳,營造氛圍。

各水利站要認真組織開展揚塵專項治理活動的宣傳,大力營造治理氛圍,制作宣傳專欄或櫥窗,提高市民的知曉率和參與率。

(四)完善資料,及時報送。

1、建立和完善揚塵專項治理工作登記、統計、報送制度;

2、各水利站要召開專題研究會和業(yè)主會議,確定揚塵專項治理的重點區(qū)域,并將召開會議的圖片、簡報及重點治理區(qū)域內容于4月25日前報局政策法規(guī)股。各水利站每半月(每月12日、25日前)將揚塵日常治理工作資料從無紙化平臺個人資料交換報送局政策法規(guī)股。

揚塵治理霧炮機 城區(qū)交通揚塵污染綜合治理方案篇三

全區(qū)范圍內(不含萬盛經開區(qū))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在建工程。

(一)圍擋設置及美化

城區(qū)臨時圍擋、建筑工地圍擋要嚴格按照標準圖集進行設置,圍擋要整潔、美觀,圍擋外側美化、綠化,并按不低于xx%比例發(fā)布的公益廣告中,拿出一半以上用于發(fā)布城鄉(xiāng)環(huán)境綜合整治公益廣告。

(二)控塵八項規(guī)定

1. 工地周圍按規(guī)范要求設置不低于x.x米的圍墻或者硬質密閉圍擋;

5. 露天堆放河沙、石粉、水泥、灰漿、灰膏等易揚撒的物料以及xx小時內不能清運的建筑垃圾,設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密閉圍欄并對堆放物品予以覆蓋。

(三)其他措施要求

根據市建委《關于印發(fā)建筑施工揚塵污染控制百日攻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建〔xxxx〕xxx號)文件要求,xxxx年xx月x日后新開工項目場內車行道路、高層建筑水平防護棚應設置噴淋裝置;砂漿攪拌站等固定作業(yè)措施應設置安全美觀的隔塵房;土方開挖和基坑工程必須配備霧炮降塵設備。

(一)自查階段(即日至xx月xx日)。各建筑、施工、監(jiān)理企業(yè)按照本通知要求,對所有在建項目進行全面檢查,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建立健全揚塵管控制度,層層落實揚塵防控責任制,認真制定檢查方案,并由項目負責人帶隊,立即組織開展本單位在建房屋建筑工程的揚塵防控自查自糾工作。

(二)綜合執(zhí)法階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本次揚塵專項行動將結合全區(qū)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第四季度質量安全生產大檢查一并進行(專項分動人員分組及項目分配以第四季度質量安全大檢查為準)。本次檢查將重點督辦全區(qū)施工工地是否嚴格執(zhí)行控塵八項規(guī)定,對未制定揚塵污染防治方案,工地現場控制不達標的施工企業(yè)將一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進行從嚴從重處罰,并將企業(yè)納入“黑名單”管理。

(三)鞏固提高階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相關責任主體要進一步完善制度措施,落實長效管理機制,確保各項控制指標落實到位,進一步鞏固和提高揚塵綜合整治成效。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各建設、監(jiān)理、施工單位必須高度重視,主要負責人親自抓,確保落實,決不能走過場、搞形式,要全面排查并徹底消除施工揚塵等各類安全隱患,對發(fā)現的問題,要建檔立案,按照“五定”原則(定整改項目、定整改措施、定保障資金、定責任人員、定整改時間)進行整改。

(二)強化執(zhí)法,務求實效。本次專項行動各督查組要將進一步加強揚塵執(zhí)法力度,對整治不力的項目要一律立案處罰;區(qū)安監(jiān)站及各片區(qū)所應對轄區(qū)內建筑工地開展拉網排查,特別要加強主、次干道、人流密集區(qū)的建筑工地的文明施工整治,對整治不力、文明施工不符合規(guī)定的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嚴查重處,確保專項整治效果。

(三)完善工作記錄,加強信息報送。專項整治行動期間,企業(yè)自查自糾、第四季度質量安全各檢查小組督查時應填寫《xxxx年度施工揚塵污染專項治理行動檢查表》(附件),存檔備查。各片區(qū)所按要求開展施工揚塵控制日常工作,并加強工作中有關揚塵控制資料的收集、整理,并于本次專項整治完成后將檢查資料匯總后交區(qū)安監(jiān)站。

揚塵治理霧炮機 城區(qū)交通揚塵污染綜合治理方案篇四

(一)成立組織,制訂規(guī)章

1、成立以局長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安監(jiān)股、工程管理股、行業(yè)股、質監(jiān)站負責人為成員的建筑施工現場揚塵污染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監(jiān)股,進一步明確了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jiān)理單位職責。

2、我局制定了《關于建立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長效機制的通知》,并對20xx年在建工地文明施工精細化管理項目進行了責任細化,落實了包保人。

3、揚塵污染專項整治按照“分片包干”的原則進行,安監(jiān)股按照工作分片包干,具體為包保轄區(qū)內建筑工程揚塵污染整治,明確要求20xx年新開工項目必須制訂防塵治理專項方案,否則不予發(fā)放施工許可證。擅自開工,將按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進行處罰,并給予該企業(yè)和項目經理不良行為記錄。

(二)明確了專項整治內容

1、規(guī)范施工管理,減少建筑揚塵,施工、拆遷單位應制定揚塵污染防治技術規(guī)范及管理制度,落實各項防塵措施,加強對施工現場粉塵的監(jiān)測和監(jiān)控工作。

2、建設工地施工現場實行封閉施工,設置不低于米的圍墻,圍墻外側整潔美觀,施工場地隔離外墻外不得堆放任何建筑物料。建筑場地出入口管理規(guī)范,工地出入口處地面必須進行硬化處理,設置車輛沖洗設施和相應的泥漿沉淀和排水設施,并正常使用。建筑工地硬化加綠化加覆蓋率達80%以上,建筑工地內渣土運輸車密閉運輸,在運輸過程中無揚、撒、托掛和污水滴漏。

3、施工過程中,袋裝水泥、石膏粉、膩子粉等易飛揚的細顆粒散體材料應庫內存放。室外臨時露天存放時,必須下墊上蓋,嚴密遮蓋防止揚塵。

4、禁止在施工現場焚燒任何雜物,以及其它會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氣體的物質。

5、可能產生揚塵的施工作業(yè)至少每4小時進行1次濕化作業(yè),減少建筑揚塵。

6、建筑工地內建筑材料堆放整齊,隨時清理建筑垃圾,控制建筑污染。有專人負責衛(wèi)生保潔,做到場內無暴露垃圾堆放。

7、配合縣城管局進行渣土外運、防塵工作。

8、縣城建筑工地重點工程已全面使用商品混凝土,按省廳要求逐步推進使用預拌砂漿,減少建筑水泥拌合污染。同時將加大對商品混凝土生產企業(yè)的環(huán)境監(jiān)管力度,嚴格控制水泥塵排放。

(三)近期揚塵治理工作開展情況反饋

1、我局向全縣在建工地轉發(fā)了《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揚塵污染治理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揚塵污染防治規(guī)定的通知》,并要求各在建工地對照文件檢查內容逐條進行自查整改,并寫自查報告經施工單位項目經理、監(jiān)理單位總監(jiān)審查報我局安監(jiān)股。

(1)項目施工企業(yè)對防揚塵專項整治重視程度不足,未制定防揚塵專項措施。

(2)場區(qū)硬化率偏低,綠化加覆蓋基本未實施。

(3)部分工程在做前期土石方平整工作,由于被當地村民包攬工程,責任主體不明,管理困難、地面覆蓋防塵難推動。

(4)部分工程受施工現場場地限制,三區(qū)分離、材料堆放等不符合標準要求。

(5)施工單位對渣土運輸車輛管理不嚴,管理人員存在脫崗,車輛未覆蓋及沖洗即出場。

針對檢查出的問題,在我局的督促整改下,部分工地已進行了整改。

(一)根據企業(yè)反映,施工揚塵污染防治需有防治費,不納入工程預算難以得到落實。因建設單位(拆除發(fā)包單位)是建筑工程施工揚塵污染防治的責任人,施工單位具體工作是承擔治理。

建議:政府要求建設單位在上級未下達治污費標準文件的時候,承諾待文件下發(fā)后追補,要求施工整體先行治理揚塵污染。按要求揚塵污染防治費用列入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作為不可競爭費用列入工程成本,并在開工前及時足額支付給施工單位。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由施工單位、監(jiān)理、建設單位共同管理,住建局只僅是將此項費用單列專用帳戶進行監(jiān)管,掌握動態(tài)。具體撥付發(fā)放由項目部分階段向監(jiān)理和建設單位申請申請,嚴禁未建設文明措施項目撥款的現象發(fā)生。

(二)臨時建筑和集體土地上違章建筑、農房建筑、挖塘填土修路、集體經濟組織建設項目等的揚塵污染防治工作。責任部門建議由綜合執(zhí)法局和各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負責。

(三)轄區(qū)范圍內已辦理土地及規(guī)劃手續(xù)且具備施工許可手續(xù)的工業(yè)與民用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工程,施工揚塵污染防治的監(jiān)督管理工作。責任部門建議由住建局負責。

(四)對未辦理用地合法手續(xù),就擅自開工建設施工項目,由國土部門依土地法進行查處。

(五)對未辦理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擅自開工建設的`施工項目,由綜合執(zhí)法局查處。

(六)建筑渣土運輸車輛的審核審驗、收費及監(jiān)督管理由城管執(zhí)法部門負責牽頭聯合交警部門查處渣土運輸車輛超重、超載、撒漏污染現象及揚塵污染行為。

(七)拆遷拆除工程施工揚塵的污染防治。建議由縣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辦和各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負責。

揚塵治理霧炮機 城區(qū)交通揚塵污染綜合治理方案篇五

制:

批:

核:

**有限公司 **項目經理部 二〇一六年六月

為做好集團所屬建設項目施工現場的揚塵防治工作,有效防治建設工程揚塵污染,改善城市大氣環(huán)境質量,樹立**集團的良好社會形象,根據《鄭州市建筑工地揚塵污染綜合整治工作方案》的統一部署,針對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筑工地達到“六個百分百”的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治理,集團所屬房屋建設建筑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等建筑工地揚塵得到有效控制,達到在建工地圍擋率100%,施工現場道路硬化率100%,施工現場裸土覆蓋或綠化率100%,施工現場遠程監(jiān)控率100%,施工現場出入口沖洗設備率100%,渣土運輸車輛公司化、智能化、密閉化率100%,并在揚塵治理的基礎上,形成長效管控機制。

二、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

2、《河南省環(huán)境保護條例》;

3、《河南省建設項目環(huán)境保護管理條例》;

4、《河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

5、《鄭州市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規(guī)定》;

6、《鄭州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草案)》

三、實施內容

(一)施工圍擋。施工現場須設置連續(xù)、封閉的硬質圍擋,實行封閉管理,圍擋表面應整潔、美觀,色彩和周圍的環(huán)境相協調,不得使用彩條布、竹籬笆或者安全網等。在城區(qū)主干道、景觀道、商業(yè)區(qū)、風景區(qū)等施工現場四周連續(xù)設置高于2.5米的圍擋,一般路段的工地四周連續(xù)設置高于1.8米的圍擋。臨時道路挖掘,采用不得低于1.1米的警示護欄。施工現場腳手架外側設置整齊、清潔的密目式安全網,鼓勵采用不透塵材質的安全網。

(二)道路硬化。施工現場主要通道、進出道路、材料加工場地應實施地面硬化處理。

(三)沖洗設施。出入口要設置車輛沖洗設施、沖洗槽和沉淀池,并配備高壓水槍,推廣使用自動沖洗裝置,及時對進出車輛進行清掃、沖洗,確保凈車出場,禁止帶泥土上路。保持排水通暢,清洗車輛的污水應綜合循環(huán)利用,或者經沉淀處理達標后按要求排放,污水未經處理不得進入城市污水管網。

應當在其周圍設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封閉性圍攔或者進行覆蓋。

(五)施工現場遠程監(jiān)控。施工現場要安裝至少兩個遠程監(jiān)控頭。一個對著大門,一個裝在施工現場最高處(如塔吊頂部)。

(六)渣土運輸車輛公司化。施工單位在進行建筑垃圾或渣土運輸前,必須選定有資質的建筑垃圾或渣土運輸公司并簽訂合同,在合同中須明確防治揚塵污染條款。

四、工作職責

項目部建立施工現場揚塵控制責任體系并始終保持運轉。

1、組長負責對施工全過程監(jiān)督,從源頭做好施工揚塵整治工作。

2、副組長負責對本方案的檢查、監(jiān)督及評價。對違法違規(guī)、不符合要求的揚塵行為必須堅決制止,不聽勸阻的要及時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3、技術負責人負責對揚塵治理專項方案的編制、實施和檢查,對投入到揚塵專項治理的人、機、材、設備等作統一安排和部署,對揚塵污染負主責。必須按照《鄭州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草案)》的規(guī)定,落實好裸土覆蓋、硬化道路、灑水降塵、100%必須達標的要求;有專門機構,指派專人負責,每天對施工現場揚塵整治工作進行檢查并記錄,使工地揚塵整治工作步入常規(guī)化和規(guī)范化管理。

4、專職安全員:負責每天檢查揚塵治理落實及實施情況并作好記錄。

5、綜治員:負責對路面、加工棚、水溝、機械挖土進行覆蓋。

6、施工員:負責對路面保潔人員的監(jiān)督。

7、材料員:負責對項目針對揚塵整治的材料采購。

五、工作措施

施工現場揚塵污染主要來源于道路的管線施工、物料運輸、物料堆放、道路保潔、泥地裸露等活動中產生粉塵顆粒物、四級(含四級)以上大風導致的揚塵。施工現場易產生揚塵污染的物料主要有:水泥、砂石、灰土、灰漿、灰膏、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

(二)落實目標責任

建筑施工現場揚塵治理實行項目經理負責制,由專人負責揚塵作業(yè)控制管理。加強對施工人員的宣傳教育,提高施工人員的防治揚塵和大氣污染的意識,形成層層齊抓共管、責任落實到位的局面。

(三)編制專項方案

施工現場編制的揚塵治理專項施工方案應按照《鄭州市市政工程施工現場揚塵管理標準》和《鄭州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草案)》的要求進行編制,確定有效的施工防治揚塵措施。

(四)日常管理

1、施工現場保潔

施工區(qū)內派清掃班每日進行定時清掃,及時灑水,每天至少1次(不下雨情況下),確保路面清潔;生活區(qū)、辦公區(qū)由保潔員每天進行日常清掃工作。

(1)施工現場每日進行1至2次清掃,清掃的灰塵和垃圾必須及時處理至垃圾存放點,不得滯留。

(2)在清掃前,必須對路面、地面進行灑水,防止清掃時產生揚塵而污染周邊環(huán)境。

(3)做好保衛(wèi)工作,與本工程無關的揚塵污染源禁止帶進工地。

(4)生活區(qū)垃圾箱必須及時更換垃圾袋,及時清運,及時上蓋。

2、垃圾及材料運輸管理

垃圾及砂石等材料的運輸,可能導致在運輸途中的撒、漏、揚等不良現象,造成揚塵污染和其它環(huán)境影響,必須實施控制。

(1)垃圾的清運和砂石材料的進場必須由車廂自動翻蓋的車輛實施封閉運輸,無此設備的車輛禁止進場運輸。

(2)禁止超載,必須保證車廂封閉完整,不留漏縫。

(3)自動反倒時必須緩慢進行,禁止猛加油門而造成排氣管沖灰產生揚塵。

3、露天材料堆放管理

鋼筋、黃砂、石子等均為工地露天堆放材料,如管

理不好,將產生鋼筋粉飛揚、砂石塵飛揚等粉塵污染,因此必須加以控制。

(1)嚴格控制成型鋼筋進場,鋼筋進場后產即整理歸堆上架,做好標識;

(2)砂石堆放在專用池槽,控制進料量,做到隨到隨用,不得大量囤積;

(4)使用砂石時禁止將所有遮蓋的密目網全部打開,稍打開一角,用后拍平蓋好。

六、整治標準

(一)、建筑工程施工控制揚塵污染標準

1.新(改、擴)建工程施工現場必須設置控制揚塵污染責任標志牌,標明揚塵污染防治措施、主管部門、責任人及環(huán)保監(jiān)督電話等內容。

2.施工現場必須沿工地四周連續(xù)設置穩(wěn)固、整齊、美觀的圍擋(墻),主干道圍擋(墻)高度2.5米,次干道圍擋(墻)高度2米。圍擋(墻)間無縫隙,底部設置防溢座,頂端設置壓頂。

3.主體外側必須使用合格阻燃的密目式安全網封閉,安全網應保持整齊、牢固、無破損,嚴禁從空中拋撒廢棄物。

4.施工現場應保持整潔,場區(qū)大門口及主要道路、加工

區(qū)必須做成混凝土地面,并滿足車輛行駛要求。其它部位可采用不同的硬化措施,但現場地面應平整堅實,不得產生泥土和揚塵。施工現場圍擋(墻)外地面,也應采取相應的硬化或綠化措施,確保干凈、整潔、衛(wèi)生,無揚塵和垃圾污染。

5.合理設置出入口,采取混凝土硬化。出入口應設置車輛沖洗設施,設置沖洗槽和沉淀池,保持排水通暢,污水未經處理不得進入城市管網。并配備高壓水槍,明確專人負責沖洗車輛,確保出場的垃圾、土石方、物料及大型運輸車輛100%清理干凈,不得將泥土帶出現場。具備條件的施工現場要推廣采用標準化、定型化和工具化的車輛自動沖洗和噴淋設施,安裝遠程監(jiān)控設施,實施24小時監(jiān)控。

6.施工單位在場內轉運土石方、拆除臨時設施等構筑物時必須科學、合理地設置轉運路線,繪制車輛運行平面圖,采用有效的灑水降塵措施。土石方工程在開挖和轉運沿途必須采用濕法作業(yè)。

7.施工現場應砌筑垃圾堆放池,墻體應堅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分類堆放,嚴密遮蓋,日產日清。

8.四級以上大風天氣或市政府發(fā)布空氣質量預警時,嚴禁進行土方開挖、回填等可能產生揚塵的施工,同時覆網防塵。

9.施工現場禁止攪拌混凝土、沙漿。水泥、石灰粉等建筑材料應存放在庫房內或者嚴密遮蓋。沙、石、土方等散體材料應集中堆放且覆蓋。場內裝卸、搬倒物料應遮蓋、封閉或灑水,不得凌空拋擲、拋撒。

10.建設單位必須委托具有垃圾運輸資格的運輸單位進行渣土及垃圾運輸。采取密閉運輸,車身應保持整潔,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飛揚、灑落、流溢,嚴禁拋扔或隨意傾倒,保證運輸途中不污染城市道路和環(huán)境,對不符合要求的運輸車輛和駕駛人員,嚴禁進場進行裝運作業(yè)。

11.施工現場應保持環(huán)境衛(wèi)生整潔并設專人負責,應安裝使用噴淋裝置,確保裸露地面全覆蓋噴淋。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對轉運土石方、拆除臨時設施、現場攪拌等易產生揚塵的工序必須采取降塵和濕法作業(yè)措施。全時段保持作業(yè)現場濕潤無浮塵。

12.施工現場嚴禁熔融瀝青、焚燒塑料、垃圾等各類有毒有害物質和廢棄物,不得使用煤、碳、木料等污染嚴重的燃料。

13.施工單位應根據工程規(guī)模,設置相應人數的專職保潔人員,負責工地內及工地圍墻外周邊10米范圍內的環(huán)境衛(wèi)生。對于影響范圍大的工程,可視情況擴大施工單位的保潔責任區(qū)。

14.新開工工程應結合工程項目特點以及施工現場實際情況,單獨編制施工揚塵專項控制方案,明確揚塵控制的目標、重點、制度措施以及組織機構和職責等,并將其納入安全報監(jiān)資料之中。

(二)、渣土、垃圾運輸控制揚塵污染標準

1.建設單位必須委托具有垃圾運輸資格的運輸單位進行渣土及垃圾運輸。

2.對施工工地、從事渣土、垃圾運輸的企業(yè)和車輛必須持有建筑垃圾處置核準手續(xù)。運輸渣土、垃圾的車輛應隨車攜帶駕駛證、行車證、營運證、建筑垃圾運輸許可證和雙向登記卡。

3.運輸車輛必須采取密閉運輸達到無垃圾外露、無遺撒、無揚塵、無高尖車的要求,并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線路運輸和傾倒。

4.施工工地和渣土處置場地進出口應當硬化處理,并設置車輛沖洗設施,以防止車輛帶泥出場,保持周邊環(huán)境清潔。

(三)、露天堆放場控制揚塵污染標準

1.露天堆放易揚撒物料現場必須設置控制揚塵污染責任標志牌,標明揚塵污染防治措施、主管部門、責任人及環(huán)保監(jiān)督電話等內容。

2.現場對地面必須進行硬化處理,設置不低于堆放高度的密閉圍欄、圍墻,并予以覆蓋。配備噴淋或者其他降塵設施,保持現場濕潤,無明顯浮塵。

3.采用密閉輸送設備,在落料、卸料處配備、收塵、噴淋等降塵、防塵設施。

4.裝卸、運輸可能產生揚塵的貨物車輛,應當配備密閉裝置或者其他防塵設施。進出口處設置車輛清洗設施,車輛沖洗干凈后,方可駛出。

5.有條件的堆場應當設置綠化隔離帶,降低揚塵對周圍環(huán)境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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